《我的暮城烟雨》 第1章 城外来客 又是一场急雨,屋顶要被打穿了的那种。 虽是中午,天色却昏暗下来。蒙雨掌起桐油灯,准备铺布裁衣。隐隐听到敲门声,细听又以为是雨声,索性不理会。 过了一会,敲门声明显大起来,隔着门都能感受到门外人的急躁。 “怎么半天才开门?”半个身子湿透的秦星亮站在门檐下,语气中带着不满和不耐烦,还是那副懒洋洋的样子,因为长得不错,看起来痞美痞美的,倒也不讨嫌。 秦星亮不爱跟女生搭讪,每次跟女生说话都是不情不愿的样子,因为要替陈蓝玉传话。 蒙雨看到秦星亮,不用问就知道是陈蓝玉有事找她,回身披上雨篷,撑着厚厚的大油伞跟在秦星亮后面。 秦星亮个高腿长,又没有怜香惜玉的意识,迈着大步往前奔。蒙雨不得不一路小跑才跟得上。 走到滑滑的石板路段,一个不小心摔了一跤,疼得那叫一个龇牙咧嘴。 秦星亮是走了好远才发现蒙雨没跟上来,看到她趴在地上起不来,赶紧跑回来,扔了伞,两只手把她半扶半抱拉起来。 一小会工夫两人都湿透了,打伞已经没多大意义。但雨打在脸上身上实在是疼,秦星亮只能左边腋窝夹着一把伞,右手扶着膝盖破了的蒙雨,还要腾出左手往她那边撑伞,走了几步发现这个动作实在别得慌,便对蒙雨说:“爬到我背上来,我背你,你撑伞。” 蒙雨顺从地爬到他背上,左手攀扶着他的肩脖,右手撑着大伞。一路走一路听秦星亮抱怨:“陈蓝玉这个偷懒的家伙,凭什么每次都叫我给他跑腿!接个大男人也就算了,接女孩子真是麻烦,各种麻烦!”举伞累,手好酸,还要听抱怨,蒙雨忍无可忍地在他头顶上说了一声“闭嘴”,之后的一路,秦星亮果然沉默是金。 陈蓝玉站在自家门檐下朝雨幕中张望,看到一个两米多高的身影健步走来,便迎了上去,顺势把蒙雨从半蹲的秦星亮背上扶下来,在得知蒙雨摔了一跤后,埋怨地看了秦星亮一眼:“怎么这么不小心!” 哟哟哟,还摔着你的宝贝疙瘩了。秦星亮气结,忍不住对他翻了个大白眼:“有本事你去接啊!就知道躲在家里享清福,这么大的雨,吃苦受累的话全是我干……” “少说两句,进屋换衣服!”陈蓝玉不理会他的嘟囔,扶着蒙雨进屋,把她交给家中女管事带去换衣抹药。 秦星亮跟着陈蓝玉进了他的房间,他俩身量差不多,陈蓝玉在衣柜里翻找,扔过一身略微花哨的衣服:“这套比较适合你。” 秦星亮自己找了一身里衣准备换上,看陈蓝玉没有走的意思:“你站那干嘛?” “少废话,快换衣服!不是一直这么看过来的吗?”陈蓝玉催促。 “我会不好意思啦。”秦星亮是真的别扭,“以前是以前,现在都22岁了,还在你面前宽衣解带,那我成什么人了。” “你不就还是秦星亮,还能是什么?”陈蓝玉调侃。 “我是说,你和蒙雨开始谈婚论嫁,咱们不能再像以前那样打闹了。”秦星亮说着故意低下头,装出一脸的娇羞。 “说得好像我跟你真有什么男女私情似的。”陈蓝玉说着打开门走出去了。 …… 曲荆风躺在木床上,似乎是在做恶梦,脸上的表情有些痛苦。耳边真吵。 “这个人穿着好奇怪,这衣服的样式、材质,我还没见过。”一个女声,这个声音有点熟。 “头发剪这么短,竟然可以这样?”一个男声。 “他是我爹捡来的。我爹出差回来,在月亮门附近,发现大榕树下躺着一个人。说是人吧,总觉得哪里不对劲,说是妖怪吧,看着又挺像个人的。”又一个男声说道,只是这个是人不是人的判断非常欠扁。 曲荆风幽幽地睁开眼睛,看到两男一女正俯身专注地看着他,饶有兴趣地研究着他,其中一男一女还披着湿漉漉的头发,像是冒雨赶来看热闹的。 这是哪里?穿越了?穿到哪个朝代了?幸好啊,语言能听得懂。 “请问,这里是?” “这是里暮城。”没有披头散发的欠扁男生答道。 “现在是哪朝哪年?” “没有什么朝,什么年,这里就是暮城啊。”欠扁男生继续答道。 和欠扁男生实在是难以沟通。曲荆风试图向另外两人求助,待看清蒙雨藏在湿发中的脸时,不禁脱口而出:“蒙蒙……” “啊!你认得她?她的小名就叫蒙蒙。”秦星亮答道。 “那大名叫什么?”曲荆风又问。 “大名就叫蒙雨。”秦星亮再次答道。 蒙雨看了秦星亮一眼,心想,他若是拿出这股子热络劲儿跟女生说话,也不至于让他娘愁他这辈子成不了亲。 曲荆风喃喃:“连名字都一样,这是一起穿过来了吗?”但看样子比他的蒙雨要小不少。 “敢问蒙雨姑娘芳龄?” “她呀,芳龄20,不小了。”这次连陈蓝玉都嫌秦星亮话多了,连忙给他使眼色,让他不要多嘴。 那就对不上了,蒙雨失踪时28岁。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此时一阵剧痛传来,曲荆风疼得再次晕了过去。 蒙雨看向陈蓝玉。陈蓝玉解释道:“你们来之前有请医官过来查看,说是身体无碍,休养几天就好,只是不知道这人从哪来,受了什么刺激。” “所以,你是专门叫我们来看怪人的?”蒙雨这才反应过来。 “是啊!我爹救了个人,差管事到山房叫我,我跑回家一看,觉得这事有看头,家里一时离不开人,刚好阿秦在我这,就让他去接你了。”陈蓝玉有点兴奋。这人不像是暮城人,应该是城外的来客。他们这里已经很久很久没有来过陌生人了,更确切地说,他们从来没见过暮城以外的人。 似乎从记事起,暮城就没什么变化,除了长大,除了习以为常的生老病死,一切都波澜不惊。时间仿佛在流动,又似乎静止着。 暮城很大,大到没有人到过边界,也没有人走出过边界。暮城又很小,每天看见的,往来的,都是那些人。暮城的人,就像被困在一个真实的梦境里。 第2章 暮城的人 曲荆风花了好几天的时间才渐渐弄明白,暮城大概是怎样一座城。 没有朝代年号。没有主仆关系。一夫一妻婚俗。没有男女授受不亲,没有吓破人胆的清规戒律,尤其看到女人是大脚,对缠足有莫名阴影的他感到放松。不论男女,20岁以后都可以工作,或者选择不工作。 但这又是一个古老的时代,没有电,没有现代文明,民风自由,朴实,开放。人们日出而作、日落而归,过着他梦寐以求的田园牧歌一般的生活。 这里的人不用加班,不用熬夜,不用黑白颠倒,不用住在半空的高楼里。能感受到地的湿气,清风从山野中吹来。 这是史书上记漏的一个时代,一座城池?或者,她根本就是一个遁世的桃源?暮城的人也说不清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看样子一时半会是回不去了,来之安之,静观其变。 城主主理一切。陈蓝玉的爹就是城主,所以他是这城里最尊贵的公子哥儿,却没什么明显的优越感,什么事都要自己干,还得管一座书城,不是耀武扬威的那种管,是实实在在地上班,出了事情要问责的。 暮城辖下有数十个县,蒙雨的爹就是其中一个县主。 秦星亮的爹是干什么的,暂时还没打听出来。另外他爹是干什么的,似乎也没什么重要的。 曲荆风还了解到,蒙雨是陈蓝玉的女朋友,秦星亮是陈蓝玉的好基友。 蒙雨和秦星亮颇有些八字不合,秦星亮看她各种不顺眼,也可能是心里偷偷喜欢,表面上各种打压,就像中学里那些很二的男生? …… 陈蓝玉每天都会从植蓝山房溜出来找蒙雨玩。 他带来的消息是:那个怪怪的大哥哥呀,从第二天起就开始要水喝,要东西吃,吃完坐在回廊上发呆,愣愣地看雨,有时还伸出手去接雨,管事有次看到他舔了一下雨水,听说山房里面有书,跑来跟我借两套衣服,说是要入乡随俗,换了衣服跑来坐了两天书馆,认认真真地看书哦。 “对了,今早他还问我怎么找你,不知为什么,面对他我有点怂,没敢隐瞒,看他那样子,是要来找你的。”陈蓝玉说着皱起眉头,“你说,他,他不会是我的情敌吧?” 蒙雨噗嗤一声笑了,“我说他怎么不来找他的蒙蒙,你感觉到了吗,当时那一声蒙蒙可是叫得肝肠寸断,柔情万种,带着试探,又有失而复得的惊喜,他不来,我还真有些失落呢!” 陈蓝玉在她脑门上轻轻弹了个手栗子,“雨儿,你这花痴的毛病,得改!” 说着两人哈哈大笑起来。 没过多久,山道上的雨幕中出现一个黑点,陈蓝玉说:“是阿秦送下午茶点来了。”不过一会,秦星亮自带几分吊儿郎当气场的身形清晰起来。 “蓝玉,你果然在这里!”秦星亮冲着陈玉蓝热情地摇手。 蒙雨笑说调侃:“你的情敌没来,我的情敌倒来了,沾你的光,每次都能吃到秦星亮家的好东西。” 陈蓝玉大喊:“阿秦,快来看,这里有一只千年醋精。” 秦星亮直接忽略打情骂俏的醋精话题,打开食盒,抬出一盘烤得金黄的小圆饼,用手帕拈起一只递给陈蓝玉,“快尝尝,我娘刚刚采的玫瑰花瓣,拌了红糖做馅烤的,很酥脆哦!” 陈蓝玉接过转手递到蒙雨手里,“你先尝尝,好不好吃?” 秦星亮无奈地摆摆手,“真是多此一举,看来以后有啥好吃的,我先孝敬蒙雨姑娘好了,免得累坏了频频借花献佛的蓝玉公子。” “哈哈哈,蓝玉,阿秦才是千年醋精。”蒙雨说完,三人一边吃一边笑作一团。 …… 暮城一年中大约有八个月的时间都在下雨。 曲荆风看着连续多日的雨没有停的意思,不免有些焦躁,雨是风景,也是牢笼。这雨不停,他便出不了门。 之前跟陈蓝玉借衣借伞去山房看书,没什么不好意思的。一大堆伞放在门口,出门可以随手取用,但是穿陈蓝玉的衣,用陈蓝玉的伞,去会陈蓝玉的女朋友这样的事,不酝酿一下情绪他曲荆风还真干不出来。 好不容易等天放晴了,曲荆风等陈蓝玉出门上班之后溜了出去。蒙雨是这个世界里,唯一和自己的过去有些关联的人,那就先跟她处熟了再说吧。 蒙雨正在自家的晒台上打整布料,她早年跟了名师,主要是给有钱人做衣服,料子多是蚕丝制品,摸起来凉凉的,滑滑的,闻起来有真丝的香气。 裁,缝,绣,很费时间,也考验耐力。 暮城的日子是一眼望得到头的,这一生不过是做些活计打发时间罢了,大多数人做起事来,既不麻木敷衍,也没太多激情,就是一种寂寞的,沉闷的,岁月不惊的感觉。 曲荆风看到蒙雨往晒杆上使劲攀晒衣服的单薄背影,喊了一声“蒙蒙”。 蒙雨回过头来,看到他从阳光中走来,竟然有一种双眼被闪花了的感觉。 暮城的人常年浸淫在烟雨中,对阳光无比渴望,暮城的女子喜欢用光来形容男子的好看程度。 秦星亮那种好看是像星光一样的,闪着微光看不腻。陈蓝玉的俊美则像晴夜的皎月,轻柔地落在窗外,有时微微蒙了一层薄雾,会惹人想一探究竟。 对蒙雨来说,陈蓝玉已经够好了,跟眼前的曲荆风一对比,还是差了那么一点点,或者差了那么一截截,因为这人简直就是炫目的阳光,明晃晃地淌过来,那一瞬间太耀眼了。 蒙雨有些恍惚,随口说了一句:“你怎么才来啊?”反应过来才觉得不妥,好像等了很久似的。 曲荆风答道:“因为没有伞。”也或者,因为困惑和害怕唐突吧。 曲荆风看了看四周,问道:“所以,你现在的工作,是裁缝?”很是吃惊的样子。 因为他认识的蒙雨,发不过肩,身材健美,知性又活泼,完全不会做手工。 如果她们真的是同一个人,那他现在见到的,是年少的,长发的,静谧的,娇小的,双手修长、轻盈、秀美的,古典版的她。 “对啊,量体,剪布,裁衣,缝制,每天就是这样啊。” 蒙雨突然想起一个事情来,“你来的那天,脖子上拴的那根类似于拴狗绳的带子,就是那个深蓝底彩虹纹的料子,好特别,能借我看看吗?” 曲荆风在心里念叨,拴狗绳啊?你们这边的人说话都这么直接吗? 继而认真回答:“哦,那是真丝领带,改天带来给你研究。” 第3章 再见了,蒙雨 回到陈蓝玉家自己住的那间客房,曲荆风找出仅有的一只布包裹。除了他这个人,和他来到这个世界的,就是包裹里的东西: 那天穿的一件白衬衣,一套深色的西服,一双黑皮鞋,临出门精心打的那条真丝领带,以及装着手机、碳素笔、笔记本的公文包。手机从醒来就是黑屏状态,早就没电了。 曲荆风醒来后,关注点在脚上,通过双脚感知,确定还穿着出门时的黑皮鞋,他便坚信自己还活着。在他的潜意识里,一个人的鞋子丢了,是一件不吉利的事,是能和意外身亡联系起来的事。 有一次,他和蒙雨走在校外的蓝楹花道上,头顶一片蓝紫色的花雾,风中落英纷飞,地上尚未枯萎的花瓣在风的作用下聚拢,微微地转着圈圈。 街道边出现了一双鞋子,在花瓣丛中很是突兀。曲荆风当时就想,可能是鞋子的主人遇到危险了,或者突发急病轰然倒地,救护的人只管把人带走,自然不会去管掉落的鞋子。那个人必定凶多吉少。 当时蒙雨转过脸看他,微微一笑:“被害妄想症又犯了吧?干嘛那么悲观?也许,他只是买了一双新鞋子,换下这双旧鞋子,开开心心地穿着新鞋子走了呢?” “那他为什么不把旧鞋子扔垃圾桶?”曲荆风心想,会因此而胡思乱想的,大概只有他一个人吧。 “我想,那个人要么没有环保意识,要么很善良,你看这双鞋子并不破旧,还能穿,放在这么显眼的地方,大概是想让有需要的人捡走。” “谁会要一双别人穿过的旧鞋子呢?”就连突然空投到这世界,素昧平生的陈蓝玉拿给他的衣服和鞋子,也都是新的。 “果真是不懂人间疾苦的人啊!这世上的大多数人,若能像你这般衣食无忧,就很幸福了。”蒙雨双手挽着他的一只手臂,靠在他肩头,他到现在都还记得她依靠在他身上,那种能轻松接住的温柔而甜蜜的重量。 …… 蒙雨是学姐啊,比他大4岁,学医科,当时正在读博,与学文科的他不同校,只是一群人在一起玩,慢慢的,也就熟识了。 令曲荆风印象深刻的是,当时一起玩的男生订了火锅,因为突然降温,便不愿意冒着刺骨寒风出门,想取消订单。匆匆赶来汇合的蒙雨说:“怎么能出尔反尔呢!”提着那个男生的后衣领就拎了出去,一群人热热闹闹地吃完那场火锅。 散场时,多年不曾下雪的春城竟然下了一场不大不小的雪,所有人都欣喜若狂,一边打着哆嗦,又唱又跳地奔回各自的宿舍。 一起玩的男生中,有一大半都喜欢蒙雨,曲荆风也不例外。他们像一小排新鲜的,漂亮的,结实的柿子,等待着被这位大姐姐挑拣。 要说他有什么优势,无非就是长得好看点,阳光又帅气的那一挂,从小到大没有为钱、为成绩,为困扰他人的很多事情发过愁,又有点文艺青年的脆弱和悲观,落在样貌上,这让他单纯的好看多了一点层次。 他和蒙雨谈了一年的恋爱。甜蜜又冷静。就是,单纯地喜欢一个人,没有更多的杂念。然后就在一起了。蒙雨说:爱一个人当全力以赴,但爱情,永远不是人生的全部。一个人要做的事情,要兼顾的东西太多了。 她爱长跑,爱打篮球,爱能让自己的身体变得更有力量的体育项目。认为有个好身体,毕业后可以更好地献身医学事业。 蒙雨不止一次说过,我是不会买房的,这样想离开一个城市时,背起简单的行囊就能走。 曲荆风觉得,蒙雨是一个珍贵的理想主义者。他愿意保护、成全这种珍贵。一直在一起,两人也许有一天会和平分手。他们都不认为这一生能走到尽头。他们更像两条长长的铁轨,在某个路段有过短暂的交集,又各自奔向远方。但,如果对方突然消失,这段感情没有一个正式的告别,那感觉又不一样。 …… 蒙雨是突然消失不见的。宿舍里没有少任何东西,也没有遗书,没有告别信,就好像,有天她在路上走着走着,突然被一道光吸走了。 她死了吗?她是不是正在某个地方受苦?她是否迫切需要他的救援而他对此一无所知?这才是痛苦的根源。 整整一年的时间,曲荆风都在惊恐不安、极度思念等复杂情绪的煎熬中度过,直到硕士毕业,直到打起精神去办入职手续。 上班第一天,他把自己收拾清爽,走出公寓的门,刚刚跨进电梯,紧接着是一脚悬空的感觉,之后是深坠,在黑暗的,漫长的时空隧道里深坠,不断地深坠,直至平稳落地,晕迷,苏醒。 他穿上陈蓝玉的新衣,汉服,交领,束腰,一个人能轻松搞定,远没有电视剧中那么里三层外三层的繁复华丽。 男子女子均束发,但发型流畅简约,插银簪或玉簪,此外发上并无多余饰物。 这样的装扮让男儿看起来风度翩翩、高挑俊美,女孩子则愈发显得灵气秀美,曼妙生姿。 古人对美和掌控和熟稔,令人惊叹。曲荆风心想,他来到的世界,或者时代,蛮好的。一个有美感的时代,才值得他爱和投入。丑不溜秋的地方和丑陋不堪的人,只会让他想逃。 他翻开笔记本,只见扉页上写着:“放下过往,从此新生。”那是给初入职场的自己打气。如今再看,却像某种隐喻。 他抚摸着用皂角洗过的衣服,打整过的皮鞋,想起和蒙雨关于鞋子的讨论,也许,真的,可以,不用那么悲观。 他的蒙雨,或许已经进入某个平行空间,拿着属于她的大女主剧本。她可以的,她那么强大。 他也可以的,只要身体和灵魂都还活着,一切就都不坏。最最牵挂的父母由哥嫂照顾,他相信,家人慢慢的,也能从他凭空消失的痛苦中解脱出来。 那么他曲荆风,从此就安安心心地,呆在这里。勇敢地,去迎接,或者承担命运的安排。 以他的颜值,应该可以拿到男一的剧本,但,哪怕只是成为这个故事的男配,他也不会觉得委曲。未来,应该是有趣的,至少是美好的。 再见了,蒙雨。 第4章 好时光(一) 但要在这个世界生存下来,谈何容易。 曲荆风已经反复确认过了,醒来后的自己什么超能力都没有。 身无分文,寸步难行。 没钱可以厚着脸皮找陈蓝玉借,回头打工还上,好歹也做好了回到古代当社畜的准备。 比身无分文更寸步难行的,是不会骑马。而且还有一个躲不过去的大前提:作为四肢健全的青壮年男子。 在这样一个时代,不会骑马简直低人一等,且不说随时体验策马奔腾的畅快,真要碰上英雄救美的关键时刻,别的男主深情款款暗夜急驰,站在原地手足无措的他只能来一句:“我不会骑马!”真煞风景啊。 不行不行,他的美貌,他的丰姿,他的魅力,会因此大打折扣的,要尽快学会骑马! 起因是,一个休息日,陈蓝玉邀曲荆风到附近的山上去游玩,看看风景,打打猎,采采菌子啥的,总之玩场多呢。曲荆风心想,出去松松筋骨也好,欣然应下。 等见到两个大男孩和三匹马时,曲荆风才意识到,这是要,骑马去!虽说古代男子骑马就像现代人骑自行车一样平常,但看着那喷着浓重鼻息、气势逼人的大黑马,还真不是说骑就能骑的。 曲荆风倒是骑过几次马,旅游景区有专门的人为游客牵着性情温驯的马,在山道上,或者花海里慢悠悠地走,好走的路段,牵马的人会一路小跑,马儿也跟着跑起来,骑马的人在马背上一颠一颠,从远处看倒是有几分英姿。 热血男儿,谁心里没有一个侠客梦?正是这份自我感觉良好,只要有机会骑马,曲荆风都不放过。 直到有一次和同学去采风,他不幸骑到了一匹长有虱子的马,之后的整个下午,不仅大腿内侧奇痒难耐,他还感觉到有几只虱子时而在他背上跳一下,随即痛快地咬一口,时而在他头皮上爬,时而蹦跶到不该蹦跶的地方…… 更要命的是,那个下午有个学术交流会,曲荆风一向是导师的得意门生,导师频频投来殷切的目光,他不得不在发言中绝望,在绝望中发言。直到傍晚回到酒店脱衣洗澡才算解脱噩梦。 骑马这件事,已经升级到心理阴影层级。 “我,我就不去了吧,久病初愈,万一吹个山风受个寒,又要给蓝玉添麻烦。”曲荆风吸了几口凉气,又是扶额又是按太阳穴,拼命想让自己的借口听起来合理。 “不会啊,这个季节的山风一点也不冷,何况荆风大哥也不是娇气的人。”曲荆风从指缝中看了一眼秦星亮,真是没眼色,是山风的事吗? “荆风大哥,披个斗篷就不冷了。”陈蓝玉说着就要跑去拿斗篷。 “蓝玉,你等等,直说了吧,那啥,我不会骑。”曲荆风指了指马。 秦星亮和陈蓝玉果然用一种看天外来客的眼神看着他,几乎异口同声地问:“那你平时都骑什么?” “骑自行车啊!”曲荆风正要脱口而出,突然想到秦星亮会问“自行车是一头驴或骡子的名字吗”这样单纯,而又需要解释半天的问题,连忙改口:“我们那边坐车,不骑马。” 最后曲荆风坐上蒙雨的小马车出发了。 …… 小马车顶上拉了一块浅茶色的麻质夏帘,也就比电视剧里的黄包车多了半个座位。原本是一个人坐的,挨着蒙雨挤着坐的曲荆风畏首畏尾,啊,不对,是缩手缩脚地,努力减少自己的体积和存在感。 蒙雨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但双方都不敢转过脸来说话,一转就要脸对脸,更加尴尬,打量对方全靠眼角余光。 “没有车夫吗?”曲荆风努力找话题。 “自己能做的事,干嘛要驱使他人?”蒙雨不解。 “我的意思是说,如果咱们坐的是辆大马车,就得请个车夫赶马了。” “车夫?暮城好像没有这个职业哎。” 曲荆风心想,是啊,女孩子出行的马车,要么自己坐,要么和闺密,谁的马车上会坐个大男人?怪不得路上的纯朴乡民会远远投来打量或不解的目光。回过味来的曲荆风只觉得耳根热热的,索性不说话了。 难得好晴天,一路穿行山水间,远山如黛倒影如画,清风徐徐荷香拂面。 连绵的荷田追了他们一路,有人驶船唱歌采莲蓬,有人弯腰从淤泥里摸莲藕。 马车有时也会停到路边,避让成群结队而过的牛群羊群。曲荆风看着那些小牛小羊,每一只的样子都很萌,让他有抱在怀里抚摸的冲动。 等走到开阔的草场,陈玉蓝回过头来打了个招呼,就和秦星亮策马而去,背影潇洒又畅快。 曲荆风不无羡慕地看着前方,连他都要被这份帅气迷晕,蒙雨会是什么反应? 他把自己的上半身往另一侧挪了挪,转头看她。 蒙雨神情放松,笑望前方的蓝衣少年。 曲荆风仿佛看到了蒙雨内心的风景。他的一举一动,一动一笑,说话的样子,微笑的样子,调皮的样子,情窦初开的样子,读书写字的样子,和同伴打闹的样子,都格外赏心悦目。 青春年少,两情相悦,我喜欢他时,他恰好也喜欢我,同时心里坚定地知道:谁也抢不走他,谁也抢不走我。 曲荆风问:“就那么喜欢啊?” “就那么喜欢,然后,就那么欢喜。”蒙雨的回答,更像是自言自语。 四人在山脚下的歇脚亭会合,才跑过马的少年意气风发,就连额头上的汗水都能肆无忌惮地拉仇恨。青春好,青春妙。 他们随意地拴好马绳就上山了。 不会被偷吗?被偷了怎么办?走路回去吗?为了不让自己的双眼泛着白痴一般的光芒,类似的问题曲荆风都忍了。 陈蓝玉跟秦星亮进深山打猎,蒙雨带着曲荆风翻腐叶,捡菌子。 “哇,松茸!”曲荆风指着一丛菌子,应该是他和朋友吃过的名贵松茸本茸。 “那叫臭鸡枞,没人会吃的。” 好吧,不吃松茸,让奢侈来得更猛烈些吧。 他们捡无毒的青头菌。蒙雨大概介绍了一下吃法:伞花开得很大的,可以用蒜头和青椒爆炒,炒出来的汤汁鲜嫩肥美,拌在饭里很好吃;伞花刚刚冒尖的,可以将肉末填到伞花里,再上蒸笼蒸成肉酿,可以佐酒。 因为捡到几枞据说炒制时会香飘数里的干巴菌,蒙雨带着兴奋小声尖叫。 好好睡觉,好好吃饭,好好爱一个人。 这里,真真就是他曲荆风梦中的理想国啊。 正抒着情,听闻远处传来秦星亮的声音:“蒙雨蒙雨,快下山,瓷娃娃又晕倒了。” 第5章 好时光(二) 蒙雨和曲荆风向秦星亮声音的方向跑去。 陈蓝玉趴在秦星亮背上,双目紧闭,脸上、脖子上都起了红疹子,呼吸急促又微弱。 蒙雨忙问:“又见到蜂蛹或虫卵一类的东西了吗?” “当时我正在追兔子,听见他在山上叫我,跑过去一看,人已经晕过去了。我一看地上,他脚边正好有一窝新鲜的蚂蚁蛋。” 曲荆风一听蚂蚁蛋,立刻觉得头皮发麻,身上有点痒。他想起唯一一次交白卷的经历。那天发的试卷,因为打印机出了问题,好多页都有大片大片混乱的图案,看起来像叠着一层又一层的蚂蚁,他第一眼就晕了,试图集中注意力做卷子,看了几眼便呼吸急促,止不住地干呕,为避免当场晕倒被同学抬出教室,只能低头闭目佯装做题,最后拿了个零蛋。 “他从小就这样,一看到这些东西就过敏,晕倒。” 蒙雨一边跟曲荆风解释一边观察陈玉蓝的症状。 密集恐惧体质?他和陈蓝玉,真是同病相怜啊。 “你说你,好好跟我追兔子不就完了,非要跑去找什么蒙花啊枫叶啊,哪次搞成这样,受累的不是我,有时候我都觉得自己是你们家一匹马或一头驴,不是背你就是背你媳妇,简直是天生苦力,还是免费的!” 论喋喋不休,没有人能比得上秦星亮。 “小时候捉迷藏,你捉我藏,你找不到我时,我很快就自己跑出来了,轮到我捉你藏,你倒好,从傍晚一直躲到第二天早上,两家人打着火把心急如焚地找了一夜,结果在一根枯树桩里找到睡熟的你。因为惹祸,我爹当晚还专门抽空把我打了一顿。问你怎么回事,你睁着一双天真无邪的大眼睛说,枯树桩里又黑又窄,你一口气上不来,昏过去了。” 空间幽闭症? 曲荆风也常常梦到自己躺在一口棺材里,手只能抬一半,无法呼吸,动弹不得。之后,坐到狭窄的电梯,置身天花板低矮的房间,看到影视剧里有人爬下水道逃生或避难的剧情,都会让他有极度的生理不适感。 火车旅行一定不选三层硬卧中的二层或三层,那会让他想起躺在棺材里的可怕感觉。另外,关于棺材,他还有这样的惊恐,总觉得里面躺着的人可能只是假死,被人活埋,醒来发现呼喊无用,最后窒息或绝望而死。 …… 曲荆风试探地问:“那他是不是还很怕高?” “你怎么知道?蓝玉,他告诉你的?”秦星亮语气里带点吃惊,还有种好朋友间的小秘密被人过早分享的幽怨。 蒙雨也投来疑惑的眼神。 曲荆风密集症、幽闭症、恐高症三症合一,他查过资料,通常有一种症状的人,很容易兼有另外两种症状或更多类似症状。“我是胡乱猜测的。还真蒙对了?” “是啊,蓝玉从来不敢从很高的地方往下看,一站到凌空的地方就会双脚发软,像城墙、高塔、悬崖这样的地方,蓝玉是不敢去的,好像担心自己会掉下去,或者被人推下去。咱们暮城夜不闭户,路不拾遗,哪里有什么坏人嘛!”秦星亮一边说一边摇头,完全想不通。 曲荆风心想,没有这种病症的人当然想不通。 全透明或半透明哪怕只是脚底透明的电梯都会要了他的命,碰到这样的电梯又非坐不可的时候,紧张、冒汗、脚软。偏偏从小到大,学校组织的各种户外活动,总少不了悬空缆车和一飞冲天或急速坠落的观光电梯,在硬着头皮坐过一次空中缆车和一次观光电梯之后,老师和同学坐缆车和电梯时,他都选择一个人爬山下坡,或者翻山越岭。 陈蓝玉这个温润如玉的男孩子,小时候到底经历了什么,会有这么多心理创伤? 唉,也可能是自己想多了,曲荆风从小到大没受过什么苦,父母恩爱,家庭和睦,学业顺利,遇到的也都是好人,还不是一样被自己内心的恐惧吓个半死,为此平白无故地遭了不少罪。 暂且理解为,冥冥之中,一切自有天意吧。 “本想好好睡一觉,被你们吵得脑壳疼。”听得陈蓝玉不复平时清澈敞亮的声音,秦星亮双手用力,往上使劲托了托他的臀部,想让他趴得舒服些。 “阿秦,快放我下来,你后背都湿了,我不喜欢闻臭汗,不然又得昏过去。” 曲荆风赶紧扶下弱不禁风的陈蓝玉。 秦星亮如释重负,动作极其夸张的,又是甩手又是扭胯,抖拉后背上的衣服散汗,好像这样可以让自己闻起来香一些。 …… 走了没几步,陈蓝玉突然想起背上的包裹,“雨儿,给你的。” 包裹里有一些枫叶,还有几根树枝,上面结满了整齐的小果子。 陈蓝玉解释道:“春时你说想自己尝试染棉麻布,我翻了一些书,看到用枫叶煮水,可以煮出黑色汁液,越老的枫叶煮出来的颜色越浓,这次上山,我就是想给你采秋霜前的老枫叶。” 陈蓝玉拿起一根挂着小果子的树枝,“这个密蒙花,是我翻读古籍时偶得。读书时,看到和你有关的字句都会特别留意。密蒙花也叫蒙花,或叫蒙花树,有天在医书上看到这种花的描述和图片,我之前爬山见过,叶子灰丑,花形散碎不美,只是花朵闻起来特别香,好闻又提神,所以印象深刻。” “这种花可以煮出黄色的汁水,用来煮黄花糯米饭,还可以入药,清肺明目。用来投染布料,可以染出你喜欢的新鲜明亮的黄色,加重花料或兑水,深深浅浅的黄色也能调染出来。” 陈蓝玉说着把树枝还回去,蒙雨顺手就把包裹递给一旁的曲荆风。 等到曲荆风反应过来,陈蓝玉这个人已经在蒙雨手里了。 “密蒙花开在春天,咱们今年错过了。这次来,果子刚好成熟,我采了些,拿回去晾干,春天时把花种撒在你家门前向阳的坡上,不出两三年,就有源源不断的花朵可以采来用了。” “好啊,到时我把第一批采到的花拿来做染料,染布给你做一身明黄色的衣裳,你穿肯定很好看。” “这恩爱秀的,在你眼里,他就算披块破布都天下无双。”秦星亮得闲就插一句嘴。 可又不得不承认,想象中的黄衣蓝玉,可不就是天下无双的翩翩美少年郎。 下山的一路,曲荆风都在企求老天爷让陈蓝玉彻底好起来。 因为如果陈蓝玉不能骑马的话……他真的只能硬着头皮上马了。 结果回到歇脚亭,陈蓝玉径直翻身上马,曲荆风再次企图缩成一道闪电,带着劫后余生的幸福坐到蒙雨旁边的凳子上。 回去的路上很安静,晚霞落下来,只觉光阴美如画。 第6章 花魁拣豆子 瞪他,踢他,闪他,张嘴咬他,用尾巴抽他,拐个弯摔他……马儿们能使出的阴谋诡计,在曲荆风身上一样都没落下。 连续几天,上午秦星亮负责教,傍晚陈蓝玉负责教,换了好几匹马,可能是天生没有所谓的马感,骑马这件简单的事,曲荆风怎么都学不会。 秦星亮一开始说,荆风哥哥,你一定行滴!最后只能恨其不争,爱莫能助。 慢慢来啊!陈蓝玉安慰他,但眼神里明明闪烁着:想不通啊想不通。 实在闲不住了,曲荆风缠着陈蓝玉给他找份工作。 “你们那缺不缺搞历史、搞学问的?” “已经人满为患了。” “整理书籍之类的呢?” “也不缺。” “扫地的,擦桌子的,或者看大门的,缺吗?” 陈蓝玉无奈地摇头。 曲荆风抱着一线希望:“陈叔叔那边还招人吗?” “此路不通,因为我爹只会说一句,不许走后门。” 曲荆风的目光轻轻地飘向背着手站在花窗前看雨的秦星亮,秦星亮悠悠地回过头,“我一纨绔,哪里敢往我爹那塞人啊,再说了,我爹那么喜欢打我。” 曲荆风在这里只认识三个人,“实在不行,我问问蒙雨,能不能给她跑跑腿,打打杂。”说着就要往外走。 陈蓝玉忙拦住他,“雨儿那里,跑腿不行。” “对哦,跑腿得会骑马。”曲荆风觉得自己分析得很有道理,“那我可以专心打杂。” 陈蓝玉忙拉住他,“我的意思是,我再到别处给你问问。” 就陈蓝玉那点心思,秦星亮能不知道吗,他懒洋洋地说道,“冰清那缺人,就算不缺人,只要看到荆风大哥的模样,她一定会招进去的。” “那个,冰清是开那啥院的老那啥鸨吗?”被害妄想症又犯了,曲荆风想到自己有可能就此沦落风尘,不免紧张起来。 秦星亮笑着拍拍他的肩,宽慰道:“别怕别怕,暮城没有这种可怕的院啊鸨啊的。冰清是一家客栈的老板娘。” …… 冰清客栈在一条幽巷的尽头。 客栈除了偶尔有赶远路来走亲戚的人投宿,日常走动的多数是当地人。通常是夫妻之间发生口角,其中受委屈或得理的一方摔门跑到客栈里躲几天清闲,过不了多久就会上演一个神情憔悴的男人手里牵着娃,背上背个娃或怀着抱个娃,在天井里恳求自家娘子回去的剧情。 而为了聚拢人气和增加进项,客栈也兼顾茶馆的营生。 进门就是一个大天井,天井正中有一口井,四周摆满了花花草草,空气中飘浮着菊花和桂花的香气。一楼二楼的回廊都很开阔,回廊和雅室里坐着喝茶闲聊的人。 一个身姿窈窕的女子背对着曲荆风,弯腰往铜盆里,泡脸?似乎快憋不住了,连忙抬起头来喘气。 曲荆风上前几步,“这位姑娘……” 女子转过身来,将手里捧着的毛巾从脸上挪开,曲荆风尴尬地改口:“这位大婶,请问冰清姑娘在吗?” “老娘就是沈冰清。”沈冰清爽快地答道,丝毫没有因为被认作大婶而生气。她从上到下打量曲荆风,脸上露出了颇为吓人的笑。 沈冰清和陈蓝玉他们是发小,年纪差不多,只是沈冰清的声音和面相都显老态,四五岁时看起来就像个长不高的老奶奶。好在她越长越年轻,过了20岁,终于从老奶奶长回大婶了。 沈冰清还有一大特点,脸大如饼,一张脸就像被人用砧板用力地拍了一把,被拍扁的五官极不服气地,慢慢冒出来。 沈冰清并不因此而消沉,自卑。她非常乐观,爱美。为了让脸看起来瘦一点,想尽各种办法。比如每天用凉水泡脸数次,哪怕寒冬腊月也坚持不懈。晚上睡前用白布把脸裹起来,只露鼻子和眼睛,因此没少吓着人。她的脸,还是一样大。 沈冰清爱美还表现在,看见美貌的男子就走不动路,移不开眼睛。 她的名言是:冰清玉洁算什么美德,爱我所爱,求我所求才是。 暮城美貌的少年郎都被她垂涎了个遍,无奈自身条件不佳,在追求男子方面又没有什么好谋略,到现在一只羊都没吃上。 曲荆风说明来意,面对这只人生地不熟的美羊,沈冰清表示她这里很缺人,她愿意高价聘请曲荆风到她这里来,打杂。 真是一个好看的人儿啊,连扫个地都风度翩翩。 沈冰清双手托腮,依窗犯花痴。 曲荆风有时顺着眼风看过去,以为自己大白天看到了一轮有些瘆人的圆月亮。 …… 不出几日,冰清客栈的美男经济就被曲荆风带动起来了。 周围数里的妙龄少女,过了婚龄的熟女,还有一些风流俏寡妇,纷纷到客栈来喝茶会友。 曲荆风负责给客人端茶送水递点心,暮城不是没有好看的少年郎,只是曲荆风这种类型的第一次见,有些女客为了近距离接触而疯狂消费,沈冰清眉开眼笑。 这种万众瞩目,让曲荆风产生了一种花魁、头牌的感觉,他提出,可以增加一些才艺表演。沈冰清觉得这个提议不错。 曲荆风会弹吉他,会吹萨克斯,很应景的笛啊,箫啊却不会,没有乐器,他便想,要不要唱几首经典的老歌,正在搜肠刮肚地想歌名,沈冰清却安排他在天井中整理花草,虫子要捉,枯叶要挑,要让客人随时如沐春风。 等这些做得差不多了,沈冰清抬出一篮子大蚕豆,让他坐在天井正中的石桌子前,把里面的小石头和长得丑的公豆子拣出来,而所谓的公豆子就是看起来很铁的怎么都煮不熟的豆子。 曲荆风脸都绿了。 沈冰霜俯身在他耳边道:“别生气,我给你发双倍工钱。” 为了钱,曲荆风安安静静地拣小石头,拣公豆子,顺带着像猴子一样被人观赏。还真就有各色娘子下巴枕着廊柱饶有兴致地看过来,雅间里也有人出来走动。 每当想活动颈椎时,曲荆风就会抬起头转脖子,对着廊上的女子微微一笑,引起一阵小骚动。反正也落到沈冰清手里了,索性将美色进行到底。 “就知道沈冰清会欺负你。”蒙雨在曲荆风对面坐下,拣得起劲的曲荆风瞬间脸红,石板地面没有洞,好恨啊。 沈冰清笑眯眯的铜盆脸晃过来,拉着蒙雨往屋里走。 “这回,一定不能让这俊俏人儿逃出老娘的五指山。”沈冰清每次说这句话,都是一副志在必得的样子。 蒙雨打趣道:“你那五指山呀,就是个沙漏。” 第7章 宠弟狂魔 一阵疾雨,曲荆风总算可以名正言顺地停止拣豆子才艺表演,提起大水壶一桌挨一桌地给各位姐姐妹妹们添茶续水,之后静静地坐在回廊上看雨。 雨落在天井里,看起来更大更急。雨声淹没了一切。 仿佛这世间除了雨,什么都没有,曲荆风坐在那里,有一瞬间的恍惚,他在干什么?过去的世界已经不存在了,能抓住的,只有眼前。 那就好好活在这尘世,看看自己有多大能量,最终能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 雨声太吵,沈冰清随手把门和窗都关上。 “雨儿,你是不知道,我现在是越发地觉得,长夜漫漫,寂寞难耐。” 沈冰清闪着自我感觉纯真热烈,实则旁人看起来饱经风霜的眼,“唉,也不知上辈子造了什么孽,这辈子会长成这副模样。” “冰清,别难过了,你会遇到好姻缘的,我看你越长越年轻,说不定再过几年,就能长到少女的模样。”蒙雨安慰道,不过她并没有说假话,沈冰清的确是往年轻里长。 “返老还童有什么好的,我真想像你一样,什么样的年龄经历什么样的事,纯真,无害,长得也挺好,最重要的是挑夫君的眼光一流,更难得的是你喜欢的人真心喜欢你,宠你宠到没原则。真好哇!爱情这种东西大概不会从我的人生里经过了。”沈冰清语气里满是失落。 “我也有很多烦恼啊,有时为自己的平凡感到羞愧,心想我这么普通的女孩子,蓝玉到底看上我什么了,有一天他会不会变心,大都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闲下来的时候,总不免会这样患得患失。所以你看,不论长得怎么样,过着什么样的人生,大家的烦恼都是差不多的啊。”蒙雨轻轻地叹了口气,把憋在心里的话说出来,好过多了。 “蓝玉不会变心的。”沈冰清握着蒙雨的手,轻轻地拍打她的手背安抚,心里想到的却是,世事无绝对,以后的事情怎么能说得清呢,边走边看吧。 …… 又说了一通闺密间的体己话,听得雨声渐渐平息,蒙雨起身离开。 暮城的人习惯了出门随身带伞。曲荆风把蒙雨的伞递过来,嘱咐她路上小心,不要淋雨生病。 蒙雨没有生分地说谢谢,只是点头说好。说完迈着年轻清瘦的女孩特有的轻快步子向门口跑去,出门右拐就撞了某人一个满怀,抬头一看是秦星亮。 “你这铁头,差点把我的胸口撞出个大血窟窿。”秦星亮单手捂胸嚷麻麻。 蒙雨揉了揉撞得生疼的脑门,不知道说什么好,直接绕过他往前走。 秦星亮追上来,厚着脸皮说,“我送你回去,这路够滑的,万一再摔一跤……” 蒙雨兴致不高,由他跟着,两个人像闷葫芦一样走了好长一段路。 突然蒙雨停下步子,转过头来看着他,“阿秦,你是不是很喜欢蓝玉?” 秦星亮被问得一愣,想了想,答道:“蓝玉,谁会不喜欢……” “果然!连男孩子都喜欢啊。”蒙雨若有所思,喃喃道。 “哎呀,你误会了,我跟他,没什么的,真的没什么!”秦星亮急急地解释。 紧接着耳边传来秦星亮“不是你想的那样,你想多了呀,我冤枉啊,我们之间是清白的”之类的解释。 蒙雨不说话,低着头默默地往前走。心想,这一天又一天,陷在儿女私情里,是因为日子过得太安稳,太清闲了吗? 待走到山脚,蒙雨说:“我到了,你快回去吧。” “我看你进了山门再走。”秦星亮说着把她轻轻地往前推,自己站在原地看着。 待蒙雨像小鹿一样蹿到山门口,回头冲他摆摆手,秦星亮这才迈着轻快的步子往回走。 …… 曲荆风抬着一盆刚刚烤好的冒着嗞嗞热气的血肠坐回桌边,用筷子夹起最长的一根,张大嘴巴正要咬,突然感觉到一阵莫名的紧张,他悠悠地转过头去,看见门口站着一个气场凛冽的美艳妇人。 “你就是曲荆风?”凛冽妇人,啊,不对,是美艳妇人肃声问道。 这个世界的仇家找上门来了?曲荆风一阵惊慌,自己完全不知对方底细,没武功肯定打不过,又没有人来救他,怎么办,怎么办啊? “今天的肠子,不香吗?”沈冰清从另一扇敞开的门走进屋里,放着香喷喷的烤肠不吃,在想什么呢? “他就是曲荆风?”门口的声音再次响起。 “蓝诀姐,你回来了?”沈冰清迎上去,把她拉进屋。 陈蓝诀在曲荆风对面坐下来,又是一阵肆无忌惮地打量。 拜托,大姐,你不要用这种可怕的眼神看着我好不好?有什么直接说出来。曲荆风在心里嘀咕。 “嗯,还行,从上到下,从里到外,都还算配得上我弟弟。”美艳妇人说道,然后看着曲荆风手里最长的那根血肠,曲荆风识趣地把血肠奉上。 陈蓝诀热情洋溢又尽可能举止优雅地吃起肠子,沈冰清站在一旁陪着笑脸。 陈蓝诀吃完,掏出手帕擦擦嘴,站起身往外走,走到门口回头,“冰清,不许欺负我荆风弟弟哦!” 沈冰清讪笑,“不敢不敢。” 最早的时候,沈冰清垂涎的是陈蓝玉的美色,陈蓝诀听闻第一时间冲出来,严厉警告道:“不许欺负我弟弟!” 好嘛,那就退而求其次,垂涎一下秦星亮好了。结果,陈蓝诀知道后又跑出来,只不过这次换了一副温柔的口吻:“不许欺负我星亮弟弟哦!” 沈冰清无比清楚地知道,不许欺负是什么意思。 送走了陈蓝诀,沈冰清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这陈蓝诀什么来头,气场这么强大?”曲荆风一边吃第二长的那根血肠一边问。 “她是暮城习武场的总教官,从小习武,没被她打过的暮城少年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桀骜不驯、放荡不羁。”沈冰清认真地总结道。 “蓝玉的朋友,她姐都要把关?” “那当然啦!” “所以……”曲荆风替陈蓝玉捏了一把汗。 “所以,陈蓝玉从小到大就没几个朋友,严格来说,男性朋友就两个。” “一个是秦星亮,另一个是?”曲荆风心里暗骂,这该死的好奇心。 “另一个是他姐夫。”沈冰清继续八卦,“冲天毛温小云很想和陈蓝玉做朋友,蓝诀姐说,不可以哦,理由竟然是,温小云太小了,和陈蓝玉没有共同话题。” “温小云是谁?”曲荆风再次好奇地问道。 第8章 如风少年 温小云16岁,是个孤儿。当大家知道有他这么个人时,他已经14岁了。至于他是怎么长到14岁的,谁都没打听出来。 当时刚刚年满二十的陈蓝玉接手自家产业植兰山房,带着几位同事下乡收集民间文化素材,一行人快马前行,骑出暮城主城不过数里,就看到路边突兀着一间破败的小屋,众人以为是乡间茅厕,纷纷下马准备解决内急。 却见一个人,或是一只人形猴子躬身从低矮的门框中走出来,穿着乞丐般的破烂衣裳,手里举着一只硬邦邦的馒头,从容地坐在门口仅有的一小只破竹凳上,张开大嘴用力地啃起馒头来。 野蛮生长的温小云个子很小,肤色黝黑,深栗色的头发卷曲、蓬松、发硬,一飞冲天,拿破布条束发也不管用,他索性让它们长着,隔断时间找把钝刀把它们割了。 温小云早就发现有人看自己,但他不在乎,爱看不爱,看了又不会少根毛。 “馒头好吃吗?”为了确定眼前的是个人而非人猴,陈蓝玉上前搭话。 “你说呢?”温小云懒洋洋地回答。 是个人啊?陈蓝玉看着脏兮兮的温小云,再看一眼那孤零零的小破屋,突然觉得这一娃一屋都散发着令人心碎的魔力,眼眶里有泪雾漫上来。 “你爹娘呢?”陈蓝玉有些哽咽地问。 “没有。” “一个人住在这里?” “嗯。” 陈蓝玉心里盘算着把温小云带回家照料,又因手头有工作任务,便嘱咐他:“你在这里等我好不好?等我回来带你回家。” 温小云用一种看怪物的眼神看着陈蓝玉,这个哥哥有病吧?平白无故对他这么好,是要卖了他?但他这样的,能卖几个钱? 陈蓝玉却又担心他跑了,提议道:“干脆跟我们一起走吧?” “有什么好处?”一向铁石心肠的温小云,竟然有些心动哎。 “穿好衣,吃好饭,睡好觉,还有零花钱买冰糖葫芦,算不算好处?”陈蓝玉故作诱惑地说道,落在温小云眼里,却是一脸天真和诚恳。 “等等啊!”温小云进小破屋收拾出一个小包裹,便跟着陈蓝玉骑同一匹马出发了。 入夜,到了一座颇为繁华的集镇,他们住进镇上最好的客栈。 店小二张罗着给温小云洗澡换衣,一桶又一桶的热水提进去,一桶又一桶的脏水提出来,没过多久,小二就给陈蓝玉送来一个笑容羞赧的清爽少年。 不算丑。陈蓝玉对洗白白后的温小云总体满意,示意他坐下来吃晚饭。 温小云抓起碗筷就狼吞虎咽,长这么大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一眨眼的工夫,桌上就只剩下空盘子了。陈蓝玉根本想不到一个人吃饭可以如此神速。 “不好意思啊,蓝玉哥哥,下次,我一定吃慢点。”温小云一边打嗝一边说,并且确定自己并不是因为吃撑,而是因为害羞才打的嗝。结果那些难堪的嗝就一直打一直打,喝多少水都不管用。 同一张床上躺着的陈蓝玉侧身朝外假装睡着,屏声静气,腰酸背疼。 为什么不要两间房?还不是担心小家伙因为所谓的自尊心悄悄跑了。 唉,早知道他不会跑,就不会委屈自己一动不动地躺到大半夜。 …… 到了县境,温小云就成了陈蓝玉的小跟班。 陈蓝玉差他去书院取资料,才埋头翻了几页书,温小云的脑袋就在门边晃荡。 “快去快回,不许偷懒哦。”陈蓝玉督促道。 温小云邀功般地递过一沓资料。 “这么快?” “跑着去,跑着回,自然快。”温小云额头上淌着骄傲的汗珠。 陈蓝玉很想说,跑一个我看看,有多快,说出来的却是:“很好,去玩吧!” 温小云一溜烟跑个没影。 午间昏昏,陈蓝玉看了一上午的资料,午饭后差点冲起了瞌睡,温小云见状又跑出门去,不一会提了一把新鲜的酸角进来,示意他吃几颗提神。 陈蓝玉一边吃着酸得要命的酸角,一边看院子里高高的酸角树,问:“你爬树了?” “没爬。”温小云看他眉头紧皱,生怕他不高兴,连忙解释道:“我只是跳起来够了那么一下下。” “跳一个我看看。”陈蓝玉继续皱着眉头说。 温小云为了证明自己没爬树,这边跳一下抓下一把酸角,那边跳一下又抓下一把酸角,一小会工夫陈蓝玉的书桌前就排满了带着绿叶的酸角果。 这孩子蹦得可真够高的!陈蓝玉心想,这棵树结的酸角太酸了,吃一荚酸豆子可以提神醒脑大半天,以后犯困都不用愁了,便招呼温小云把树上能摘的酸角都摘了。 结果温小云为了证明自己是个有用的人,又是跳高又是爬树的,硬是把整棵树摘得一颗酸角都不剩,院子的空地晒满了,温小云又爬到屋顶上去晒。 回去的时候,陈蓝玉请乡民赶了几头毛驴帮忙送资料,温小云得意地牵着两头大毛驴,驴背上驮着他采收的所有酸角。 酸角成了陈蓝玉的书房伴读佳品,有时是酸角汁,有时是酸角糕,有时是酸角糖。总之看着陈蓝玉长大的厨师为了让他高兴,使尽浑身解数,也不管他牙酸不酸。 次年酸角成熟时,温小云亲自带管事去采收那棵树结出的所有酸角。 从此那棵默默无闻的树有了自己的名字:蓝玉公子的酸角树。 …… 温小云的意愿是从此死心塌地地伺候蓝玉公子,陈蓝玉不允。暮城没有伺候人的说法,只有各司其职。 陈蓝玉待人温柔宽厚,想着温小云孤苦伶仃,想认他做弟弟。 陈蓝诀坚决反对,她说,哪里爱得过来嘛! “那做朋友总可以吧,有个名头,才好相互照应。” “小云太小,大字不识几个,除了你瞪我,我瞪你,平时能聊什么?”陈蓝诀再次反对,不过她提出了一个可行性建议,蓝玉负责教他识数认字,她负责教授武艺箭术,他俩都成了温小云的老师,便有了师徒之情。 温小云不爱读书写字,陈蓝玉教得脑壳疼,最后决定耐着性子教会他最基本的东西,比如怎么算清楚一笔账,怎么把自己的名字写漂亮,并带着他满大街小巷地转悠,认识暮城各大商号、铺子、宅院的名字。 仅用半年,陈蓝玉就让温小云从他这里毕业了。 温小云去习武场投奔陈蓝诀,很快就成了陈蓝诀的得意门生。温小云不仅跑得快,蹦得高,还是天生的骑马好手,温驯的马到他手里献媚式地跑得飞快,平时不听话的马儿被他安抚两下,乖得跟头娇气的小毛驴似的。 温小云慢慢地长开了,个子比同龄人略矮些,却正好保持了猴子式的灵敏。他在习武上没有太大天分,勉强及格,但箭术了得,百发百中,结合自身惊人的骑艺,小小年纪就有“暮城第一骑射手”的美名。 温小云顶着那头极具辨识度的冲天毛发型,骑着骏马从中心城区如风般急驰而过,引得只爱英雄不爱美男的豪气女子发出阵阵尖叫,并在心里激情地呐喊:小小少年郎,快呀么快长大。 温小云每次见到陈蓝诀总是毕恭毕敬地称呼“老师”,见到陈蓝玉,便一路追一路喊:“蓝玉哥哥,蓝玉哥哥!” 陈蓝玉每次都跑不过他,被拦下后,听他亲昵地撒娇:“蓝玉哥哥,你别不理我呀!” 竟然这般油腔滑调,还是当初那个引他同情当场泪奔拴在身边才能安心的小可怜吗? 第9章 后山小惊魂 陈蓝诀从小就有晨起练武的习惯,哪怕嫁了人回娘家也不例外。 黑色长发束于脑后,一身绛紫色的练功服在清晨柔和的光线中飞舞,只见她,时而像龙卷风一样腾空而起又无声落地,时而侧身一脚蹬在树杆上惊飞贪睡的鸟,时而甩出一根长鞭舞动起来就像甩了水袖一样…… 真是灵敏又矫健的姐姐啊! 陈蓝玉坐在宽大庭院的茶亭中,端起盖碗喝下当天的第一口普洱,深山古树清凛的茶香在鼻翼和唇齿间漫延,再看发现姐姐旁边多了一个人,只见温小云像只猴子一样左蹿右跳,原本极富美感的画面莫名有些怪异,不好看,辣眼睛。 陈蓝玉无奈抬头看天,又是一个晴空万里的好天气。 “蓝玉,不好了!”秦星亮的出场从来都是先闻其声后见其人,很快穿着一身蓝绿色窄身长袍的秦星亮像只花孔雀一般冲了进来,“听说了吗,后山有僵尸!” “怎么回事?”练武的师徒二人也围拢过来。 “昨天下午,塘子巷的赵小米上山收木炭,因为买得多,烧炭的人家很热情,留他喝酒,结果喝到深夜才回来,一路上老觉得有东西跟着他,借着手里的火光侧头一看,不得了了,只见对面斜坡上有几十个穿着前朝服饰的人,有的站,有的躺,面目狰狞得很。” “此时一阵夜风吹来,赵小米酒醒了一大半,他揉揉眼睛再看,那些人还在那里一动不动,并不是幻觉,风把他们身上能吹动的东西都吹得飞了起来,耳边也隐隐传来可怕的低语。莫不是误入了鬼冢?赵小米连滚带爬回到家,提着一口气把事情经过说完就晕了过去。” “如果只有赵小米碰到这样的事,有可能是他喝了酒眼花。但是今天早上,附近还有好几个早起上山干活的村民也看到了类似的情形,就很能说明问题了,这会估计已经有人去报官府了。” “走,看看去。”陈蓝诀招呼温小云,两人提剑上马,率先赶过去。 秦星亮正要去牵马,看陈蓝玉端坐不动,“你不去吗?” “不去。有什么好看的,书里的妖魔鬼怪可比这好看多了。”陈蓝玉打算喝会茶就去山房。 “我觉得僵尸好看。我走了!”秦星亮骑上马兴冲冲地跑了。 …… 待到现场一看,那里已经围了许多人,大家对着几十个祭祀用的扎纸人指指点点。别说月黑风高的晚上,就是这大白天,一个人上山,突然看见这样一堆纸人,那眼神,那颜色,那模样,也要吓一跳啊。 官府派人到附近的祭祀用品店进行盘查,其中一家店的老板承认是自己和伙计往后山扔的纸人。 官差问,为什么要扔纸人? 老板答,现在不流行这种纸人了,摆店里好几年也卖不出去,占地方。 老板补充道,我们店扎纸人,走的可是原创路线,你看那几个埋头苦干的,都是很有才情的原创师傅。 官差才不管原创的事,又问,为什么要乱扔纸人? 老板答,这要怪啊,只能怪暮城的天气。我和几个伙计来来回回搬了几趟,好不容易搬完了,正要点上一把火烧了,结果这雨吧,说下就下,还下得特别大,我就想着等天晴了再来烧。之后天晴了,我又想,兴许有穷苦人家办丧事,没钱买纸人,正好能捡回去用,也算功德一件,干脆就不烧了。没想到,这才几天,就差点吓出人命。 官差也不好拿老板问罪,罚他通知所有同行以后不许乱扔祭祀用品,又命人烧了山上的纸人,这事就算过去了。 秦星亮弄明白怎么回事,第一时间冲到山房,把事情的经过讲了一遍。“好无聊,我还以为有一场大戏可以看呢。” “所以说啊,暮城能出什么大事?”陈蓝玉翻着手上的书,头也不抬地回了一句。他觉得,那些盘旋在他脑子里的妖魔鬼怪,似是会吞心噬魂,那才叫可怕呢。 “我徂东山,慆慆不归。我来自东,零雨其濛。我东曰归,我心西悲。制彼裳衣,勿士行枚。蜎蜎者蠋,烝在桑野。敦彼独宿,亦在车下……” 陈蓝玉指着《诗经》里的《东山》,“阿秦你看,又读到一首和雨儿有关的诗。如今我从东山回,满天小雨雾蒙蒙。家常衣服做一件,不再行军事衔枚。” 一说起诗啊书啊,秦星亮就无精打采,“我只听懂一句,满天小雨雾蒙蒙。” 战马,沙场,屠戮,鲜血,尸骸……联想到诗中的场景,陈蓝玉只觉得胸口一阵钝痛,连忙提醒自己,深呼吸,挺住,可不许再昏倒了。 …… 冰清客栈里,沈冰清安排曲荆风打桂花,准备用来做桂花糕和薰桂花茶。 “冰清妹妹,你就饶了我吧,这种事让朱牛牛干就好了嘛!”朱牛牛是客栈里常年打杂的壮实姑娘。 “那么多小娘子甚至不惜偷拿夫君的私房钱,隔三差五地来我们客栈喝茶,是为了看朱牛牛打桂花的吗?”沈冰清刚刚泡完冷水脸,一边擦脸一边说,“再说了,只有用你亲自打、亲自挑的桂花做糕点、薰茶叶,才能卖出好价钱。想你孤苦伶仃,无依无靠,投奔于我……” “打住打住,我这就去打桂花。”曲荆风站在天井里,拿一根长长的竹竿,用力地敲打着枝头的桂花,不一会,他的头发上,衣服上,地上就落满了金黄色的细碎小花瓣。 真没想到,桂花雨这么美,这么香。 连曲荆风都自我陶醉了,凭栏的女子更是看得呆了。 曲荆风心想,本想凭实力,偏偏靠颜值。这辈子就这样了吗?好无聊啊好无聊。 打完桂花扫桂花,扫完桂花拣桂花。 曲荆风再次在天井正中的石桌前坐下,挑拣了一会,他敏锐地从无数朝他射过来的目光中分辨出熟悉的两束,抬头往二楼的围栏上一看,果然看到陈蓝玉冲他善意地摆手打招呼,一旁的秦星亮却紧紧地咬住下嘴唇,在与他目光交接的一刻,没绷住噗嗤一声笑出来。 好想打人!曲荆风怒了,这一个个的,轮番看他笑话来了? 秦星亮拉着陈蓝玉往天井里跑,坐到曲荆风旁边,跟他一起拣桂花。 真是秀色可餐啊,凭栏的小娘子张大嘴咬住自己的拳头,仿佛这样才能压制住内心的激动。 曲荆风再次缠着陈蓝玉给他找工作。 “你的才艺,说来听听?”看到这样狼狈的曲荆风,陈蓝玉心软了,或者说,终于良心发现了。 曲荆风想起自己硕士毕业前,导师希望他能留校任教。他当时觉得,从记事起就一直读书,读书,好不容易毕业了,不想再继续跟课本打交道,所以应聘了跟历史学专业没什么交集的岗位。结果上班第一天,老天爷就把他送到这来了。 “也许,我可以做个教书先生?” 第10章 问今是何世 陈蓝玉把曲荆风带回植兰山房考学问。 第二天一早,书童送来厚厚的一沓试卷,曲荆风坐在云蒸雾绕的临山小屋里做题,一坐就是一上午。 繁体字他都看得懂,毛笔书写也擅长,最难的是写繁体字,根本无从下手,干脆就用简体字快速地答起题来。 考试内容从易经到儒学,从唐诗到宋词,天文地理,古数医学,都是历史专业学生背得滚瓜烂熟的。 “我写的字你看得懂?” “繁简互通,看得懂也不奇怪。奇怪的是,你为什么会写这样的字,并且所有的题都答对了。”陈蓝玉看着曲荆风一手漂亮的简体楷书,眼里有欣喜,也有困惑。 “因为我们那里流行简体字啊,另外就是,我学问深厚呗!”谁说读书无用,就算穿越也用得上啊。 为什么所有的考试内容都不涉及军事、政治?为什么考试范围始于先秦,却终于元朝?难道他来到的是元朝末年?或是元朝之后的明代?这是曲荆风的疑惑。 “蓝玉,你真的不知道自己处在什么朝代吗?” “嗯,书阁中的书籍记录的最后朝代就是元朝。” “考题里没有一场战役,又是怎么回事?” “不仅考题,所有藏书中,都没有关于战争的记载。” “难道,是有人把你们关在了一座巨型的桃花源里?”曲荆风心想,然后有一天突然梦醒了,一切烟消云散? “这个问题我有想过,陶渊明生活在东晋,《桃花源记》写道:自云先世避秦时乱,率妻子邑人来此绝境,不复出焉,遂与外人间隔。问今是何世,乃不知有汉,无论魏晋。我觉得我们也处于类似的境况。” “在我生活的地方,边疆地区有一个叫坝美的小村落,跟桃花源记中描述的情况和景象十分相似,被誉为现代版的世外桃源,我之前去采过风,一个隐秘的村庄,美丽,静谧。” “醒来之后,我一度以为自己到了坝美,经过一个多月的观察,我发现,暮城比坝美大太多,所处的时代也不一样。蓝玉,你该不会以为我是疯子吧?” “不会,我相信你说的。”陈蓝玉说着走到窗边,举目远眺,“我一直觉得,我们身在一个故事里,你和我,还有整个暮城。只是这个故事的序幕,什么时候才会拉开,还要耐心地等一等。” …… 也许可以从文学艺术形式入手,大致地了解一下暮城在人类历史长河中的时间位置。 曲荆风问:“时人以何为消遣?” “想不到吧,我们读小说哦。”陈蓝玉在曲荆风对面坐下,说着忍不住笑起来,左边嘴角有只小梨涡时隐时现,眼睛里闪着一丝得意。 怎么会有这么精致好看、快乐自信的男孩子!曲荆风有半分钟的愣神。 “拜托,不要做第二个阿秦哦!”陈蓝玉伸出一只巴掌在曲荆风面前晃了晃,曲荆风回过神来,心想,你误会秦星亮了,明眼人都看得出来,秦星亮暗恋的哪里是你陈蓝玉。但是三个小孩子的感情问题,留给他们自己解决好了。 等等,陈蓝玉说读小说,而不是读话本,明清才是小说的繁荣时期,那就说明他们可能生活在明朝或者清朝。 看个小说消遣有什么好得意的?曲荆风反应过来,“莫非,你写小说?” “是啊!”陈蓝玉痛快地答道。 “我还以为你写的是,论如何在潮湿环境下防止古籍受潮之类的学术论文呢。” “我写神魔小说,因为它们就在我的脑子里,每天都吵得不可开交。索性拿它们来换钱喽!” “能挣很多?”不知为何,一说到钱,曲荆风的眼睛就会铮铮地发亮,他是到了这里才开始变得爱钱的。 “卖得好自然挣得多啊。”当陈蓝玉举例说自己一年的稿费收入大约能买20家冰清客栈时,曲荆风想起读了不下七遍的《水浒传》……要不要临摹一下呢?要不要呢?但是,不可以啊,不可以! 再说了,在一个没有战争的地方写古代农民起义,多不和谐啊。 “谈情说爱的小说卖得怎么样?”曲荆风不甘心地问,貌似他能写的也只有这个了。 “言情小说啊?卖得可好了,荆风大哥,想写的话可以试试啊!写完交给阿秦就行,他说火,就能火。” 秦星亮这么厉害? 秦星亮经营着暮城最大的印书局,而且是唯一获得官方授权的合法书局,稿酬优厚并且从不拖欠稿费,拥有大批优秀作者和忠实读者。每次新书发布,书局外便排起了长龙。 “不仅如此,除了盐业由官府管控以外,暮城的纸铺、油铺、酒铺、布店等等,都是阿秦家在经营。” “哦,总算知道秦星亮他爹是干什么的了,他爹就是暮城首富啊!” “这样说对也不对,严格意义上来说,秦星亮才是暮城首富,因为大钱都是他挣出来的。原本阿秦家只是普通的商户人家,经营一些很小的产业,阿秦不爱读书,十七八岁跟着他爹做生意,没过几年就发展出了现在这份大家业。” 秦星亮等同于商业奇才?这就是传说中的天赋异禀?曲荆风脑海中浮现秦星亮吊儿郎当的样子,嘴巴张成一个标准的O字,果然人不可貌相啊!只有小说才敢这么写吧?他现在是在一部小说里吗? 陈蓝玉拍拍他的肩,示意他把O型嘴合上。 “阿秦喜欢自黑,因为这样跟我们相处起来轻松,如果不是把我们当朋友,以阿秦的聪明才智,谁能欺负得了他。你不知道,他的那些属下见到他抖成什么样。” 所以,我们就这么云淡风轻地,谈论着暮城首富吗?曲荆风心想,能不抖吗,下次见到秦星亮,他也得抖几下。 …… 秦星亮快步穿过自家回廊,被他娘叫住了。 “阿秦,你去哪儿?” “去看看我爹巡店有没有偷懒啊。” “哈哈,你爹听见了不追着你满街打。”秦星亮的娘拉着他在廊椅坐下,“隔壁的阿光才娶进门的媳妇有喜了,阿光可是比你还小一岁两个月零七天呢!” 噢,又来了!秦星亮真想拿头撞柱子。亲事,亲事,亲事,自他成年,这就是他和他娘之间亘古不变的话题。 “你说你,挣那么多钱有什么用,连个成亲的对象都没有。” “钱到有用的时候自然会用上。”秦星亮答得很是笃定自信。 “上次我问你,喜欢什么样的,你说,如果蓝玉是女生,你就喜欢那样的。我越想越不对,你这不是那断袖子的癖好吗?” “阿娘,实话告诉你吧,我真正喜欢的是蒙雨。阿娘你先别急着插话,听我把话说完,我知道你肯定要说,君子不夺人所爱,朋友妻,不可欺之类的,放心吧,蒙雨,我就看看,没动什么心思。”秦星亮非常动情地说。 他说得越是动情,落在他娘眼里越像演戏。“你这是不打自招呢,还是欲盖弥彰呢?” “阿娘不信我?”秦星亮负气,起身就跑。跑了几步又回转身,微微一笑,“阿娘放心,我是不会打一辈子光棍的。” 第11章 不能没有你 温小云抬着一盘热气腾腾的紫芋卷从厨房走从来,抬头看见管事正和餐桌前的老师说着什么,就见老师把手中的筷子一扔,接过管事手里的灰蓝披风跑了出去。 温小云往嘴里塞了一只紫芋卷,手上又拿了两只。这午饭还没吃呢,桌上摆着刚刚炒好的青椒白蒜见手青,这种鲜香脆爽的菌子要充分炒熟并且得趁热吃,不然会中毒。正想着,发现老师已经不见了踪影。 温小云跳上马,嘴里喊着“师傅——师傅——”便追了出去。 老师这个时候不叫他直接蹿出门去,肯定是蓝玉哥哥出事了呀!蓝玉哥哥这个时候在哪?那铁定是植兰山房。温小云直奔山房而去。 跑在前边的陈蓝诀感觉自己的五脏六腑都要颠出来了。刚刚管事说,植兰山房所有吃午饭的人都中毒了。她的弟弟可千万不能有事啊! 暮城有人故意下毒倒不至于,应该是山房食堂挑拣菌子的人不注意,或者经验不足,混入了一些有毒的菌子。 暮城境域的山盛产菌子,每年夏末至秋末,菌菜纷纷上桌,通常大点的食肆都会请有经验的师傅来挑拣菌子,以免吃出人命。食肆很少出事,但每年暮城民间因为吃菌子丢了性命的人不在少数。 既然吃菌有性命之忧,为什么还要吃?答案是:实在太美味,忍不住嘴馋。一年到头不吃菌,好像白活了一年,余下的日子都是没滋没味的。再者大家都高估了自己的运气,总觉得不会出事。 陈蓝诀一路狂奔,脑海里闪过小时候的事。 …… 蓝玉来到家中的时候,应该是刚刚出生没几天。那时她五岁,看到阿娘的怀里抱着一个奶娃娃,看起来好像一只温驯的睡着的小猫咪,惹得她又想抱又想亲。 阿爹阿娘终年忙于公务,请了乳母来照顾他,她就像个鼻涕虫,一直跟着一直粘着,实在太喜欢这个小小人儿了。 有一次她央乳母给她抱一抱,结果下台阶时,因为太紧张没抱稳,刚刚还在对着她笑的,一岁多的弟弟滚下十几级台阶,惊吓和疼痛让他哭喊不出任何声音。 她记得乳母冲下台阶去抱弟弟,而她根本不敢去看弟弟怎么样了,直接跑回房中,躲在帐子里哭,弟弟伤着了吗,是否会残疾,是否会死掉?每一种联想都像会要了她的命。 直到乳母抱着涂了药膏的弟弟来到床边,把弟弟放到她绻缩的身子边,安慰她说,“阿诀别怕,小玉没事。”她把他紧紧地抱在怀里,第一次知道伤心是怎么回事,第一次知道失而复得是什么感觉,也第一次深刻地体会到,要努力保护自己珍爱的人。 那段时间爹娘刚好在外巡视,乳母没有把这件事告诉爹娘,和她共同遵守这个秘密。当时蓝玉的小脸摔花了,身上也有淤青,不出半个月就养好了,唯独左边嘴角伤口处留下一个小洞洞,长着长着就成了一只后天的梨涡,让蓝玉笑起来更好看,也更有辨识度,算是她这个笨姐姐因祸得福的“杰作”。 她开始收罗各种玩具,暮城所有好玩的东西,她弟弟都玩了个遍。之后,弟弟几乎是在她怀里,她背上,她肩头,她的视线里长大。 她感觉自己投入了全部的爱。 …… 去书院读书,只要逮着机会,她必定跑到弟弟教室的窗外去看他,课外活动时,弟弟永远是她的搜索目标,有时她看到他好看得不得了的后脑勺,有时看到他挺拔帅气的侧影,有时他发现她了,隔空对她一笑,哎呀,她的心都要融化了。觉得有个这样的弟弟,是活在这世上最最幸福的一件事了。 八九岁的时候她决定习武,理由自然是:保护我弟弟。其实并没有人欺负他们姐弟俩,但她觉得,一切要防范于未然,万一真有哪个不长眼的欺负到脑门上来,自己不能连还手的机会都没有。她的一身好武艺就是在这种爱的激励下练出来的。 陈蓝玉也跟着学了些武功,但也仅止于防身的水准。他练武时体态极其优美,像跳舞一样美,常常让一旁的人看呆了。 陈蓝诀说,不用练得那么辛苦,你跟人打架,对方很有可能被你的风姿迷倒,最后沦为看客,抚掌叫好。 “阿姐,你真以为世人个个都跟你一样,把我当个宝啊?” 除了弟弟控般的自恋,陈蓝诀认为自己的推测完全有可能发生。 陈蓝诀书读得也不错,同学中学问最好的一个男孩子名叫梅瑥缇,对她很是爱慕,陈蓝诀仔细观察了一段时间,觉得这个人品格、能力、性情都不差,是个可以托付终身的人,同时还可以和蓝玉做朋友,便请阿爹带她上门去提亲。 没错,暮城的亲事,都是女方家主动,适龄姑娘相中了谁,央父母带上自己去提亲,坐在大堂里由男方家的人一起相看,相中的话亲事可以当场定下,相不中可以一口回绝,断了对方的念想,拿不定主意的可以观察一段时间再定。 看到陈蓝诀和她爹主动上门时,梅瑥缇激动得恨不得抱她转三圈。亲事定下后,陈蓝诀只有两个条件:爱我,爱我弟弟。 梅瑥缇是个谦谦君子,遵守承诺,待陈蓝玉既像兄长,又像朋友,两人常常在一起讨论学问。 为了防止陈蓝玉变成只会读书的书呆子,陈蓝诀同意秦星亮跟陈蓝玉做朋友,条件是:陪我弟弟玩,听我弟弟的话,不能欺负我弟弟一丁点。 陈蓝玉在爱的包围下长大,有导师,有玩伴,没有狐朋狗友,没有过多无聊的交际和应酬,有大把时间做自己喜欢的事。 或者说,有大把时间,做他自己。 …… 从家到山房骑马不过是一段很短的路程,但陈蓝诀觉得这段路很长,长到关乎生死。她想过最坏的,假如蓝玉不幸中毒离世,她并不会因此跟着寻短见,但心至少会死一大半。 温小云早就追上她,越过她,赶去山房了解情况。等她走到山下,就见温小云拉着陈蓝玉从山道上走下来。蓝玉没事,真是太好了! “阿姐,让你受惊了。今天上午我刚好要译两篇古文,被一个说法难住了,就到书阁里找资料。”陈蓝玉迎上陈蓝诀,握着她的手解释道。 “贪吃没有好下场!”温小云在一旁插话,“等蓝玉哥哥觉得肚子饿,从书阁下来时,休息厅里已经毒倒一大片,昏迷的昏迷,打小人人的打小人人,还有些无精打采地盯着屋顶看,尚有力气说话的,嚷嚷着我不想死啊我不想死,医官正在诊断治疗。” “有无性命之忧?”陈蓝诀问。 “估计只混进几朵毒蘑菇,吃的人多,毒中得不深,应该不会出人命,阿姐放心吧。” 陈蓝诀听罢,嘱咐陈蓝玉几句,就带温小云往回走。陈蓝玉快步跑回山房照顾中毒的同伴。 跑了一段回头看阿姐,此时阿姐也刚好回头看他,他像小时候一样对着阿姐一笑,旋即转身跑远,清朗矫健的背影没入山间的层林尽染之中…… 第12章 爱是最深的喜欢(一) 陈蓝诀直接跑到官府去找阿爹,这次务必说服她爹在各地增设辨菌官,凡乡民采来的菌子,拿不准其中是否有毒的,都可以就近找辨菌官免费辨识,而辨菌官需要经过培训和考试才能上岗。 像植兰山房这样设有独立食堂的,所收菌子均要经过专业辨菌官过目,才能做菜上桌。 “你呀你呀,就会给你爹出难题。”陈暮云坐在书案前,嘴里抱怨实则宠溺。 暮城的人都知道,陈蓝诀视陈蓝玉如人生至宝,陈蓝诀的爹则视她为掌上明珠。什么原则啊,不许走后门啊,到了陈蓝诀这里,统统都不存在了,何况陈蓝诀每个提议都在理。 “爹,这怎么是出难题呢?人命关天啊!暮城的人不能再因为吃菌子丢了性命,这件事早就该做了。” “好好好,听你的。辨菌官可入事业编制,只是每年增加的经费开支,我得想想办法。”陈暮云左手抚须,右手在书桌上轻轻地敲着,若有所思。 “实在不行就跟蓝玉说,从山房拿出些钱来,反正山房的钱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用在做正事上,也不冤枉。” “山房的钱只能用在维持山房的日常运作上,有再多也不能动用。” “知道啦,爹,任何时候,都不能打蓝玉和山房的主意。”陈蓝诀从府衙出来,回家收拾了东西,就带着温小云回习武场去了。 …… 没过多久,曲荆风得到一份在暮城备受尊敬但异常艰苦的工作,以县份为单位,深入各个寨子、坞子、庄子传道授业解惑,同时了解、记录当地的教学情况。 沈冰清把工钱结给他,很是依依不舍,“就知道我这里留不住你。” “冰清妹妹,我会想你的。”曲荆风走后,天井里顿时空荡荡的。 沈冰清伸出双手,对着天光看了看,挡不住明媚的阳光落了她一脸,“果然什么都抓不住啊。” 曲荆风拿着工钱在街上晃悠,买了一只榉木书箱,一把大油伞,衣服鞋子除了陈蓝玉送给他的几套,自己又备了一身。 背着书箱往回走,不知怎的就想起《倩女幽魂》里的宁采臣,只觉此路一去多凶险,一个人翻山越岭,走庄蹿寨,人生地不熟,学问事小,保命事大。 回到陈蓝玉家,曲荆风大致地收拾了一下仅有的行李。 再次看到领带时,才想起和蒙雨关于拴狗绳的约定。这一走就是一年半载,送拴狗绳这件事就不用留着过年了。 曲荆风抓起领带就飞奔出门,却见对面走来了个陈蓝玉,曲荆风想躲,又觉躲了更显做贼心虚。 “荆风大哥,你这是要去哪啊?” “去找蒙雨,一起去么?” “好啊。”陈蓝玉答得爽快,两人结伴而行。 曲荆风向陈蓝玉请教出行、游学注意事项,陈蓝玉热心地解答,彼此间各种推心置腹、掏心掏肺。 期间,曲荆风还从袖子里摸出一些钱来,如数还给陈蓝玉,借钱时觉得尴尬,还钱时也一样尴尬,好在两个人都心照不宣,没有多说什么,这难堪的篇章总算迈过去了。 以后都要自力更生,再也不跟人伸手借钱了。曲荆风默默给自己加油打气。 …… 蒙雨住在一座名叫陇端的山上。从山下的大道沿着一米宽的石阶路往上走,约摸千级,就到了山的入口。 入山以后,顺着一侧依山而建,一侧可悬空赏景的避雨长廊走上一段,就能看到云雾深处的人家。 这种自带踏实倚靠感觉的廊道,恐高的曲荆风和陈蓝玉都不怕,两人走路都带风。 陇端山中住着十来户人家,都是蒙雨母亲娘家那边的人,说起来都有或深或浅的血缘关系。往山的深处走去,还有很多的寨子和人家,仿佛生命就此绵延而去,生生不息。 蒙雨一个人住在一栋两层的楼里,前院及两个侧院都种了果树,开花是一景,结果又是一景,后院是一片宽阔的菜地。此时柚子树正挂果,又大又重,看起来很有意思,因为它们呈现出了日子真实、丰厚、饱满的质地。 走到门边,陈蓝玉示意曲荆风不要发出声音,两人侧身悄悄往里看。 蒙雨坐在院子里低头专心致志地缝衣服,眉头拧得紧紧的,动作缓慢笨拙,一小会工夫就被针扎得哇哇叫了几声,这裁缝做得,也太不专业了吧? 为了不让蒙雨觉得尴尬和丢脸,陈蓝玉拉着曲荆风到不远处的雨廊上,看远处翻腾的云海。 暮城女子性格独立,到了20岁,要么继承家业,要么自谋职业,总之嫁人之前都不会让自己闲着,嫁人以后也可以继续做想做的事情。 蒙雨的娘在她两岁时得了急病去世,她爹是个县主,常年在任上,一年就回来看她几次。蒙雨是在外公身边长大的,16岁的时候外公去世了,年长她几岁的姐姐前些年已经嫁人。 虽然家境还算优渥,但外公和阿爹觉得女孩子有门手艺傍身要稳妥些,便让蒙雨跟着几位暮城有名的制衣师傅学手艺,学上个几年,不论出师与否,到了20岁,就算毕业了,之后做得怎么样,全凭个人造化。 富贵人家用以彰显身份和财富的蚕丝面料做起来有难度,蒙雨因着跟过名师的由头,陆陆续续地接了些订单,做起来却很费劲。 她不算有天分,做衣这件事,每每从清晨到夜幕,就算拼尽全力,也拿不到满分。天道酬勤吗?勤能补拙吗?现在还没有定论,只能慢慢地熬。 …… “你们来了呀?”过了许久,蒙雨才注意到桥廊上的两个人,忙招呼他们进家。 曲荆风在茶桌前坐下,陈蓝玉跑到柚子树下,伸手扯下一只胖嘟嘟的柚子就开始去皮,是甜润的紫肉柚,两人坐着吃柚子。 蒙雨静心瀹茶,一套动作洋洋洒洒,行云流水。 陈蓝玉觉得,蒙雨煮的茶,是他喝过的,最好喝的茶。 第一次见她,在自己家中,也在一张茶桌前。 约莫三年前,管事气喘吁吁地跑到书院找他,“恭喜少爷,贺喜少年,总算有姑娘愿意上咱家提亲了。” 这话说的,好像他陈蓝玉娶不着媳妇似的。但,可不是娶不着嘛! 第13章 爱是最深的喜欢(二) 很多同龄的或者小于他的男孩子,只要没长残,家境不太差,一过16岁就有人上门提亲,秦星亮家的门槛更是快要被人踩烂了。无奈秦星亮眼里只有他陈蓝玉,一个女孩子都没看上,所以至今尚未婚配,把他娘愁得呀。 但陈蓝玉19岁都过了一半,竟然没有人上门提过亲,结不结亲是一回事,有没有人提亲又是另一回事,自尊心没了,自信心自然也没了。 陈蓝玉悄悄打听过,暮城是否流传影响到他结亲的传闻,比如,不爱女色只好男色啊,心理变态啊,是个阴阳人啊,之类的。然而,并没有。 “阿姐,我美吗?” 阿姐答:美。 “阿秦,我真的美吗?” 秦星亮答:真的美。 “那为什么没有人提亲?” 阿姐和秦星亮给出的答案差不多:“那可能是因为美过头了,姑娘家怕高攀不上,或者担心成亲以后驾驭不了这样的人间绝色。” 给出的建议是:耐心等待,总有慧眼识珠玉的人。 结果就等来了上门提亲的蒙雨。 有一次回家探亲,蒙雨的爹突然意识到,女儿竟然17岁了,再不找人家提亲不仅耽误了自家闺女,适龄的好儿郎也都被挑拣光了,这怎么行…… 张罗打听了几日,便带着蒙雨出门了。 蒙雨跟着阿爹迷迷糊糊地走进了陈蓝玉的家。 听得管事来报,陈蓝玉的爹娘和陈蓝玉本人都急匆匆地往家里赶。 蒙雨的爹蒙乾坤和陈蓝玉的爹陈暮云本是旧识,还有同窗之谊。自家老大不小的小子一直无人认领,这次终于被人赏识惦记,陈暮云别提有多高兴了。 那天蒙雨穿着一身青莲色的衣裳,系了颜色略微清浅的腰带和发带,不艳不妖,清丽明媚。 陈蓝玉一袭宽袖白衣,不染纤尘,走进自家大堂时,蒙雨正专心瀹茶,侧颜甚是好看。待她抬起头看到他,四目交接那一刻,蒙雨对他微微一笑,陈蓝玉的第一反应是按住自己的左胸口,感觉有什么东西突突突地要往外蹦。 “阿玉,快来!”陈蓝玉他娘招呼他到茶席前坐下,试探地问,“你蒙叔叔带小雨上门提亲,不知你可愿意?” “愿意,愿意……”陈蓝玉脑子里乱翁翁,有些语无伦次地应答着,隐约感觉到自己还一边说愿意一边小鸡啄米式地点头,总之脸是丢尽了。 “这孩子,没见过什么世面,但是,蒙兄,我可以向你保证,他绝对不是个傻子。”陈暮云连忙向蒙乾坤解释,落在陈蓝玉耳朵里,那感觉就像,补刀! …… 茶席又持续了好一阵,因为双方孩子有意,家长也都满意,这亲事就算定下了。整个过程,陈蓝玉都处在一种晕眩的状态,蒙雨也差不多,她始终没有说话,只是话题涉及自己时冲人笑,只觉脸都要笑抽筋了。 等到蒙雨和她爹告辞,走出了好一段,陈蓝玉追了出来。 蒙乾坤借口去牵马,留蒙雨和陈蓝玉在微雨纷纷、梨花漫卷的小桥上,独处相看。 陈蓝玉是多没自信,才会诚惶诚恐地问出那句:“雨儿姑娘,你真的愿意和我结亲吗?” “蓝玉公子,我来,自然是愿意的。”蒙雨的眼睛看起来好亮,好美,无人能及。 “那太好了,改天我去看你啊!”陈蓝玉说完,迈着轻快的步子往回跑,心里美滋滋的。 “还真是陈蓝玉啊!”蒙雨想起有几次在大街上走,听到女孩子压低声音尖叫,原来是陈蓝玉策马穿街而过,她每次看过去,追逐到的都是一个渐行渐远的背影。 她以为阿爹给自己找的是一个普通的公子,没想到误打误撞得了个陈蓝玉,看起来这个叫陈蓝玉的男孩子竟然还莫名地有些喜欢她,自己上辈子一定做了很多好事,这辈子才会得月老如此厚爱吧? 仅半天的工夫,陈蓝玉就有媳妇了。 秦星亮听说后,愤愤不平地闹上门来,“陈蓝玉,你太过分了。” “怎么个过分法?”陈蓝玉不解地问。 秦星亮发现自己竟然答不上来,兴冲冲地来,蔫蔫地回去。之后用了极大的毅力逼迫自己,接连好多天都不去找陈蓝玉。 而陈蓝玉似乎也是个重色轻友之徒,有了媳妇忘了发小,始终不来找他。秦星亮越想越气,再次闹上门去才知道陈蓝玉定亲后就外出公干了。 盼星星盼月亮,总算把陈蓝玉盼回来了。 陈蓝玉一回来就要去看蒙雨,最令秦星亮感动的是,陈蓝玉第一次去蒙雨家,竟然请他一起去。两人这就算和好了。 之后秦星亮就充当了他们之间的传话筒,兼顾,跑腿的。 陈蓝玉想起这些,忍不住摇头轻笑,看起来像是傻乐。 曲荆风问蒙雨:“这孩子经常这样吗?” 蒙雨老实回答:“这孩子经常这样。” …… 曲荆风从袖子摸出领带递给蒙雨,“送给你,用过的领带,不要嫌弃啊。” “我看看,是什么?”傻乐的陈蓝玉及时抢过领带,上下左右研究了一番,感叹道:“哇,好别致的拴狗绳!” 曲荆风瞪大眼睛,表示很难理解这种说法和这奇绝的审美。 陈蓝玉一本正经地说道:“真的很别致,不信你对比了看。” 然后陈蓝玉对着侧院大喊一声:“大狗,二狗,三狗,快出来!” 一、二、三!曲荆风看见三只小萌狗朝这边奔来,嘴里忍不住跟着数数。 待看清狗脖子上打结的布条,便不再说话了,因为真的很像,而且没有他的领带精致,原来根本没有人调侃他,每个人说的都是大实话。 得知曲荆风要去游学了,蒙雨想起什么,跑进屋,不一会拿了几根带子出来,是古朴流畅的黑色束发丝带,用陈蓝玉之前采到的老枫叶染出来的。 此时曲荆风的头发长长了不少,再过些日子便可以学着暮城男子束发了。他长这么大,还没扎过头发,没想到啊没想到,过了25岁要束发背箱走天涯。 “这个要怎么弄?”曲荆风指了指发带。 “很简单啊,回头让蓝玉教你。” 蒙雨说着把发带递给曲荆风,中途被陈蓝玉的一只美手截住了。 “雨儿,咱们给荆风大哥演示演示嘛,话说今天上山,风可真大,感觉头发有点乱哎。”陈蓝玉撩了撩丝毫不乱的头发。 蒙雨有些难为情,迟迟不肯去拿梳子,曲荆风也觉自己作为一只无处可逃的灯泡瓦数有点高。 陈蓝玉仿佛摸到了开关,轻轻一拉,如瀑的黑发顺着脸颊泼洒下来,蒙雨和曲荆风有一瞬间看呆了,这就是传说中的美色诱惑,持靓行凶吗? 曲荆风和蒙雨突然意识到秦星亮的重要性:这个时候要是他在,定能化解尴尬于无形。 “我去外面看风景。”曲荆风说着逃出门去。 “我也去外面看风景。”蒙雨追着曲荆风跑出去了。 陈蓝玉只能摸到屋子里找梳子,一边照镜子,一边梳理秀发,一边观摩自己:不像会吓着人的样子嘛! 令陈蓝玉高兴的是,雨儿亲手染制的发带全归他了。等回到家,再找两条镶有宝石的发带送给荆风大哥好了,祝他一路顺风,前程似锦。 第14章 游学先生 盛情难却,曲荆风用陈蓝玉送的宝石发带束起一小咎头发,露出光洁的额头,看起来有些傻气,但帅气难掩。他背上书箱出发,陈蓝玉和秦星亮一人牵一马将他送出好远。 “不会被打劫吧?”曲荆风摸了摸发带上明晃晃的宝石,临别时再次跟送行的兄弟俩确认。 “打我记事起,就没听过打劫的事。”秦星亮拍着胸脯说,陈蓝玉点头表示赞同。 “弟弟们,哥哥就此别过。”曲荆风很豪气地行了一个江湖告别礼,转身向前大步走去。 待曲荆风的身影消失在路的尽头,陈蓝玉和秦星亮才策马归城。 曲荆风疾步而行,只觉得前路漫漫,唯风餐露宿,恐夜长梦多。 从主道转入山路,中途下起雨来,曲荆风持伞赶路,总算在天黑前赶到了第一所学校,是所背山而立的村中学堂。 赶上学生放学,仅有的7个孩子,年纪大的戴上斗笠,披上蓑衣冲进雨幕,年纪小的也很快被家人接走,最后只剩下一个穿着粉红花衣的小女孩,六七岁的样子,左等右等不见家人来接,很是无聊和气恼。 曲荆风想开口说点什么,却不知如何交谈,两人并排站在檐下看雨,似是要把这雨给看停了,看没了。 等到雨幕中出现一个步履匆忙的年轻妇人,小女孩伸长脖子向前看,确定是阿娘,紧张的情绪放松下来。 她对着阿娘发了一些小脾气,阿娘只是笑着哄她,她极不情愿地背上阿娘的背,却又紧紧搂住阿娘的脖子,把头埋在她的发间,任由阿娘背着向前走。 曲荆风隐隐觉得身后站了一个人,他转过头去,看到一个穿着一身洗得发白、打了很多补丁的灰衣男子,正满目含情地看着雨幕中的母女,似有无限回味。 莫非……他喜欢小女孩的阿娘? 可是他苍老枯瘦…… 只要情投意合,忘年恋也不是不可以…… 待曲荆风再看,灰衣男子已经恢复平静,眼中再无波澜。他姓兰,是这里的教书先生。村学只有两间相连的房子,大的那间是学堂,里面有几套破旧的桌椅,相邻的那间是兰先生的住所,摆放着简陋的一床一桌一椅。 屋前有一片碎石堆砌的操场,操场旁边是一片菜地,还有一处简易的猪圈?曲荆风果然辨别出了猪叫声。 操场正前方有一座长方形的坟,坟身立有很多细杆,上面飘着白色纸条,在大雨淋漓、夜幕降临之时看起来有些吓人。 曲荆风要在这里过夜,既然兰先生不怕,他也不怕。 兰先生用一只小砂锅煮了稀米粥,临出锅前撒一把切成细丝的小苦菜,绿白相间,煞是好看。 “三十年了,没招待过什么人。”兰先生语气里带着歉意,他突然想到什么,跑进学堂搬出一条微微跛了一只腿的春凳,曲荆风总算有了坐的地方,一边歇脚一边喝粥。 紧接着,兰先生在檐下支起一个类似于木炭烧烤的架子,往里边添炭引火。 兰先生去地里摘瓜,曲荆风负责把炭烧旺。很快兰先生就把切好的瓜抬出来,一边在火上翻烤,一边往瓜上刷薄薄的猪油,末了再洒一点盐,吃起来很美味。 吃着吃着,兰先生又想起什么,摸进屋里再出来时,手里端着的篮子里,竟然放着曲荆风念念不忘的松茸,哦!是只有穷苦人才会采来吃的“臭鸡枞”。 炭烤松茸,鲜香味美,兰先生很会吃啊! 兰先生再一次突然想起什么,冲进屋去倒腾,这次摸出了一瓶酒。 “喝酒吗?”兰先生举杯问。 曲荆风摇摇头,他是一杯倒的人,而且他意识到,这瓶酒可能是兰先生人里中难得的慰藉。萍水相逢,他不能,不愿,不舍得,去占有这微小的快乐。 …… 曲荆风睡床,兰先生绻缩着睡在他们刚刚坐过的春凳上。 秋夜凉寒,曲荆风半夜被冷醒。秋夜静寂,他能清晰地听到悲慽的哭声。 曲荆风悄悄爬起来,顺着透风的窗子往外望,不远处有光,有人持灯立在坟头。 曲荆风听着自己的心跳,蹑手蹑脚,要到隔壁找兰先生,直觉找到兰先生就安全了。拉开木门时发出声响,被鬼发现并生吞活剥的惊恐瞬间侵袭了他。 他冲到隔壁,春凳上没有兰先生。 曲荆风由此推断,提灯在坟头哭的正是兰先生。 这样一想,反而不怕了,他坐在凳子上等。 过了好一会,兰先生如同孤魂野鬼一般回来了。 “吓到曲先生了。”兰先生伤心又愧疚,“里面葬着我的妻儿。这凳子,就是当年给孩子准备的睡床。” 多年前的一个深夜,兰先生来回奔走,找医生,找产婆。但最终,兰先生的妻子死于难产,孩子死在腹中。后半夜,整个村子都回荡着兰先生的哭声。 第二天,兰先生就面临安葬的问题。按照当地的风俗,兰先生妻子这样的死因,只能葬到深山老林,不能有名字,不能去上坟,不能受香火。 兰先生不愿意,他坚持在自家的地里安葬妻儿,像其他正常死亡的人那样。村人和族长劝说无果,最终只能由着他,既然事主不忌讳,旁人也没有硬管的道理。 兰先生是村中难得的读书人,有学识,本也有些前程。 为了守护妻儿,他在自家的地里盖了一座小房子,余生默默无闻。 日子久了,深觉寂寥,便把大的那间改作学堂。 没有学生怎么办? 周边数里,一个村子一个村子地去找,挨门逐户地去问。家境富裕的,都有能力送孩子去县学或城里的学堂,他要教的,是上不起学的孩子,只要肯来,不收学费。 每个孩子都是家里的劳动力,父母不让上,他就去那户人家里坐着,直到他们同意为止。有孩子不愿意学,他便盯着他,缠着他,直到他愿意读写为止。 反正漫漫余生,他有的是时间。 既不能死,那便勇敢地生,直到,把这一生用完,用尽。 而后父母去世,他变卖仅有的家产,最终也慢慢入不敷出。他种菜,养猪,养鸡。他渐渐年老,没有力气种粮食,好心的村民偶尔会送来一些玉米稻谷。县府听闻他的事迹,每年也会分派一些粮食,但也仅止于糊口。 学堂始终破败,却起到了扫盲的作用。从他开设学堂起,周边村中的适龄学童,不再目不识丁。 几十年的光阴过去,偶有寒门弟子考取功名前程,兰先生说,孩子,去吧,不用回头,只一心向前看,去过更好的人生。更不用回来看我。 曲荆风跟兰先生呆了几天,详细记录下这里的教学情况。 临走的那天是个好天气。曲荆风从坟前经过,他发现这座长方形的墓,比常见的圆形的墓更有美感。墓碑上写着:吉茗与兰微。墓的四周,有巨石的地方,都种了喜欢向上攀爬的金银花。 许是,兰先生的妻子吉茗喜欢这种花。又或,兰先生借花向妻儿表达爱意,金银花别名忍冬,花语:一心一意喜欢你,将自己奉献给你,也有有情人终成眷属,相爱的人要长久地在一起的美好寓意。 也许,兰先生只是单纯地,觉得忍冬花美,香气迷人,家人会喜欢。 曲荆风走到大路上回头望,看见兰先生站在风里,风吹起他的衣,他的发,他的,宁静又动荡的,余生。兰章先生,是一个用情至深的人。 遥对兰先生,深深鞠一躬,就此别过,此生不复见。 这是曲荆风第一次,真切地体会到暮城的困苦和悲伤。 暮城是有痛苦的。 因而,暮城是真实的。 第15章 暮城不一样 曲荆风继续赶路,路遇一个打柴归来的粗壮汉子,背上背着一捆凌乱的树枝,看起来占体积,实际上没多少。 曲荆风心想,换他去砍柴,一定会把树枝削好,理整齐了背回来,这人一看就不勤快,脑子也不好使。 他看着壮汉,壮汉也一直盯着他看,两人都被对方看得莫名其妙。擦肩而过之后,曲荆风松了一口气。但没走几步,就听见身后传来一声“兄弟”。 曲荆风转过身去,见壮汉笑呵呵地向他走来,“兄弟,别怪大哥没提醒你啊,出门在外,财不外露。” 财?他一普通书生的打扮,哪来的财? 见壮汉盯着他的头看,伸手一摸,就摸到了发带上那颗硬邦邦的石头。 秦星亮那个爱拍胸脯的家伙,还有陈蓝玉那个爱点头的家伙,说什么从记事起,就没听过打劫的事,这不,撞上打劫的了。 看样子壮汉不打算来硬的,也好。论打架,他没信心打过壮汉。 “兄弟啊!”壮汉拉着他坐在路边的石头上,“你说你,一文弱书生,头顶一颗大宝石招摇,这一路上,得有多少山贼土匪盯着。” “暮城有山贼土匪?”曲荆风瞪大眼睛。 “当然有啦!”壮汉表情夸张地回答。 “但是书上说了,盗亦有道,山贼土匪一般都比较敬重读书人,碰到了基本不会抢。”曲荆风一本正经地发表自己的见解。 “兄弟,你这是读书读傻了吧?遇到好强盗,有可能逃得一劫,但做强盗的,能有几个好人?”壮汉也跟着认真分析起来。 “这附近有人被抢过吗?” “那倒没有,都是穷苦人家,哪里有财让山贼抢哟?” “那大哥怎么知道有山贼呢?” “我就是知道。”壮汉似乎不想在这个问题上纠缠,“兄弟啊,我们这一带,民风可纯朴了,放牛的放牛,砍柴的砍柴,都是为了把日子过好。不过大家的日子都不宽裕。” “今年这日子实在是难,几乎颗粒无收,官府每年都会发些粮食,大家高高兴兴地煮饭吃,后来才知道那是春耕的种子,吃都吃了,后悔也来不及了。” 这都能傻傻地分不清?不过是今朝有酒今朝醉罢了。 “所有人家都把种子吃了?” “我们这个村,谁家都不种粮不种菜,因为辛辛苦苦种出来,最后都是别人替他们收,替他们吃。所以有些人家一开始舍不得吃种子,最后也都煮了吃了。” “那靠什么生活呢?”曲荆风感觉自己像个记者,正在进行一个采访。 “像我吧,每天上山打柴,一部分自家烧,一部分拿到集市上去卖,再换点吃的。兄弟,你看,我这刀磨得利不利?我跟你说,就它,砍柴可利索了。”说着站起身,朝着身侧一棵手腕粗的小树一个斜刀下去,小树瞬间倒地。 他用指肚刮刮锋利的刀刃,再一次问道:“你看我这刀怎么样?” 看来不献宝石,今天是走不了了。 曲荆风解下发带,指着上面的宝石问:“大哥,你看我这宝石怎么样?可值钱?” “看着是好货,当了应该能买不少好东西。”壮汉面露艳羡之色。 曲荆风将发带从宝石扣中抽出,把宝石放在膝头,慢幽幽地梳起头来。 壮汉眼巴巴地看着宝石,喉结动了一下。 曲荆风终于梳好头,站起身来,“大哥,这宝石对我来说啊,都没这根发带重要,我给你留下,贴补贴补家用。”说着把宝石往壮汉手里一放,背起书箱转身大步向前走去。 一边走一边念:好汉不吃眼前亏,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人生难得几回怂,就当替陈蓝玉孝敬这位大爷…… “兄弟,大哥真不是这个意思,我是怕你被山贼看上,性命不保,山贼可没我这么好说话……” 壮汉看着曲荆风远去的背影,美滋滋地感叹:真是一个好人哪! …… 曲荆风赶到第二所学校时,柳先生早已望穿秋水,“曲……曲……先生,可把你盼来了!” “柳先生,我虽姓曲,但不叫蛐蛐哦,我的名字叫,荆风。”曲荆风急忙解释道,中学时同学私下给他取的花名就叫“蛐蛐”,可气人了。 “不,不,好意思,我有点结巴,通常都结在前半句。”柳先生解释道,说着冲着教室喊,“叶,叶,马,马旦,带曲先生去洗手吃饭。” 叶叶马马旦快步跑出来,是一个约莫12岁的清秀男孩,他举止极为亲昵地牵着曲荆风的手向厨房奔去。 虽然只有十几个孩子和两位教书先生,但这所学校的条件还不错,能来上学的都是家中有些余钱的孩子,有偿教学和兰先生的无偿教学到底不一样。 厨房实行分餐,摆放着大约20碗米饭,配同等碗数的菜,看起来都是些山茅野菜,旁边搭了个水煮鸡蛋。 男孩用葫芦瓢舀了水给曲荆风洗手,又递过一块旧巾给他擦手,抬了两份饭菜摆到一张空桌上,招呼曲荆风吃饭。 吃着吃着,男孩突然提了一个要求:“曲先生,你能给我些钱吗?” 曲荆风吓了一跳,我跟你很熟吗?联想起不久前被迫送砍柴大哥宝石的事,难不成穷山恶水出刁民,开口打劫蔚然成风? 曲荆风看着眼前这个目光极为清澈的孩子,忘记了吃饭。 “曲先生,你不要误会,我不是白拿你的钱,我是想,请你买我!” “买卖人口是犯法的,这个可以稍后再议,先说说为何要我买你?” “买我做书童啊,做奴才也行。” 男孩见曲荆风僵住了,连忙安慰他:“曲先生你别怕,等你买了我,我跟着你走,一路伺候你,对你忠心耿耿,终身做你的小奴仆。” 曲荆风严重怀疑自己的理解和认知能力。他看到的暮城,和蒙雨、陈蓝玉、秦星亮眼中的暮城是不一样的吗?一个连车夫都没有的地方,竟然有个娃要做奴才?而且是主动的,满怀期待的。 “叶叶马马旦……”曲荆风想说点什么,却词穷了。 男孩又接口:“我叫叶马旦,你若答应买我,我就告诉你一个秘密,一个非常可怕的秘密。” 曲荆风觉得这个话可以接住,“那你先说秘密,我再根据秘密的价值判断,秘密等级高的话,我可以考虑买你。” “好啊!”男孩伸头望望门口,低声说道:“柳先生装结巴。” “为什么要装?” “为了不教书啊,他想给附近最有钱的乡绅做上门女婿。” “教书和做上门女婿有冲突?” “许是有机会给有钱人家做上门女婿,就不愿做清苦的教书先生了吧。”这个过于成熟的分析让叶马旦绞尽脑汁。 曲荆风再次觉得脑子不够用,“假装结巴可以不教书?” 这个问题叶马旦也回答不上来。 既然不想教书,请辞不就完了吗?何必费这么大的劲?这样看来,这的确是一个“非常可怕的秘密”。 没过多久,柳先生便带着其余的学生过来用饭,“曲,曲先生,吃好了吗?” 看着柳先生努力装结巴的样子,曲荆风情不自禁跟着结巴起来,就连后半句也跟着结了。“已,已经,吃,吃好了,柳,柳先生,你,快,快吃啊。” 柳先生看了看抱着曲荆风一只手臂,像要挂在他身上的叶马旦一眼,什么都没说就端着饭菜走了。 第16章 得叶昀童(一) 午间略作休息,就接着上课,柳先生给大家讲李清照的《声声慢·寻寻觅觅》,曲荆风预感不妙,柳先生一定是故意的。 果不其然,柳先生坐在前堂,神情哀伤又一脸微醺地吟诵起来:“寻,寻,寻觅觅,冷,冷,冷清清,凄凄凄,惨惨惨,戚戚戚……” 听起来像卡住了的电视画面,唱歌唱到快没电了的玩具狗,别提有多难受了,曲荆风恨不得把冲上去他的舌头捋直了。 为了耳朵不再受折磨,曲荆风上前对柳先生行了一礼,“柳先生,这首词我熟,就让我献丑,给大家上一课吧。” 柳先生识趣地回礼,坐到曲荆风原本的位置上,等曲荆风含着泪,声情并茂地把课讲完,柳先生和大多数学生一样,脸上挂着真诚、感动、哀伤的泪水。 放学后,准备回家的叶马旦又跑来找曲荆风,问他买自己的事想得怎么样了,曲荆风表示还要再想想。 叶马旦于是热情地邀请曲荆风到自己家做客,说学校住宿不方便,晚上可以住他家,他家的床又软又暖,可好睡了。 曲荆风看柳先生并没有带他回家睡觉或帮他安排住宿的意思,这附近又没有可以投宿的地方,跟叶马旦回家是最好的,也是唯一的选择。 叶马旦让曲荆风走前边,他跟在后面一边走一边捡些柴火。 走着走着,曲荆风听到叶马旦压低声音喊了几声“曲先生”,他回头,看见叶马旦正一动不动,聚精会神地盯着他,一只手拿着一块石头,另一只手的食指举到嘴边,“嘘——”,同时在保持脑袋不动的情况下,拼命地对他挤眉弄眼。 要打人还不让人出声,不让人动?岂有此理! 在叶马旦觉得时机成熟,瞅准了将石头用力砸过来的那一刻,曲荆风条件反射地将头一偏,原本照石头投射的角度是不会砸到他的,这回好了,飞来的速石刚好擦着他的脑袋过去了。 倒下的瞬间,曲荆风脑海里闪过一个念头:捡柴火的都是坏人,下次防着点。 曲荆风以为自己要死了,结果连晕都没晕,只是前额连着发际线的地方出了一点血,他捂着疼痛的地方,慢慢坐起来,隐约看见有什么东西往远处的草丛里钻。 叶马旦上前观察他的伤势,“曲先生,你怎么不相信我呢?我是绝对绝对不会害你的,我只会尽全力保护你。” “刚刚有一条三角脸的蛇在你脚边,看样子要对你下狠嘴。这种蛇有巨毒,我们村里的叶大郎年前被咬了,他阿娘听人说用嘴吸能将毒吸出来,反复吸了好几次,结果还是没救活,我爹赶到时,他阿娘也跟着中毒了。” 如果被咬,后果不堪设想。 因为打退一条毒蛇,叶马旦成了曲荆风的救命恩人。这回曲荆风没理由不买下叶马旦了。 但叶马旦为什么要叫自己买下他呢?等回头搞清楚状况了,买下也不是不可以。 曲荆风身边确实缺个人,哪怕是结伴而行也好啊,叶马旦看着挺聪明,一路走一路教,教出点成绩,也能彰显出他的名师风范。 曲荆风心里美滋滋地想着,又忍不住自嘲,曲荆风啊曲荆风,在暮城地界,你也就这点出息了。不然还能怎样?任何时候都不能放弃追求和进步嘛。 叶马旦在附近的草丛里走来走去,这翻翻,那扒扒,嘴里嘟囔着,“我记得明明在这里啊,怎么找不着了呢?” …… “找到了!”叶马旦举着几片叶子兴奋地跑过来,他把叶子捧在手里给荆风看,叶子肥厚扁圆,绿得沁人心脾,空气里弥漫着一股特别的香气。 “曲先生,这片给你,撇成两半闻。”叶马旦递过最大的一片叶子。 曲荆风按他的说法把叶子撇成两半,放到鼻子下方用力地嗅。 天啊,他从来没闻到过这么好闻的东西,有生以来!那是一种极其迷人的,闻过之后会觉得宁静、快乐,并且终生难忘的气味。 曲荆风沉浸在叶香里不能自拔,“你这治伤的方法倒是清奇。” “闻叶子对治伤可没什么用处。”叶马旦说,“是我自己觉得香,才想请曲先生闻一闻的,我觉得好的东西,都希望先生也能享受。” 这又是为何?曲荆风看着叶马旦亮晶晶的眼睛,没问出口,随口问了句:“这叫什么草?” “神草。”叶马旦答得干脆。 “当我没问。”曲荆风心想。 “真的叫神草,可以治很多小病症。” 还会读心啊?曲荆风干脆不吭声了。 剩下的几片叶子,叶马旦想放到嘴里嚼,又觉得不对,便把叶子塞进旁边的一个石窝窝里,用粗木棍把它们捣碎,等绿汁漫出来,空气中的香气更浓了。 叶马旦把捣好的草药揉成一小坨,轻轻敷在曲荆风受伤的地方。曲荆风觉得凉幽幽的,又香又舒服。 “这样就不会留疤了。曲先生这么好看的人,脸上留疤多可惜啊。” 又是一个看脸的时代。曲荆风扪心自问,如果非要在满脸刀疤的大汉和长相标致的小白脸之间做选择,他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 估计是听懂了曲荆风“捡柴火的都是坏人”的心语,叶马旦柴也不捡了,两人继续赶路。 “这么说你爹是医官?” “那倒也算不上,只是我爹懂草药,村里的人生病,受伤,都找我爹看,我爹救了很多人,但也有救不活的时候。” “你也会看病救人?” “平日里跟我爹学了些,只能治些小伤小痛。对我来说,这满山的花花草草,可都是学问呢。”叶马旦指着近处的山,又指了指远处的山。 曲荆风不太能理解小男孩语气里的憧憬,一眼望出去,只觉得如黛的远山,在渐渐落下来的夜幕中,好看又迷离,有着梦境一般的玄妙。 因为幸运地从毒蛇口下逃生,还能看见,还能听见,曲荆风觉得耳畔的风声、泉音、虫吟,都更加悦耳。 他们爬到了山的最高处。叶马旦的家在一个竹子环绕的山坞里,是个挺大的村子,人家约莫百户。从高处沿坡道入村,两人走得飞快。 天微微地黑了,村人点起了桐油灯,灯光微弱,看起来像散落不动的萤火,又像夜空疏星投射在人间的倒影。 就连对鬼神之类的东西极为迟钝的曲荆风都能感觉到,这是一个有洁气的地方,在夜色里,整个村庄一点鬼魅的气息都没有。 “曲先生,可把你盼来了!”曲荆风一进院子,叶马旦年轻的爹就迎了出来,看起来只比曲荆风大个五六岁。 曲荆风掐指一算,旧时男子十八九岁当爹倒也合情合理,便亲热地喊了一声:“叶大哥!” “我们整整等了你十二年呐!”叶马旦的爹急于诉衷肠,拉着曲荆风的手在桌边坐下,转身对叶马旦说,“昀儿,去拿画像。” 画像很快就拿来了,叶马旦的爹两只手提拉着画像,看曲荆风一眼,又看画像一眼,嘴里直道:“像,真像,就是同一个人。”说着把画像递给曲荆风。 曲荆风一看傻眼了,这叫什么,栩栩如生?跃然纸上? 他伸手摸了摸敷在额头上那坨还带着轻微湿气的草药,画像上也有哎,这是叶马旦刚刚提笔画上去的吗? 第17章 得叶昀童(二) 叶马旦的爹正要跟曲荆风盘一盘这件事的来龙去脉,叶马旦在一旁的凳子坐下,“阿爹,我来说吧。” 曲荆风算是看出来了,在叶马旦的爹眼中,叶马旦做什么都是对的,也是应该的。 “先生,是这样的,我娘生我弟弟的那天清晨,疼得不得了,助产婆婆倒是冷静,但我爹急坏了,那可是他的第一个,当然也是目前唯一一个亲生孩子,在生娃这件事情上,他从来就没什么经验。” “我爹很爱我娘,见不得她受苦,又无能为力,只能走到屋外开阔的晒台上,向着太阳升起的地方祷告,希望老天爷大发慈悲,保佑我娘和她肚子里的孩子平安。” 叶马旦看着曲荆风说,他爹在一旁频频点头表示认同。 “我爹正低头虔诚地祷告着,突然感觉前方很亮,抬头一看,太阳冲破云层冲上山顶,晨光中竟然出现一个白衣老者,就像从光的远处飘过来一样,我爹以为看花眼了,揉了揉眼睛再看,白衣老者已经飘到近前。” “这时我爹听到孩子的哭声,哪里还顾得上老者,激动地跑进内室,才发现孩子还在我娘的肚子里。助产婆婆愣了,我娘也忘记了哭喊,难不成肚子里的娃娃是个妖怪,还没出来就先哭上了?” “我爹想起老者,一拍脑袋又冲了出去,只见老者解下身后的布篓,从里面掏出一个又白、又嫩、又漂亮、又聪明的孩子,‘阿来阿来’地哭得正欢。先生,那孩子就是我。” 曲荆风瞪圆眼睛,嘴呈O字,看看语气平和但神情欢悦的叶马旦,又看看一旁只会频频点头满目赞许的爹,这样的事,可以脸不红、心不跳地叙述? 他曲荆风看起来很傻,很好骗吧?编这样的故事,是为了让他出个好价钱? “白衣老者将我递给我爹,我爹顺手接了过来,完全忘记了反应,更别说反抗了,再说了,谁敢反抗神仙呢?谁能反抗神仙呢?先生,你说是吧?” 曲荆风看着叶马旦不说话,叶马旦也不在乎他的回答,继续往下说。 “白衣老者见我爹接住了我,转身腾云驾雾而去,我爹听到仙音,虽远犹近,先生,什么叫虽远犹近呢?就是声音明明从很远的地方传来,入耳但却字字清晰,而且那声音非常清亮,像仙乐一样,过耳不忘,听了还想听。” 叶马旦说到这里,和他爹一起看着曲荆风。 曲荆风会意地点了点头,“原来这就是所谓的仙音啊!” 叶马旦的爹接着话头,“白衣老者对我说,叶有福,今日将昀儿托付予你夫妻二人抚养,养好昀儿,可保你叶家永世平安顺遂,福泽惠及整个叶家村。十二年后,自会有曲姓男子登门。到时,让他带走昀儿便是。” 叶马旦的爹,也就是叶有福极力想还原老者的语气,最后不得不补充一句:“曲先生,你将就着听就行了,仙音,哪是我等凡人能模仿得来的。” 曲荆风连忙点头说好。 叶马旦接着说,“白衣老者越飘越远,最后似是骑着一匹白色的神鹿消失在晨光里。这时又响起一阵孩子的啼哭,我爹一看怀里的我正安静地吮吸着粉嘟嘟的手指头,算是明白过来了,连忙抱着我冲进屋,这回真是我弟弟呱呱落地,母子平安。” …… 说到白鹿,曲荆风想起李白有句诗,“清晓骑白鹿,直上天门山”,另外他还看到过神话传说里有关于仙人骑鹿的描述。这父子俩,要么说的是真的,要么为了骗钱下了狠工夫。 听故事,要配合,曲荆风问道,“这白衣老者是不是胡子、眉毛、头发都白了?站在晨光里若隐若现,因为自带仙气又形象分明?” 叶有福一拍大腿,“我就说你认识他嘛!” 这都能蒙对?但也实在没什么难度,年长的仙人总体长相差不多。 这种怪象,如果非要用科学来解释,只有一种可能,当时叶氏夫妇二人和产婆看到了海市蜃楼,吓傻了,事后编个故事开导自己。叶大嫂当时生的应该是一对双胞胎。 叶马旦再次秒懂曲荆风,冲着门口喊了一声“明儿”,一个看起来同样年纪的男孩怯生生地站在门边,扒着门框往里看。 叶有福冲他招手,“明儿快来,这就是传说中的曲先生。” 兄弟俩往那一站,哪哪都不像。 那明儿,跟叶大福倒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只是更娇柔。 曲荆风又仔细看了看叶马旦,还别说,这孩子跟叶氏父子格格不入的长相,还真有几分仙气。 这时叶大嫂抬着一只大筛子进屋,她从筛子里抬出八碗大菜,在农家菜里算是丰盛富贵有排场。 叶大福解释:“今天是昀儿、明儿十二周岁的生日,我们早早备下了这桌酒席,白衣老者真是神机妙算啊。” “阿爹,我可是连哄带骗,费了好大的劲,才把先生请到咱家来的。” 这……曲荆风再次哑口无言。 几杯酒下肚,叶大福拍拍叶马旦的肩,“昀儿,你明天就跟曲先生走吧!” “知道了,阿爹!”叶马旦给他爹倒酒,“这些年,辛苦阿爹和阿娘了。” 曲荆风没有喝酒,一边吃菜一边看着眼睛微红的一家四口,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淡淡的离愁。 曲荆风很想问,“这孩子,你们打算卖多少钱?”此情此景,问不出口。 曲荆风没什么钱,之前在沈冰清那贩卖美色换取的双倍工钱和部分业务提成,买买出行装备,还了陈蓝玉的钱,身上只剩几张傍身的低面额宝钞,游学先生的报酬要等回去之后才能结,目前最值钱的就是藏在书箱底部暗盒里的,陈蓝玉送的另一条发带,上面也有一颗大宝石。 曲荆风心想,对叶大福一家来说,叶马旦可比一颗大宝石值钱多了。用一颗宝石换叶马旦,他说不出口。 结果直到临睡,也没人提钱的事。 叶马旦给曲荆风铺好床,招呼他躺下,要给他解发、脱鞋,曲荆风忙阻止,“我自己来。” 叶马旦没有坚持,吹了灯就溜回自己屋里睡觉。 曲荆风躺在柔软舒适的床上,想着这么重要的日子,如果白衣老者真的存在的话,应该会给他托梦……怀着这样美好的愿望,曲荆风很快就睡着了。结果一夜无梦到天亮。 第二天早晨,叶家三人将叶马旦和曲荆风送到山顶,除了曲荆风,所有人都哭成泪人。 叶马旦执意要爹娘和弟弟先回去才肯离开。 叶家三人三步一回头,五步一摆手,走了好久才消失在坡道的尽头。 叶马旦用衣袖擦干了眼泪,伸出右手,举在身前动作洒脱地划了半个圆弧,整个低洼的坞子,就这样从曲荆风的眼皮底下消失了,只剩下一片绿茵茵的密竹林。 第18章 花好月圆(一) 暮城是否也像叶家坞子一样,被一个能力更加非凡的人布个大结保护起来?曲荆风心里犯着嘀咕,他不想说话时就不说,反正叶马旦能读懂他的心思。 果不其然,叶马旦马上回答:“这就不得而知了,我的能力就这么大,只能画个圈把叶家坞子藏起来。” “叶马旦……”曲荆风喊了一声。 “先生,从现在起,我就是你的叶昀,你可以叫我昀儿,或者昀昀。” “呃……那还是叫叶昀吧。明明有个好听的名字,干嘛叫什么马旦呀?” “哈哈,这名字是我上学时随口一编逗柳先生的。” “你不喜欢柳先生?” “说不上喜欢或讨厌,只是他教的,我天生就会啊!” 神童?那你还上学?曲荆风再次腹语。 “为了等你啊!” 一切尽在掌握? “嗯,先生也可以理解为,你是我守株待兔的兔,瓮中捉鳖的鳖,哎呀,说错话了,后面这个比喻不算啊!” 瓮中捉鳖的鳖? 敢情,神仙爷爷给他派一个练嘴的娃来了?那就练呗,谁怕谁! “叶昀,我记得你说过,不会害我,有好东西会分享给我,貌似还能为我舍命,想到这些我心里暖暖的,可是你竟然把我比作王七的弟弟,实在是过分……明摆着欺负我。” “先生先生,你不要生气,我是故意顽皮,看看你的反应,下不为例。”叶昀抓着曲荆风一只手摇呀摇,这是在撒娇吗?小朋友撒娇的话可以原谅。 “之前你老叫我买你买你,到底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都没有,纯粹为了逗你玩!”叶昀甩开曲荆风的手,冲他狡黠一笑,一副有本事你咬我啊的神情。 吃人是犯法的,曲荆风也下不去嘴。 “有一点先生说得对,我可以为先生舍命。” “说什么傻话呢,暮城这么安全,用不着谁为谁舍命,我们都好好活着。” “先生放心,真到了要舍命的时候,我也不会白白浪费自己这条命,舍命是为了保护先生,如若做不到,这命不是白舍了?” 此刻他们走在山间,上午温柔明媚的阳光照耀着小径,在风的作用下,细碎光影在树叶的缝隙中欢快地跳跃。 晨光一般的少年,午阳一般的青年,他们都是光,无忧无虑,无惊无险,也可以无所畏惧。这么沉重的话题,是怎么在他们之间展开的? 既然说起来了,那就说明白。曲荆风双手握住叶昀的双肩,看着他的眼睛说道:“就算将来真有生死存亡,不要死,不要想着为谁舍命,叶昀,你活着,我才高兴。” 曲荆风被自己的深情告白感动得不得了,心想叶昀肯定会被感动得掉眼泪或不知所措,便眼巴巴地等着叶昀的反应。 叶昀被按住肩膀固定在那里,真是费脑筋,这个时候说点什么好呢! “先生,你对我真好,我爱你!”叶昀说着挣脱曲荆风的手,扑进他怀里,双手环住他的腰,右耳贴近他的心,听他怦怦的心跳。 这画风……看来,叶昀真的很爱自己。而他好像,也很爱这个孩子。 可是他们之间,还什么像样的大事都没发生过呢。 叶昀顺路挖了一棵带土的神草,养在一只瓷罐里,随身带着。 这样也能养活吗? “能的,先生不是看到了吗,我很是,有点小法术。” …… 一大清晨,秦星亮照例穿得像只浓墨重彩的花孔雀,骑着马出门了。 冰清客栈离他家最近,从家里出来,他先去找沈冰清。 沈冰清正在用桂花水泡脸,泡脸这件事对沈冰清很重要。秦星亮识趣地坐在回廊上,抓起盘子里的一把花生米吃着等她。 过了一会,沈冰清缓步走来,她身姿窈窕,体态婀娜。秦星亮心想,冰清若蒙个脸带面纱什么的,想要抓个美男子来做夫婿并不难啊。 “去看月亮吗?”秦星亮开门见山。 明天就是中秋了呀。沈冰清不喜欢月亮,自然也不喜欢过中秋节。 “月亮有什么好看的?不去不去。” “明晚的月亮大又圆,是几十年难遇的胖月亮。”秦星亮一边说一边用双手在胸前比划着,“有你洗脸的铜盆那么大。” 沈冰清一听就来气,“就老娘这张脸,还用看大月亮?直接照镜子不就完了!” “冰清,对不起,我真不是故意的,你喝盏花茶消消气,我走了。” 秦星亮光顾着有好事情要及时和好朋友分享,唉…… 兴冲冲地来,灰溜溜地走,一大早就惹沈冰清不高兴,秦星亮心里的欢腾劲减了一大半,他慢悠悠地骑着马去山房找陈蓝玉。 “好啊,中秋节我们放假三天,我想着窝在家写三天小说,未免太无趣。今年我们爬山赏月吧!”陈蓝玉兴致很高。 原本秦星亮只想约几个朋友到他在郊外的山庄喝酒赏月,跟陈蓝玉一聊,觉得呆在避风港式的屋子里看月亮有啥意思,登高望远,皓月当空,在野外的山上吹冷风才叫过瘾。 他们从小到大,虽不说养尊处优,但吃苦受累,风餐露宿,很少有机会体验。 想着要在山上过夜,还可能有野兽出没,陈蓝玉和秦星亮都摩拳擦掌。暮城周边的山很多,讨论了半天,最终决定去海拔最高的黑风山。 黑风山虽然名字听起来有点吓人,却是一座很好的山。路非常好走,且都是在草径、花径中穿行,山顶是一片平坦的草甸,视野开阔,四面山崖都离草甸很远,不会给恐高的陈蓝玉带来任何心理压力。 “你去叫雨儿,明天吃过中饭一块去。”陈蓝玉说。 秦星亮点头说好,又叮嘱道,“你们什么都不用带,穿厚实点就行了。反正我娘生了我这个没良心的,我就没良心到底了,吃的用的请我娘帮忙备下。” “干嘛总是自黑!人活一世,谁没点苦恼,你阿娘唯一的苦恼就是你的亲事。实话告诉你吧,我悄悄想过,如果我是女孩子,一定会想方设法嫁给你的。” 秦星亮看陈蓝玉一脸认真的样子,不知该笑还是该哭。 陈蓝玉又说,“阿秦,真的,别再,为我守身如玉了!多花点心,留意上门提亲的女孩子,遇到合适的,把亲事定下。这样以后再有看月亮这样的事,便不再是三人行,而是成双成对,多好啊!” “好什么好,三人行怎么了,里面有我的挚爱。反正我心里是装不下别人了。” 陈蓝玉心想,被阿秦这样深爱,真是甜蜜又苦恼啊。 待秦星亮把消息传达给蒙雨,她的第一反应是:“我去方便吗?”看得出她很想去。 “有什么不方便的,两个大男人保护你。再说了,你不去,不好玩,主要是蓝玉会觉得没意思。” 蒙雨想起侧院桂花树下,外公离开那年埋下的几坛桂花酒。 “阿秦,去挖酒。” 第19章 花好月圆(二) 一路上,曲荆风都在跟叶昀打听学校里两位先生的情况,并由此判断,两位先生都是顶好的老师,柳先生如果不闹结巴这一出,他这一趟原本是很顺利的。 当然,此行最大的意外出现在叶昀身上,莫名其妙就得了个忠实的小跟班。 回到学校,曲荆风决定找柳先生开诚布公地聊一聊装结巴的事。 整件事情其实很简单。 柳先生被周围数里数一数二的有钱人家唯一的闺女看上了。 那户人家姓冷,闺女名若秋,自小读书写字,长大后跟着父亲做生意,相貌,胆识,能力样样有,就是年纪大了点。 冷若秋并非嫁不出去,只是一直没有遇到喜欢的人。因着不成亲,日子也照样过得精彩,一眨眼的工夫就过了三十。 柳先生24岁,论相貌学识,在当地未婚青年中算是百里挑一。尚未娶亲是因为家境贫寒,家中有常年卧床的老母需要侍奉,根本没有姑娘愿意嫁给他。 有一天,柳先生因为照顾母亲,上课快要迟到了,他抱着书低头疾走,经过柿花桥时,被一匹同样急驰而来的马撞翻了,马上的女子急忙跳下,及时拉住差点跌下桥的柳先生。 柳先生忍着被马踢了一脚的巨痛慢慢站起身,刚好迎上了冷若秋的脸和眼睛,在很近的距离中,她向他友好而歉意地一笑,那一笑又暖又美,他从未见过笑得这么好看又迷人的女子。 柳先生也礼貌性地报以一笑,来不及说什么,捡起地上散落的书本,又继续往前跑。 跑了一段,鬼使神差地回了个头,看见那姑娘一身红裳骑在马上,立在开满浅黄柿花的桥头,马头对着他的方向,应该是一直看着他一路跑远。 柳先生的第一反应是,自己刚刚跑步的样子是不是难看又狼狈,早知道人家姑娘看着,就尽量跑得有美感一些…… 一面之缘,怦然心动。柳先生并不认识冷姑娘,也不敢奢望什么。这事在他这里就揭过去了。 但冷姑娘不一样,她若喜欢一个人,可不会让他从眼皮底下溜走。她之所以一直等到柿树落了花,挂了果才上门提亲,是因为一直在暗暗观察柳先生,跟踪啊,打听啊,待她确定他是自己要找的那个人,便开始频繁地出现在他的生活中。 对这门亲事,冷姑娘家只有一个条件,入赘。 …… 冷姑娘和柳先生两情相悦。冷姑娘不嫌柳先生家有病母,柳先生也不觉得入赘有何问题。 但这事落到世人眼里,就是冷姑娘恨嫁随便找个人凑合,柳先生攀上高枝卑躬屈膝。 因为入赘,没有把母亲接去同住的可能,但也不能丢下病母或请人照料。柳先生决定成亲后辞去教职,不再抛头露面,以免被人指指点点,这样他也有足够的时间,每天来回奔走于冷家和母亲家。冷姑娘和家人都同意。 原本这事就这么定下来了,但柳先生听说曲荆风要来,心思便开始活泛起来。 柳先生想装结巴,这样曲先生在往上递交的汇报材料中,就会填上他不适合教职,并给出辞退的建议。而主动离职和被辞退,所获得的报酬是不一样的。 柳先生有教职编制,暮城但凡有编制的人,主动离职只能领取三个月工资,但如果被辞退,将会获得一笔数额可观的安置费,相当于提前养老。 柳先生一点都不贪财,甚至安于清贫,愿意入赘冷家,纯粹是因为爱慕冷姑娘。 他只是想用这笔安置费赡养母亲,不想让世人腹诽他带着老母吃软饭。 他心怀侥幸,无奈演技拙劣,撒谎骗人又让他心里难安,时刻像被架在火上烤。 “柳先生,你可真糊涂。”此刻自我感觉很有人生导师风范的曲荆风说,“怎么能放弃工作和收入呢?这些都是你立世的根本和底气啊!” “未来的生活是你和冷姑娘的。她心悦你,你喜欢她,与他人何干?谁爱说谁说去啊!” 在曲荆风的劝说下,柳先生决定保留教职,并且答应曲荆风,余生一定尽己所能,好好教书育人。 事情就这么解决了。次日便是中秋。 曲荆风背着他的大书箱,叶昀背上他的小书篓,两人并肩走在路上,远远地,看到一只迎亲的队伍,新娘一身粉底橙梅绣花袄,新郎一身大红囍袍,两人骑马经过柿花桥,笑意盈盈,含情脉脉。 冷若秋看向柳如云,从今你是我夫君,我是你娘子。桥头柿树叶子落尽,橙红柿子风中摇曳。 风景真美,但这剧情,是不是平淡了点?曲荆风自问,又自答,普通人的故事,能有多少阴谋诡计哟。 叶昀看着曲荆风,只敢在心里嘀咕:先生,节约点智力,对付后面的敌人。他家先生有智力吗?他看起来真的很笨…… …… 为避免瓷娃娃看到蜂巢蚁蛋之类的东西再次晕倒,秦星亮背着一身吃的用的,在前边拼命地探路,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 陈蓝玉和蒙雨背着各自的小布包,有说有笑地跟在后面。 蒙雨说最近的那朵云像条鱼,陈蓝玉说旁边那朵像只羊。 蒙雨说这风吹在脸上真舒服,陈蓝玉说晚上的风才霸道。 蒙雨说有一年她被蜜蜂蛰了,陈蓝玉说他小时候被蜈蚣咬过,而这两件事的共同点是,他们都因为疼,哭了整整一夜…… 秦星亮左耳进右耳出,心想谈婚论嫁的人好无聊,这样话题都能聊得津津有味。 谢天谢地,陈蓝玉平安到达目的地。 秦星亮像匹负重千里的马,卸下身上的被褥、酒肉、水果,糕点,大汗淋漓地坐在软黄的草堆上喘气。 蒙雨要去捡干树枝当柴火,陈蓝玉也要去,被秦星亮制止了。 “蓝玉,你负责坐在这里看东西。别跟我说什么这山上又没别人,现在要防的不是人,晚上能不能喝着陈酒,吃着烤肉,就看你的了。” “知道了,我会看好大本营,不让动物来偷食,你们速去速回。” 捡柴的二人左一趟右一趟,很快一处背风的石壁前就堆满了柴火。 此时离天黑尚早,正好腾出空来喝个茶。 出门在外,喝茶就简。蒙雨特意带了一只烤茶的土罐,暮城的山,只要用心,都能找到茶树和泉水。 捡柴时,她东张西望,处处留心,果然发现一棵古茶树,不远处恰好有一处泉眼,泉眼边有烧水煮茶的痕迹。 于是,陈蓝玉继续看守食物。 蒙雨和秦星亮绕到后山,她动作敏捷地爬到树上采摘顶部的嫩叶。 秦星亮拿着两只竹筒,守在一旁接掉落的水滴。 世界如此安静,秋风疾来,叶声如雨,泉音如乐,每一滴水都像落在心上。 有那么一刻,秦星亮觉得自己变得非常敏感和诗意,能读懂周遭的美。美,大概就是安静地接纳所遇吧? 倘若有一天,突然失去这平淡、静谧、琐碎的一切,会心碎,会很疼吧? 暮城这么好,不会有那样一天的…… “阿秦,发呆呢,再不回去蓝玉该担心了。”蒙雨将两只水汪汪的竹筒递过来。 嫩绿的茶叶在发烫的陶罐中卷曲,变黄,焦香从淡变浓,泉水注水陶罐,腾起白沫,沫子被一根细竹片刮去,淡黄微浊的茶汤入杯盏,浓郁的茶香喷涌而出,喝上一口,感觉整张脸都漫着香雾。 …… 那苦茶,喝到后边饥肠辘辘。 夜幕下来了,秦星亮拨开厚厚的火灰,埋了一只阿娘腌制好的包了厚厚荷叶的整鸡,继续在上面烧火,他用几块圆石做墩,墩上架着一块又薄又滑的石板。 蒙雨将调好的苦荞面糊摊在上面,一小会工夫就摊出好几个大薄饼,陈蓝玉忙拿出蜂蜜罐子,往薄饼上刷蜂蜜。 喷香甜软的苦荞饼才下肚,秦星亮又在石板上烤起五花肉、粉肠、牛肉…… 一轮大圆月从天边慢慢升起。 蒙雨给大家倒桂花陈酿。 那酒香是琥珀色的,那酒味是桂花香,甜如蜜……还没怎么喝呢,这就醉了吗? “冰清真应该来,这月亮可比她的脸大多了,圆多了,也满多了……”秦星亮说着说着就倒下去了。 蒙雨喝得脸红扑扑的,很快就困得眼睛都睁不开了。 就知道这两个家伙会喝醉。 只泯了一口桂花酒的陈蓝玉铺开褥子,先把秦星亮抬上去,又把蒙雨抱上去,给两人盖上被子,便坐在火堆旁看月亮一点一点地往上爬。 夜里太冷,秦星亮和蒙雨总是情不自禁地向对方拱过去,每次要抱到一起的时候,陈蓝玉便立刻动手,把两人分开。 分来分去的,好费劲,干脆躺两人中间,一边守护,一边发呆望月算了。 陈蓝玉正准备躺下,听到不远处有动静,借着火光和月光一看,有个毛茸茸的小脑袋朝他看过来,一对滴溜溜的眼睛可亮了。 陈蓝玉冲它招手,它便跑到他跟前,看起来像只瘦弱的小花猫,它的眼神,很饿,非常饿。 陈蓝玉突然想起什么,一只手把它抱在怀里,另一只手去刨荷叶鸡。 “别怕,你阿娘会闻着气味来找你的。” “阿爹阿娘都不会找来了吗?” “你想跟我回家?可以啊。” “想我给你取个名字,那就叫你黝黝吧?” 很快荷叶鸡就被啃得连骨头渣渣都不剩,小家伙吃东西的样子和速度,让陈蓝玉想起初遇那晚饭桌前风卷残云的温小云。 陈蓝玉想去翻找糕点水果之类的东西继续投喂,小家伙扒着他的手不让。 “知道啦,这个秋天你已经吃了很多甜味浆果了,以后你都只吃肉,不吃素,你想快快长高,长大。” …… “今晚的月亮好大,好圆。”曲荆风看着头顶的月亮总结道。 此时他和叶昀正坐在寸草不生的荒野中,喝水,啃月饼,补充体力。 “先生,放心吧,我们一定能活着走出这里,你有我呢!”叶昀说道。 第20章 不识陈蓝玉(一) 天已经大亮。 蒙雨醒来,发现自己枕着陈蓝玉的胳膊,被他圈在怀里,他的心跳,有力,又……悦耳?他的鼻息轻佛她的刘海,一下暖一下凉,前额又痒又酥,撩得人春心荡漾,意乱情迷。 好害羞,那就,装睡一会吧?反正这次有阿秦在,他能化解尴尬。 此时秦星亮把陈蓝玉当成一根横卧的树桩,半个身子攀在他身上,睡得正香。 陈蓝玉感觉到有只小绒爪轻轻地抓挠他的后脖颈,耳畔传来温柔又带点尖利感的“鸟叫”。 他睁开眼,看见怀里的女孩子,哈哈,在装睡啊! 小顽皮见他醒了,走到他对面,双眼无神地看了他一眼,往地上一趴,脑袋一垂就睡上了。 原本陈蓝玉不肯睡,小顽皮拱他,眼睛亮亮的,它的意思是,它可以。 它守了一夜,它睡着后身体慢慢舒展的样子,陈蓝玉看着,觉得心都要萌化。 陈蓝玉慢慢反应过来,雨儿枕着的那只手好麻,但是,没关系。 只是这腰上,这腿上,沉甸甸的是怎么回事? 秦星亮把他当人肉抱枕了。 为什么每次跟男生睡在一起,他都逃脱不了腰酸背痛的结局? “阿秦,快醒醒!”陈蓝玉转头低声喊了两遍,没动静,他不得不腾出一只手来推拱。 秦星亮被拱醒,眨眨眼睛,打打哈欠,然后慢幽幽地,把悬了一夜的一只大长手和一条大长腿从陈蓝玉的身上挪开。 “没想到第一次在山上过夜,睡得这么舒服。”秦星亮神清气爽,“蓝玉,你睡得好不好?” 你说呢?陈蓝玉不吭声。 秦星亮发现了一旁的萌物,“哪来的?” “昨天半夜跑来的,是只小花豹。” “我还以为是只小野猫呢,长得真好看。”秦星亮从被子里钻出来,把小花豹抱在手里轻轻揉搓,小花豹有了倚靠,睡得更香了。 “我听人说,小豹子丢了,它娘会嗅着味道来找,得想办法把它送走,不然真把大豹子引来,我们就危险了。” “它阿娘死了,应该是被一只……大老虎咬死的。” “这你都能知道?”秦星亮有些吃惊,不过他早就见怪不怪了,陈蓝玉偶尔会说些让人似懂非懂的话。 …… “蒙雨,蒙雨,快醒醒,有萌物看!” 谢天谢天,秦星亮总算来救场了,这一觉不用睡到天荒地老。 蒙雨尽量模仿自己平时睡醒的样子,抬头看陈蓝玉,两人对视一笑,甜吗?甜!但是随之而来的是无限的,慌乱和尴尬。 蒙雨赶紧坐起来,陈蓝玉抬了抬被压着的那只手,发现它还能动,也跟着坐起来。 秦星亮第一时间把小花豹递到蒙雨手里,这个时候有个豹子头捋捋,就不尴尬了。 陈蓝玉说,“它阿娘不在了,咱们可以把它带回去养。我寻思着,这小花豹子个高腿长,说不定以后可以当个坐骑什么的。” “哇,这你也敢想?”在敢想这个问题上,陈蓝玉常常天马行空。 秦星亮不待陈蓝玉回答,又问:“这小可爱是公是母?” 三人一起去翻小花豹的肚皮,为避免两个大男孩尴尬,蒙雨抢答:“是个女孩子哦!” 紧接着,三个人吃吃喝喝,一会聊天一会看风景,磨蹭到中午,还没玩够,谁都不想回去。 带来的食物所剩无几,光喝茶吃野果不足以饱腹。 倒是可以打猎,但实施起来有难度:一是没带工具,二是秦星亮只会追兔子,最重要的是,追了这么多年,从来没追到过。 至于陈蓝玉就更不能指望了,因为不愿杀生,他从不打猎,每次上山都是纯玩,同行的人还要随时提防他昏倒。 野外求生,谈何容易? 三个年轻人顿时觉得,原来离开了家,自己真的是,一无是处。 但,不试试怎么知道行不行呢? 还有一下午的时间可以浪费,实在找不到过夜的补给,赶在天黑前回到家就可以。 于是,蒙雨负责采茶,摘野果,找野菜。 秦星亮负责抓兔子野鸡,看看能不能凭着好运气抓回一两只。 至于陈蓝玉…… 秦星亮看着被横扫一空的食材箱子,这次没理由让陈蓝玉傻呵呵地守在这里,只能带在身边了。 陈蓝玉主动说道,“我留在这里看被褥,留在山上过夜,被褥也很重要。你们快去快回啊!” 秦星亮和蒙雨朝深山走去,一路上,两人约定,不要走远,隔段时间喊一声,以确保对方的安全。 待二人消失在视线里,陈蓝玉把熟睡的小黝黝装进布兜背在身后,对自己说了一句,这次我也想试一试,便往另一个方向的密林走去。 别说捕兔子抓野鸡了,秦星亮又是跑着找又是蹲着守,连个动物的影子都没见着,最后只能和蒙雨一起找野果,能烧着吃的根茎类食材也一并挖了些。 随便吃吃,应该能对付了。两人背着食材往回走。 …… 陈蓝玉还没回来。 落在蒙雨和秦星亮眼里就是:瓷娃娃不见了,瓷娃娃有危险。 会不会是坐着太无聊,四处走走,然后迷路了,或者晕倒了? 蒙雨说,分头去找。 秦星亮不同意,一起找吧,别回头再把你给丢了。 附近都找遍了,两人走得双腿酸软,又急又累。 秦星亮叫蒙雨沿路返回,烧火准备点吃的,自己继续找人。 他摸了摸腰间的匕首,往更深的密林走去,一路走一路喊,一路寻找有可能晕倒在某处的陈蓝玉。 听到不远处有剧烈的水流声,没想到这山上竟然有瀑布。秦星亮口很渴,又好奇,便顺着瀑布的方向走去。 走到密林尽头,眼前豁然开朗,天高云淡,几条白练凌空而下,和昏暗的密林是两个世界。 瀑布前的水潭边坐着个人,不是陈蓝玉是谁? 秦星亮一边跑一边喊,陈蓝玉似是转头看了他一眼,但没有做任何回应。 秦星亮跑到近前,看见他用匕首在一只小动物身上麻利地划了几刀。 紧接着,陈蓝玉一只手提着小动物的脑袋,另一只手轻而有力地一撕拉,整张肉皮就被扯了下来,露出血红的身躯,他又用撕皮的那只手往剖开的肚子里一掏,一把掏空所有内脏,再投到流动的水潭里漂洗几下,就放到旁边铺着的宽大叶子上。 类似的躯体,叶子上已经放了不少。 小花豹趴在一旁,捧着一具小躯体啃得正欢。 这么血腥的事情,陈蓝玉怎么可以做得这么淡定从容,还很,熟练? 秦星亮哑然,愣愣地看着。 “站那干嘛,过来帮忙啊!”陈蓝玉冲他喊。 “刚刚喊你,怎么不应?”秦星亮走到他面前蹲坐下来,开口问道。仔细看脸,看神情,看样子,都还是他熟悉的陈蓝玉。 “我早就知道你来了,只是这水声太大,说话也听不见,干脆等你过来再说。” “你碰到猎人了?花钱买的?”秦星亮问起了猎物。 陈蓝玉指着一旁的简易弓箭,看得出是就地取材做的,上面还有没摘净的叶子。 秦星亮算是看明白了,陈蓝玉的意思是,这弓箭是他现做的,这些已经分不清是天上飞的还是地上跑的猎物,是他陈蓝玉打的。 但,这怎么可能? 这种事情换作秦星亮来做,说出去还有人信…… 陈蓝玉抓起最后一只猎物,以同样流畅的动作快速地剥皮刮肚,一边动手一边说,“阿秦,真没想到,在野外,单靠一把匕首也能生存下来。” 第21章 不识陈蓝玉(二) 山野四围,晚霞初现。 新鲜的茶叶早就烤好备用,土罐里的泉水在火灶上咕咕地沸腾着。 蒙雨坐在火堆旁的石墩上,拨弄一会火,又抬头四处望望。 心下不是不着急,又怕二人突然回来,体力不支之时,缺一口茶水续命。 听到秦星亮喊她的名字,蒙雨扔下手里的火棍就朝声音的方向跑去。 陈蓝玉这次没有趴在秦星亮背上昏睡,他上身斜挎着一只布兜,布兜里的黝黝睡得正香,手上提着很多动物腿,和秦星亮一起向她跑来,秦星亮手上也提着很多动物腿。 “雨儿,你看,这么多。”陈蓝玉把它们举到她面前,好像这些战利品都是她打来的。 蒙雨没有那么娇气和矫情,人在需要食物的时候,看到处理好的食材只会兴奋,她顺手接过陈蓝玉一只手上的动物腿,两人各空出一只手,牵着往回走。 秦星亮看看自己两只手上满满的动物腿,无奈地摇摇头,默默地跟在后面。 三人一边喝茶,一边烤肉。 陈蓝玉说起打猎的经过。他在林子里绕了一会,什么都没见着。 他觉得这样不行,就找个地方坐下,闭上眼睛,调整呼吸,让自己进入一种非常静心的状态。等他感觉耳边细微的声音渐渐变得清晰起来,就慢慢睁开了眼睛。 天上飞的,树上叫的,地上跑的……数不胜数的动物,拼了命似的钻进他的视线,争宠一般。 他刻意避开蜂蛹蚁穴等会让他感到不适的地方,昏倒的问题解决了,但天上的鸟儿还在自由飞翔,树上的雀儿还在欢快歌唱,地上的动物在不远处窥视着,挑衅着,并没有谁主动扑到他怀里。 也许可以做一套简易的弓箭来打猎,竹子、藤条都可以就地取材,那就做吧! 仿佛天生就会,一点难度都没有。 做好了弓箭,瞄准最近的猎物,猎物发现了他,正要跑,结果他射出去的木箭更快,他得到了第一只猎物。 紧接着,是第二只,第三只,一射一个准,从没失手过…… 整个过程,陈蓝玉都非常轻松快乐,就好像自己是一只被关在笼子里温柔豢养的猛兽,第一次被放出来捕猎。 他呼吸着,属于他的,自由的,不一样的空气。他忘我地,在密林深处快速而恣意地奔跑,并顺利避开了所有聪明的或者愚蠢的陷阱。 直到背后的布兜里传来睡醒的黝黝的娇叫声,他才回过神来,伸手拍拍它,犹如一头猛虎,温柔地安抚和宠溺他的玫瑰…… 他提着猎物,决定找一处水源处理它们。于是他宁心静气,侧耳细听,很快就判断出了水源的方位,没走多久就看到了瀑布。 他从小到大没处理过食材,但既然连杀生这样不肯为的事都做了,事后开膛破肚也没什么可怕的。然后,他又一次“天生就会”地处理起食材,直到秦星亮找来。 蒙雨只管冲茶,静静地听陈蓝玉说话,脸上始终带着浅浅的笑意,他说话时语速轻快又神采飞扬的样子,光是看,光是听,就是一种享受。 他好像,很少,像现在这样兴奋和激动。他好像,变了一点点,有另外一个人的影子,可是正因为这样,更迷人了。 …… 陈蓝玉和秦星亮面对面,各自张罗着手里的烤肉。 有好几次,秦星亮听到夸张的地方,想要反驳,调侃陈蓝玉逮着个机会就吹大牛,嘴张到一半又忍住了。陈蓝玉什么时候吹过牛……其实他也听得津津有味。 秦星亮举着一大块烤得流油的焦肉正要啃,突然想起什么,朝山崖跑去,对着家的方向放了几个信号弹。 “掐着时间给我娘报平安,今晚又可以安心在山上过夜了。” 蒙雨感叹,跟阿秦这样的商户之家比起来,她们这些父母担任公职的孩子,小时候是留守儿童,长大了是留守青年。如果有人问,你爹长啥样?自己都要想半天,哦,原来我爹长这样啊。 陈蓝玉也很少见着他爹,通常他起床时他爹已经出门了,他睡下了他爹还没回来,太晚了直接不回家。 陈蓝玉家,男人任文职,女人担武职,他阿娘驻守边疆,已经整整两年没回家了。他阿姐虽只是个教官,真要打仗,或是战事吃紧,也是要上战场的。 真要算起来,主理山房的陈蓝玉最清闲,收藏保管古籍,收罗民间文化,填充书库内容,压力不大,但责任不小,每个人都兢兢业业,他更要刻苦勤勉。 “如果暮城真有战事,我想,我会跟阿姐、阿娘上战场。”陈蓝玉很坚定地说。 蒙雨很想应和说我也想去,但她去了能干什么?拖后腿?给战士们缝补衣服?想想还是不说为妙。 “有时我想,暮城这么安稳,是因为有人在流血守卫。也可能是我想多了,暮城哪来的战事?”秦星亮发表完见解,继续嚼肉,心里想着,如果有一天,真打仗了,他可以,捐些钱? 秦星亮主动请缨,今晚他值守,理由是:十五的月亮十六圆,他要看一整晚的月亮。 陈蓝玉和蒙雨仰躺着,看了一会月亮便打起哈欠,没过多久就背靠背睡着了,没过多久又面对面抱着睡熟了。 秦星亮逗了一会小花豹,喂它吃烤肉,尬聊着“只吃生肉养不熟”之类的话题,反正也没人听见。喜欢夜间觅食的小花豹因为吃饱喝足,此刻正趴在火堆旁昏昏欲睡。 秦星亮不能睡,出来两天,有些事情必须处理。他从衣襟里掏出一个本子,又从火堆边上找来一根木炭,一边想一边在纸上写写划划。这世上哪有那么多天才,至少他秦星亮不是,背地里与时间相争,才能让自己看起来格外游手好闲。 陈蓝玉一身血衣,站在悬崖边。 “蓝玉,不要!”蒙雨一路追来,在身后声嘶力竭地大喊。 陈蓝玉转过身,对她温柔又绝决的一笑,然后毫不犹豫地跳下深崖。陈蓝玉的身体在急速地下坠,以一种绝望的,飞翔的姿态…… 如若有人,在夜光中,远远地看着这一切,会看到悲情壮烈的美。 活下去,不要死……蒙雨凄厉的叫喊一点一点地微弱下去,变成绝望的低吟,最后连哭声都没有了,单薄的身体趴在悬崖边,微微地颤抖着。 …… 秦星亮忙完手上的事,天刚蒙蒙亮。 他看了看相拥而眠的两个人,想起白天看到的红叶藤,当时还赞叹这秋叶红得好看……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他扯来藤蔓,想把这两个人框在里面。 从小大到,秦星亮就见过鸡心,或者说只记得鸡心的形状。很快,他最爱的两个人,就被他装进红叶鸡心里。他看了看,觉得还是单调了点,又去扯了很多红叶,洒在相拥而眠的两个人身上。 哎呀呀,好浪漫,等陈蓝玉和蒙雨醒来,发现自己躺在一颗巨大的红心里,喜气洋洋的,怕是恨不能立刻成亲呢。 可是当他喝了一杯残茶,抬眼一看,一地血红,沉睡中的两个人,好像相拥而死一样……太不吉利了。 秦星亮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赶紧起身用手去扫落叶。扫着扫着便听到蒙雨低声喊着什么,紧紧抱在一起的两个人看起来都很痛苦。 “蓝玉,你把人抱那么紧干嘛?快松手,蒙雨都快喘不上气了。”秦星亮用力地摇晃陈蓝玉,“快醒醒,你们这样,看起来很滑稽哎!” 是梦啊? 陈蓝玉又一次,体会到劫后余生般的庆幸。 他没有跳崖,没有死。 她没有心碎,没有哭。 蒙雨看着脸色苍白,似是痛苦到虚脱的陈蓝玉,满眼探究。 “可能是,睡前说了边境的战事,说了想去打仗,日有所思,夜有所梦……”陈蓝玉试图解释道。 “蓝玉,你,是不是经常做这样的噩梦?”蒙雨问。 “嗯,每次醒来,都很悲痛,又很庆幸,我还活着,而且活得好好的。” “你觉得,这些梦是什么?”蒙雨又问。 “我猜想,极有可能,是前世的记忆。”陈蓝玉说到这里,语气里已经有了自我调侃的说笑意味。 “一个人怎么能带着前世的记忆生活呢?”蒙雨像是自言自语。 没想到这句话被秦星亮听到了,他迅速接过话题:“估计是过桥那天孟婆煮汤,火候不够,药力不足……” 这话逗得陈蓝玉哈哈大笑起来,蒙雨看向陈蓝玉,这次,她从他一往如常的温润笑容里,看到了一丝不明的苦涩。 蓝玉,我做了一个梦,我看到血衣的你,站在崖边,跳下深渊……什么样的痛苦,才会让一个原本有一线生机的年轻人放弃活着,毅然跳崖,粉身碎骨? 蒙雨意识到,他们可能做了同一个梦,但她什么都没说。这样的梦,她只做一次,就痛彻心扉。 她的月光,她的蓝玉,无数个深夜,被暗黑的花朵一遍又一遍地吞噬,一定很疼吧?但,前世无关紧要,这一生,我要好好爱你。 下山之前,秦星亮照例负责收拾东西,蒙雨拉着陈蓝玉去看天边的流云。 她把他引到悬崖边,问:“怕吗?” “怕。” “怕什么?” “怕死,怕辜负,怕失去一切,怕万念俱灰,怕保护不了所爱,怕所有的鲜活瞬间陷入幻灭……活得越美,越深刻,就越怕死,而一旦失去,就又怕活。” 第22章 抵达海棠镇 曲荆风和叶昀迷路了。 他们在一片开阔的荒地里走了很久,周围数里没有任何参照物,借着月光,好不容易看到前方有片黑乎乎的林子,便想着林子里钻。 林里子都是大石头,小石山,几乎没有高大的树木。 最后两人实在走不动了,便找了一处有厚厚枯草的地方准备睡一觉。 曲荆风担心有毒蛇猛兽,叶昀伸出右手,顺着他们睡觉的地方画了个圆弧,“这下安全了。” 这法术施得也太随便了,就不能玩点酷炫动作,让法术看起来更有技术含量? 叶昀这次没有理会曲荆风的腹语,从瓷罐里扯下一片神草叶子,照例撇成两半,好香啊! 又要闻草?曲荆风看着手里的半张叶子,举到鼻子底下用力地闻起来。 “这次,含着。”叶昀说着把自己手里的半张叶子塞进嘴里。 曲荆风有样学样,一股绿色植物特有的草味、汁味迅速在舌尖上蔓延,起初凉幽幽的,慢慢的,舌头、口腔甚至喉部开始有发热的感觉。 叶昀躺下,曲荆风也跟着躺下。 “干什么用?”曲荆风指着嘴里含的草。 “保暖,当被子。”叶昀说完就钻到曲荆风怀里,头枕着他的胳膊,一只手绻缩在两人胸口,一只手顺势搂着他的腰,像个孩子一样,瞬间入梦。 只是这孩子,也太大了点吧? 那也没办法,这荒郊野岭的,就得相依为命,抱团取暖,曲荆风用闲置的那只手把叶昀圈在怀里,自己也很快就睡着了。 …… 天亮了,两人起来走动,绕了好几个大圈,才发现自己身在一座大型的,密不透风的幽深石林里。而且这个圈还很神奇,不论怎么走,怎么绕,最后都会走回到他们睡觉的地方。 看得到天,看得到地,但看不到石林以外的世界,看不到任何升起的炊烟。 随身的食物,能吃的都吃了,神草只能保暖,不能充肌。 两人一边找路一边采没有毒的浆果吃,红的,紫的,黑的。渴了,站在一处滴水的石头下,张着嘴等水滴落下来,很像傻子,就是傻子。 他们又在石林里睡了一夜。 睡前曲荆风抱怨:“是谁说的,我很是,有点小法术。有法术还能迷路,就算迷路,还能迷成这样?” 这话说得叶昀就不爱听了,“先生啊,就算没有我,你也会走到这片荒地,也一样会迷路。” 迷路还能天注定,得按剧本走? “但是,”叶昀接着说,“有了我,一切就会变得不一样。” “哦!有了你,就可以更快走出包围圈?” “那倒不是,有了我,一切就会变得温暖、有趣,你就不会感到孤单了。”叶昀笑着说完,再次像个孩子一样睡倒在他怀里。 呃……有了你确实不一样,因为,因为,你让我有了当爹的感觉。 曲荆风腹语,也跟着睡了。 又一个白天来临。 “先生,先生,快来啊,我找到一个狗洞。” 叶昀拉着曲荆风从洞口往外看,远处有树,隐约能看到村庄,能感受到人烟。 咱们明明不是从狗洞钻进来的,现在却要从狗洞钻出去? 见叶昀已经站在洞外了,曲荆风来不及回答自己,往地上一趴,很快就钻出了狗洞。 天地一片开阔!此情此景,让曲荆风觉得自己活得非常大气。 …… 曲荆风和叶昀都很爱干净,暂时没条件洗澡,两人便蹲在狗洞外,各自找出一身干净的衣服,背对着背麻利地换上。 他们计划,走到有水的地方好好洗把脸,顺带着把脏衣服洗一洗,在草地上晒一晒,傍晚再找户人家投宿。 “叶昀,宝石忘记给你爹了!”曲荆风看到宝石发带,发出一声惊叹。 “我爹娘不愁吃,不愁穿,更不贪财,买我也只是句玩笑话,宝石先生就好好收着吧。” 叶昀说着看了看曲荆风的脸,又往他头上瞄了瞄,“干脆戴上吧,宝石熠熠生辉,跟我家先生很配!” 这叶昀,夸起人来跟小嘴抹了新采的油菜花蜜似的,曲荆风顿时心花怒放,但很快又忆及上一颗宝石的去向,他犹豫了。 叶昀把他按在石墩上,掏出随身的梳子就帮他梳头,“先生别怕,有我在,看谁敢抢你宝石!” 好嘛,听我家叶昀的。 叶昀梳好曲荆风的头,顺带着,也把自己的头发收拾了一番。 二人自信满满,继续前行,路遇一个赶着一头牛几只羊的牧童。牧童起初只是随意地看了过路的他们一眼,谁知正是这一眼,让他再也移不开眼睛。 牧童散漫地赶着牛羊,目光始终粘在他们身上,像暮城的烟雨一样缠绵。 曲荆风条件反射地摸了摸发带,难不成这孩子也看上他的宝石了,要打劫? 曲荆风和叶昀对视一眼,叶昀也不明所以。 这次擦肩而过倒是顺利,牧童没有像砍柴壮汉那样追来。 宝石没被抢,叶昀是可以信赖的。 走了挺远一段路,看到前方有面湖水,总算可以洗把脸了,两人小跑过去,这水真清,蓝天白云孤鹰秋树全倒映在湖里了。 直到曲荆风和叶昀从湖水里看到了自己的脸和牙……那一刻他们深深地理解了牧童。 连着吃了两天浆果,原本风姿绰约的“父子俩”,此时都顶着一张黑乎乎的嘴,张口便是满嘴黑牙,像某个染齿、纹嘴的原始部落里跑出来的野人。 我黑成这样,你为什么不说?曲荆风想质问,最终没问出口。 叶昀长这样,曲荆风知道。 曲荆风长这样,叶昀也知道。 但他们都以为,只有对方黑,自己一如既往的,白晳,美貌。 二人使劲地搓着皂角洗手洗脸洗牙齿,谁也不说话。 …… 他们抵达海棠镇的时候,正是下午和傍晚交接的时刻,光线美而柔和。 海棠镇看起来很古老,房子和屋顶都是青灰色的,墙身和瓦间长有蓬蓬的草,常年喝不饱水似的,风一吹便摇晃得厉害,像空心草。 镇子树不多,因此每一棵树都很显眼、突兀,并且,没有一颗海棠树。 街上有人摆摊,卖些日常用得到的东西,和暮城的其他集镇上看到的差不多。 来往的人大多穿着靛蓝色的衣服,斜襟上衣,直筒裤子,最奇特的是她们的发型,每一根头发都梳得整整齐齐,最后盘在头顶,从后面看像戴了顶高帽子,从前边看,一张脸上顶着一个硬硬的大黑包,无形中增加了身高和压迫感。 此时曲荆风和叶昀已经不是黑嘴黑牙的造型了,但镇上的人都像看怪物一样看着他们,眼神中并无恶意,更多的是不解和好奇,曲荆风甚至还能读出一丝善意的提醒,她们像是在说:“离开这里。” 看着看着,曲荆风终于发现了不对劲的地方。 这是一座没有男人的古镇,街上往来者,从四五岁的孩童,到六七旬的老人,都是女子。 第23章 遇海棠红 离开这里,能去哪?天为被,地为床,一点都不舒服。 如果是曲荆风一个人,在这种诡异的气氛下,他可能会逃离古镇。但现在有叶昀,心里有了底气。 二人沿着一字街,继续向前走去,一路走一路看,主要是想找间客栈。 看这镇子的布局和规模,应该能容纳一万以上的人口,除了没有男人,一切看起来都还正常。 经营柴米油盐酱醋茶的铺子照常营业,每隔一段,便能看到一间酒肆、茶楼或小吃店,还有农妇挑着没卖完的叶子看起来蔫蔫的蔬菜沿街叫卖,临近收摊了只要半价。 曲荆风和叶昀走进一间小吃店。 店中只有两张桌子,店主是个面容和善的中年妇人,她在灶前忙了一小会,就端上两碗热气腾腾的云吞,薄皮红心的云吞飘在清爽的麻油汤里,晶莹透亮得像水母,可比浆果诱人多了。 曲荆风向妇人打听客栈。 “你们真要在镇上过夜?”妇人看了看暗下来的天色,不等他们回答,指了指前面不远的地方,“那就有一家。” “大婶,莫不是在镇上过夜有危险?”曲荆风看到妇人脸上有一丝疑虑。 “这个,我也说不上来,你们没地方去,今晚先住下再说,只住一夜,应该不会有事。”妇人开导他们,也像开导自己。 客栈掌柜是个年轻女子,跟沈冰清那张特色鲜明的脸比起来,眼前的女子普通得让曲荆风脸盲。 大概是客栈从未接待过男子,而且还是如此年轻貌美的男子,女孩虽然眉眼普通,但眉眼间流露出的紧张、兴奋和欢悦却很生动。 要了个双人间,曲荆风和叶昀面对面,分别泡在各自的浴桶里。新鲜的花瓣见缝插针,浮满了水面。 他们把头埋进水里搓洗,等憋不住气了才钻出水面,花瓣糊了一头一脸。 “叶昀,你说,这海棠镇是怎么回事?” “这个我可猜不出来。”叶昀表示无解。 …… 曲荆风正要起身,忽觉一阵冷风袭来,一看已有一人破窗而入。 来者穿着一身海棠红的衣裙,此时正背对着他们,轻手轻脚地去关窗户,她披头散发,黑色长发及腰,看那高大的背影,直觉此女色胆包天。 赤条条的曲荆风和叶昀这一刻想到的不是逃生,而是多亏了浴桶里的花瓣。 他们忘记了呼喊,喊也没用,两个男的斗不过一个采花女贼,说出去更丢脸。 海棠红关好窗转过身来,一张娇媚的脸上堆满了笑。 “别怕,我不是来杀你们的,也没有被人追杀。” 意思是,他们并无性命之忧?曲荆风和叶昀继续在浴桶里泡着。 海棠红看到桌上有茶壶,还有些糕点,走过去翻起一只没人用过的杯子,一口气喝了好几杯茶水,然后坐到凳子上,顺手吃起了糕点。 曲荆风和叶昀愣愣地看着海棠红,不敢说话,也不敢起身。 “快起来吧,在热水里泡久了,皮肤会起皱,皱巴巴的,很丑。” 看浴桶里的两个人快要石化了,海棠红催促着,解围道。 曲荆风和叶昀对着海棠红,齐齐摇头。 “你们难道看不出,我在男扮女装?” 海棠红说着,左手伸进右胸掏出一只白面馒头,举到曲荆风面前让他看,紧接着,将右手伸进左胸,掏出一只同样长相和大小的馒头让叶昀看。 “捂了好半天,再不吃就坏了,浪费粮食对得起谁啊?”海棠红说着坐到桌前,背对着他们吃馒头。 待曲荆风和叶昀穿戴整齐,披着湿漉漉的头发站到海棠红面前,海棠红连忙起身,对他们施了一礼,“打扰二位了。” 曲荆风一米八的个子,海棠红比他还高半个头,目测身高超过一米九。 曲荆风之所以看不出对方是男生,是因为他来自一个盛产瘦高女模的时代,海棠红这身量和气场,以及娇美程度,出现在任何一张明星照里,都是合影杀手。 …… “在下海棠,海棠花的海,海棠花的棠,”海棠说着又是一礼,“不知可否借宿一晚?” 这房间只有两张床,想到和叶昀共眠的经历,以及对海棠来历存疑,曲荆风没有立刻答复。对方连名字都随口一编,这么敷衍,可见有多不可信。 叶昀似是读懂了海棠的心思,对曲荆风说,“先生,这位哥哥盘缠用光了,没钱住客栈,别看他打扮成这副天仙模样,实际上啊,已经风餐露宿好久了。” 海棠谦逊地点头,这叶昀,话虽别扭,但都说到点上了。 曲荆风明白叶昀话里的意思,这人可以留宿,于是握住海棠的手:“海兄,请便。” “等等啊,先别关窗,我去拿行李。” 海棠说着往窗外一跳,一只手勾住窗檐顺势翻到屋顶上去了,一转眼的工夫,又从窗口溜回屋内,手里多了一只布包裹和一把暗色长剑。 曲荆风没接触过真正的剑,但也知道剑生而为杀,乃凶险之物。 海棠这把剑一看就很威风,应该没少杀人。 曲荆风感觉自己闻到了剑气,那上面尽是腥风血雨。 “我能洗个热水澡吗?”因为得寸进尺,海棠一脸的讨好,媚态十足。 曲荆风没办法,只能发挥特长,靠着出卖色相,去找掌柜的再要几桶热水。 平时女客多要半壶热水都要给人冷脸的掌柜,没过多久就和小工提着热水上楼,把浴桶填满,又亲自洒了些花瓣,这才依依不舍地离去。 因为掌柜进屋,急速蹿到屋顶的海棠,逮准机会再次翻窗而入,三下两下把自己扒光,钻进浴桶里。 海棠一边舒适地哼哼,一边打开话匣子:“实不相瞒,从你们踏进海棠镇的那一刻开始,我就盯上,哦,不是盯上,是注意到你们了。” …… 叶昀双手托腮,“海棠哥哥,给我们说说你的来头呗?” “说出来可别吓到你们。”海棠装模作样地四处看看,压低声音说道:“我是六扇门的。” 六扇门,哈哈哈哈,曲荆风忍不住大笑起来,“吹牛不打草稿,你倒是说说,暮城哪来的六扇门?” “暮城没有,暮城之外的地方有啊!”曲荆风的怀疑和嘲笑让海棠很是不爽。 “这么说,海棠哥哥是从暮城以外的地方来的?”叶昀继续托着腮问道。 “对啊!” “那你是怎么进入暮城地界的?”曲荆风不解,“听说这里的人出不去,外面的人进不来。” “天大地大,我海棠想去哪就去哪儿,谁能拦得住我?”海棠豪气地说道,他听说有个镇子只有女人没有男人,很是好奇,便决定过来查查。 六扇门专查大案,你一个六扇门的高手,来海棠镇调查这种事?海棠的想法,曲荆风表示很难理解。 “这事没查之前,不能判断事大事小。再说,我早就脱离六扇门了。”海棠说着从浴桶中一跃而出,那动作叫一个连贯流畅。 曲荆风只觉一道白光闪过,还没看清白光长什么样子,穿好衣服的海棠就在他对面坐下了,这次穿的是男装,那份娇俊却是遮掩不住。 “六扇门那种高度机密的地方,竟然可以说走就走,海棠哥哥好厉害!”叶昀兴奋地鼓起掌。 叶昀的敬佩让海棠很高兴,“那是,你哥哥我在六扇门,不论资历、身手还是能力,都能排进前五。” “哇!所以海棠哥哥是密探?捕快?杀手?”叶昀对海棠佩服得五体投地。 海棠眨了眨眼睛,似是在分析,把自己归到哪个类别最合适,最后得出结论:“比起情报和破案,我杀人比较多,应该算是杀手!” 第24章 去往朝城 上一章,杀手名字被我统一改成海棠了,其他内容都没变:) 海棠突然想起什么,跑到浴桶边,认真搓洗那身换下的红色衣裳,拧干之后用力地抖了抖,挂到窗外晾晒。 真是一个爱干净又讲究精致的杀手啊!这让曲荆风对海棠少了几分惧意,随即又想,杀人多了也会产生洁癖,之前看过不少案例。好可怕。 晒好衣服的可怕杀手很快打起了哈欠。 三个人都奔波了几天,野外披星戴月而眠,又都泡了舒舒服服的热水澡,不困才怪呢。 海棠率先跳上一张床,拉上被子倒头就睡。 此时,就算海棠真是杀手,也阻挡不了曲荆风和叶昀强烈的睡意。 他俩对视一眼,爬上了另一张床。 叶昀照例钻到曲荆风怀里睡。曲荆风如慈父一般,揉了揉叶昀的脑袋,对自己说,给人当爹这种事,习惯了就好。 天亮了,曲荆风悠悠睁开眼睛,只见海棠又换回了那身海棠红的衣裳,此刻正对镜梳妆,他转过头对曲荆风微微一笑,又邪又媚,很是勾魂,曲荆风吓得不敢再看。 曲荆风是带着考察学校的任务来到海棠镇的,没想到会遇上这些状况。 简单梳洗之后,曲荆风便要到学校去实地考察。 海棠懒洋洋地说,不用去了,我都替你探查好了。 这怎么行,不论是做学问还是做调研,都得讲究个严谨,曲荆风不肯。 我说了,不用去!海棠这次用了非常肯定的语气。 曲荆风正想反驳,海棠迅速从桌上拎起他的剑,“曲兄,你看看,我这把剑……” 噢!又来了,貌似这世界的人都知道他曲荆风怂。 叶昀出来打圆场,“先生,你在穿越哎,啥叫穿越呢?就是从一个时空到另一个时空,一切都不一样了,放松点!” 这你也知道? “我当然知道!”叶昀答,又接着说道,“先生啊,你穿过来可不是为了做个又怂又孬的游学先生的,但这游学先生的流程,你必须得走,以体察民情,了解暮城和暮城之外的世界。咱们得抓紧时间去干大事。” “对,去干大事!”海棠磨刀霍霍,附和道。 干什么大事?曲荆风一头雾水,海棠递过一张黑色帕子,示意他蒙面,“我们做杀手的,就是面罩多。” 于是乎,一大清早,三个蒙面人,高高的娘,大大的娃,夹在二人之中形象并不突出的爹,自欺欺人地走出了海棠镇。 …… 一路上,曲荆风慑于海棠的身份,几次欲言又止。 海棠也不想真的吓到曲荆风,主动跟他说起海棠镇的情况。 海棠镇的男人,既没有被凶灵恶鬼或者镇上的女人吃了,也没有被抓去当兵横尸荒野,他们只是逃走了。 故事一开始是这样的,有个老奶奶,当她还是妙龄少女时,家人给她定了亲,她嫁了人,生了个儿子,没多久,她的丈夫就生病去世了。 这个儿子长大了,娶了个媳妇进门,还没来得及生孩子,便得急病死了。 这家里就剩下没有血缘关系的婆媳俩,家里没个男人不行,儿媳妇便招了个穷苦人家的儿郎做上门女婿,生下三个儿子。 几年后,上门女婿外出做工被落下的木头砸死。再后来,两个儿子也因意外死了。剩下最后一个儿子,家人给他娶媳妇,进门后,睡在一张床上,他从不碰人家,女方没过多久就改嫁了。 又过了一段时间,这家人捡到一个被丢弃的女婴,本意是给儿子当女儿,以后有个倚靠。儿子原本担心祖母和母亲没人照顾,这会好了,想着女孩长大,能替自己尽孝,便离家出走了。 这个儿子流落外乡,却没有死,每年都会给这名义上的女儿寄回一些钱和物。这事已经过去几十年了,这个儿子如今也有60多岁了。 类似的极端情况,还在镇上好几户人家发生过。还有不少人家,家中总有男丁要么得病而死,要么意外枉死,没死的男儿受到警示,离开镇子,最后都平安无事。 镇上的人迷信,慢慢的,海棠镇的男子悉数离开镇子,要么外出谋生,要么投奔亲戚,也有的,隐居山林。 这镇上的女子也不是凭空来的,她们都有父亲,有些还有兄弟,结婚的有丈夫,也有人生了儿子。 结婚的女子常常外出寻夫,有不少人带了身孕回来。孩子出生,若是女儿,便留在身边抚养,生的是儿子,便连夜送到孩子的阿爹那里。 只是为了活命,男人们再也没回过镇子。 …… “于是便有了我们看到的这般。”海棠说得还算详细,末了补充道,“我是男扮女装进入镇子调查的,我真是太不容易了!” 曲荆风心想,我看你挺容易的,男扮女装,就数你最拿手。 叶昀看了曲荆风一眼,知道他在想什么,又看了看海棠,对曲荆风的观点表示赞同。 “这些女子为什么不离开海棠镇呢?”曲荆风问。 “你看看,这四周是什么?良田沃土!再加上这家里好吃好住,投靠亲戚看人脸色?外出谋生?能力不行或运气不好,有可能变流民。俗话说故土难离,男人出去是为了活命,男人们出去以后,女人们发现自己也能活,而且活得挺滋润,就更没必要出去了。” “那这海棠镇为什么没有一株海棠?太诡异了,我光是想就觉得害怕。” “哈哈,曲兄,你这胆子也太……唉,理由很简单,海棠花会让人联想到离愁和苦恋,古诗词里到处都有写,换作你是这镇上女子,你愿意走到哪都有棵树告诉你,你处在离愁或苦恋中吗?” “我当然不愿意。”曲荆风觉得这个分析很有道理,“海兄真是妇女之友啊!” 海棠是那种听到赞美就喜上眉梢的人,曲荆风,真的好懂他! 士为知己者死,虽然这结论下得轻率了些,但海棠觉得,此时还是应该先小小地回报一下曲荆风,至于以后要回报多少,得看曲荆风的后续表现及人格魅力。 于是,海棠热情地拉着曲荆风坐下歇息,娓娓道来曲荆风感兴趣的事,并示意对方拿笔记下。 “这镇上有三所学堂,教书的也都是女先生,不论是教书的,还是求学的,其中都有不少妙龄少女。曲兄,你看我长得还行吧?” “你长得很好。”曲荆风老实回答。 “我是说,作为男儿。”海棠强调。 “作为男儿,海兄是很有吸引力的。”曲荆风又给予了充分肯定的回答。 海棠更高兴了,“所以啊,我得化妆,你也可以理解为易容,以女儿身出现在学校里。曲兄你要相信我,我这样做绝对不是为了耍流氓,我是怕有姑娘对我动了心,然后自己一走了之,让人家姑娘惦念、伤心一辈子。” “海兄真是一个善良又磊落的好男儿!”曲荆风发自内心地赞叹道。 “曲兄,这学校你更去不得,以你的容貌,去了得惹出多少相思!” 这相互吹捧,叶昀听不下去了,隐约看到草丛里有只蛐蛐,便追了过去。 海棠继续和曲荆风讲述学校的情况,除了没有男的,其他都很正常。曲荆风奋笔疾书,很快就记录完了。之后在海棠的催促下,三人继续赶路。 …… 海棠镇地处边关,他们顺着新茶河走了大半天,就进入了一个陌生的地界。 界碑上刻着:朝城。 朝城?暮城? 曲荆风困惑,这就走出暮城地界了?既然这么容易走出暮城,陈蓝玉他们为什么从来没走出去过? 就这一小会工夫,海棠和叶昀已经走出去好远,曲荆风快步追赶二人。 走着走着,曲荆风发现,他们四周不知不觉中出现了不少人,有骑马的,背着背篓的,抱着小孩的,像是赶集归来,有个人还对着他笑。 曲荆风也对那人礼貌地一笑,笑到一半就僵住了,只见那人脑袋瞬间掉落,滚烫的血溅了曲荆风一身一脸,再看地上的那颗头颅,脸上还保持着适才的笑。 曲荆风捂住嘴,硬是没敢叫出声来。 此时叶昀挡在他向前,小小少年身子紧绷,十分警觉的样子。 海棠继续快剑杀人,除了剑在空气中迅速划过的声音,整个过程没有一丝其他的声响。在极短的时间内,地上便躺满了尸体,只剩他们三个活人。 “他们,可都是手无寸铁的无辜百姓啊!”曲荆风终于发出一声惊呼。 “哦?是吗?”海棠握着滴血的剑看着他笑,仍旧是那副又邪又媚的样子。 这会轮到他了吗?曲荆风用目光向叶昀求救。 叶昀也对着他笑,那目光一如既往的清亮纯真。 第25章 人去楼空 被害妄想症一直折磨着曲荆风,但他自认不是一个多疑的人。 其实这个时候的他,是完全相信叶昀的,叶昀绝对不会害他。 只见叶昀像一阵急速的龙卷风腾空而起,蹿得老高了,在落地的瞬间,双手在胸前比划着各种复杂的动作,最后喊了一声“散”,地上的尸体全都不见了,只剩下零星的白骨散落在四周的草丛中。 曲荆风低头一看,身上的血迹也消失得无影无踪。 “幻象?”曲荆风看向叶昀。 “可不就是幻象啰!”叶昀说完挤眉弄眼嘟嘴,“原本一个简单的动作就可以搞定,嗯?是谁嫌我法术施得随便来着?害得我呀,不得不龙腾虎跃,上蹿下跳。” “真是又小气又记仇!”曲荆风把叶昀拉到身旁,揉揉他的脑袋,“说说吧,怎么回事?” “说不上来,大概是障眼法一类的东西。”叶昀一开始并没有觉得不对劲。 “那你们怎么看得出来?” “直觉。”海棠收起媚笑,动作熟练而潇洒地把剑往身后一收,搂着曲荆风的肩往前走。 走了一阵,就到了一座城。 城池依山而建,一眼望去,洋洋洒洒绵延数里,但是早已人去楼空,只剩下残垣断壁。他们沿着开阔的石阶走到半山,路上连只野猫野狗都没碰着。 此时天色已晚,四野无人家,只能再次露宿,不过这次还好,有几面墙挡挡风,曲荆风看看年少的叶昀,又看看一身红妆的海棠,“一家人”在一起,还真有点家的感觉了。 海棠找到一间不错的屋子,和叶昀一起搂干草修补残破的屋顶。 没有来到暮城、朝城之前,如果有机会睡在这样破洞的屋子里,夜里抬头就可以看星星,星星清澈而明亮,夜空美得不像话,身体犹如飘浮在奇幻海洋一般的宇宙,曲荆风会觉得很浪漫。 但是当他真正经历了眼前的种种,心境却又完全不同。很多事情他想不通,也没人能给他答案。 …… “你们两个大男人,哪里会照顾自己,现在有了我,我一定会让你们住得舒舒服服的,咱们啊,也尽可能吃好喝好。”海棠精打细算、要把一家人的小日子过好的憧憬,把神游的曲荆风拉回现实。 “我也来干点什么吧!”曲荆风捋起袖子找活干。 “不用不用,粗活累活我们干就好,先生负责看风景。”叶昀说着把他往风景好的地方推。 曲荆风听得出来这话不是取笑他,这两人要么嫌他笨手笨脚杵在那碍事,要么就是真心实意地想让他看风景。 曲荆风背着手站在山坡上,背对着麻利干活的两人,看向一座空荡荡的城池。 如果后续再无人烟,再过一两百年,朝城的人文痕迹便会被大自然尽数抹去……没有什么能永垂不朽,所以活着的每一分秒都很珍贵,曲荆风无限感慨,他伸展双臂,闭上眼睛,去感受晚风的吹拂。 海棠和叶昀看着曲荆风醉心于风景的背影,似乎被迷倒了。 “昀昀,当这个人出现在你面前时,你会不会产生一种莫名的冲动,想伺候他,甚至恨不得给他脱鞋洗脚?” “有啊,从见到他的那一刻起,我就想照顾他,也可以理解为,想伺候他。”叶昀想了想又说道,“但是看他那笨噜噜的样子,又忍不住,想要捉弄他一下,你说我脑子是不是有问题啊?” “我也是哎!这么说我脑子也有问题,而且比你还严重,在他面前,总有犯贱的冲动,越贱我就越舒服。我可是杀人不眨眼的杀手啊。有时看着他那双正直的眼睛,我会扪心自问,我,我真的是一个杀手吗?”海棠陷入了深深的自我怀疑。 至于为什么这样,两个人一起下山去摸鱼,直到摸了一兜鱼回来,也没得出结论。 …… 天黑了,篝火燃起来。 等曲荆风看完风景慢悠悠地走回来,掀了衣袍在篝火边坐下,叶昀笑容满面地递过一条烤鱼,“先生,快吃!” 海棠也笑眯眯地递过一条烤鱼,“这条更大,更香。” 这两人,是在争宠吗? 既如此,就不能厚此薄彼,曲荆风一只手抬着一条鱼,这边吃一口,那边吃一口,一边吃一边问,“海兄,六扇门那么好玩的工作,为什么要辞掉?” “还不是因为我那上司说我,整天打扮得不男不女,到处晃悠。谁不男不女了?我堂堂八尺男儿,顶天立地。我承认,我有时候是喜欢打扮得花枝招展一些,但是他完全可以把我当成女人看待啊,我还挺乐意的。不男不女,曲兄,换了你,你能忍吗?”海棠愤愤不平。 “确实不能忍。”曲荆风点头附和,“但你为什么要跟着我们呢?你看我这副德性,跟着我没好处,杀了我好像也没什么意义。” “大概是因为你们长得好看?”海棠认真地思考起这个问题。 “你看看你这当爹的,年轻又英俊,你这儿子,俊俏中带点仙气。反正我离开了衙门,无父无母,无兄无妻,一个人无聊又没钱,咱们仨凑一块,你当爹,我当娘,昀昀当儿子,多和谐!再说了,有我在,谁敢打你们?谁能打得了你们?” “那万一,你是来杀我们的呢?比方说,六扇门假意将你除名,实际上派你秘密执行任务,你顺利打入我们内部,一路把我们当成傻队友一样供着,等到利益最大化的时候再下手,顺利夺取胜利果实……” 这话说得海棠一愣,曲荆风大智若愚?还是难得聪明一回? 海棠要是多了解曲荆风一点的话,就会知道曲荆风只是被害妄想症犯了。 …… “真要有那么一天,那就要看你的个人魅力了。反正横竖都是个死,如果你征服了我,我愿意为你而死。” “先生,咱们就收留海棠哥哥吧,就算他是坏人,把坏人放到眼皮底下盯着,随时观察他的一举一动,不比让他躲在暗处害人强?”海棠瞪了叶昀一眼,这孩子说话句句在理,只是听起来怎么那么不爽呢? 曲荆风觉得叶昀分析得有些道理,“但是,你会不会被六扇门或仇人追杀?” “有可能哦,因为,我知道的实在太多了,所以老大,你要罩着我。”海棠说着把头靠在曲荆风的肩上,娇声说道。 一阵浓郁的脂粉香入鼻,曲荆风鼻子发痒,忍不住打了一个喷嚏,便随口提了一个要求,以后能不能不要男扮女装? “这怎么行?曲兄,你不能剥夺我的人生乐趣啊!”海棠跳起来反驳。 “那能不能少抹些胭脂水粉?” “这个可以妥协,但不是因为怕你啊,是因为你肯收留我,换作以前……”海棠说着又条件反射地想要伸手去摸剑,曲荆风忙讪笑着拉住他。 入夜了,天上有星子,漫山飞流萤。 “半山看萤火,真美啊!”曲荆风由衷赞叹。 “先生,那是磷火。”叶昀纠正道,“磷火是什么呢?那就是鬼火啊,有死人的地方才会有,这一大片磷火说明什么?说明死过很多人。” 话不用说得这么明吧?曲荆风幽怨地看向叶昀,看来今晚得主动抱着这孩子睡了。 很快曲荆风就留意到山道上有一束缓缓移动的光,他一把抓住身边的海棠,“海兄快看,那得是多大的鬼,才有这样凶猛的火力?” “那个不是鬼,是有人提着灯笼,上山来找咱们了。”海棠答得轻描淡写。 第26章 蓝玉的选择 很快,一个40岁左右的尼姑打扮的人便提着灯笼来到近前,另一胳膊挽着一篮子芋头。 “年轻人,打扰了。”对方用一种平静而礼貌的目光打量站起来迎她的三人,最后把手里的篮子递给了海棠。 “这芋头已经煮熟了,直接放火炭里,烤一烤就可以吃了,我自己种的,又绒又面。”她说着在火堆边坐下,示意三个年轻人也坐下,开始拢火烤芋头。 “傍晚看见你们上山,之后就一直犹豫着,要不要上来看看你们,结果一犹豫,这夜已经去了一半,心想再不来,今晚都会因为这个心愿未了,睡不着了。” 对方说着指了指山下,“我就住在下边林子深处的一座静庵里,但没有出家。我姓卢,你们可以叫我卢姑娘。” “卢姑娘,”海棠抚了抚自己的美鬓,“既然没有出家,为何落发?” “城破之后,再也买不到喜欢的发膏和发乳,这头发养不水润,便想着随身生长之物,不能尽其美,何必留着?索性去了这烦恼丝。” 卢姑娘仔细打量海棠,她的眼神如姐如母,让被看的人感到无比惬意,海棠恨不得把自己整个儿装进她的眼睛里。 “小兄弟,你这头发养得比女孩子都好,平时用什么洗头?” 海棠从衣襟里摸出一只小扁盒,“我这人到处漂泊,洗头不讲究,不过我随身带着护发乳,洗头后,或者头发毛燥时抹一抹。倘若卢姑娘留着一头秀发,我定当以此物相送。” “小兄弟,有心了。我跟你说啊,以前我用的发乳,那香气和柔润度,真是没得挑,可以说是朝城最好的,当然也是最贵的。如果现在还能买到,我肯定会送你几大罐。看得出你这些年过得不易,但你这头发、这皮肤,保养得相当不错,此番爱美之心,实属难得。” “阿卢姐姐,遇到你之前,酒逢知己千杯少对我来说就是一句空话,遇到你之后,我知道了它的真正含义!”海棠激动地握住卢姑娘的手。 自觉没法加入话题讨论的曲荆风继续欣赏美丽磷火,叶昀则使劲地往火堆上添柴,这秋夜,也变得越来越热。 “看这火旺得,咱们赶紧吃芋头!”卢姑娘说着从火炭中随意刨出一只,剥皮吃起来,吃完才招呼他们动手,她的意思很明确,这芋头没有毒。 于是,四个人围着火堆吃芋头。 卢姑娘非常高兴,“真没想到,有生之年,还能和几个年轻人一起烤东西吃。” 芋头很快就吃完了,卢姑娘起身告辞,临走之前邀请他们明天中午到她那里做客,她准备好素斋等他们。 三个年轻人起身相送,海棠更是提着卢姑娘带来的灯笼,陪她走了好长一段。 看着沿山道往回走的海棠,不时回头看卢姑娘和她的灯笼走到哪儿了,曲荆风不禁对叶昀感叹,海棠是我认识的杀手里,最多情的一个。 叶昀不屑地回了一句:拜托,你就认识这一个杀手好吗! …… 自山中回家,陈蓝玉的心绪便有些繁乱。以往深夜里还能写写小说,安抚头脑中的吵闹,现在完全写不下去了,手边的稿纸扔了一页又一页。 陈蓝玉端坐窗前,窗外秋夜寒风萧瑟,群叶飞舞,沙沙如雨,屋内一盏孤灯,将他俊冷的侧影映在一旁的巨幅古黄花鸟屏风上,陈蓝玉整个人便都入了画。 他一直都知道自己的脑海里有道闸门,或者说,是一个开关。 陈蓝玉,打开它! 蓝玉,不要打开它。 他常常听到这样的对话,那些声音有时凄婉,有时带着怒喝,有时像口含鲜血发出的哀鸣,但偶尔也会有少年般的朗净,少女般的清澈。 吵吵吵,一夜一夜地吵。吵得他头疼欲裂,几近昏厥。 他总是睡不好,像怀揣着某个可怕的秘密,背负着不堪重负的血海深仇。但是没有人能告诉他,这一切是什么,为什么。 天亮了,他睁开眼睛,看看这世界,风花雪月,悲欢离合,万物生生不息,便又觉得,今生所遇,不可辜负。 于是他和暮城的其他孩子一样,在白昼中正常地生长着,并且长得比大多数男孩都好看。身边还有那么几个人,发自内心地疼惜他,爱护他。 这一切对陈蓝玉来说,多么难得。 其实那道隐秘的闸门很好打开,他只是,一直都没有准备好。 他害怕,一旦开启,万劫不复。 可是现在他真的好奇了,他不想再逃避。也许只有真正做到心无所惧,才能所向披靡。也许只有真正做到直面失去,才能重获新生。 ……无数厮杀的场面轮番闪现,刀光剑影,入目皆生死,又血腥,又污浊。他不躲避,不抗拒,他接受,他直面,当他主动投身噩梦,噩梦便不存在了,吵闹声渐渐微弱下去,他的头不再疼,终于可以睡上一个安稳觉了。 …… 休息日,陈蓝玉跑到自家的小型兵器库,拿出专业弓箭,站在天井中寻找射击对象,很快,一只落单的秋雁就闯入他的视线。箭射出去的一瞬,天空中传来一声哀嚎。 那个早晨,从陈蓝玉家上空飞过的所有飞禽,无一幸免。有几个人,好好地在路上走着,要么捡到一只鸟,要么被一只鸟砸得头昏眼花。 有个挑豆腐出来卖的人更夸张,只见一只巨鹰以极快的速度朝他俯冲过来,像是要把他的双眼啄去。他顾不得豆腐担子,连忙用双手捂住眼睛。巨鹰重重地砸在他头上,顺着他的身体掉落,等他反应过来,才发现巨鹰中了箭,而他的豆腐担子还好好地挑在肩上。 陈蓝玉又拿出各种兵器在院子试练,有些顺手,有些别扭,但他基本都会用。练着练着就发现,刀剑在他手里没有气势,他喜欢长枪。他挥舞着长枪,调动全身气力,所到之处,势如破竹。 不小心削掉一大块的假山石回头得想办法重新安上,粘牢一点应该不会被阿爹发现。有根朱红色的大廊柱直接被枪头刺穿,那个得请秦星亮帮忙找木匠和漆匠过来修补。想起阿爹训人的样子,陈蓝玉又沿着练武的地方找了一圈,看看还有什么疏漏。 此前习武,阿姐怕他辛苦,想着他爱读书,随便练练就好,现在放开手脚去练,才知道自己之前有多花拳绣腿,阿姐竟然夸他!想到这些,不觉羞红了脸。 …… 陈蓝玉彻底沉浸在隐藏的天赋和潜质突然被挖掘出来的快感中。 他在开阔的草地上纵马狂奔,在疾驰的马上射杀飞禽走兽。 末了还觉不过瘾,便试着用黑纱蒙住眼睛,想看看自己能不能通过对细微声音的判断,对长枪投射范围内的动物进行击杀。 他能。 他拿准了角度,坚定自己的判断,长枪疾出,精准刺中远处悠闲吃草的牛。他骑着快马追过去,长枪被他无情又用力地拔出,牛血流了一地。 如此反复,无数的牛、马、羊被刺杀,它们或蹲或躺,奄奄一息,用一双流泪的、绝望的眼睛看着拔枪的陈蓝玉。 但他,毫不在意。 双方击战,你死我活,犹豫半分,死无葬身之地。 脑子里一直有一个清冷的声音提醒着他。 嗜杀?沐血?他只是在草原上放纵一会,回到家中,回到亲人朋友身边,他还是那个温润爱笑的陈蓝玉。 如此这般想着,他再次蒙上双眼,这次他要击杀更远处的敌人,不不不,是活物。 他继续纵马,寻找动物的声响和气息,他的长枪在辽阔的草原上恣意地击杀,飞禽掉落,走兽倒地,直到耳边传来一阵急促的呼喊:“公子饶命,饶命啊!” 他连纱布都懒得摘,冷冷叱问:“枪下何人?是敌是友?” 那人紧张到口吃,答得又快又急:“是,是友,我是这片大牧场的牧人……” 陈蓝玉收回长枪,摸摸胸口,确定襟中有一沓大额宝钞,这才摘下蒙眼的黑纱,利落地跳下马,扶起瘫坐在地上的中年男子,把宝钞全部塞到对方手里,“大叔,真是对不起,这些宝钞,都给你!”之后俯身行了歉礼,旋即上马疾驰而去。 牧人看着倒了一地的牛羊,有些死不瞑目,有些还在痛苦地抽搐,“真是作孽啊!”牧人放声大哭。 第27章 放开了你 陈蓝玉去秦星亮家找他,约他一起上山去看蒙雨。 他一路疾走,不说话。秦星亮很少见他这样,迈着大步跟在一侧。 蒙雨迎出来,看到两人的表情,以为他俩吵架了,正想问怎么回事,就听得陈蓝玉用平静而肯定的语气说:“雨儿,我这次来是想告诉你,我要退亲。” 说完不等蒙雨和秦星亮反应,转身就往外走。 秦星亮追出去,“喂,说清楚,怎么回事?” 陈蓝玉回过身,一边后退着跑一边冲秦星亮喊话:“不用管我,去盯着雨儿。” 看他跑远,秦星亮埋怨几句,再次向蒙雨家走去。 蒙雨没有哭,见秦星亮进门也没有询问,而是快速地爬到树上去摘梨。 那棵梨树每年都会结又酸又苦的果子,没人会吃,任由它春天开花,夏天结果,秋天成熟,然后慢慢掉落。 他们认识的那年秋天,陈蓝玉和蒙雨才定亲没多久,虽然两人都老大不小了,却都是情窦初开,定亲后各种眉来眼去、暗送秋波,生生把冷眼旁观的秦星亮弄得也跟着情窦初开了,但他到底喜欢谁,想破头也没想明白。 因为陈蓝玉常年睡不好,一入秋就爱犯咳嗽,蒙雨便每天给他炖红糖酸梨水喝,经过一秋一冬的调理,这个困扰陈蓝玉多年的顽疾竟然给治好了。 第二年秋天,三个人在院子里闲坐,因为实在太无聊,看着一树吃不了的水汪汪的青梨,竟然玩起了扔梨的游戏,游戏规则是想尽一切办法用梨砸人,谁手里的梨砸到人的次数多算谁赢。 三个人你扔我,我扔你,梨儿要么从头顶飞过去,要么从侧边擦过去,要么从两只脚中穿过去,结果硬是没有一个梨砸到人身上,那可是几百个梨啊,这得需要多高的技术含量! 秦星亮看着滚了一地的青梨嚷嚷,“不玩了,不玩了,跟你们两个人玩,真是无聊透顶。”也不知该生陈蓝玉和蒙雨的气,还是该生自己的,因为他也一个没砸中。 第三年秋天,陈蓝玉来找蒙雨退亲了…… …… 此时已是深秋,树上的梨掉得差不多了,只剩下几颗晚熟的黄梨。 蒙雨嘴里啃着一只,顺手又摘了一只丢给秦星亮,“你尝尝。” 于是,蒙雨坐在树上,秦星亮站在树下,你看我一眼,啃一口梨,我看你一眼,接着啃一口梨,硬是把手里的梨吃完了。 “真好吃,我再来一个,你还要吗?”蒙雨又摘了一只梨往嘴里送。 世上竟然有这么难吃的水果?秦星亮皱眉,又是摇头又是摆手,打死他也不吃了。 “你别着急,等我回去,问清楚。”秦星亮试图安慰蒙雨。 “不用问了,他都没敢看我的眼睛,意思倒是明确,他是要退亲,不是想要退亲,已经没有回旋的余地。” 蒙雨从树上滑下来,神情跟平时没什么两样,“阿秦,我没事。” “真没事?” “真没事。你回去吧。” 秦星亮觉得自己呆在那,人家女孩子想哭还得憋着,不如自己走了让她哭个痛快。被喜欢的人退亲这种事,换了他,也会想不开。 才走了没几步,蒙雨追出来,依在门边叮咛,“你回去陪蓝玉,还有啊,不许逼他。” “知道了,就你们事多!”秦星亮不耐烦地摆摆手,很快就跑得没影了。 蒙雨哭没哭秦星亮不知道,倒是陈蓝玉,回家后就一直坐在院子里发呆,直到秦星亮走到身前,陈蓝玉才发现他来了,一把搂住他的腰,眼泪大颗大颗地往下掉,只是强忍着,没有哭出声来。 “人家女孩子被退亲都没哭,你一个大男人,哭得梨花带雨,算什么嘛!”秦星亮又开始数落,“现在能说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了吗?” 陈蓝玉觉得胸口又闷又疼,像生生被挖走了一块,而且那个下狠手的人还是他自己,他不说话,抱紧了秦星亮继续掉眼泪。 “求求你,别哭了好不好?今天这身衣裳,可是我最喜欢的,哭坏我衣服,你赔啊!”见他不吭声,秦星亮又嚷嚷。 “我赔,双倍,你让我哭痛快了,十倍也行。”谢天谢地,陈蓝玉总算开口了。 “那个事,你再不说,我可真要急死了。” …… “真要说的话,那大概是,我这样的人,不配拥有爱情和幸福吧。”陈蓝玉放开秦星亮,蔫蔫的,愣愣的。 秦星亮想起蒙雨的叮咛,不好再问什么,坐在陈蓝玉的对面唉声叹气。直到陈蓝玉被他一声接一声的哀叹弄得更加心烦意乱,使劲赶他,他才一步三回头地走了。 陈蓝玉听见几声清亮又轻微的叫声,一看是躲在柱子后面探头探脑的黝黝。 他最近杀气太重,敏锐的黝黝想亲近他,又害怕他,矛盾得都憔悴了。 “过来啊,我不会伤害你的。”陈蓝玉冲它招手,它便飞快地跑来,到了近前,一个激灵就蹦到他怀里。 陈蓝玉摸摸毛绒绒的豹子头,又开始自言自语,黝黝,还好有你…… 暮城有办离婚宴的传统,办得比结婚宴还热闹,宴席上的人都兴高采烈。 因为种种原因过不下去的两个人,子女和财产分配都是提前商量好的,本着好聚好散的心,在离婚宴上互相敬酒,在人前相谈甚欢,在亲朋好友的祝福中结束婚姻关系,从此各奔东西,他娶他的,她嫁她的,无恨无怨,再无关系,也鲜有联系。 在成亲之前退亲,没有离婚那么麻烦,但也要双方父母在场,明确解除婚约关系。 蒙雨的爹和陈蓝玉的爹收到信后,都在往回赶。 陈蓝诀是最先回到家的,看陈蓝玉双眼红肿,神情落寞,憋了一肚子的话,最后一句也说不出来。 跟来的温小云也像喉咙被堵住一样,眼看陈蓝玉又要落泪,说了一句“蓝玉哥哥,你保重啊”,转身躲开了。 …… 秦星亮帮忙在酒楼里定了酒席。 从小到大,陈蓝玉的爹没少训他,但在人前,却是第一次。 大家这才发现,陈蓝玉的爹生起气来对他挺凶的,手都快戳到他脑门上去了,“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媳妇,作什么?你说说,你现在几岁?” “二十二。”陈蓝玉低着头,不敢不答。 “之前那么长的时间,都干什么去了,你现在张个口就退亲!” 陈暮云被气得要晕过去,说着转头跟蒙乾坤道歉,“蒙兄,真是对不住,养了这么一个混小子。他以后打光棍不打紧,我是担心雨儿,要不是被这混小子耽误,说不定孩子都会跑了。” “陈兄,别这么说,蓝玉很好,是我家蒙雨没福气。”既然孩子对退亲都没有异议,两个父亲便只能硬着头皮客套地应酬着,尽快把这事对付过去。 秦星亮招呼大家站起来喝退亲酒,陈蓝玉和蒙雨举着酒杯平静地对视,脸上保持着平时在退亲宴、离婚宴上看来的微笑,之后头一仰饮下杯中酒。现场气氛一派喜庆祥和。 宴席结束,陈蓝玉第一个翻身上马,头也不回地走了。陈家那边的人在施礼之后,也纷纷策马离开。 蒙雨看着陈蓝玉远去的背影,就像定亲前在街上偶然看到的那样,只是这次那背影一片模糊,因为汹涌泪水阻隔了她的视线。她不是心疼自己,她是心疼他。是怎样的痛苦,才会把他逼到这一步? …… 蒙乾坤照例要赶回县上,看见蒙雨身旁站着秦星亮,“雨儿,阿秦送你回去,这件事,别想太多,阿爹先走了。” 蒙雨很想扑进阿爹怀里哭了一会,想了想却只是站在原地,“阿爹骑慢些,注意身体。” 待所有的马蹄声都远去,蒙雨和秦星亮慢慢向陇端山走去。 秦星亮心想,实在没什么可说的,那就让此时无声胜有声吧。 但是蒙雨的脑海里开始回荡一首歌,歌词和旋律都令她着迷,也很适合她现在的心境。于是,走到半山,她转过身对秦星亮说,“我唱首歌给你听啊!” “……我终于让千百双手在我面前挥舞,我终于拥有了千百个热情的笑容,我终于让人群被我深深的打动,我却忘了告诉你,你一直在我心中。啊哈!我终于失去了你,在拥挤的人群中,我终于失去了你,当我的人生第一次感到光荣。当四周的掌声如潮水一般的汹涌,我见到你眼中有伤心的泪光闪动……” 秦星亮没想到蒙雨唱歌那么好听,而且这歌词,这唱法,他闻所未闻。 当蒙雨唱到“啊哈”后面那部分的时候,小小的身体爆发出巨大的能量,像什么呢? 像广袤夜空中最亮的那颗星,嗯,秦星亮确定,就是那样的感觉。 蒙雨唱着唱着,关于这首歌的线索竟然在脑海中渐渐明晰起来,她知道歌的名字叫《我终于失去了你》,发行于1989年5月,演唱这首歌的歌手叫赵传,长得不好看但声音很有辨识度。那年,她跟现在一样,也是20岁。 胡思乱想什么呢,蒙雨自嘲,并用力地甩了甩头。 “阿秦,他终于放开了我。” 第28章 繁华尽去 海棠真是一个自律的人,早早地就起来练武。 曲荆风看海棠一身白衣,一头披散着的齐腰的黑发,单手举着暗沉的剑,色彩鲜明地在朝城的废墟上飞来飞去,一会儿横成个“一”字,一会儿竖成个“1”字,一会儿斜成根斜杠,一会儿没入树冠中,一会儿又腾空而起,那叫一个勤学苦练,英姿勃发,威风凛凛…… 曲荆风忍不住跟着挥舞了几下拳头,顺带着吐纳出几口浊气。 叶昀喊曲荆风过来喝早粥,看着他那羡慕中夹杂着一丝贪婪的眼神,安抚道:“先生,砍人杀人这种脏活累活,我们来干就行,真要碰到了,用不着你亲自动手,这些事你就别惦记了。” “哦,那我……” “有事没事的时候呢,你就运筹帷幄啊,指点江山啊……诸如此类。” 说得他好像是那啥,天子似的。曲荆风一边自嘲地腹语,一边喝着滋味寡淡的米粥。 “先生,你就是天子啊!”叶昀看着他的眼睛,认真地说道。 反正他曲荆风既好欺负,又好忽悠,“好好好,我是某某朝的太子,将来要当皇帝的,你们的任务就是辅佐我,行了吧?” “恭喜先生,又答对了!”叶昀激动又兴奋。 曲荆风正想说什么,忽闻远处传来海棠痛苦的呼喊,“曲兄,昀昀,快来救我!” “不好,有刺客!”叶昀迅速进入戒备状态,跳起将曲荆风护在身后,“先生别怕,海棠哥哥不幸中了奸计,我一定不会让贼人得逞。” 二人警觉地看向野草狂生的废墟,没有发现任何异常。 “磨蹭什么呢,快过来啊,我在这棵树里。”海棠继续喊道,“我头发被树枝给缠住了。” 曲荆风和叶昀赶紧跑过去,只见海棠垂着的那只手提着剑,另一只手勾着一截树杆,一头长发被缠在一段错综复杂的树桠上了,他不敢动,感觉稍微用点力头发就会被扯断,运气不好的话连头皮都能跟着扯下一块。 让你披头散发显美,让你装酷!海棠已经在心里骂了自己无数遍,“昀昀,你想办法帮我解开,一根都别弄断啊。” 叶昀爬到头发被缠住的地方,感觉完全无从下手,便开口商量,“实在不行,缠在树上的头发就不要了吧?” “那怎么行?我海棠惜发如命。如果是跟人打斗,关键时刻我会毫不犹豫地挥剑断发,现在只是练个功,实在狠不下心来。” …… 曲荆风想到一个人,既然他和叶昀都没本事把海棠的头发从树枝上完好无损地理出来,干脆把缠住头发的那段树枝砍下来,去找卢姑娘帮忙。 原本约好中午到卢姑娘的静庵吃斋饭,现在这种情况等不到中午了,海棠把乱发和缠住乱发的树枝弄到胸前,用一只手拖着,三人迈着大步朝静庵走去。 静庵的大门虚掩着,海棠喊了一声“阿卢姐姐”,便推门进去。 卢姑娘正在做南瓜饼,手上糊着米粉,一看海棠的样子,忍不住笑了,笑着笑着又觉不忍,赶紧洗了手,两个人面对面坐着,一齐理树枝上的头发。 叶昀主动提出到厨房帮忙准备午饭,曲荆风也想去,叶昀指着院中一片小草坪,示意他躺在上面晒太阳,并且要看他躺上去才肯走。 面对叶昀的倔强,曲荆风只能乖乖地躺到草坪上,嘴着叼着一根草,眯着眼睛看向晴朗的天空,听海棠和卢姑娘闲聊。 海棠告诉卢姑娘,他不喜欢束发,一是因为个子太高,再束个发能吓死人,二是穿一身白衣披一头黑发走到哪里都很独特。 “阿卢姐姐,我经常跟人打架,这一头长发甩起来,要多美有多美。当然啦,也有被对方揪住的时候,头发留得住便留,实在留不住,便只能挥剑削发继续打斗,只是这么好的头发,简直便宜那些家伙了。” “阿卢姐姐,对我来说,生死是平常事,我倒是看得很淡,但活着的每一天,我都很珍惜,还要活得美美的。就算是死,我也要以最美的姿态死掉。” “阿卢姐姐,我说的是不是太深奥了?” 卢姑娘专心地理着头发,也很用心地听着海棠说话,听他这一说,又忍不住笑了,“阿棠,你能有我深奥吗?你看看这朝城,便知道我经历过什么,青春年少,山河破碎,生离死别。” 卢姑娘曾是朝城大户人家的小姐,穿着朝城最时兴的衣服,用着朝城最顶级的护肤品,相看着朝城最优秀的少年郎,最大的烦恼是,嫁不着相中的好儿郎怎么办? 二十多年前的某一天,有兵将来攻打朝城,朝城卫队浴血守城,等了数日,亦无援兵,最后没能守住,朝城血流成河,人们死的死,逃的逃。 …… 能像卢姑娘这样活下来的人少之又少,当时举全家之力,只护住了她一人。 卢姑娘从此一身素衣,一心向简。曲荆风起身打量静庵,此时早梅渐开,暗香隐隐。简淡之间,有宋风之美。 卢姑娘说,朝城也并非一个活人都没有了,像她这样的人,走上一段远路,应该能遇到一两个,只是多年以来,她几乎见不到人。 没有受战乱波及的边寨,那里的居民仍旧过着从前的生活,只是不再前往朝城赶集。还有些人躲到深山老林中居住,从此避世。 有幸逃出去的人,都不愿意再回来,因为朝城已死,繁华尽去。 卢姑娘之所以承受着巨大的孤独和痛苦活下来,一是因为惜命,二是怀着一份希望,希望死去的朝城,有朝一日可以重新活过来。 曲荆风坐到二人身旁。 此时海棠已经摆脱了树枝的束缚,卢姑娘拿着梳子帮他细心地梳理着头发,自然得就像梳理自己的秀发一样。 看得出来,卢姑娘待海棠一片诚心,海棠对卢姑娘也是真心依赖,如果非要用一种感觉来形容的话,曲荆风心想,那应该是亲情吧。 但他们,确实是萍水相逢的两个人,不可能是亲人。 不知为何,想到亲情,曲荆风脑海里闪过一个人。他第一次意识到,这一世单薄瘦小的蒙雨对他来说,其实是亲人一般的存在。一切的凌乱,总会有答案。不要急切,慢慢等待时间的回答。 “卢姑娘,朝城是不是很少下雨?”曲荆风问。 “嗯,朝城常年阳光充沛,雨水稀少。” “你听说过暮城吗?”曲荆风又问。 “何止听过,我小时候还经常去玩呢,朝城和暮城,就一碑之隔啊。” “后来呢?” “后来朝城遇战事,我躲在静庵的暗窖中得以存命,等到外面风平浪静,我走到碑界处,却发现去往暮城的路没有了,朝城以外的世界,就像凭空消失了一样。”卢姑娘解释说,她被困在了朝城,从此之后,再也走不出去。 曲荆风告诉卢姑娘,他和叶昀从暮城来,海棠从暮城以外的地方来,然后大致跟卢姑娘说了一下暮城的情况。 卢姑娘感叹,暮城的女子非常自由,似乎每个人都把命运捏在自己手里,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这在朝城是不敢想象的。她当年很是羡慕。 但卢姑娘听也提出了困惑,暮城以前跟朝城一样,很少下雨。 会不会是漫天烟雨,保护了暮城?这是曲荆风目前能想到的。 “海兄,你实话告诉我,外边现在到底是什么状况?” “仍是乱世。” 第29章 离开朝城 因海棠言及乱世,曲荆风决定尽早离开朝城,跟着海棠前往下一个目的地。 吃罢午饭,三人便向卢姑娘辞行。 卢姑娘把从厨房中搜罗出来的,方便路上吃的各色食材打成一只大包裹,让海棠背上。 曲荆风道:“卢姑娘,我们既然能从暮城走到朝城,就有办法离开这里,你要不要跟我们一起走?” 海棠也提议,“阿卢姐姐,这一路走,沿途肯定会有繁华热闹的城镇,姐姐可以在自己喜欢的地方定居。” “不了不了,我就守着这座静庵,如果有缘,还会再见。” 三人走出去好远,回头望,卢姑娘仍立于庵前,又一次对他们摇手说再见。 一路上,果然如卢姑娘所说,每走上一天,半天,便能见到零星人烟,有几户人家组成的小小村落,也有就着一处岩洞生活的一家人。 活下来的人,对危险和生死保持着高度的警惕。比如小村落中的人家,背靠密林而居,如若遇到危险,第一时间能躲到林中,只避不战,躲得好的话,活着的机率会大些。 海棠仔细辨认着密林中的陷阱,有几次如果不是他及时提醒,曲荆风和叶昀就有可能掉进某个陷阱里。 这些陷阱并不高明,不过是在能走人的路段挖个坑,倒些削尖的树枝或人畜排泄物,上面再盖一层遮掩物,但掉下去也是要命,想想那些树枝扎进肉里,或者身体泡在蛆水中,曲荆风不禁打了个哆嗦。 朝城境域跟暮城差不多大,他们一路吃着卢姑娘准备的食物,夜宿朝城幸存者置于幽僻处的临时避难所,走了大约二十来天,终于走到了朝城的边界。 这一路,曲荆风也基本上弄明白了,来到暮城之后发生的一切究竟是怎么回事。 …… 叶昀的故事是真的。 “真有神仙?”海棠跟曲荆风一样诧异,盯着叶昀问道。 “有啊,其实不应该叫神仙,最多算是仙人吧。神仙住在天上,仙人居于凡尘。他们生活在雪域,雪域是什么呢?” 叶昀再次开启抛出问题之后快速解答问题的说话模式,“雪域是一个常年下雪的地方,天地间啊,那叫一个白茫茫,也是我们此行的目的地。” 海棠又问:“那你是什么?一棵树?一块石头?一颗陨落的星星?” “我来到这个世界时只是个婴儿,送我来投生的雪域老者没有给我透露太多信息。”叶昀认真思考起来,“我是什么不重要,我要干什么才重要,有些人一生都找不到目标,而我的目标很明确,我在等一个人,然后照顾他,保护他,听从他。” “我俩的目标一样,区别在于你带着使命出生,而我接受这个使命,是一个多月前的事。”海棠说着开始回忆往事。 海棠生在王都的小康之家,从记事起,王都以外的地方就一直在打仗,他阿爹和阿哥后来都被召去打仗了,没过多久就死了。 海棠小小年纪拜了师傅学武艺,父兄死后,为了自己和阿娘能在乱世里生存下来,于习武上更是拼尽全力。待他考进六扇门,体弱的阿娘也离开了人世。 海棠在六扇门里混,空有一身武艺,没资源没背景,始终得不到重用,上头派给他干的,也都是些害人的肮脏勾当。他想尽一切办法进六扇门是为了伸张正义,他没忘。期间他还真借职务之便,救了不少被冤枉的好人。 “你们要相信我啊,我真的不是一个冷血杀手。”海棠说着伸手去摇曲荆风的手臂,曲荆风夸道,“放心,我们都知道,你是一个热血男儿。” 海棠本就生得俊美,听闻一直看不惯他的上司不喜欢他这种长相,就故意穿着女装在衙门里现来现去,扮着扮着,还扮上瘾了。 “你们要相信我啊,我只是喜欢变装,并不好男色。” 在海棠又一次准备伸手去摇晃曲荆风之前,曲荆风赶紧说道,“我相信,我们家海棠,将来一定会遇到一个好女孩。” …… 海棠接着说,有天晚上,有位精神矍铄的白衣老人出现在他的睡帐前,问他愿意一生如此,昏昏度日,还是相信他的话,去海棠镇等一个可以改变自己命运的人,成为一个能够建功立业的盖世英雄。他以为是梦,便说出了心声,他想做盖世英雄。 老者听罢,教了他一些手势和口诀,教他如何寻找看不见的城池,如何辨别虚境和幻象,临走前留下一张古老的黄皮地图,给他指出他要去的海棠镇,以及海棠镇所在的暮城,然后给他规划出后续行走的路线。 “我在极北的雪域等你。”老者说着又点了地图上的一处,“你带他二人,到雪坞梅庐找我。” 海棠看过王都的地图,那上面根本就没有什么暮城、雪域,他也从未听过这些地方。 反正是个梦,他在梦里答应老者,为了建功立业,自己一定会按他说的办,老者满意地点点头,一晃眼的工夫就不见了,他在梦里借着月光一看,似是见他骑着白鹿走了…… 结果第二天醒来,海棠发现枕边有张地图,还真就是老者给他的那张。 他真后悔没问老人家,那两人叫什么名字,长什么样。当他这样想的时候,他已经在收拾行李了,之后骑上快马,奔离风雨飘摇中的繁华王都。 海棠按图索骥,终于摸到暮城边界,但并没有看到前方有城池。 海棠记得,当时下着很大的雨,他一身黑衣骑在马上,雨水沿着斗笠倾泼而下,似乎要把他淹没在这没完没了的雨幕中。 他想起口诀,照念了一遍,隐隐地便看到一条路,他一路走一路念着口诀,雨声渐渐变小了,村庄、景色一点一点地显现。 …… 他走过梨花坞,莲花坞,樱花镇,之后就来到了海棠镇。 “这些地名都跟花有关,我当时还感叹来着,这暮城真是一个诗情画意的地方,”海棠回忆道,“只是这海棠镇,非常非常古怪,因为它竟然跟我同名!” “你真的叫海棠?”曲荆风一直以为他是随口瞎编的。 “是啊!我当时就想,这也太巧了吧?至于海棠镇没有男人这样的小事,我倒没放在心上。我一心找你们,又不认识你们,就男扮女装到处走,到处逛。等我把海棠镇的古怪打听得差不多了,就看到你们二人进城,便一路尾随,等到了晚上,破窗而入,假意邂逅……” 曲荆风笑起来,“你怎么确定自己找对人了?” “直觉。”海棠正色道,“无人可信之时,毫无线索之时,相信自己的感觉,准没错。” 曲荆风的游学地图是陈蓝玉给的,那是一张暮城全域图。挺大的暮城,在海棠手里那张地图上看,就是一个指甲盖大小的圆点,暮城位于这张地图的最南端。 曲荆风终于清醒地认识到,自从他和叶昀在石林中迷路,紧接着被海棠带出暮城,游学先生的使命就结束了。现在,他们要一路穿过荆棘,去往雪域,寻找老者,接受新的使命。 曲荆风问,“关于我,你们都知道些什么?” “听老者的意思,你应该是个厉害人物,跟着你能当大官,”海棠看着曲荆风,拍拍他的肩,“虽然综合现在的表现,暂时还没看出你的实力,但是不要灰心哦。” 曲荆风点点头,又问,“还有呢?” 没了。海棠说,我知道的就这么多。 “我隐约能看到这样的画面,”叶昀闭上眼睛,似是在拼命地搜索一些有用的信息,“先生是被人陷害,假死入棺,在棺材里生生闷死的。” 曲荆风一口气上不来,现在他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空间幽闭症了。 “那你能看得出,那是什么时候的事吗?”曲荆风求助般地看向叶昀,心道,如果是上辈子发生的他能接受,如果是这辈子,一定得想办法改变,窒息而死的感觉实在太可怕了。 “先生,对不起,我辨别不出来。” 第30章 骊水遇袭 之后的一路,曲荆风都没怎么说话。 路上无聊,叶昀从怀中掏出一支短笛,“先生,我给你展示一下才艺。”说着一路走一路吹,认真又陶醉。 “难听!”一曲吹罢,曲荆风直言不讳。 “曲兄,你抬头看天上。”海棠指着一张笑脸,“昀昀好厉害。” 曲荆风看到一张由不同的鸟组成的抽象笑脸,一个圆圈里,有两道弯弯的眉毛,外加一道弯弯的嘴巴。 “先生,你看。”叶昀又指了指附近的一棵树上,两只看起来有点像猫头鹰的动物并肩站着,正拼命地对他挤出笑脸,笑得比哭还难看。不远处还有一条立着半个身子的蛇,它也在笑! “它们都听你的?”曲荆风看到叶昀一脸的自得,“为了逗我开心,真是辛苦你了。” “那先生高兴了没有?” “我还敢不高兴吗?看看你,都把这些小动物逼成什么样子了。”曲荆风说着忍不住笑出声来。 走到无路可走之处,海棠开始念口诀,不念还好,念完吓人一跳。此时他们正站在一处悬崖边,崖下是奔腾怒吼的江水。 …… “过了这道峡谷,就到了骊水城地界。”海棠观察了一下周边环境,指着一根微微向对岸倾斜的溜索,对二人大声嚷道,“我先过去,一会看我手势行动。” 白衣黑发的海棠单手攀住溜环,像个仙女一样飘过峡谷,画面太美太凶险,曲荆风不敢看。 “先生,到你啦!”叶昀把曲荆风往溜索前一推,示意他先过去,自己垫后。 既然身负重任,曲荆风便不想再把“害怕”二字挂在嘴边,但他真的在发抖,“叶昀,你的法术,这个时候能派上用场吗?” “派不上,但是我敢保证,先生一定不会掉下去的!” 曲荆风双手紧紧抓住溜环,眼睛一闭,双脚一蹬,一路只听见溜环和溜索的摩擦声,呼啸的风声,江水的怒吼混杂在一起……没过多久,他被两只大手稳稳地接住了。 曲荆风睁眼看到海棠近在咫尺的白皙的脸,不禁萌生出劫后余生的感动。 叶昀正朝他们溜过来,突然空中寒光一闪,溜索瞬间断成两半,叶昀急速下坠。 海棠大喊一声,“昀昀,抓住我这头的溜绳!”紧接着整个人也跟着飞出去,运气好的话,他们能抓住同一截溜绳。 曲荆风吓傻了,只知道站在原地跺脚,心里疯狂地祈祷海棠给救下叶昀。 …… 此时,一个忍者打扮的蒙面人悄悄靠近曲荆风,正欲挥刀杀人,只见曲荆风幽幽地回过头来,用一双受尽惊吓的眼睛看着他,轻声问道:“兄台是个忍者?” 来人一愣,肃身站定,“你怎么知道?” 这也能蒙对?果然天不亡他曲荆风啊,心想甭管他好的坏的,先夸了再说,“看兄台这穿着打扮,这神秘气质,就是个独一无二的忍者啊!” 对方听闻,主动拉下脸罩,对他施了一礼,“先生过奖了,在下姓忍名者,先生之前听说过这个姓氏吗?” “久仰久仰,这个姓氏我第一次听说,但是我觉得,放眼天下,找不出比忍字更有特色的姓氏了,我猜,忍兄祖上一定非富即贵。” 曲荆风面上一脸崇拜,心下暗暗揣测对方的身份,忍姓出自古西羌,属稀有姓氏,人口不过千人,怎么就在这里遇上了呢?而且对方还是来杀自己的。 忍者被夸得有点飘飘然,“祖上是挺荣光的,可惜到了我这一辈,就只能靠给人打杂混日子了。” 曲荆风一脸惊恐,“忍兄所谓的给人打杂,是指杀我吗?” “我想想啊,”忍者似乎忘记自己干什么来了,“确实是有人叫我来杀你们,但是看先生一表人才,风度翩翩,我们又这样聊得来,我便舍不得出手了。而且,那人特别小气,事成之后才肯付钱,而且还不预付定金。我干嘛要听他的?” 这是遇到一个萌萌的忍者了,曲荆风放松下来,忍住眩晕探头往悬崖下望,但什么也没看到,“忍兄,你能帮我看看我那俩兄弟怎么样了吗?” 忍者拉了拉身侧被砍断的溜绳,发现拉不动,顺着溜绳往下看,“两人都还活着,正攀着绳子使劲往上爬呢!” 忍者和曲荆风一起拉溜绳,很快,湿成落汤鸡的叶昀和海棠就上来了。 …… “溜索是你砍的?”海棠看着西地长相的忍者,质问道。 “我哪有那能耐?我是得了吩咐,在这附近守着,看你们过来了,心想我一对三没有胜算,没想到此时有人把溜索砍断了,你们一个落水一个飞身下去救人,边上只有这位先生,我这才摄手摄脚地摸过来,没想到,和先生一见如故,相谈甚欢。” “看清楚砍溜索的人了吗?”海棠又问,他严肃起来很吓人。 “没见着。”忍者急忙解释,“唉!要不是为了口吃的,我一个刀都不会使的读书人,至于干这等勾当,这世道,我们西地读书人没活路啊。” “且信于你。”海棠道,“不过,你既有害人之心,死罪可免,活罪难逃,你先跟我们走,等我想到好法子再罚你。” “包吃住吗?”忍者弱弱地问。 嗯。海棠冷冷地答道,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很冷血呢。 曲荆风看着海棠凶神恶煞的样子,心里暗暗发笑。 “先生,你还笑得出来,咱们正在被人追杀呢!”叶昀一边换衣服一边打着喷嚏。 “不论什么时候,都要保持乐观的心态嘛,再说了,死里逃生难道不应该高兴吗?”忍者非常赞同曲荆风的观点。 待叶昀和海棠换好了衣服,四人一齐向骊水城走去。 抵达骊水城时已是深夜,他们沿街找落脚处,看到客栈便拍门,有掌柜或店小二睡眼惺忪地来开门,海棠问了价格,嫌贵,不住,对方正想发火,看到他那张又白又冷的脸便不敢吭声了,待看着曲荆风在一旁陪着笑脸,这大半夜的,竟然觉得如沐春风,是怎么回事? …… 问到第五家,海棠觉得价格还算合适,加上曲荆风适时出现的春风般的笑脸,换来客栈男掌柜主动给出的八折优惠,他们要了两间客房。 曲荆风和叶昀住一间,海棠和忍者住一间。 半夜里,叶昀起身出门解手。 在窗外等得快要打瞌睡的一个黑衣人趁机掀窗而入,手里拿着短剑,瞅准了曲荆风心脏的位置正要刺,曲荆风翻了个身,没刺上。 黑衣人又准备刺一刀,没想到曲荆风突然笑了起来,先是把他吓了一跳,紧接着曲荆风说道,“来来来,我告诉你一个秘密……”黑衣人俯身去听了好一会,没了下文,原来是说梦话呢。 就在黑衣人再次准备手起刀落的时候,曲荆风打了重重的喷嚏,他的头和黑衣人的头撞到了一起,黑衣人立马缩到床下。 曲荆风被疼痛弄醒,捂着额头哼哼。 叶昀回来了,四下闻了闻,“先生,我感觉我们这屋子里,有一股来自陌生人的恶臭,你闻到了吗?” “何止闻到,有那么一瞬间,我感觉那股恶臭扑面而来。” 曲荆风打起了哈欠,二人不再理会不明恶臭,抱头呼呼大睡。 …… 床下的黑衣人闻闻自己,不臭啊,难道是自己的嗅觉出了问题? 他躲在黑暗中,大气不敢出,没想到他这等身手的武林高手,杀个教书先生这么难,最可气的是,竟然被人用“恶臭”一词羞辱到怀疑人生。 士可杀,不可辱。 待床上传来均匀的鼾声,黑衣人从床底爬出,这次他决定快刀斩乱麻,扬起短剑就毫不犹豫地向床上的人刺去。 黑衣人突然听到一阵利刃刺人的声音,他还没杀人呢?低头一看有剑从他的胸口穿了出来。 “说,溜索是不是你砍的?”海棠走到他身后,把他翻过来,声如寒冰。 黑衣人很有骨气,既不喊疼,也不说话,双唇抿得紧紧的。 “说出来,可以饶你一命。”海棠俯身看他,轻轻地拉开他的面纱,一头乌黑靓丽的长发柔柔地落下来。 黑衣人心想,眼前这个人,闻起来好香,忍不住开口道,“是,是我。” “请问兄台,自哪方来?”海棠伸手去摸黑衣人的脸,意识渐渐模糊的黑衣人又想,这么香的人儿竟然不嫌我臭,还抚摸着我因为杀人而倍备摧残的容颜,忍不住又答道,“我来自东……” 黑衣人话没说完,就被海棠利落地拧短了脖子,“傻瓜,杀手的话你也信啊?” 曲荆风和叶昀坐在床上,愣愣地看着海棠,海棠对他们投以温柔一笑,“别怕,有我在,谁也杀不了你们。” 他杀人这么狠,却对我这么好……曲荆风和叶昀被甜蜜的气息包围,只是这个时候被海棠圈粉,合适吗? 姗姗来迟的忍者看到这场景,忙道,“海兄,你别那样看着我呀,我跟他不是一伙的。” “你若跟他一伙,能活到现在啊?”说罢,海棠扛起黑衣人的尸身穿窗而去,忍者主动留下来打扫卫生。 第31章 山中无事 秦星亮打扮得花里胡哨,骑着一匹白马,按平时的线路溜达,先去看看他的陈蓝玉,再去看看他的蒙雨。 一向以山房为第二个家的陈蓝玉,据说找了一个得力的助手,现在几乎不去山房了。小说就更不指望他写了,还好秦星亮手头优质作者资源多,少一个陈蓝玉也不是不行。 陈蓝玉没事就在院子里撸豹子,动不动就骑匹快马出去打打杀杀,说是练手艺,总之很少能碰上。照例扑了个空的秦星亮骑马向陇端山跑去。 蒙雨家院门紧闭,推不开,叫不应。 蒙雨说过,他们来时,她若不在,就自己翻墙进去,烧水喝茶等她。 这次门从里面闩上了,该不会出什么事吧? 秦星亮往上一跃,双手在院墙上一撑,借了个力就跳进院子里,整套翻墙动作行云流水。 蒙雨穿着厚厚的衣服绻在被窝里发抖,时不时还剧烈抽搐几下。秦星亮摸摸蒙雨的额头,又摸摸自己的,“你呀,真是不要命了。” 看到秦星亮来了,蒙雨挣扎着指挥他去煮退烧的药茶。 在家十指不沾阳春水的秦星亮,每次在蒙雨家做家务都备显麻利,他照着吩咐翻箱倒柜找到草药,不大一会工夫就把药罐子码在炉上煮着了。他往她额上敷块冷毛巾,又引了一眼炉灶,在上面架锅熬粥。 秦星亮看着欢快狂蹿的火苗,“蒙雨,今天的火是笑火,笑火迎贵客。”说完就去翻腌渍罐子,夹了一碟酸笋和一碟酒渍青梅摆在餐桌上,想想又捞出两只腌得颜色发陈、皮泛白霜的老柠檬,在砧板上又是切又是剁的,那味道,光是闻,就很开胃。 药茶很快就煮好了,秦星亮把药给蒙雨端去,蒙雨咕咚几下把药喝了,钻进被窝里发了一身汗,再爬起来整个人就舒服多了,坐到餐桌边就着酸菜喝粥。 “阿秦,你再不来,我这次可能真死在山上了。”蒙雨放下碗筷,已经有了开玩笑的力气。 “有我在,你死不了。”秦星亮嘴上说着话,手脚麻利地收拾桌子。 …… “阿秦,我突然觉得,这一生好漫长,我们要怎样,才能过完这一生呢?”蒙雨还是一副闲聊的口吻,依她的性子,如果不是憋得特别难受,这样沮丧的话是不会说出口的。 秦星亮沉默了一瞬,以前的他们只会笑,哪里会嫌命长,现在一个个的都学会伤心了。 “不许哭啊,我可不会哄女孩子。”他回头慎重警告道。 “你以为我是蓝玉啊,”蒙雨随即笑了,“真没想到,陈蓝玉是个爱哭鬼。” “不许侮辱我兄弟,”秦星亮立即开启护短模式,“蓝玉悔婚,你心里有怨,可以当面骂他,不能在背后说他坏话,尤其当着我的面。” “我哪里舍得侮辱他,我只是抓到他的把柄,可以笑话他一辈子。”蒙雨自知失言,“哎呀,都退亲了,哪来的一辈子呀。” 秦星亮提议,“要不,你到我家提亲吧?我保证,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那万一蓝玉后悔了呢?”蒙雨打趣道。 “那我……”秦星亮真是被难住了,“那我还得来退亲,我不能看着你和蓝玉伤心啊,你们真的好麻烦!” “阿秦,我来给你分析分析。你,其实喜欢的是蓝玉,又不肯承认。你对我纯粹是爱屋及乌,屋子喜欢什么,你就跟着喜欢。” “明白了,我爱上了一个男孩,但是为了掩人耳目,假装爱上这个男孩喜欢的女孩,并且随时准备着挖他的墙角?我是一个多么不厚道的人啊!” 秦星亮进行了深刻的自我剖析,之后得出一个结论,“好啊,蒙雨,你绕我!” “绕你就绕你呗,我都自黑成乌鸦了,你要怎样?” “你这是病好了就欺负老实人啊!”秦星亮收拾完了,“好好养着,我走了。” 走到门口,因为懒得开门,秦星亮再次翻墙而出。一个字,爽。 回去的一路,他一直在想,我到底喜欢谁?好凌乱。 …… 病好后,蒙雨站在阴郁的院子里,看一片厚厚的乌云飘过头顶。 初冬里,蒙雨将挂在屋檐下风干的密蒙花种取下,坐在向阳的山坡上,将上面的种子一颗一颗地摘下,摘一颗,扔一颗。 季节不对,到了明年春天,应该不会长吧?貌似也不需要它们长了。 待乌云变成了雨,蒙雨进屋,掌起桐油灯,铺开一卷浅色的料子,拿出画粉精心地描摩,之后用剪刀沿着画粉爽利地裁剪,雨下了多久,她便缝了多久,一针一线,都爬满了时间。 之后,蒙雨找出几卷贵重的面料,送给隔壁阿婶,并向她讨要挂在墙上的积了灰的陈年密蒙花,阿婶喜笑颜开,谁能想到随手采来染花米饭的小黄花,放上几年竟然升值了。 煮花,染衣,漂洗,晾晒。 那衣裳也不是要送出去,只是挂在那里,进出时看一眼,闻一闻,就好像,那个人穿着一身明黄色的衣裳,站在那里,嘴角带着浅浅的,温润的,独有的笑意。经年之后,明黄褪成皎月的颜色,他仍是记忆中的少年…… 有些爱情注定无疾而终,有些梦想注定有始无终,真的,不必太在意,也不能在意。 马不停蹄地做完这一切,蒙雨觉得累了。 她已经完成这一生中最好的一件寄情作品,做衣服这件事,便到此为止了。 放下工作以后,不愁吃喝的蒙雨呆在陇端山上,整日看书喝茶,看累了就做吃的,磨豆腐,晒粉丝,揉汤圆,什么事能消磨时间就做什么。 实在闲得无聊,就去整理衣柜,看到曲荆风送她的领带,心想当成发箍编进发束里应该不错啊。 她对着镜子一试,还真是好看,头上像戴了一道小彩虹,反正现在也不会有人吃醋了,安心戴着吧。奇怪的是,连着戴了好些天,竟然有一种戴着亲人物件生活的温暖感觉。 曲荆风是亲人吗? …… 没过几天,秦星亮又摸上山来了,进门时,蒙雨正在蒸一大笹糯米。 秦星亮负责看火,蒙雨腾出手去采新梅,黄腊梅、朱砂梅都采了一些,放到小研臼里轻轻捶打,挤出浓稠花汁,可以吃的印泥便做好了。 秦星亮把糯米倒腾到石舂中,和蒙雨一人拿一只木碓,你一下我一下地舂着,舂到粘而不烂的程度,二人取下蒸笼上的鸡蛋,一人剥一只,把蛋白吃了,之后将蛋黄涂满双手,如此这般,再去抓舂好的糯米就不会粘手了。 一只只扁圆的白糍饼被整齐地摆到绿绿的芭蕉叶上,蒙雨拿出两枚印章,先用“煮茗就诗”章醮了红梅汁,印在糍饼正中的位置上,之后又用“玉雨问晴”章醮了黄梅汁,印在糍饼侧边的位置上。 “好了。”蒙雨说着,和秦星亮挑自己喜欢的糍饼吃起来。 这种糍饼可以趁着新鲜吃,剩下的,晾干后,可以烤了吃,可以煎了吃,可以当成大饼汤圆加糖煮了吃,劲道美味。 往年是他们三人一起做饼,一起吃饼,从今往后,貌似是不可能了。 照例是秦星亮去跑腿。给沈冰清送饼,给陈蓝玉送饼。 “这饼是圆的,冰清那好送吗?”秦星亮犹豫。 “这个饼小,她会喜欢。”蒙雨专门挑了偏小的饼给她。 沈冰清看到小圆饼,果然爱不释手。 秦星亮担心陈蓝玉不肯收,之前蒙雨生病,他把消息带过去,结果那个无情无义的家伙都没来看一眼。没想到陈蓝玉一见糍饼就狂吃起来,一边吃还一边说,还是之前的味道,真好吃。 “吃别人做的东西,自己啥都没干,当然好吃啦。” “谁说我啥都没干了,看看这上面刻的字,笔力苍劲,意境优美,谁雕的?我,陈蓝玉啊!”说着,再次伸手去摸糍饼。 “你们都能开玩笑了就好。”秦星亮懒得跟他抬杠,这一闹腾,搞得他好像也跟着退了一次亲,心好累。 第32章 或此去经年 连日阴雨,天冷下来不少,一个人喝茶烤火实在没意思,蒙雨溜到冰清客栈去玩,嗑瓜子嗑到嘴麻,她终于明白,暮城的女子为啥不缺钱也非要找点事干,为了对抗无聊啊。 冰清客栈有什么活可以从早干到晚? 沈冰清说,“伺候人的活你就别干了,你负责做菜吧,做自己想吃的菜。” 一片花芋头,一片云腿,一片乳饼,如此反复地拼摆到盘子里,放到底层的蒸笼上;将在油锅里炸过的五花肉切成宽大的薄片,码在铺了梅菜的海碗里,放到第二层蒸笼上;后腿肉切成大块,在炒过之后磨成粉的黄豆末里多滚几遍装盘,摆在顶层的蒸笼上…… 做完这一切,蒙雨坐在火塘边守着温吞的火,看着喷涌而出的蒸汽发呆,大半天的工夫就晃过去了。 酒宴一别,陈蓝玉再也没有出现过。 托盘被朱牛牛统一拿去清洗了,晚饭时分,蒙雨抬着刚刚蒸好的粉蒸肉奔向饭厅,她算准了时间,从厨房到餐桌,一路小跑的话刚好不会被碗的热度烫到。 她吹吹指头,又跑回厨房抬梅菜千张肉,才跑出厨房,差点撞到人,抬头一看是陈蓝玉,愣了一瞬,转身就往回跑。 “你要躲哪去啊?”陈蓝玉追过来。 “不是躲,是烫。”蒙雨以最快的速度把碗跺到台子上,把指头放到嘴边,夸张地吹起来。 陈蓝玉伸过手,想拉她的手过来看,伸到一半,顿了一下,随即拐了个弯去摸那只碗,手在碗边上贴了一会,说确实挺烫的。 蒙雨没问他干嘛来了,只是说,既然来了,就一起吃晚饭吧。 陈蓝玉点头说好,探头看蒸笼,抬起最底下那盘冒着热气的芋头云腿乳饼。 真的好烫!陈蓝玉抬着盘子飞快地跑进饭厅,蒙雨抬着她的千张肉追了进去。 陈蓝玉和蒙雨一人抬着一碗饭发愣。 沈冰清和朱牛牛一看这种情况,两人对视一眼,自顾吃了起来。 沈冰清每吃一口饭,就要把所有的菜都顺着吃一遍,再吃一口饭,再顺一遍菜,战斗力极强。 朱牛牛也不甘示弱,把一只大馒头撇成两半,往里面夹了几片千张肉,又在上面铺了一层梅菜,三嘴吃完一个大馒头。 等到蒙雨想起招呼陈蓝玉吃菜,一看所有的菜盘子都空了……吃饱喝足的沈冰清和朱牛牛在蒙雨的目光扫过来之前,起身跑了。 “其实白米饭慢慢嚼,吃起来挺甜的。”陈蓝玉说。 嗯。蒙雨抬起碗慢慢嚼米饭。 …… 临街的屋檐亮起了灯笼,红的,黄的,绿的,紫的,在浅夜的微雨里泛着朦胧的柔光。 蒙雨把陈蓝玉送到客栈门口。 陈蓝玉说,我是来和你告别的。 蒙雨没问他去哪,只是递给他一把伞。 他又说,我想出去走走,看看暮城之外的世界。 蒙雨说好,那我送送你吧。 两人并肩,共持一伞,走得很慢。要说的话很多,却又无从说起,仿佛要说的对方都懂,可是不说出来又心有不甘。纠结着,纠结着,就走到陈蓝玉家。 陈蓝玉看看天色,很晚了,我送你回客栈。 蒙雨说,不回客栈了,今晚,这会,需要回家。 明黄衣裳挂在家里。现在送不到它的主人手上,也许这辈子都送不出去了。 陈蓝玉此去,不一定会死,但,有可能变成另外一个人,一个与她无关的人。斩断情丝也好,变心也好,她只要他活着,并且希望他活得不那么痛苦。 陈蓝玉吹了两声清脆的口哨,明显长大了一圈的小花豹像个花季少女,从屋内一蹦一蹦地朝他们跑过来,默默地跟在一旁。 陈蓝玉从怀里掏出锦布包着的信纸和印章,“我走后,植兰山房请你代我主理。” “这怎么可以?”蒙雨没有伸手去接,陈蓝玉便把它们捧在手里,继续向前走。 “最近,我隐隐地感觉到,这植兰山房本就是你的,只是不知为何会变成我家的产业。” “怎么会呢?你是不是想起了什么,或者知道了什么?” 陈蓝玉摇头,他现在还弄不明白是怎么回事,最近做的事情,也只是遵循内心的想法。 “黝黝也要托付于你。”陈蓝玉说,“其实我当初收养它,心里想的是有一天可以为你所用。” 陈蓝玉对黝黝招手,弯下腰迎它,它跳到他怀里,“替我照顾姐姐好不好?”黝黝温顺地叫了一声。 陈蓝玉转头对蒙雨说,“黝黝说好。黝黝将来会是个高个子的姑娘,姐姐是个小个子的姑娘,黝黝长大了给姐姐当坐骑,助姐姐征战四方好不好?”黝黝又温顺地叫了一声。 …… “阿秦那边我已经说好了。我知道你俩不对付,但是我相信阿秦一定会看在我的面子上,好好照顾你的。” 蒙雨原本想说点什么,看陈蓝玉信心十足的样子,低头不说话了。 “阿姐来信说,她怀了宝宝,离开暮城之前,我会去看看她。” 陈蓝玉看向黑暗的前方,“我准备去西地,以前没能力,出不了暮城,现在应该能出去了。” 到了蒙雨家,黝黝在大门边蹲下,仔细听闻四周的动静,像一只忠犬。 陈蓝玉把锦布包放在桌上,“主理山房的事,我就当你答应了。” 蒙雨这次点头应下,之后把陈蓝带到书房,一字肩的明黄色衣裳被一根竹竿挑着挂在那里。 “也不知道合不合身……”蒙雨说着抬了只杌子,准备去收衣裳。 “我来。”陈蓝玉动作轻柔而熟练地把衣裳取下来,“现在就试试吧,免得你挂心。” 蒙雨等在客厅里时,把能找到的灯盏都点上了。 很快,陈蓝玉便踏光而来,穿着一身黄衣的他宛若新生。他笑着对她说,“哪哪都合适,这应该是你做过的,最好的一身衣裳了吧?” “你呀,总算毒舌一回,临走还不忘挖苦人。”蒙雨那点手艺,她自己能不知道吗? 陈蓝玉正色道,“不是挖苦,是赞美。那,我走了哦。”说完头也不回,快步离去。 待陈蓝玉走到廊桥上,蒙雨一边追出,一边大声喊他的名字,见他顿住,急急地扑到他怀里,双手紧紧地搂住他的腰,“答应我,不要死。” 这是他们这一世,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拥抱。陈蓝玉把那双无处安放的手轻轻地放到蒙雨的背上。 陈蓝玉心里想的是,不要爱别人,等我回来。说出来的却是,“此去凶多吉少,不用等我。” 蒙雨心里想的是,不要爱别人,我等你回来。说出来的却是,“路途艰险,爱你所爱,没关系的。” 在一个长长的拥抱之后,陈蓝玉发现蒙雨靠着他睡着了,这次没有装睡。 乌云吞没了月亮,黝黝一双眼睛亮晶晶。陈蓝玉关好院门离开,心道,待蒙雨一觉醒来,再见已是经年。 第33章 蓝玉西行 晨曦微露,陈蓝玉一身明黄衣裳,身背包袱与长枪,驭马穿过暮城的街道,在早茶时分来到姐姐家。 跟一惊一乍的秦星亮比起来,陈蓝玉的另一个朋友梅瑥缇则儒雅稳重得多。 梅瑥缇早早地等在冷风中,听到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一眨眼的功夫,陈蓝玉已到近前,他旋身下马,像小时候那样喊了一声“梅大哥”,二人行了礼,并肩走入门宅。 陈蓝诀坐在餐桌前,见他俩进门,连忙起身相迎。出嫁后,姐弟俩每次见面,陈蓝诀都要仔细打量陈蓝玉,做出胖了、瘦了、高了、憔悴了、气色好了之类的判断,最后以“再也没有比我弟弟更好看的男孩子了”作为总结。 一套流程走完,陈蓝诀招呼陈蓝玉坐下吃早餐。 厨娘端来几大碗蒙着厚厚黄油的鸡汤,又烫了几碗粗粗的米线送来,每人配一小碟打好的生鹌鹑蛋,最后端来一大盘切得又大又薄的猪里脊肉,一盆冬笋玉兰片,一篮豌豆尖。 陈蓝玉夹起肉片往鹌鹑蛋液里滑了滑,放到热气被厚油蒙住的热汤里汆,红肉瞬间熟成白肉,之后他先往油汤里加翠绿的豌豆尖,洁白如玉的冬笋玉兰片,最后才加入米线,正准备开吃,突然想起一个人,“小云呢?” 陈蓝诀说,“小云吃过了,这会应该在收拾行李。” “阿姐的意思是,让小云跟我走?” “嗯,你一个人,我不放心。” 对阿姐的安排,陈蓝玉并不感到意外,有温小云结伴同行,再好不过。 陈蓝诀没动筷子,看陈蓝玉低头吃东西,又一次被他细嚼慢咽的样子迷倒了。 “多吃点。”陈蓝诀把肉盘子往陈蓝玉面前推了推,“在家吃这么好,出去了可怎么办?普洱茶带了吗?你每天都要喝的。” “出门在外,哪里还讲究这些,阿姐不用记挂。”陈蓝玉停止咀嚼的动作,用餐巾擦擦嘴,像往常一样给了阿姐一个笑容杀。 陈蓝诀心里的那片亲情花田,每每这个时候,都会有好几朵花悄悄绽开,有个弟弟真好! 对于自己当舅舅这件事,陈蓝玉非常高兴,他仔细询问了宝宝的情况,之后问了陈蓝诀一个严肃的问题,“阿姐,我是捡来的吗?” 陈蓝诀被问得一愣,好半天没回过神来。 陈蓝玉解释说,“这个事情在我心里憋很久了,这次不问清楚,我没法安心出门。” …… 陈蓝玉举例,先从阿爹说起,阿爹非常宠爱阿姐,但对自己却凶巴巴的,人前总是毫不留情地打击他,人后总想打他,虽然每次都只是举起手,并未真正打过,但是他心里肯定是想打的。阿爹从来都看自己不顺眼。 再说阿娘,常年驻守边境,从小到大都没怎么关心过他。他极有可能是阿娘从边境捡来的,自己要么是敌人的孩子,要么是恶魔之子,要不然自己为什么从小到大都做可怕的梦呢,肯定是恶魔通过恶梦向他暗示什么。 然后是阿姐,阿姐一定知道自己是捡来的,身世可怜,所以才会这么疼他…… 陈蓝诀忍住笑,等陈蓝玉有理有据地分析完,笑得差点喘不上气来,“我向你保证,你是我如假包换的亲弟弟。” “阿姐,你就别安慰我了,把实情告诉我,放心吧,我挺得住。”陈蓝玉一副准备迎接巨大打击的勇武样子。 “真要听实话?”陈蓝诀看陈蓝玉小鸡啄米式地点头,悠悠地说起了听来的往事。 “你知道的,爹娘很少见面,一见面就那啥,哦,干柴烈火,对对对,就是干柴烈火,之后就有了你。谁没年轻过啊,是吧,梅郎?” 梅瑥缇尴尬地笑,对陈蓝玉说,“咱们暮城的女子啊,比较不拘小节。” 陈蓝诀说到兴头上,不理会梅瑥缇的回答,“蓝玉,以后你就知道了。” “阿姐,不用说这么清楚……”陈蓝玉当场羞红了脸。 “不说清楚怎么能证明你是我亲弟弟呢?”陈蓝诀接着又说起了后面的事情。 阿娘生产时,外面正在打仗,当时身边就跟着一个女副官,没生过孩子,阿娘拿了根长带子,往房梁上一抛,双手扯住带子的两头,如此这般,跪上两个时辰,才把蓝玉生下来,自己剪的脐带,自己包的孩子,之后喝了杯红糖水就上战场了。 “要说狠,阿娘对自己是真的狠。为了早点把蓝玉带回家,那场战役阿娘决定速战速决,拼尽全力,最后还落下病根子。”听陈蓝诀这么说,陈蓝玉真恨不得抱抱阿娘,突然间好遗憾从小到大没跟阿娘亲近过。 “至于阿爹的态度,有几个爹看自己的儿子顺眼的,秦星亮那么能挣钱,还不是一样被他爹揍?”陈蓝诀的话把陈蓝玉逗笑了。 …… 之前陈蓝玉只是想要答案,就算自己是捡来的,爹娘养育他,阿姐这么疼他,也知足了。现在确认了血源关系,还有一个即将出来的亲外甥,离愁完全被幸福淹没了,内心的阴郁和沮丧一扫而空。 温小云顶着一头冲天毛发型,提着好几大包行李兴冲冲地跑进来。 不知道为什么,温小云一看到陈蓝玉就会莫名地高兴,许是陈蓝玉当初收留了他,并且没有把他卖掉吧? “小云,替我保护好蓝玉。”陈蓝诀嘱咐道。 不等温小云回答,陈蓝玉抢白道,“我保护他还差不多。” 温小云笑笑不争辩,心想,之后的一路,陈蓝玉都是他的,他急什么。 临别时,梅瑥缇拍拍陈蓝玉的肩,“蓝玉,我知道,你是带着使命出生的。暮城能这么安稳,是因为有无数的人在浴血奋战。阿诀和爹娘有我照顾,你放心地去,平安回来!” 陈蓝玉慎重点头,旋身上马,又给了阿姐一个笑容杀,和温小云策马而去。 他们顺着城西的方向走了十几天,夜里要么住客栈,要么投宿乡间人家,临近边境时,住过破庙和没有人的旧屋。 半个月后,他们终于走到边境。对暮城的人来说,边境意味着尽头,人们走到这里,因为前方无路可走,要么原路折返,或者去往暮城的其他地方。 陈蓝玉看向温小云,问,“怕吗?” “只要蓝玉哥哥在,我什么都不怕。”温小云终于逮到一个表白的机会。 陈蓝玉挥舞长枪,朝一处他觉得是路的地方刺出去。 “长枪开路。”陈蓝玉和温小去驭马向前奔去,没多过久,他们就从暮城地界来到了一片寸草不生的荒漠。 陈蓝玉回头望,身后的暮城被原本没有的烟雨覆盖,然后,慢慢地,从他的视线中隐去,直至消失…… 第34章 西地见闻 西地广袤,人烟稀少,骑行数里,不曾遇到一人。 干冷的风吹在脸上手上,宛如刀子割肉,加上荒漠缺水,陈蓝玉和温小云裸露在外的皮肤被风吹黑,吹裂,到处都是细小的伤口。 更难以忍耐的是,不论朝哪个方向望,入眼的景色毫无区别,走着走着视线就麻木了,晴天顺着落日的方向走,阴天靠手中的地罗辨识方向。 几天之后,随身的食物和水源都已用尽。 陈蓝玉坐在地上,两眼望天,目不转睛,希望能看到天上飞来几个黑点。但天空干净得连云朵都没有。 温小云似乎看到有只活物从不远处的地上蹿过去,赶紧追过去。 最后,陈蓝玉打下一只又小又傻的鸟,温小云抓到一只目光凶悍的小兽,它们的共同点是,都叫不出名字。 二人各自取出匕首,熟练地去皮毛挖内脏,他们都带了火引,无奈实在找不到可以烧的物料,生吃总比饿死强。 陈蓝玉和温小云把猎物分成两半,一边吃一边争论谁搞到的猎物味道好,比如耐嚼的程度啊,酸腥的程度啊,恶心的程度啊,直到吃完,也没讨论出个所以然来。 最后陈蓝玉总结道,“至少比人肉好吃。” “你还吃过人肉啊?”温小云瞪大眼睛,吃惊极了。 陈蓝玉掏出手绢擦嘴擦手,“那倒没有,我猜的。” 这个时候应该积极乐观,陈蓝玉冲温小云一笑,结果上下嘴唇裂开几个大口子,鲜血顺着裂口流出来。 “快别笑了。”温小云心疼地倒吸了几口气。 …… 陈蓝玉看着自己一身黄衣在风沙里变成了深褐色,用染满动物血的手绢捂住嘴上的裂口,止不住交流的欲望。 “你说你,是不是傻呀,好不容易吃上饱饭,有衣穿,有床睡,有师傅教授武艺,不在暮城好好呆着,跟着我出来受罪。” “蓝玉哥哥,吃饱穿暖的我啊,慢慢地,就知道这个世上有一种东西叫梦想。”灰头土脸的温小云看着同样灰头土脸的陈蓝玉,深情表白道,“我的梦想,就是跟随蓝玉哥哥去追逐他的梦想。” “追逐梦想是很辛苦的哦!”陈蓝玉原本想伸手摸摸温小云的头顶,结果发现下不去手,改去摸后脑勺。 “蓝玉哥哥,你想那么干嘛,梦想如果触手可及,那就不叫梦想了。今天的我们能承受多少孤独,将来的我们就能迎接多少灿烂。” 陈蓝玉看着一脸自信的少年,最终没说出那句,“也可能一败涂地,尸骨无存。” 虽然现实很残酷,但,不要去剥夺一个少年心怀梦想的快乐,让他继续做梦。努力去保护他的梦,成全他的梦。 二人继续驭马前行,再找不到水源,马也撑不住了。 慢慢的,路上开始出现小草,突起的草甸子,山峦和沟壑的轮廓也开始显现。 温小云抬头看天,“哇,走到这里,连天上的飞鸟都变大了。” 陈蓝玉看到高远处几只自由飞翔的鸟,想着前路可以找到柴火,今晚终于能吃上香喷喷的烤肉了,他举起弓箭瞄准,利箭飞射而出,很好,一箭双雕,天上还剩一只,他又补了一箭。 二人拍了拍不怎么跑得动的马儿向猎物掉落的地方奔去,走到近前一看,先是心凉了半截,竟然打下了三只大风筝! 随即又高兴起来,有人放风筝! …… 很快,一群人骑着快马朝他们的方向奔来,有男有女,领头的是一个棕色皮肤的年轻女子和一个八九岁的深棕脸男孩,看到地上的风筝和马上的二人,领头的女子和男孩用方言交流着什么,一边交流一边用非常不友善的目光看着他们。 “这两人,说的什么鸟语,听不懂。”温小云对陈蓝玉说。 “他们说我们打落了他们的风筝,要给我们点颜色瞧瞧。”陈蓝玉答。 “你连这边的方言都听得懂?”温小云真服了陈蓝玉。 “我猜的。”陈蓝玉压低声音说道。 此时一根长鞭突然袭击朝他们挥舞过去,陈蓝玉对着温小云喊了一声“小心”,用身子挡住了鞭子。 鞭子的威力极大,陈蓝玉的马本来就虚弱,看主人被抽,腿一软就倒了下去,陈蓝玉摔下马,极狼狈地爬起来。 黑脸男孩的再次将鞭子挥过来,这次陈蓝玉眼疾手快,一跃而起,抓住鞭子的一头,用力一扯,深棕脸男孩连人连鞭从马上摔了下来,脸朝地,吃了一嘴泥草,一气之下哇哇大哭。 年轻女子跳下马,扶起男孩,安抚了一番,交给后面的护卫。 “你们是什么人?”年轻女子问道,她高高在上,目中无人。 “你会说汉话?”陈蓝玉没有回答她的问题,提出了他的问题。 “我们西地贵族会说汉话的比比皆是,有什么稀奇的。要说鸟语,你们说的话在我们听来更像鸟语,”女子神情倨傲,“快说,你们是什么人?” …… “我和我弟弟到西地游览壮丽河山,结果迷路了……”那猝不及防的一鞭子,把他打得皮开肉绽,他一边揉着被抽疼的地方一边散漫地解释。 “不说实话是吧?”女子扬起手中的鞭子,甩顺了就要往陈蓝玉身上抽。 “够了啊,你们这边的人怎么这么不讲理,动不动就抽人。”陈蓝玉抓住鞭子,用力一拉,想把鞭子抢到手,没想到对方不肯放手,这一拉就把人拉到身前。 “你竟敢!”女子怒道。 “有何不敢?”陈蓝玉也不甘示弱,“是你不讲理在先。” “讲什么理,这片土地的一草一木都是我家的,所有活人都是我家的奴仆,我跟奴仆讲什么理?” 女子说着,单手一挥,后面上来几个护卫,三下两下把陈蓝玉和温小玉捆了个结实,横在挂在马背上拉回去。 那马儿跑得飞快,也不管他们会不会掉落,把两人颠的都要吐了。 入城之后,他们跟着马队进入一座高高的城堡。女子跟护卫说了什么,护卫把二人搬下马,正要拉他们去什么地方,被深棕脸男孩叫住了。 “姐姐,”男孩用汉话对女子说,“把他们关进地牢便宜他们了,直接关进猪圈里,让猪拱他们。” 女子恨恨地看向二人,尤其是陈蓝玉,点头默许。 陈蓝玉和温小云就这样被投入了猪圈,目测了一下,猪圈里大约有一百头猪,看到他们,原本呆滞的双眼,竟然绽放出一探究竟的光芒…… 第35章 遇见青春 禹青春坐在桌前喝着烫乎乎的咸味奶茶,听得手下来报,“启禀郡主,那二人没有被猪拱。” “平日里,这些猪拱起人来可凶了,以前那些受罚的人,不是被猪鼻子拱到求饶,就是被猪蹄踩得哇哇叫,今天怎么回事?” 面对禹青春的困惑,手下人回复道,他们的人,有躲在大树杆后面偷窥的,有趴在低矮草垛处仰头偷看的,也有走来走去假装巡逻实则监视的,真是奇了怪了,那群猪既不拱他们,也不冲撞他们,更没有把他们往污渍处赶。 而其中,一头看起来像猪王的猪,站在那头发像刺猬一样的男孩旁边,享受着他的爱抚,另一头看起来像猪后的,站在刺猬头的另一边,也是一副乖巧温顺的模样。 禹青春听了手下的禀报,问道,“那个高个子在干什么?” “他靠着栅栏,看刺猬头摸猪,时不时和刺猬头攀谈说笑,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看起来可快活了。” “走,看看去。”禹青春一口喝完奶茶,拿起鞭子就要往外走,想想又把靴子放下了,那个高个子看起来很不喜欢他们的鞭子。 猪圈的门环被拱开了,猪儿们在猪圈四周悠然散步,好一派“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猪群”的独特草原景象。 猪圈里没人。 其实猪圈根本关不住人,栅栏的高度只是为了防止猪儿跳出去,但是被关进猪圈受罚的人,未经允许,谁也不敢擅自出去,只能任由猪儿们欺负。 …… 陈蓝玉和温小云不懂这些规矩。 为了不被猪拱,温小云在陈蓝玉的授意下,充分发挥和马儿们打交道的特长,和猪儿们交流起来,没想到这一招对猪也有用,那就先把猪王猪后哄高兴了再说。 猪王猪后一高兴,把圈门拱开了,拱完似是对着二人一笑,带头跑出去了。 等猪儿们四处散开,去游玩,去拱草,去刨地,猪王猪后等在一处,齐齐看向陈蓝玉和温小云,二人会意,跟着二猪向前走,猪圈被远远地甩在后面了。 走到水草丰美处,二猪停下,渴到极致的陈蓝玉和温小云捧起清汪汪的水喝了起来,喝完还顺带洗了一把冷水脸,甩甩头,瞬间清醒了许多。 天色尚早,二人坐在草地上商议接下来怎么办,逃跑似乎不太可能,也不是明智之举,看那姐弟二人,应该不至于因为这点小过节就砍了他们的脑袋,先想办法摸清这里的情况再说。 陈蓝玉和温小云早就饿疯了,瘫在草地上不想动弹。 二猪嘴里含着几只地薯,拱了拱他们的腿,把地薯放到一旁的水潭里,温小云说,“这东西猪儿吃得,咱们也吃得。”他把地薯洗干净,撕了外皮,和陈蓝玉分吃起来。 陈蓝玉和温小云一样,能通过观察动物们的细微表情,了解它们的想法,因此能进行简单的交流。这猪王和猪后,看起来很喜欢他们。 陈蓝玉吃完地薯,感念于猪的善意和恩情,看到草地上有花蔓,“你们对我这么好,我编几个漂亮花环送给你们吧。” 说着便指挥温小云去扯花蔓,自己比照着猪头和猪脖子的大小,给它们编起了花环,花环做起来简单极了,只要顺着主线精心地绕上几圈就好了,二猪得了花环,高高兴兴地跑去撒野了。 …… 陈蓝玉闲来无事,用手头剩下的花蔓编最后一只花环,想着回头见到某只可爱的小猪,直接套到它的脖子上。 花环刚编好,陈蓝玉就看见禹青春带着几个手下从远处走来,赶紧和温小云起身相迎。 “你,”禹青春指导着陈蓝玉,“真是一个雅致的人儿!这花环是编来讨好我的吗?” 陈蓝玉略为尴尬地笑笑,“不是……”话还没说完,禹青春就要伸过手来夺花环,他不好不给,主动递了过去。 禹青春手伸到一半停住了,“鲜花赠美人,你给我戴上吧。” 陈蓝玉只得硬着头皮把花环往她脖子上轻轻一套。 得了花环的禹青春看起来很高兴,招呼二人跟她走。 陈蓝玉和她并肩走在前,温小云和护卫们跟在后。 走了一小段,温小云突然想起一件事来,还有两头猪没回来呢!于是,一个护卫跟着温小云去找猪。 禹青春刚刚从陈蓝玉嘴里问出他和温小云的名字、年龄、来处,就见护卫和温小云赶着两头猪朝她这边跑来,等她看清猪脖子上套着的花环时,整个人瞬间不好了。 她将花环从自己的脖子上取下,掂了掂脚尖,套到陈蓝玉的脖子上,然后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对身旁后的护卫说,把这两人给我捆了,洗白白之后送到我院子里来。 回去的一路,脖子上套着花环的陈蓝玉被一个壮实的护卫单肩扛着,温小云则像根扁担似的被另外一个护卫挑着走。 禹青春走之前和护卫交头接耳,然后冲陈蓝玉邪邪地一笑。 …… 护卫把他们扛到澡堂,扔到漫着泡泡的大木桶使劲地搓洗。第一道洗完,又把他们赶到另一只木桶中继续冲洗。 其中一个护卫用蹩脚的汉话说道,“咱们郡主喜欢抓美男子来享用,平时都只抓一个,如果抓到两个……” “怎样?”另一个护卫好奇地问道,陈蓝玉竖起耳朵听。 “抓到两个的话,郡主一般是二选一,杀一个,留一个。” 陈蓝玉问:“这位小哥,请问杀和留的标准是什么?” 蹩脚护卫这次倒是答得顺溜,“丑的杀掉,美的留着。” 这话让陈蓝玉忧心忡忡,怎么才能让温小云变美呢? 温小云倒是挺开心,那女魔要杀便杀,只要蓝玉哥哥能活。 他们被迫换上开襟方向与汉服相反的游牧民族的服饰,之后在洗澡护卫的押解下,向禹青春的院子缓步走去。 陈蓝玉心里盘算着,温小云没法变美,为了让他活下去,自己只能先扮丑,回头再想办法哄郡主开心,这样兴许能保住两人的性命。 于是,他用披散的头发盖住大半张脸,待禹青春上前来捞他的头发看他的脸时,对着她又是翻白眼装傻子,又是吐舌头装厉鬼。那个装疯卖傻的自己,陈蓝玉不忍直视。这次为了救温小云,真是豁出去了。 禹青春看着陈蓝玉卖力地表演,极其配合地说道,“哎哟哟,我好害怕呀。”随即哈哈大笑。 “这个小孩实在太丑了,”禹青春指着温小云,对几个壮硕的婢女说道,“你们拿去享用吧。” 婢女应了声“是”,把温小云拉了出去。 第36章 金屋藏娇 “郡主,小云还小,你放过他吧……”被另外几个壮硕婢女按住的陈蓝玉大声呼喊,“至于我,要杀,要享用,都随你。” “坐好。”禹青春把陈蓝玉固定在梳妆台前的凳子上,吩咐婢女,“把我最好的护肤品拿来,还有,古楼郡进贡的蔷薇果唇膏也拿过来。” 陈蓝玉被这番操作弄懵了,郡主的意思是,在享用他之前,先美容一番,秀色可餐?地域文化的差异性这么大吗? “我亲自来。”禹青春用指头挖了一坨白色霜膏,在双手上搓匀,命令道,“抬头,闭眼。” 不明所以的陈蓝玉只能照做,紧接着,禹青春的手就像揉面团一样在他脸上揉来揉去。 “噘嘴!”陈蓝玉不敢睁开眼睛,听话地把嘴噘起来,有个又凉又滑的东西在他嘴皮上游动,天啊,不会是禹青春…… 这个想法把陈蓝玉吓了一跳,他的初吻要留给雨儿,禹青春怎么可以…… 陈蓝玉忽的睁开眼睛,看到禹青春近在咫尺的脸,低头一看,她手上拿着一只胖乎乎的笔,正在他嘴上专心致志地涂抹着,悬着的一颗心这才放下了。 “伸手。”禹青春再次命令道。 陈蓝玉乖乖地伸出双手,禹青春又挖了一坨白色霜膏在他开裂的手背上用力地揉搓。 “这边天干地燥,不涂护肤品不行。”禹青春总算恢复了正常的语气。 “这样啊,我们那边常年烟雨蒙蒙,空气温润,从来不涂这些,女孩子高兴了,会涂淡淡的胭脂。” 虽然对接下来要被青春郡主享用这件事感到深深的恐惧,但陈蓝玉还是保持了对话该有的礼貌。 …… “你身上还有裂口吗?”禹青春问。 “没有了。”陈蓝玉有点紧张地将手护在身前。 “我弟弟打的那一鞭子,伤得重不重?”禹青春又问。 “不重不重。”陈蓝玉一边说一边摆手,生怕对方让他脱衣服检查。 禹青春走到他身后,一把抓住他披落在胸前的头发,把它们理到身后,之后握在手里,又是拢又是掂的,这是要开始玩弄他了吗? 陈蓝玉心道,如若失贞,他坚决不从,以死明志。受辱是小,他要为雨儿守身如玉啊。 之前陈蓝玉侧身坐在梳妆台前,禹青春站在他对面,居高临下,给他美容。这会婢女抬了一把椅子过来,禹青春在他身后坐下,强行把他扭过去照镜子,他看到自己一张脸又油又滑,嘴皮上糊了一层猪油似的东西。 禹青春在他身后坐下,一边给他梳头一边说,“不错哦!” 陈蓝玉疑惑地看了一眼镜子里的禹青春。 禹青春解释道,“我是说,你的头发手感不错。” “哦。”陈蓝玉松了一口气,又看向镜中的禹青春,“郡主,我能不能提一个要求?” “你提啊。”禹青春倒是爽快。 “能不能放了我弟弟,他才16岁,现在享用不合适。还有,能不能不杀我们?还有,能不能把享用改成做苦力,充军也行!” “胆儿肥啊!一口气提了三个要求。”禹青春脸一沉,握住他头发的双手一松,浓密垂顺的黑发散落在肩头。 “又说错话了吗?”在禹青春面前,陈蓝玉觉得自己像个白痴。 从小到大,姐姐宠爱他,发小沈冰清也不会为难他,雨儿敬他爱他……她们都很好相处啊。 禹青春要是个男的就好了,两人可以约着打架、比武,输了拿他去杀头便是。唉……端坐镜前被迫梳妆的陈蓝玉轻轻地叹了口气,顿时没了争辩和求饶的兴致。落到她手里,要杀要剐,随便啦。 …… 禹青春继续给他梳头,照着之前的发式把他的头发束起。 “看看,我的手艺怎么样?”禹青春用手拱了拱发愣的陈蓝玉的后背。 “很好。”看着镜子里清爽了一圈的自己,陈蓝玉有力无力地答道。 禹青春很不满意他敷衍的态度,之前鲜活饱满的求生欲跑哪里去了? “陈蓝玉,你真当我们西地蛮荒不开化呀?我就是和你开个玩笑,看把你吓得。”禹青春说着轻笑起来,一旁的壮硕婢女也跟着捂嘴笑。 “把人带进来吧!”禹青春吩咐婢女。 “蓝玉哥哥!”看到温小云完好无损地冲到眼前,陈蓝玉原本暗淡无光的双眼顿时涌出失而复得的喜悦,算是活过来了。 “她们没有……”陈蓝玉拉着温小云前后左右地查看。 “这些姐姐对我可好了,又是给我涂脸,又是给我梳头的,你看看我这脸和手,多水润啊,还有我这难搞的头发,也被她们梳通了。” “没别的了?”陈蓝玉还是不放心。 “没了。”温小云很高兴,因为冲天毛再也不冲天了,在这些可爱姐姐的帮助下,他终于拥有了人生中第一个正常的发型。 “这下放心了吧?”禹青春拉了拉陈蓝玉的袖子,“走吧,吃炊锅去。” 此时,院中的一张桌子上摆着一只银色炊锅,红通通的炭火烧得正旺,炊锅一周整整齐齐地码着蛋卷、火腿、酥肉、饺子、牛肉、羊排……没有蔬菜。 禹青春招呼他们坐下吃菜,陈蓝玉原本吃东西很文雅,看对面的温小云风卷残云似的,吃得凶猛,也不管什么吃相了,跟着狼吞虎咽起来。 看他们吃到半饱,禹青春问陈蓝玉,“喝点什么?来点青稞酒?” “酒就不要了,喝汤就好。”陈蓝玉说着抬手去舀汤。 “你吃,我来。”禹青春拿了只空碗给他舀汤。 “蓝玉哥哥不爱喝酒,”温小云咽下一大块肉,对禹青春说道,“他爱喝普洱茶,而且只喝生茶,熟茶会让他上火。” 什么生的熟的?禹青春搞不懂,她唤过婢女,“公子要喝生的茶,去找,掘地三尺也要找到。” “郡主,也不一定非要喝生普,只要泡出来的茶汤是黄色的,蓝玉哥哥就不会上火。”温小云在吃下一块之后,抽空补充道。 结果直到吃完饭,陈蓝玉也没喝上茶。 …… 陈蓝玉和禹青春坐在草垛上聊天,“其实你们一点都不可怕,为什么一开始那么凶?” “两个来历不明的人在你的地盘上撒野,换作你,你凶不凶?” “我应该凶不起来吧,不过我会悄悄观察,私下提防着。”陈蓝玉想了想,答道。 “看看,这就是我和你的区别,你们喜欢玩阴的,说得好听点就是含蓄,像我这样的,那叫豪爽,喜欢就是喜欢,讨厌就是讨厌,想逗弄人就逗弄。” 陈蓝玉回想之前差点被享用的经历,“确实挺吓人的。” “陈蓝玉,我喜欢你。”禹青春双手捧住陈蓝玉的脸,突然来了这么一句。 陈蓝玉用也两只手把她的手从自己脸上扒下来,“谢谢你啊,但是我有意中人了……” “不是已经退亲了吗?”禹青春看着他吃吃地笑,看起来又要吃人了。 陈蓝玉在心里暗骂,温小云,长舌妇,出卖队友,敌友不分…… “你们汉人有个典故,叫金屋藏娇。”禹青春说着跳下草垛,抖了抖衣服上的草,“我去库房里看看,里面的金子够不够盖一间屋子来藏你。”说完就跑。 陈蓝玉坐在草垛上喊,“喂,金屋藏娇不是这么用的。” 禹青春很快跑得没影,温小云悠悠地将脑袋从草垛后面伸出来,“对啊,金屋藏娇藏的是女孩子,蓝玉哥哥是男孩子。” 陈蓝玉回头看了温小云一眼,无奈地摇摇头,“那天你跟我谈梦想,我以为你长进了,于是我差点忘了,你根本就不是读书的料。” 第37章 留在沽美 陈蓝玉和温小云在沽美的大街上溜达。 因着对当地风土人情感到新奇,卖牛角的摊前看一看,卖珠子的摊前望一望,站在小吃摊前讨论着哪个好吃……但也仅限于看和讨论,兜里没钱,确切地说,没有沽美的货币。 此情此景,让陈蓝玉想起荆风大哥,算是对他之前的处境有了深刻的认识,荆风大哥当时多不容易啊! 曲荆风初来乍到,一贫如洗,陈蓝玉给他张罗衣食,知道他没钱,又不好意思开口,主动递给他一沓宝钞,“先拿去用,等有钱了再还我。”曲荆风当时又尴尬,又感激。 但禹青春对待陈蓝玉,并不像陈蓝玉对待曲荆风那样,她只供他吃穿,没有主动借钱给他。 都说女孩子心细如发…… 陈蓝玉想出去逛街,禹青春说了声,“去吧!”此外再也没有别的表示。于是他们真的就只能逛街。 街道宽敞,行人不多,陈蓝玉背着手,体态优雅地往前走,温小云照例像只活蹦乱跳的猴子一样跟着。 只见对面走来几个彪形大汉,走路的样子横冲直撞也就罢了,那恶意满满的眼神是怎么回事? 温小云看看他们,又看看陈蓝玉,“应该是冲着你来的。” 陈蓝玉看向温小云,求解,“我这长相,不算招人厌吧?” “可能是因为你皮肤看起来比他们白?”温小云也很困惑。 马上就要擦肩而过了,二人避让到一旁,对方有意逼迫,陈蓝玉的身子都快要贴到街边的墙上了,为首的汉子还是撞到他了。 他俩身高差不多,但对方的宽度、壮实度是陈蓝玉的两倍,陈蓝玉没想到他真会撞上来,差点被他撞翻在地。 陈蓝玉抬起左手揉了揉被撞疼的右肩,他被撞了还什么都没说呢,对方却嚷起来,“你瞎了,敢撞爷爷!” …… “恶人先告状,明明是你故意撞的蓝玉哥哥。”温小云上前理论道。 “哟哟哟,这娇滴滴的小娘子叫兰玉啊,爷我倒是要看看,你是兰花还是美玉?”为首的汉子流里流气地说,跟在他身后的五个莽汉围拢上来,一副准备调戏他们的阵势。 温小云跟陈蓝玉确认过眼神,陈蓝玉的意思是放开了打,实在打不过还有郡主撑腰…… 半盏茶的工夫,六个大汉全被打翻在地,陈蓝玉一脚跺在领头汉子的胸口,“绣花枕头!” 温小云也有样学样,跺了旁边看起来第二壮的某汉子一脚,“今天也教你瞧瞧,是娇滴滴的小娘子厉害,还是你们这群粗野的丑棍厉害。” 陈蓝玉极其无奈地看了温小云一眼,他是娇滴滴的小娘子吗?夸人之前能不能先动动脑子? “可别落到爷爷手上。”为首汉子试图用手把陈蓝玉的脚搬开。 陈蓝玉也没打算一直踩着他,看他使出了吃奶的力气,主动把脚挪开了,转头对温小云说道,“你来看看,这位爷爷是不是长得有点着急?” “之前他从对面凶神恶煞地走过来,那气势,看着也就三十出头的样子,”温小云仔细打量着爬起来的汉子,“后来他一口一个爷爷,我一看,可不就是个爷爷吗,成亲早的话,四十来岁也能当爷爷了。” 为首汉子气不过,“爷爷我前几天刚满二十!” “恭喜恭喜,你已经提前实现了当爷爷的梦想。”温小云临走还不忘对他做个鬼脸,继而对陈蓝玉说道,“不像我们,还在追逐梦想的路上。” 等他们走远,为首汉子问同伙,“爷爷我看起来很老吗?” “之前没注意,听他们一说,再看是有点显老气。”其中一条汉子说。 “也没多老,最多比刚刚那个小白脸老上个十岁,”另外一个汉子体贴地安慰道,“老大,为这种事气坏了身子不值当。” 可能是刚刚被踩得太疼了,为首汉子只觉一阵胸闷气短。 …… 二人回到禹青春的院子附近,见她正在指挥着人拆旧房,盖新屋,看谁动作慢,就拿卷着的鞭子随意地敲一下,看见陈蓝玉过来,假装把手背到身后,其实是想藏鞭子。 “逛街好玩吗?”她问。 “挺好玩的。”陈蓝玉答。 “哪里好玩了?还被人挑衅了,还没钱买东西。”温小云抱怨道。 紧接着,温小云就把事情的经过一五一十地说给禹青春听。 被人挑衅不是重点,重点是蓝玉哥哥相中一样东西,没钱买,想吃一样东西,没钱吃…… 陈蓝玉递多少眼神过去都无济于事,温小云完全沉浸在自己的叙事里。 禹青春每听完一样便说,“实在是太可怜了!” 但直到温小云声情并茂地说完,禹青春也没有任何金钱方面的表示。 出门一趟,陈蓝玉大致摸清了,沽美是西地诸多小王国中的一个,但王国的主人不敢自称皇帝,只敢称自己为王爷。 沽美的主人便是禹青春的爹禹雷儿,在西地王公贵族中经济、军事实力算是数一数二的,很多小王唯禹雷儿马首是瞻。陈蓝玉想要在西地有所作为,初期留在沽美不失为良策。 要在一个地方落脚,首先得有一间自己的房子。因此陈蓝玉并没有阻止禹青春盖间屋子来藏他的宏伟目标。她敢藏他,他便敢住。 禹青春看陈蓝玉在想事情,用卷鞭拱拱他,“这房子一时半会还盖不好,我这院子招待男客住宿不方便,陈蓝玉,你先去我弟弟果儿那住着吧。” 陈蓝玉心想,随时扬言抓个美男子来享用的人,这么讲究男女有别。禹青春有贼心没贼胆。但不了解她的人,通常都会被她吓破胆。比如之前的他。 陈蓝玉面上不露声色,“谢谢郡主,那就只能先叨扰小公子了。” 陈蓝玉和温小云拿了随行的包裹和武器,由两个婢女领着往另一个院子走去。 婢女好心提醒道,小主人不好相处,请他们加倍小心,以免挨打。 禹果儿是禹青春唯一的弟弟,就是抽了陈蓝玉一鞭子,被他扯到地上吃泥和草的那个恶童。 此时恶童正坐在院子里,专心致志地画着什么。 恶童感觉到身后有人,转头一看是陈蓝玉,条件反射地伸出手。 陈蓝玉以为禹果儿要拿鞭子抽他报仇解恨,结果小家伙只是及时地,用双手,紧紧地护住了嘴。 第38章 人见人爱 陈蓝玉在坐着的禹果儿对面蹲下来,把他的两手从嘴边轻轻拉开。 禹果儿的上嘴皮破了口,结个了血痂子。 陈蓝玉伸出食指,动作轻柔地碰了一下,禹果儿似乎想躲,似乎又想被他安抚,愣在那里不动。 “还疼吗?”陈蓝玉柔声问道,禹果儿摇了摇头。 陈蓝玉拉着禹果儿的小手,揉捏着他肉嘟嘟的手心,跟他道歉,“那天是哥哥不好,太冲动,果果这么小,摔下马来会很疼的,对不起哦。” 禹果儿长长的眼睫毛扇动了几下,有一种强烈地,想扑到陈蓝玉怀里的冲动。 又来这招?温小云像个透明人一样在一旁看着这似曾相识的一幕,翻了一个极其不屑实则非常艳羡的白眼。 “你在画画吗?”陈蓝玉在禹果儿旁边的凳子上坐下,把他的好几张画顺着看了一遍,“画得真好。” “你不觉得它们可怕吗?” 除了禹雷儿和禹青春,所有人都觉得禹果儿画风吓人。 他喜欢画妖魔鬼怪,它们有尖利的能一口吃掉活物的牙齿,形状怪异的手脚和耳朵,或黑或红的滚圆身子,细看又很萌,萌在一双眼睛上,清一色的,两个滴溜溜的小点点,乍一看,好像会转。 “它们都很可爱啊!”陈蓝玉倒不是要讨好禹果儿,而是因为相似的画他小时候也画过。画的时候心里并没什么恶念,就是觉得脑海里的这些形象,又可怕又有趣,想要用画把它们表现出来。 陈蓝玉说着,提笔蘸墨。快速地画了一幅风格类似的画,他画的小恶魔有一双三眼角,又邪恶又俊俏,“哥哥的画吓人吗?” “好看极了!”禹果儿双眼发亮。 “那你喜欢哥哥吗?” 禹果儿情不自禁地点了点头。 “那我们做朋友吧?” “好,”禹果儿似是想起什么,摸了摸嘴,又反悔了,“不好。” …… “那我们来理论理论。是你先把我打得皮开肉绽,我才奋起反抗扯你鞭子对吧?” 禹果儿点点头。 陈蓝玉又说,“之后,我害你摔伤了嘴,你因为生气把我投到猪圈,吃亏的一直是我,占了便宜的都是你。我没找你算账,主动跟你交朋友,这么好的哥哥,你竟然不要?那我找别人去了。” “要的。”禹果儿见陈蓝玉起身要走,忙抓住他的手。 温小云像个木偶人一样在旁边看着,回忆起第一次见陈蓝玉的情景,当时他也是这样循循善诱,或者说连哄带骗地,把自己骗到手的。 果然啊,蓝玉哥哥的捕弟网一放一收,又成功兜了一娃,这次兜住的,还是个将来手握重权的小王爷。 “这座城里的人基本都怕我,你真的不怕吗?”禹果儿还是不放心。 “你这么可爱,我怎么会怕?”陈蓝玉安抚道,总算想起了旁边还站着个人,“小云,你觉得果果可怕吗?” “一点都不可怕,还特别可爱。”等了半天终于等到一句台词的温小云十分卖力地表现,之后又没他什么事了。 “可是我讨厌所有美丽的东西,越是邪恶的东西我越喜欢。这样的我,哥哥也不怕吗?”禹果儿再次确认。 “不怕不怕,我的心里也住着这样一个人,我的做法是,接纳它,安抚它。然后,用尽全身的力气,去迎接,去创造,去拥抱美的一切,果果也要这样哦,哥哥会尽全力帮助你的。” 这话陈蓝玉是捧着禹果儿的深棕色的小脸蛋说的。 紧接着,温小云就看到这哥俩对起了暗号,而所谓的暗号就是,各自在对方的左脸颊、右脸颊、额头、下巴、鼻子尖尖按顺序快速地亲一遍,顺序错了不行,亲少了一处不行,借此对方是否被画里的恶魔占据了心智。 …… 温小云心里骂了一声“无聊”,嘴上去不老实,“我能跟你们一起对暗号吗?” 陈蓝玉和禹果儿像看外星人一样看着他,异口同声道:“不能。” 蓝玉哥哥人见人爱。 温小云终于认清了一个残酷的现实,哪怕出门在外,他俩结伴而行,到了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只有现场还有第三个人,蓝玉哥哥就不可能是他一个人的。 温小云非常怀念和蓝玉哥哥在路上追野兽、吃生肉的日子。 正怀念着,仆人们鱼贯而入,摆上各种烹饪好的食材,烤羊排,油淋干巴,焖老豆子,肉馅大饼子……除了没有新鲜蔬菜,一切都很完美。 温小云大块朵颐之时,很快推翻了之前的想法,生肉哪有熟肉好吃啊! 才放下碗筷,有婢女来唤,说王爷要见陈蓝玉。 禹果儿说,“哥哥别怕,我会罩着你的。在我们家,我把拔听我姐的,我姐听我的。” “我们家也一样哎。”陈蓝玉说着弯下腰,让禹果儿跳到他背上,跟着婢女走了。 被冷落的温小云在院子里耍了一会剑,觉得没意思,就出去跑马了。 做自己最擅长的事情,是温小云获取成就感的主要方式,哼,他才不会过分奢求蓝玉哥哥的爱呢! …… 陈蓝玉和禹果儿站在门外,唯一听得懂的就是禹青春嘴里时不时冒出的“把拔把拔”。禹青春和他爹在剧烈地争吵,也可能不是争吵,而是习惯了喊话式交流。 禹果儿在一旁小声翻译。 “姐姐说,她就认定你了。” “把拔说,我们西地那么多王公贵族来求娶她不嫁,遍地健美壮硕的英雄她不选,偏偏看中一个小白脸。” “姐姐说,小白脸怎么了,她自己皮肤不够白,就想要个白面书生做相公,这样将来生出来的娃可以白一点。” “把拔说,就算姐姐想要白面书生,那白面书生也不一定靠得住,总有一天会跑掉。” “姐姐争辩,他要是敢跑,她就打断他的腿。”禹果儿说着看了看陈蓝玉修长健美的腿,好像这双腿已经被打残了。 “把拔又说,把拔容易吗,啊?你母妃早逝,我是既当爹又当娘的把你们拉扯大,你弟弟还因为喜欢邪恶的一切,被教书先生认定有心理问题,四处求医也求不出个结果。” “姐姐这会正在安抚把拔,你别着急上火了,我是喜欢人家,但人家有意中人,根本看不上我,想嫁也嫁不掉。” “我把拔一听,更急了,他女儿如花似玉,美若天仙,哪个不开眼的,竟然看不上?” 禹果儿翻译完这句,拉着陈蓝玉进屋,上前喊了一声“把拔”,指了指陈蓝玉,“他就是那个不开眼的。” 第39章 花见花开(一) 禹雷儿看了陈蓝玉一眼,原本是要狠狠地瞪他,吓唬吓唬他,结果才看了半眼,铁汉子似的目光就柔和下来,再看一眼,噫?竟然心生欢喜。 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喜欢? “果儿,你也?”禹雷儿看禹果儿又跑回到陈蓝玉身边,牵住他一只手。 禹果儿兴奋地说道,“把拔,我很喜欢这个哥哥。” 陈蓝玉把被牵住的那只手从禹果儿的手里轻轻地抽出来,对着禹雷儿毕恭毕敬地施了个晚辈礼,“见过王爷。” 禹雷儿大步上前,拍拍陈蓝玉的肩,“这孩子长得白,长得俊,还有礼貌,我好喜欢!” “把拔,你才看蓝玉哥哥几眼啊,就喜欢?” “没听过一见钟情吗?”禹雷儿对禹果儿说道,“跟把拔学着点,一见钟情就是看见一个人的第一眼就喜欢上他了。我对蓝玉公子,就是这样的感觉。” 陈蓝玉面上维持着笑容,只是西地人乱用成语的习惯……好像,也不是不可以,凡事不要局限于男女之情嘛。 今年多大了?你们家几口人啊?以前是干什么的呀?平时都有些什么爱好?…… 陈蓝玉一一回答,语气恭敬,叙述简洁。 问到“是否婚配”,得到陈蓝玉“定过亲,因要外出闯荡,怕耽误人家姑娘,离家前退了亲”的回答,禹雷儿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 “蓝玉公子,请睁大你的眼睛瞧瞧,我闺女怎么样?”禹雷儿的汉话水平,令陈蓝玉想抬手扶额,却又生生忍住了。 “令爱很好。”陈蓝玉看了一眼垂手站在她爹身旁的禹青春,诚恳地答道。 “配你如何?”禹雷儿紧追不舍。 陈蓝玉起身再次施礼,“立业之前,暂不考虑成家之事,请王爷见谅。” 禹雷儿皱眉,“你是不是忘不了那个退亲的姑娘?” “不瞒王爷,退亲后我一直很难受,心就像被挖去了一大块。”陈蓝玉实话实说,“这种感觉,像王爷这种身在高位的福人,估计很难体会。” “蓝玉公子,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禹雷儿忆及早逝的王妃,再看看眼前一双活蹦乱跳的儿女,“你的心情,我非常了解。王妃走后,我哭了一个多月,就好像整颗心都被挖去喂狗了。” “王爷比我辛苦,比我坚强。”陈蓝玉握住禹雷儿递到眼前的双手说道,“跟王爷比起来,我只是退个亲,就在深夜里默默流泪,真是没出息。” “唉,没有痛失过所爱的人,哪里能体会我们的心!”禹雷儿感慨道。他问陈蓝玉接下来的打算。 陈蓝玉希望能到军中磨练一番。 禹雷儿当场应允,问要不要给他安排个一官半职,好教他少受些苦。 陈蓝玉说,那样不能服众,他要从底层做起,不靠关系,不走后门,凭真本事,看看自己有多少斤两。 禹雷儿对陈蓝玉的说辞表示赞赏,当即叫禹青春带陈蓝玉去军营报道。 待他们一走,禹雷儿叫来心腹,“查清楚他的底细。” …… 禹青春把禹果儿哄回去学习,又差了人去找温小云,和陈蓝玉步行到最近的新兵训练营。 二人从小吃街经过,街上有很多卖小吃的摊点,散发着浓郁乳香的焦黄烤乳扇,撒了奇怪香料看起来超级嫩的煎豆腐,在一口大锅里煮得咕咕响的牛杂和肉丸子…… 陈蓝玉一边走一边好奇地看,一直盯着陈蓝玉看的禹青春见他喉结动了几下,问道,“想吃吗?” 陈蓝玉摇摇头,才放下碗筷没多久,这会再吃不合适,他又不是那馋嘴的吃货。 “还是吃点吧,想要当新兵,还得过体能这一关。”禹青春说着把他领到摊子前,让他点自己喜欢吃的东西。 “最近的新兵训练营,掌事的人叫椭椭,一会你和温小云分别和他打一架,实在打不过也没关系,我会暗示他悄悄放水。” 陈蓝玉挑了最喜欢吃的几样,每样要两份,怕禹青春误会他贪吃或吃得多,一边点一边解释道,“给小云带一份,他也要比武。” 陈蓝玉坐在训练营外的石墩上吃东西等温小云,禹青春在一旁又是递食物又是递手绢的,陈蓝玉知道说不的后果,只能被动地任由她照顾着、宠爱着。 虽然隔得远,但训练营高墙上坐着的几个人视力却都极好,看到这一幕愤愤不平,又是那个小白脸! 他们的郡主几时这般低声下气,横冲直撞、见人便打才是郡主本色,这人莫不是个妖精,把好端端的郡主迷惑成这样? …… 温小云骑快马而来,抬起留给他的小吃三下两下吃完,三人一同走进营地。 高墙上的几人跳下来,在比武场上等着。 “椭椭!”禹青春冲着比武场上的某个人招手,只见其中一个壮汉从壮汉群里走出来。 许是想在郡主面前表现一番,又想从气势上给陈蓝玉和温小云点颜色瞧瞧,壮汉迈着四不像的步伐向他们走来。 陈蓝玉一眼认出来人,心下道,傻孩子,何苦这样为难自己?面上仍是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 “爷爷!”温小云对着壮汉喊道,汉子瞬间石化在原地。 多亏温小云之前详尽的叙述,禹青春一看就知道怎么回事,“椭椭,你跟他俩练练。” 椭椭随手把外衣一剥,露出滚圆的上身,冲二人道:“谁先来?” “我先来吧。”陈蓝玉走到椭椭对面,准备开打。 “脱衣服!”椭椭的语气里带着命令。 陈蓝玉几时在人前赤过上身,“可是天好冷……” “天冷也要脱,这是规矩,打着打着就不冷了。”椭椭不耐烦地说道。 陈蓝玉向禹青春投去求助的目光,禹青春抬头看天,对一旁的温小云说,“今天天气不错,极其适合比武。” “你小子倒是快点啊!”椭椭催促,他的几个跟班也在一旁一口一个“小娘子”地调侃嘲笑。 陈蓝玉磨磨蹭蹭、扭扭捏捏,总算把外衣脱下来递给温小云。 结果椭椭却半天不动手,一群人玩味似的看着他。禹青春的视线更是从他的胸膛滑向他的腹部,之后无声地笑了。 第40章 花见花开(二) 温小云在一旁说道,“郡主姐姐,你看蓝玉哥哥身材多好,肚子上那几块横着长的肉叫腹肌。” 禹青春一边笑一边点头,“好看!” 温小云又说,“再看看旁边那个爷爷,不仅满脸横肉,肚子上也全是肥肉、赘肉,每天得吃多少,才会长成这样?” “这说明我们西地军营的伙食好啊!”禹青春嘴角还是衔着笑,不去看椭椭,眼里只有陈蓝玉。 “大叔!”陈蓝玉对着椭椭喊道,“拜托了,快点打,天真的好冷。”说着冲上去就打。 结果只打了两个回合,椭椭就倒下了。 被打翻在地的椭椭像一座小肉山一般躺着。 虽说最后都是输,但凭实力至少也能对战七八个回合,只怪这两小子嘴巴太毒,不是嫌他肥就是笑他老,老早就看他们不顺眼,这次又害他在郡主面前丢这大的脸,这口气他一定要争回来。 温小云跟另外一人比试去了,陈蓝玉知道他能赢,便懒得去关注,眼下最重要的事情是,从禹青春手里夺回衣服。 禹青春又肆无忌惮地把他打量了一番,才极不情愿地把衣服还给他。 陈蓝玉以极快的速度穿好衣服,一摸胸襟,便知丢了东西。 …… “郡主,请把我的随身之物还给我。”陈蓝玉耐着性子,“那对我来说很重要。” “还你什么?”禹青春不允,故意装糊涂。 “换作别的事情,我都可以答应你,唯独这事不能。”陈蓝玉伸手,“还我。” 看他真的生气了,禹青春略微狼狈地找级台阶下,“不就是一幅小小的画吗?有什么稀奇的,我看一眼就还你。” 禹青春说着将背在身后的那只手举到身前,提着卷轴抖开宽不过一尺,长不到两尺的画,有细碎发黄的花瓣从画中落下。 “搞什么,画里夹花?” 见陈蓝玉要来夺画,禹青春抓紧时间看画。 她原本以为画上会是一个妙龄女子,却见画中有三人,两男对弈,一女子立于一男子之后,三人身形、体态、服饰均清晰,甚至连棋局都子子分明,唯独面容似是被水晕开,如同镜花水月,看不清,看不明,或者说,看不见,看不懂。 “这……” 趁禹青春愣神的工夫,陈蓝玉轻松夺走了画。 “我有随手夹花入画的习惯,这样画里就弥漫着我喜欢的香气,没事的时候拿出来闻一闻。”许是怕禹青春抢了画难堪,陈蓝玉微笑着向她解释。 待他把画熟练地卷好,便又举到她面前,“你闻闻,香不香?” 禹青春推开陈蓝玉的香囊画,问道,“画里的人是谁?哪个是你?那个女子就是你的意中人?” “胆儿肥啊!一口气提了三个问题。” 陈蓝玉学着禹青春的语气,说完哈哈大笑,笑着笑着又黯然神伤,“我要是知道答案就好了。” …… “蓝玉哥哥,郡主姐姐,我赢了。”温小云光着膀子,甩着衣服朝这边喊。 陈蓝玉看到不远处的地上又躺了一条汉子,而之前被他打倒的椭椭也还妥妥地,在地上躺着呢,不禁好奇,“你们西地的男子,每次打输都要赖在地上不起来吗?” “许是这样能充分吸取大地的力量吧?”禹青春拉着陈蓝玉走向前,看着仍旧躺在地上的二人问,“为何躺着?” “回郡主,这样舒服啊!”椭椭答完似乎觉得不妥,从躺姿变成坐姿,“郡主,需要我们站起来答话吗?” “那倒不用,你们平时训练挺累的,怎么舒服怎么来吧。” 禹青春指了指陈蓝玉,“他俩就交给你了,不许欺生啊!” 椭椭应了声“是”,仍旧在地上坐着,禹青春转身走了。 待禹青春走远,椭椭和另外一条汉子慢悠悠地起身。 椭椭把手指关节捏得又响又脆,“这回真落到爷爷手里了。” 陈蓝玉笑了,“大叔,不要总想着逞口舌之快,你又打不过我。” “老大,郡主交待了,不能欺负他们。”一条气场较弱的汉子提醒道。 “郡主哪次把人交到我手上不是这样说的,言下之意是狠狠地虐,收拾利索了,郡主的话要反着理解,懂不懂?”椭椭有点瞧不上弱汉子那怂样。 “也许这次郡主的意思要正面理解呢?”一条看起来比较敦厚的汉子冒着被鄙视的风险温馨提示道。 “一群怂包!”椭椭骂道。 先让那俩孙子围着操练场跑几圈再说。 …… 椭椭安排完,领着一群怂包进帐子找吃的。 等他啃完一只烤羊腿,抬着一大盅酥油茶站到帐外,准备一边细品一边嘲笑那俩孙子时,见陈蓝玉还在用正常的速度跑着,而温小云竟然舒舒服服地坐在场边的凳子上,为他的蓝玉哥哥呐喊助威,他的神情是那样地坦荡,姿态是那样地放松。 见过偷懒的,没见过这么明目张胆地偷懒的。 椭椭冲到温小云面前,“别仗着自己年纪小就不跑,也别仗着有郡主护着就耍横,军营是享福的地方吗?” 温小云看着椭椭才啃过烤羊腿的油汪汪的嘴,以及手里那杯看起来很美味的酥油茶,气就不打一处来,“你哪只眼睛看见我没跑了?我跑完了!” 椭椭不信。温小云说不信就比比看。 于是椭椭把一群怂包从帐子里喊出来,跟温小云比试。 温小云从一群怂包中脱颖而出,像一阵风,从陈蓝玉身边跑过去,又从椭椭眼前刮过去。 椭椭叹道,“这小子跑得贼快!”随即给两人加了沙袋,背上背一大袋,腿上捆两小袋。两人跑着跑着渐渐吃不消了。 陈蓝玉倒是没说什么,卯足了劲向前跑。 温小云因为跑得快惹怒椭椭,连累蓝玉哥哥,每每跑过椭椭面前就要抗议他公报私仇,虐待他们。 椭椭正义凛然道,这是体能训练,懂不懂? “我不懂,也不想懂!” 温小云于气喘吁吁中,向椭椭发出致命一击,“你分明是喜欢郡主姐姐,看姐姐喜欢我蓝玉哥哥,故意收拾我们!” …… 椭椭被他这一嚷嚷吓到了,“这话可不能乱说啊!” “我哪有乱说,就你这点小心思,谁还看不出来?不信你问问他们。” 温小云伸手指了指椭椭的同伙,同伙们纷纷点头表示赞同。 椭椭瞬间崩溃,挥手让同伙们带温小云和陈蓝玉去吃东西补体力。 “跑得快是我的错吗?” 温小云一边卸沙袋一边问气场较弱的那条汉子,汉子摇摇头,给他端来一盅酥油茶,看他喝完,又递过一只烤羊腿,温小云毫不客气地吃起来。 卸下沙袋的陈蓝玉也得到了一样的吃喝待遇,但他不急于啃烤羊腿,而是抬着酥油茶出去了。 陈蓝玉低低地唤了一声“椭椭”,在他身旁坐下。 椭椭原本想推开他,不知为何,只觉心里有朵名叫沧桑的爷爷花嘭的一声绽开了,好舒服,好惬意。 “郡主是你认识的女孩中最耀眼的那一个,喜欢郡主不是你的错,也没什么好丢脸的。”陈蓝玉安慰道。 椭椭很沮丧。“你们汉人有句话叫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我喜欢郡主,我就是癞蛤蟆。” “你想求娶郡主?” 椭椭头摇得像拨浪鼓,“我就是单纯地喜欢,从未有过非分之想。” “那你就是不是癞蛤蟆,想求娶郡主又配不上郡主的人才是癞蛤蟆。椭椭只是一个怀着爱美之心的男孩子啊。” “蓝玉哥哥。”椭椭怯怯地,试探地叫了一声,陈蓝玉只觉一阵凉风从身上刮过,他拢了拢衣服,就不觉得冷了。 “那你答应哥哥,以后不要再自称爷爷了。”陈蓝玉温柔看着椭椭,“之前说你长得急,是逗你的。” “不怪哥哥,是我没礼貌,以后不会了。” 温小云啃着烤羊腿,冷眼看着这一幕,以后在这新兵训练营里,算是吃喝不愁了。 四海之内皆兄弟,又有弟弟被拿下。 第41章 暮城之巅 植兰山是暮城主城区内最高的山,植兰山房位于植兰峰顶。 骑马可到半山,有专门的人看守马匹,不是怕马被贼人偷偷牵走,而是每天上山的人实在太多,马也多。 看马人发放号码牌,人一牌,马一牌,将马按牌号拴在相应的柱子上,以便马的主人能第一时间找到自己的马。 秦星亮以前经常上山,把马拴在半山,步行上山去找陈蓝玉。 蒙雨只去过几次,步行那段路实在太考验女孩子的体力,好端端地走着,她总不能说,蓝玉背我,或者阿秦背我,丢不起那人。 因此除非约好了,或者有要紧的事,蒙雨才会去爬植兰山。 陈蓝玉离开的那天,蒙雨作为植兰山房的新主人,早早起床,梳了中性的发型,穿好中性颜色和款式的衣衫,把在门边守了一夜的黝黝抱到檐下的一块软垫上,便牵着她的小棕马出门了。 秦星亮等在朦胧的天色里,见她出来,翻身上马,“别自作多情啊,我这起早贪黑的,可不是为你,纯粹是受人所托。” 蒙雨应声,“知道了。” 二人骑马跑过廊桥,朝陇端山下奔去,在城里跑了一段,便进入植兰山路段。 入职植兰山房是暮城大多数学子的终极梦想,待遇好不说,生病了包治,每年还享有带薪事假,只要不主动离职或犯了大错,干到一定年龄就能退休,可以说是一份进去了就终生有保障的正经工作。 工作也颇为清闲,每天看书、查资料、写文章。表现好了,还能晋级加薪。 偶尔也要出差,比如哪里发掘出一部古老歌书,哪里出了一段不为世人熟知的巫师歌舞,只要是人文艺术领域的新鲜事儿,山房便会派人出去采集。此外出差还能享受高额差旅补助。 温小云就是陈蓝玉初到山房时,带着助理出去采集素材的路上捡回来的。 …… 入职后,个人的日常吃穿用度植兰山房基本上算是承包了。 除了一日三餐,入职者每月还能根据职级领取柴米油盐和其他日用品,每半年可领取衣物,衣物可以是工作服,也可以是家人穿得着的其他服饰,可以说一人入山房,全家跟着享福。 因此,植兰山房的员工和他们的家属,在暮城有着天然的优越感。 山房目前约有五百名员工,这个时段往植兰山上走的都是山房的员工,年纪从二十岁到六十岁不等。 有人策马超过他们,赶去喝厨房管事跟人打了一架才抢到食材的应季粥和饼。 也有人慢悠悠地骑着马,聊着天,交流着昨晚看的小说的精彩剧情和搞笑桥段,很有意思,蒙雨和秦星亮混在人群里跟着听。 越来越多的人加入讨论,相约着明天带上各自的书来交换着看。 好几个大男人聊得兴起,没认出人群里有个女孩子,最后话题慢慢聚拢到香艳的内容上。 蒙雨听了几句便觉面红耳赤,驱马向前跑去。 秦星亮很想听,看蒙雨跑了,只能催马去追。回头让书局的管事给他找找,是哪几本书把香艳场景写得这么有趣撩人,让他一个没娶媳妇的人都能听得上瘾,他准备将这几个作者单独拎出来,专攻这部分男性群体市场。 待放了马,所有人步行上山,每个人都健步如飞,走在他们身后的,没过多久便全跑到他们前边去了。 山房抬头可见,要走上去却不容易。常年奔走于植兰山的人,没有一个胖子,山房员工虽然颜值参差不齐,身材却是清一色的好。 …… 管事的人叫孟洲,年过四十尚未娶亲,品貌、气质居于同龄人之上。 共事的两年间,陈蓝玉和孟洲呆在一起的时间,比和他亲爹二十来年相处的时间加起来都多,二人亲如叔侄。 陈蓝玉辞去兰室主一职之前,状态有点疯癫,孟洲包揽了山房的一切大事、琐事,好让他静心休养一段时间,没想到等来的却是他的去意。 孟洲多番劝解无果,痛心疾首,最后只能接受这无比残酷的现实。 这一天,孟洲早早等在植兰山房极具气势的门牌下,每个赶来上班的人都尊敬而客气地跟他打招呼,他端庄稳重又不失谦和地对他们点头微笑。 孟洲侍奉过两任山房主人。 第一任是一位头发胡子都快白完了的老者,老者上山困难,拄着一根手柄处极其光滑的拐杖。 每当老者步履蹒跚地出现在山道上,早早等在门牌处的孟洲便要跑下山去搀扶。不论是孟洲还是老者本人,每次山道相迎,都觉得老者只剩下最后一口气…… 直到第二天老者的身影又出现在山道上,老者和孟洲分别悬着的那颗心又都放了下来,小主人还没长大呢,老者得拼命地活着。 直到陈蓝玉年满二十,老者终于卸下了重担,因为再也不用爬这座该死的山,离职那天,老者在山上放了一串长长的炮仗,从此云游四海去了。 …… 孟洲第一次见陈蓝玉,是陈蓝玉来山房上班的第一天。 孟洲也像这天一样,早早地等在门牌下,陈蓝玉是第一个上山的,他一脚踩着两级台阶欢快地跑上山来,身姿挺拔,脸不红,气不喘,一见他便躬身行晚辈礼。 多好的儿郎啊!这孩子孟洲第一眼就爱得不行。 孟洲非常好奇,陈蓝玉力排众议,一意孤行挑选出来的新一任主理人,会以怎样的姿态出现。 他知道那个女孩子曾经和陈蓝玉定过亲,陈蓝玉也带她来过山房几次,偏偏那几次他都出去了,从未见过。 陈蓝玉每次说起她,眼里都是笑意,嘴里冒出来的全是溢美之词,不知为何,孟洲看着非常不爽,这个问题他有认真思考过,许是因为自己不曾娶妻,不懂爱情? 后来听到陈蓝玉退亲的消息,他竟然有点高兴,随即又反思,这是做叔叔该有的表现吗?太不应该了! 再后来看到陈蓝玉无精打采、痛苦万分的样子,孟洲又恨不得退亲的那个人是自己,恨不能退亲的事情能被推倒不作数,只要他的蓝玉能像以前一样开心就好。 种种心路历程,让孟洲满怀期待地等在门牌下。 他等啊等,一次又一次地朝山下望,感觉脖子都要望断了,直到上班的铃声已经响到第三遍,也就是最后一遍的时候,苍天啊,他看到了什么! 一年轻男子背着一年轻女子,吃力地走上山来。 第42章 蒙雨的职场 大白天的,又不下雨,又没摔跤,蒙雨起初不要秦星亮背。 秦星亮看她为了不迟到走得快要断气的样子,说不背的话你今天连这山都上不去,再说点实际的,去晚了赶不上早餐,爬了这么久,消耗这么多体力,能不能撑到中午开饭还真说不准。 为了成全秦星亮的美意,胸闷腿软的蒙雨勉为其难地爬上他的背,反正人都走光了,只要没人看见,她就不会丢脸。 “你以为我想背你啊,我自己都累得够呛,恨不能躺在这半山道上。” 秦星亮继续他的秦氏抱怨,“我每次爬这座山都在想,在这植兰山顶盖房子的人,脑袋是不是被门夹了,实在是,可恶至极……” 蒙雨感觉到一道夹杂着威严、审视、不满、探究等多种情绪的目光向她投射过来,抬头一看,有个人正站在门牌下看着他们。 那个身穿深色衣裳的中年男人,看起来和门牌一样,威风凛凛。 “快放我下来。” 蒙雨拍秦星亮的肩,从他的背上滑下来,一口气跑到门牌下,躬身行了一个晚辈礼,“见过孟先生。” 孟洲上前行了一个下属礼,“代兰室主,请。” 听得他故意在“代”字上加重语气,秦星亮同情地看了蒙雨一眼,主事的孟先生来者不善,初入职场的蒙雨接下来可有得受。 孟洲走在二人之前,一边走一边引路,其实也不用引,他只是借引路频频回头打量二人。 …… “代兰室主,孟某有几句话,不知当不当讲?” “孟先生请讲。” “这话有些无礼,但是不说出来,我难受,那就恕我直言了。” 孟洲用一种极其温和有礼的语气说道,“我原本以为,代兰室主会是仙女一般的人物,现在看来,只是恰恰长成一个人。” “孟先生何出此言?”蒙雨的言下之意是,我有得罪过孟先生? “实话实说而已。” 孟洲说着快步往前走去,想想又回身道,“还有啊,你们俩,不许背着蓝玉公子暗度陈仓,我会盯着的。” 蒙雨愣在原地。之前蓝玉说,孟叔叔沉着冷静,为人处事周全得体,绝对值得信赖。今天来迎她的,莫不是个假的孟先生?又或者,她到底有多差劲,才会让孟先生看她这般不顺眼? “暗度陈仓?”这话秦星亮听了也恼,“这是一个掌事先生该说的话吗?也不怕辱没了植兰山房的名声!” 孟洲不答他的话,此时心里想的是,姑娘长相普通就普通吧,谁叫蓝玉喜欢呢,从今往后,他便不顾这张老脸,彻底豁出去了。 虽说退了亲,但只要蓝玉未婚,姑娘未嫁,将来总有机会再续前缘,等到蓝玉想通了,往回追,因为他没看严、没看紧、没看住,姑娘跟眼前这小子好上了,那是他当叔叔的失职! “蒙雨,你现在知道,相貌堂堂、一表人才、风度翩翩的孟先生,为什么活到这把年纪尚未娶亲了吧?” 秦星亮继续放大声量,“人家孟先生啊,那是全靠一张嘴,凭实力单身。” 许是自知理亏,又觉丢脸,孟洲丢下他们跑了。 …… 食堂里站满了排队打饭的人。 轮到秦星亮时,负责打菜的大叔舀起一勺肉,看他面生,就一直在颠勺子,恨不得把里面的肉全颠出去。 秦星亮几时受过这样的气,以前他每次来,都是直接上五楼去找陈蓝玉,饭食由专人送来,不仅精细,连摆盘都看得出花了不少心思。 “大叔,省点力气,这个菜我不要了。” 秦星亮抬着一碗白粥一碟咸菜,在一碗米线一只鸡蛋的蒙雨对面坐下,她也没吃到路上听说的那些个应季粥或应季饼。 “蒙雨,你可得争点气,早点考到五楼去。”秦星亮把吃专属套餐的希望寄托在蒙雨身上。 植兰山房的基本构架和主要规矩,蒙雨大致了解,蓝玉走之前跟她说了重点。 山房一楼为初级员工办公区,大多数是刚刚入职的年轻人。表现好、有作为者可以通过考核晋升至二楼,算是有个小职务傍身。 依此类推,三楼办公区坐着的都是中层管理者,四楼为高管区。楼层越高,职级和薪资就越高,人数也越少。 通常能坐在四楼办公的,都是同事中的佼佼者,不再有上升空间,也不需要再上升了。因为五楼便是兰室所在,在里面办公的,只有兰室主一人。 植兰山房主理人称兰室主,每一任兰室主都要通过看书、做题、考试,从一楼慢慢往上晋升,以此服众。 蒙雨低头吃米线,头也不抬地问,“当年蓝玉考了多久?” 秦星亮回忆道,“他是一天考一级,到山房的第四天就坐到五楼去了。你没他聪明,考一个月应该差不多吧?” “我会努力的。”蒙雨颇有信心地答道。 …… 孟洲没有跟人提及蒙雨的代兰室主身份,只是抱了一摞厚厚的试卷给她,结果除了吟诗作贼的题,其他的她基本不会,只能答一题去书架上找一题的答案。 同事对她客气而疏离,四目交接时,她也只是礼貌地笑笑。 生命中无关紧要的人,因为不在意,便无所谓被冷暖。 倒是秦星亮,为了大家能对蒙雨亲热点,也学着那些带东西来分给同事吃的人,每天下午差人把暮城最好的茶点、小食送到山房一楼,秦星亮一脸讨好献媚地分发,“我妹妹初来乍到,请多多指教。” 慢慢的,一楼办公区同样中性打扮的姑娘,打饭时,去洗手间时,溜到山房外看风景时,便会跑来问拉住蒙雨的手问她要不要同去。 蒙雨自幼和姐姐在外公跟前长大,生性冷淡,无朋无友。和陈蓝玉定亲之后,得以结识秦星亮和沈冰清。蒙雨和沈冰清一见如故,总算有了人生中的第一个闺密,也可能是唯一的一个。 此时被一围吃秦星亮嘴短,有意示好的女孩子围着,百般不自在。原本不用应酬,现在不仅得硬着头皮应酬,还浪费做题找答案的时间。 “阿秦,别送东西了,”蒙雨说,“这些表面上的亲热,我都不需要。” 秦星亮照送不误,他的理由是,一是不能看她被冷落,二是她要学会与人相处。 一楼的员工还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以前从一楼经过时,向来目不斜视、冷峻严肃的孟先生,竟然悄悄在一个隐蔽的角落设了一张袖珍的办公桌,假意捧着一本书在看,实则一双美目随时温柔地扫过办公区。 一楼的年轻男孩们感受到了孟先生眼里的期冀,这样的眼神以前只会落在蓝玉公子身上,看来孟先生要从他们之中选接班人了,要努力表现才行啊! 除了蒙雨知道自己被盯梢,一楼的年轻女孩们,不论是定亲的,还是没定亲的,都有一种被中年美大叔炙热目光追逐暗恋的幸福感,个个低头娇羞。 第43章 梅花将尽 孟先生那样威严的人,目光一旦温柔宠溺起来,谁不心怦怦? 整个一楼似乎弥漫着一股挥之不散的恋爱气息。 因为要抽空盯紧蒙雨和秦星亮,孟洲发现自己最近的工作效率提高不少。原本一个工作日才能完成的工作,压一压,缩一缩,竟然都能在当天下午茶之前完成,剩下的时间可以用来看书休闲,尽享盯梢之乐。 下午茶时段,秦星亮带着昂贵美味的茶点准时出现在一楼办公区。 秦星亮总是将第一份,而且是唯一一份双重份量的茶点,毕恭毕敬地双手捧到孟洲面前,亲自给他倒好一杯茶,这才开始讨好其他人。 这份尊重,这特殊待遇,让孟洲很受用,再看秦星亮这小子,竟没那么碍眼了。但孟洲确定,自己绝对不是因为贪吃茶点才坚守一楼的。 为了盯梢高强度工作,常常忙得顾不上吃午饭的孟洲,吃过秦星亮的茶点,精力和体力都恢复了,心里美滋滋地,一边读小说一边盯着秦星亮和蒙雨,顺带着给一楼的男孩们鼓鼓劲,给一楼的女孩们增添些自信心。 这样的工作,实在太有意义了! 秦星亮自觉是焦点,感觉再被盯下去,整个人都要燃烧起来了,忍不住对蒙雨耳语道,“你有没有这样的错觉,孟先生同时爱上我俩了?” 蒙雨捂嘴笑,对秦星亮耳语道,“孟先生对蓝玉才是一片冰心,我敢打赌,看到我俩这样交头接耳,他马上就要过来探听情况了。” 果不其然,孟洲从袖珍书桌后面绕出来,走到蒙雨身后看了看,一脸正色道,“今天的题做得怎么样了?” 蒙雨指着卷子的某处,“正卡这一题上呢。” “那还不快做题,两个人在这里说说笑笑,成何体统?” 见二人转头各干各的,孟洲这才缩回书桌后边。 观察几天之后,孟洲发现,蒙雨整天埋头做题,有时自己跑到书架前找书,有时支使秦星亮帮忙去找。 秦星亮也带了厚厚的册子上山来看,二人看起来并没多余的时间和精力谈情说爱。 …… 山房的人没有加班的习惯,因为前任兰室主陈蓝玉从不加班,也不鼓励大家加班。 因此,每天临近下班,大家便早早地把东西收拾好,慢悠悠地喝着茶,只待下班铃一响,集体开溜,山道上一时间浩浩荡荡,人满为患。 孟洲因着每天第一个来上班,也是第一个带头下班的,为防路堵,他从来都跑在最前边,也没人敢跟他抢第一。 自从新任代理室主来了之后,一切都变了。 孟洲仍旧是第一个来上班的,却是最后一个下班。 蒙雨喜欢加班做题,一直坐到连最喜欢熬夜的鬼都准备洗洗睡了,才恋恋不舍地放下习题,把等在一旁已经陷入昏睡状态的秦星亮摇醒,跟坐在袖珍书桌前看小说的孟洲打招呼。 “孟先生还不走吗?” 孟洲答:“这小说正看到精彩之处,一时间还放不下。” “孟先生慢慢看,我们先走了。”蒙雨强忍着哈欠,拉着秦星亮下山寻马。 等他们走出数十步,孟洲关门跟在后面。 他一路尾随,看秦星亮把蒙雨送到家,又躲在暗处,看秦星亮骑马离开,这才安心回家睡觉。 孟洲睡得最晚,起得最早。 因为蒙雨养成了早早赶到山房看书的习惯,为了每天清晨迎接兰室主的仪式感,他只能去得比他们更早。 极其值得表扬的一点是,自从第一天入职被他逮了个正着,之后蒙雨和秦星亮虽一同上山,却都做到了各走各的,进步十分明显。 敬业的孟洲跟蒙雨和秦星亮作息神同步,一起披星戴月、早出晚归。 没过多久,三人都有了明显的黑眼圈,虽说没瘦到脱相,但倘若三人站在一块,看起来很像一起半夜偷鸡摸狗去了。 有一天秦星亮实在太忙,担心晚上不能赶来接她。 “你安心办你的事,不是还是孟先生默默相送嘛!”蒙雨说着忍不住笑了。 秦星亮也跟笑,还情不自禁地看了孟洲一眼。 孟洲看到这一幕,这还得了,敢在他眼皮底下笑意盈盈?又一次想要从袖珍书桌那里绕出来,见秦星亮在他的注视之下飞快逃走,这才悠然看起书来。 …… 蒙雨骑着小棕马踏着月光在前边走。 孟洲骑着大黑马在后面不紧不慢地跟着。 蒙雨回到家,看到等在黑暗中的黝黝,把它抱在怀里。 陈蓝玉交待过,在她坐到五楼的办公室之前,不能带黝黝或别的动物去山房。等她把“代”字取掉,“便可为所欲为。”希望那一天早日到来。 秦星亮忙完,有些不放心,又骑马上山,看见孟洲在蒙雨家门外探头探脑。 “孟先生,”秦星亮喊了声,故作惊奇,“你怎会在这里?” 孟洲解释说,“不瞒你说,因为担心室主的安危,我每晚都护送你们回家。” “哦?孟先生是担心这山上的豺狼虎豹,还是担心我这匹色狼啊?” “阿秦,你这是说的什么话,你我都是护花使者。” 孟洲邀秦星亮一起往回走,又当着他的面自黑一番,“若说色狼,这大半夜的,我站在室主门外窥探,看起来岂不是更像?” 回去的一路,二人纷纷表示,非常感动于对方对蓝玉的真心。 蒙雨在一楼颇为拥挤嘈杂的书桌前,做完了第一摞试卷的最后一道题,她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孟洲看完之后,拱手施礼,“恭喜代兰室主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完成了蓝玉公子一天就能做完的事情。” 蒙雨愕然,有这么夸人或者损人的吗? 好在孟先生夸的也不是别人,这口气她能忍。 蒙雨笑着回礼,“多谢孟先生夸奖!” 那天下午,秦星亮赶到山房时,蒙雨已经坐到二楼临窗的位置上,孟先生的袖珍书桌也随之搬上了二楼。 秦星亮和提着茶点的伙计在一楼寻了一圈不见人,待问明了情况,人和茶点一起上了二楼。 窗外梅枝迎风摇曳,蒙雨伸手采了几朵红梅,投于眼前的茶杯。 此时正在操练场上奔跑的陈蓝玉,不经意的一抬头,似是看到远处高山有梅盛开,心下叹道,待这梅花谢了,这年冬天也便过去了。 曲荆风看海棠和叶昀在开得轰轰烈烈,却又银装素裹的高大梅树下嬉笑打闹,在这个时空里,寒梅依旧,傲霜覆雪。 第44章 蓝玉命好(一) 禹青春经常带着禹果儿站在操练场边看陈蓝玉训练,他一看过去,他们便一齐向他使劲招手,兴奋得不得了。 陈蓝玉想起他和阿姐小时候,再看场边的姐弟二人,心里涌动着亲情的温暖。 而郡主和小公子的频频到场,也极大地鼓舞了士气,大家训练时更拼命了。 月末休息四天。禹青春派人给陈蓝玉捎话,说金屋给他盖好了,让他回自己的窝里住。 陈蓝玉带着温小云沿街走回去,他们在一处摊点流连,不一会儿,便有一个店小二长相和气质的男孩追上来,把他们之前看中而没钱买的东西双手奉上,用很拗口的汉话说道:“公子请留步,有个善良的好心人让我把它送给你。” “我猜,那个善良的好心人便是郡主姐姐吧?” 温小云在寒冬里吃着热气腾腾的小吃说道。 这还用猜? 陈蓝玉笑了,他还没吃完手头的东西,又向下一个喜欢的小吃摊点走去。 很快,店小二男孩又捧着小吃追了上来,“公子请留步,有个善良的好心人让我把它送给你。” “小哥,你这句话听着有些别扭,”陈蓝玉纠正他,“下次你可以说,有个善良的人,或者有个好心人。” “晓得了。”店小二男孩说着后退了两步,继续不远不近地跟在后面。 陈蓝玉带着温小云把想吃的,要买的摊子都逛了一遍,店小二男孩悉数把东西送到他们手上,一会儿说“有个善良的人叫我送来”,一会儿说“有个好心人叫我送来”,语法没毛病,听着顺耳多了。 “郡主姐姐为什么不直接给我们钱?”温小云不解。 “许是她觉得,男人有了钱就会变坏?”陈蓝玉再次被禹青春的做法逗笑了,原来,这是她宠爱自己的新方式啊。 没过多久,陈蓝玉和温小云手上就摞满大包小包,各种急需的日用品都备齐了。 陈蓝玉叮嘱温小云,抓紧时间往回走,尤其不许再看小吃摊,再看下去肚皮就有被撑破的风险。 …… 禹青春照例领着她那群壮硕的婢女等在新房门口,看着满载而归的二人,好似看到了他们圆滚滚的肚皮,笑得腰都直不起来了。 待陈蓝玉走近,禹青春调侃道,“花我的钱就这么不心疼啊?” “穷日子过久了,一旦有钱,便要痛痛快快地花。”陈蓝玉不知哪来的底气,答得光明磊落,之后便开始打量自己的房子。 是个小院子,除了柱子、房梁、门窗用到木头,其他材料全是石头。 院墙和屋身均由不规则的大石头砌成,经过匠人打磨,竟能做到严丝合缝,屋顶不覆瓦,由宽大纤细的石片铺就。 “这就是金屋?”陈蓝玉故意皱眉,“盖这么严实,是怕我跑了吗?” “陈蓝玉,我们家可没这么多金子,再说了金子晃眼,对眼睛不好。”禹青春指着一面石墙说道,“这屋子防火、防水、防风、防盗,还防女魔头。” 禹青春说完单手一扬,壮硕婢女们立刻异口同声道:“恭迎蓝玉公子入主新屋。” 陈蓝玉和温小云把一路采买的东西放到天井的石桌上,跟着禹青春在仅有的几间屋子里转了转。 “谢谢郡主赠我如此大礼,这屋子我很喜欢,也幸好不是金子做的。” “午饭还吃吗?”禹青春问道,那洞悉一切的眼神,实在太可恶了。 二人齐齐摆手。 说话间,有婢女给陈蓝玉端来一壶茶,“这是郡主命人掘地三尺挖来的普洱生茶,请公子享用。” 禹青春看陈蓝玉的目光完全粘在茶壶上了,丢下一句,“好好休息,我走了。” 等她迈着豪迈的步子走出院子好远,陈蓝玉才从日思夜想、魂牵梦萦的茶香中回过神来,一边倒茶一边喃喃,“那就,恭送郡主了”。 …… 禹雷儿的心腹向他禀报调查结果。 陈蓝玉和他的跟班温小云各骑一匹快马入境,入境后二人背的包裹只剩下衣物,已经没吃的了。 陈蓝玉背了一支长枪,温小云没带兵器,二人怀里各藏了一只匕首,沿途只用来处理过猎物,没杀过人。 陈蓝玉看起来像贵公子,实际上身无分文,可以说是一贫如洗,直到遇到郡主,得了郡主青眼才解决了温饱问题。 陈蓝玉随身带了一幅画,画上有三个看起来贵气十足人儿,两个男的在下棋,一个女的站在一个男的身后看。 三个人的脸都看不清。不是小的探查不力,反倒像是画画的人故意隐去人面,或者画者根本不知三人具体长相。 “没别的了?”禹雷儿问道,“暮城在什么地方?” 二人是直接出现在沽美境内的,陈蓝玉说的暮城在西地的东边,能从古书和古图上查到,近年从地图上消失了,一路追查均无线索。 “他们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吗?”禹雷儿拍了拍桌子,示意心腹退下,他要出去走走。 走着走着,禹雷儿看见自家儿子欢快地向前跑去,几个婢女在后面追。他悄悄地跟在后头。 禹雷儿刚刚走到院外,就见禹果儿像箭一样冲进陈蓝玉的石头院子,紧接着,又见温小云像只猴子一样从石头门框里蹦了出来。 温小云看到禹雷儿,正要行礼,禹雷儿示意他不要说话,他倒要看看,这陈蓝玉私下里使了什么手段,把他好端端的一双儿女迷得七荤八素。 温小云不想留在那儿吃醋堵心,好不容易放假,他要去找椭椭哥哥玩。 …… 禹雷儿悄声探头往里看。 只见自家儿子在陈蓝玉的脸上亲了几嘴,紧接着,陈蓝玉又在自家儿子脸上亲了几嘴。 “蓝玉哥哥,错了错了,顺序不对,你是不是恶魔变的?”禹果儿不满又警惕。 “那我们再来一遍。”陈蓝玉说着又去亲禹果儿,因为亲对了,禹果儿跳起来抚掌。禹雷儿很少见儿子这般高兴。 “知道哥哥为什么亲错吗?因为果果太可爱了,我想多亲一遍啊!” 陈蓝玉说着抱起禹果儿转圈圈,转着转着整个人突然弯腰,将禹果儿头朝下倒挂在自己身上,禹果儿尖叫了一声,随即发现倒挂着太好玩了,叫喊着蓝玉哥哥继续转圈圈,不要停。 转着转着,禹果儿看到门口站着倒过来的禹雷儿,喊了一声“把拔”。 禹雷儿走进院子,看着禹果儿高兴坏了的样子,当着陈蓝玉的面流下了感动的泪水,自家娃娃从小没娘,这明显是缺爱的表现啊! 陈蓝玉问王爷是不是有事找他,禹雷儿说没啥事,就是想儿子了,出来溜溜,说着便领着禹果儿回去了。 因为白天跟陈蓝玉学了一招,到了傍晚,禹雷儿决定学以致用。 他走进禹果儿的院子,把儿子叫到跟前,二话不说,对着他的小脸就是一通乱亲。 禹果儿躲不开,求饶道,“把拔,你别这样,我害怕!” 看着急得快要哭出来的禹果儿,禹雷儿百思不得其解。 自己的儿子,陈蓝玉亲得,他亲不得,这是什么道理? 第45章 蓝玉命好(二) 第二天,禹雷儿又摸到陈蓝玉的院子。 此时陈蓝玉正一边喝着掘地茶,一边翻读西域志。 禹雷儿向陈蓝玉请教亲子问题,比如昨天的亲亲是怎么回事。陈蓝玉详细解释了他和禹果儿对暗号的约定,以及具体的亲法,认真传授到恨不能在禹雷儿脸上演示一番。 禹雷儿又问,关于果儿的心理问题,蓝玉公子有没有什么办法。 “我小时候心里想的东西比果果还暗黑,”陈蓝玉拿自己做比喻,“王爷,你看看我现在如何?” “蓝玉公子是一等一的好。”禹雷儿由衷赞叹着。 “王爷请放心,果果根本就没有心理方面的疾病,倘若有,我一定会尽心尽力地帮助他。” 禹雷儿看得出陈蓝玉对自家儿子是掏心掏肺的好。 再联想到女儿,他沽美人口逾百万,兵力不下十万,在西地属兵强马壮富庶之王郡,换作别的男子,遇到这等平步青云之机,别说一个退过亲的姑娘,就算是发妻也能一脚蹬了,陈蓝玉却能坚守本心,是个实实在在的好男儿。 陈蓝玉在军中的表现,禹雷儿了如指掌,精心培养,他日或可为将相。 不论他是怎么来的,从哪里来的,如今外界正处乱世,边境又常有外族来犯,正是用人之际,就算他是骗子,或者别有用心,禹雷儿也认栽。 如此这般想着,禹雷儿邀陈蓝玉跟他出去跑马。 二人策马于开阔草原,中途不曾停下,一口气跑到距离沽美主城最近的一处边境。 …… 边境有河为界,河的两侧都设有两郡的兵营。 因物资丰富,实力雄厚,又不好战,沽美这边以守为主。 河的对岸为庄段郡,土地贫瘠,资源匮乏,贵族奢靡好战,民众苦不堪言。庄段兵将惯于夺掠沽美边境牧民,庄段贫民迫于生计也经常来犯。 陈蓝玉随禹雷儿步行至最高处,眼前是一道深不可测的峡谷。 站在悬崖边,陈蓝玉仍然心惊,他闭上眼睛,用心去感受风,感受空旷,感受自由,之后用力去接纳和拥抱他要面对和承受的惊恐,当他再次睁开眼睛,悬崖变得可以直视,不再害怕坠落。 “杀过人吗?”禹雷儿看着面色肃峻的陈蓝玉问。 “这一世,尚未杀过。” 陈蓝玉平静地回答,语气里透出一种经历过无数沙场杀戮的淡漠与苍凉,似是厌倦饮血杀戮,又似心中战火重新燃起。 陈蓝玉隐隐地意识到,前世的他奋勇杀敌,出于保家卫国的宏愿,以及功成名就的私心,有国因他而破,有家因他而亡,数不清的男儿因他而死,无数的妻离子散与他有关…… “蓝玉公子,日后,待你练就一身本领,可愿为我沽美子民带兵平乱,领兵征战?”禹雷儿的问话把陈蓝玉拉回现实。 “我行吗?”语气里有诸多不确定,不自信,抑或,本能的抗拒? “我看行。”禹雷儿豪气地拍了拍他的肩,随即放声大笑起来。 陈蓝玉执手行礼,“感谢王爷信任,蓝玉愿临危效命。” 回去的路上,陈蓝玉想起被人动过的画,问道,“王爷派人探我底细,既不信我,为何想着日后重用?” “正所谓,用人不疑,疑人也用嘛。” 禹雷儿对自己的汉话水平从来都充满自信。 …… 回到石头小院,陈蓝玉看见店小二男孩正在书房里摆弄着什么。 “好心人又派你送东西来了?”陈蓝玉笑问。 店小二男孩指了指书案上的梅瓶,里面插着几枝梅花,“好不容易采到的哦。” 陈蓝玉走到案前,微微调整了一下梅枝的走向,顿时满室生辉。 “谢谢你啊,回去复命时,请替我谢谢那个善良的人。” 店小二男孩飞快地跑了。 临近傍晚,突然降温,窗外雪花纷落。 有婢女送来红通通的炉火,火上架了一只泉壶。陈蓝玉坐在炉火边,呆呆地看着梅花,也不知自己在想什么。 待到泉壶里的水咕噜咕噜地滚叫起来,浇灭了一小片炭火,他才回过神来,提壶冲茶,闻香慢饮。 夜色越来越浓重,跟椭椭借了斗篷的风雪归人温小云冲进屋来,坐到炉边举着双手烤火,环视了一圈室内,于瑟瑟发抖中,对陈蓝玉挤出一句话,“你啊,就是命好。” 陈蓝玉将冲好的热茶递到他手里,好奇地问,“什么叫命好?” “从小吃喝不愁,长大了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走到哪儿都有人捧着,好吃好喝地伺候着,这就是命好。” 温小云捧着茶杯一边捂手一边喝,“像我,就属于命特别不好的,但是自从遇到蓝玉哥哥,我的命就变好了。” 大概是觉得拿自己举例没有说服性,温小云想到了一个人,“就拿我见过两次的荆风大哥来说吧,论长相,论气质,论姿色,在咱们暮城,他排第二,你排第三,没人敢排第一。” 陈蓝玉看温小云认真分析的样子,想起荆风大哥的样子,忍不住笑出声来。 温小云又说道,“一样是俊俏人儿,你什么待遇,他什么待遇,他在客栈里打杂,以姿色悦人,狼狈不堪,好不容易当上个游学先生,一个人出去,路途凶险,现在不知正在哪儿受苦呢。” …… 是啊,帅帅的,愣愣的,带点傻气的荆风大哥现在走到哪儿了呢? 当初他寄宿在自己家,当他问起怎么去找蒙蒙时,陈蓝玉明明不想告诉他,却不敢不说,陈蓝玉一直想不通为什么要怕他。 现在想通了。因为荆风大哥长得比他好看呀!他自卑,所以怕。 当陈蓝玉坐在炉边手捧香茗想他的荆风大哥时,长得极其好看的曲荆风正坐在一处避风的桥洞下,在燃烧的柴火的飞灰和呛烟中,给忍者挠痒痒。 忍者来自西地贫瘠的庄段郡,难以适应东南部寒冬的天气,身上痒得厉害。 “左边一点,右边一点,往上一点,再往下一点,对对对,就挠这里,痒源在这里……”忍者轻声地指挥着,曲荆风耐心地给他挠着。 叶昀就着火光,从随身的瓷罐中撇下一片神草叶子,顺着曲荆风挠过的地方给忍者涂抹,神草极具侵略性的浓香速度在空气中弥漫开来。 曲荆风的意思是,找一个安全可靠的地方,让忍者安顿下来,不用跟着他们一路奔波受苦了。 “不要抛下我。”忍者乞求道。 海棠坐在水边专心地梳理他的秀发,好多天没洗了,手感粘乎乎的,心情也随之变坏。 “忍兄,你不过是稀里糊涂地,被人骗到这边来杀人,现在人不用杀了,就没必要跟着我们了。眼下虽是乱世,用心也能找到安身立命之所,找到了再把你留下。” 海棠继续说道,“之前被干掉的黑衣人,应该是王都那边派来的,他们肯定还会派更多的杀手过来,不杀掉曲兄誓不罢休,跟我们走只会有性命之忧。” 第46章 荆风命苦 天寒地冻,一眼望去,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 又一眼望去,黛湖浮烟,更添寒意,却有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 舟头立有一只小红炉,上面温着的应该是酒,渔翁闲适,不去管鱼竿,他左手拿书,右手时不时倒一杯小酒快意地饮下,抑或从一旁的篮子里捏起一块嫩得像豆腐的,似是撒了椰蓉的白色糕点投入口中,眯起眼睛品赏糕点的弹劲和甜糯…… 曲荆风他们从柴火已熄的桥洞中走出来,就看到了江上的这一幕,其实隔了很远的一段距离,根本看不真切,吃喝的细节都是耳清目明的叶昀描述的。 叶昀叹道,“这日子过得那叫一个滋润,钓鱼是假,读书是真,不愁吃不愁喝,困了住舱里一躺……神仙般自在。” 看看闲云野鹤的渔翁,再看看稀里糊涂、狼狈不堪的自己,“我真的是传说的……太子吗?”曲荆风觉得“太子”两字实在说不出口。 “当然啦!不然我和海棠哥哥在这干嘛,忍者哥哥千里迢迢地赶来干嘛?” 此时海棠面正无表情地走在冬景如画的码头上,看看有没有什么工作机会,忍者因为来意难堪,陪着笑脸不说话。 “挨饿受冻,太子就这待遇?”曲荆风说也在码头上张望着,搜索着,希望能找到填饱肚子的方法。 海棠劝道,“天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后面是什么来着,背不出来了。” 这话把曲荆风逗乐了,他笑着配道,“但是,食不饱,力不足,才美不外见啊。” “海兄和曲兄所言甚是,都有理,都有理。”忍者也跟着配上了,“所以我们要积极乐观。” “迂腐!”海棠同情兼嫌弃地看了一眼将要被丢下的忍者,这家伙杀人不行,干活不行,偏偏还乐观。 且不说自己堂堂一杀手,每天要拼命干体力活养他,就连曲兄这个将来要执掌天下的人,大半夜的也要给他掻痒痒,这是造的什么孽哟! 此时叶昀又道,“渔翁笑了。” “他是不是想叫我们过去一起吃喝?”忍者略微激动地问道,毕竟一个人呆久了会寂寞。 叶昀摇摇头,“大约是看到鱼竿动了一下,高兴吧。” …… 四人走到码头尽处,见一艘船缓缓驶来。 正愁没吃的,运气还不错,海棠搓了搓手,心道,待那船儿靠岸便动手。 在热切的等待中,只觉那船驶得比任何时候都慢。 不待船靠岸,海棠便冲着站在船头的人大声喊,“大哥,需要搬运工吗?” 对方看了看码头上的人,并不急于回答,等船停稳了,跳上岸来,“我这船是艘货船,正愁着这大冷的天去哪找搬运工,没想到竟然有人等在码头,生计不易啊。” 海棠跟船夫交涉,搬东西可以,报酬得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吃的,另一部分是钱。 船夫看出他们没吃东西,招呼他们上船,船工给他们每人舀了一碗豌豆稀粥,大概是煮时没搅拌均匀,锅底糊了,糊了也香! 之后船工又给每人发了两只杂粮窝头,吃过东西,四人开始干活。 船工在前边引路,海棠和曲荆风扛着麻袋跟在后面。 麻袋里装着从外地采购的过冬食材,粮食之类的背起来只是重,肉块和瓜薯之类的背起来硌得人背疼,海棠抢着背硌人的麻袋,二人像负重的骡子低头默默地向前走。 叶昀扛着一只较小的麻袋跟着走了一趟,回来的路上,他掏出短笛,试吹了几声,似乎是得到了回应,又接着吹了起来,没过多久,便有几匹野马、几头野猪出现在码头上,一路奔向货船,把码头上和船上的人都吓了一跳。 叶昀赶紧向大家解释,“别怕别怕,它们只是来帮忙驮东西的。” 两个船工心惊胆战地抬了一只麻袋架在马背上,见那马儿驮上就走,一直到最后一头猪,都很听话的样子,大家这才放松了下来。 忍者也没闲着,有几个老人同船,他一次扶一个老人向前走。他起初以为扶老人过码头是个轻省活儿,没想到那几个老人恨不能把全身的重量都坠在他身上,自己一点力都不肯使,早知道就扛小点的麻袋去了。 …… 曲荆风在往回走的路上看到叶昀吹笛,见那些猪啊马啊都是一脸被动又顺从的苦相,“又是你捣的鬼,这回你是怎么跟它们说的?” “我说,不好好驮东西,就拿你们加餐。” 曲荆风摸摸他的头,忍不住笑起来,笑的同时看向远处的江心,似是看到那渔翁对自己笑了一下,大概是幻觉吧? 因为野马和野猪的助力,原本要搬十几趟的活儿,来回几趟就搬完了。 活干得漂亮,船夫按约定分他们食物,又结了工钱,领着几个船工高高兴兴地回家去了。 四人又回到桥洞下,烧起火烤东西吃。 因着晚上有钱住店,大家都有些兴奋,尤其是海棠,想到终于可以洗头了,原本面无表情的脸开始眉飞色舞。 “先生,我想起来了!”叶昀摇晃曲荆风的手臂,“那个渔翁,我瞧着有些面熟,这一路一直在想到底在哪见过,可不就是印象中的神仙爷爷嘛!” 四人连忙起身,再望江心,哪里还有小船和渔翁的影子。 海棠表示,渔翁虽然穿着不一样的衣服,但听叶昀这么一说,他也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闲散独钓,很像神仙隐于凡尘时会做的事。而且,不久前,一次不经意的回眸,渔翁似乎还对他笑了一下。 忍者悠悠说道,“渔翁唯独没有对我笑。” “那是自然,我们仨跟渔翁是一伙的,你是西地某个傻愣的二道贩子派来杀人的,是敌非友,渔翁那样的世外高人能对你笑?” 海棠说着递给忍者一大块烤好的肉。 看着饿极了的忍者有辱斯文地嚼起来,海棠心道,作孽啊,好不容易烤出来的肉,自己都没舍得吃呢,这满满的善良到底是从哪冒出来的。 四人吃饱,想着午间客栈寒气逼人,不如窝在桥洞里再烤一会火。 曲荆风坐在海棠对面拢火。 此时他的身上,脸上,头发上都落满了灰,看起来风尘仆仆的样子,他的眼里有困惑,有自嘲,却没有半分愁苦,此前与环境格格不入的狼狈渐渐从他身上退去,明朗自信、宠辱不惊开始一点一点地显现出来。 海棠开始相信,跟着他,保护他,将来应该能当大官。 曲荆风见陷入沉思的海棠突然伸手去握剑柄,便知有陌生人靠近。 四人屏声敛息,静待来者。 第47章 凤驰山庄 只见一个大户人家管事模样的人稳步走来,行至近前,拱手施礼,灰扑扑的四人只得齐齐站起,听听他要说什么。 “四位公子,我家庄主有请。”说罢转身做请的姿势。 四人从桥洞里走出来,走到空寂寒冷的桥上,见一美衣丽妇持雪伞款步而来。 她绮丽又得体的衣着和妆容,是微雪白茫的寒冬里唯一的亮色。 她一路走,一路打量他们,目光客气,有礼,坦然。 四人原本并立于桥中,见她没有在他们对面停下的意思,赶紧避让到一旁。擦肩而过之际,丽妇又就近把他们看了一遍。 说来也奇怪,这样的审视,却没有让四人有丝毫的不适或被冒犯感。 丽妇看起来约莫四十,实际应该还要年长些。 “岁月只是让这位姐姐变美了。”海棠用干裂的手摸着同样干裂的脸,羡慕地说道,并对同伴发誓,“从明天起,啊,不,从现在起,我要开始保养了。” 丽妇头也不回地向前走去,看起来同样高贵的管家头也不回地跟了上去,从她手中接过伞,给她撑着,自己整个身子露在伞外。 这……特意请人会面,不是应该说点什么吗?贵人好任性。 …… 四人这会在州城地界。 州城是中原地区第二大城,但距离第一城王都很远。 来到州城之后,他们身上都没钱了。 海棠因为没能把“一家人”的日子安排好,把气撒在忍者身上,感叹忍者插足这个三口之家前,他们的日子还是好过的。 现在他们只能打散工保证基本吃喝,攒到钱才会去住一晚客栈,目的是解决个人卫生问题,他们可都是爱干净的人儿。 但他们也是有自尊和原则的,没钱时坚决不住店,已经落魄成这样,不愿再承受被赶出来的狼狈。 没钱的夜晚,他们便找处能遮风挡雨的地方,拢火过夜。 因为之前通过施展美男计,他们多次获得住宿打折优惠,以及多要几桶热水的便利,运气好的话,掌柜还会多送一个菜,一壶茶。曲荆风渐渐明白一个道理,美貌当用不用,最终只会白白逝去。 之后,每次住店时,不用同伴提醒,曲荆风都会主动出击,他笑靥如花,夸负责接待的掌柜或店员年轻,俊朗,周全,得体,有灵气,会体贴人…… 他的笑脸不仅让人如沐春风,店家甚至觉得,这人站在眼前,都能令这间普通的客栈蓬荜生光。 …… 再后来,为了省钱,住店时,四人只要一间双人房。 曲荆风和叶昀从客栈正门进去,登记,付款,进屋,关门,开窗,等候。 海棠和忍者蹲在后窗外等信号,待窗一开,便开始爬树攀墙,翻窗进屋。 以海棠的身手,做这些太简单了,现在拖着个忍者,难度加大了不少,爬树上墙都要拼命地拉,进屋以后还得想办法从窗口接人。 海棠早就想把笨手笨脚、百无一用的忍者甩掉,又不忍拂了曲荆风发自内心的善意,只能继续供着这位大爷。 这次,准备从屋顶钻窗而入的忍者又差点从四楼摔下去,把等在窗边接应的曲荆风吓得不轻,还好眼疾手快的海棠及时抓住他一只手臂,二人合力才把他拉上来。 海棠恨不得拿头撞墙,曲荆风为了安抚他,把优先沐浴的机会让给他,忍者主动在一旁伺候,给他捶背,揉肩膀,按摩头皮,才让他消了气。 海棠舒服至极,忍不住哼哼,“这世上,还有比洗头洗澡更令人快活的事吗?答案是,没有!” 忍者搭腔道,“怎么没有?海兄,你想想,洞房花烛夜,金榜提名时,那滋味……” “说得好像你经历过似的。”海棠笑道,“我想想啊,我的新娘,她一定要有一头乌黑靓丽的头发。至于事业嘛,就看曲兄的发挥了。” …… 第二天清晨,海棠在客栈屋顶蜻蜓点水式练功,不发出一点声音,只有一头黑发在空中甩出一道又一道美丽的弧线。 见贵气管家稳步而来,步子虽平稳,步速却极快。海棠停止练武,翻窗而回。 此时三人正坐在桌前闷声喝粥,“做好准备,那管家来了。” 没什么好准备的,各人把碗里的粥一口气喝完,站起来理了理衣服,便听见叩门声。 “这轻功,确实了得。”海棠说着去开门。 贵气管家以极快的眼速把四人打量一番,看起来对他们还算满意。 “四位公子,我家庄主有请。”说罢像上次一样,转身做请的姿势。 海棠正纠结要不要带忍者翻窗出去,贵气管家恭迎道,“海棠公子不必拘束,林某已经打点好,这次,都从正门走。” 待走到大街上,曲荆风拱手施礼,问道:“林先生,昨天是怎么回事?” “回少主,林某乃凤驰山庄管事,当不起先生之称。” 林管事介绍自己之后继续说道,“诸位昨日所见,即是我家庄主,州城劳氏。我家庄主爱干净,爱漂亮,你们没洗澡之前,庄主不想交谈。” “这嗜好,海棠可以引为知己了。”忍者忍不住插话道。 “我家庄主何等尊贵,岂容人背后议论。”林管事虽语气平和,四人却都听出了训斥,不敢随意说话。 …… 五人继续向前走,曲荆风因为好奇,打破沉默,“林管事为何称我为少主?” “少主是庄主对您的敬称,其中之原由,少主可当面问于庄主。”林管事对曲荆风的态度,明显与他人不同。 “州城劳氏,可是指凤驰山庄主人?”海棠问道。 “正是。”林管事接着说,“劳庄主是州城城主,因历代城主均居于凤驰山庄,故又称庄主。” “林管事,请恕海棠冒昧,这凤驰山庄庄主是世袭的吗?传男不传女?” “海棠公子,庄主之位确为世袭,但并非传男不传女,只不过数百年来,承袭庄主之位的都是女子,且都随父姓而非母家姓氏,例如现任劳庄主夫家姓周,将来书灵姑娘承袭庄主之位,便要尊称其为周庄主。” 海棠想问,为何继位的都是女子,又担心唐突和八卦被训斥,便忍住了。 林管事似是看懂他的心思,主动说道,“凤驰山庄均为女子主事,主要是因为,在这里出生的孩子都是女孩。成年后照常谈婚论嫁,择一良婿入住山庄,但并非入赘,一来夫妻可以团聚,二来夫婿能辅助庄主管理城池。” 林管事解释着解释着,突然来了一句,“山庄路远,咱们骑马去。” 听到“骑马”二字,曲荆风的心咯噔了一下,他一边脑补骑马场面,一边为自己鼓气加油。 骑就骑!自古成大事者不拘小节,大不了从马上摔下来。 内心无惧,所向披靡。 最最关键的是,现场这么多人,总不能看他活活摔死吧? 第48章 赠君兵马 林管事看曲荆风表面斗志昂扬实则犹豫不决的样子,忙道,“少主尊贵之躯,无需骑马,林某已备有马车,请。” 只见一众车马缓缓出现在如烟似雾的晨光中,一辆由三匹马拉着的檀色马车沉稳而显眼。 车门开在侧面,车轱辘低矮,曲荆风抬脚便跨了上去,回身去拉叶昀,叶昀借力跳进了车厢。 二人并座于车门对面的横椅上,车厢四面都设有花窗,还有一个跟叶昀差不多大,长相俊喜的男童。 男童面色平静,不卑不亢,在他们面前支开一张折叠桌,摆上茶具和点心,抬起暖炉上的泉壶便开始冲茶。 早茶之俗,曲荆风住在陈蓝玉家时体验过,每天清晨雷打不动,不过都是陈蓝玉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陈蓝玉每每笑着邀他,“荆风大哥,一起啊!”二人闲坐对饮。 之后,曲荆风到冰清客栈打杂,发现她那不设早茶,觉得奇怪,开口询问。 沈冰清大吼一声,“矫情!老娘忙成这样,哪有心情喝早茶。” 寄宿于冰清客栈之后,曲荆风便与早茶绝缘。 所以说,在古代,早茶是有钱、有闲、有情致的人才能享受的待遇? 曲荆风看着眼前这盏隔了半年的散着袅袅茗烟的红茶,百感交集。 过往的苦都不觉得苦,经历的甜却都很甜。 “好喝吗?”叶昀和俊喜男童齐齐看着他。 “好喝极了。”曲荆风笑答,就好像,品到了前世的味道。 …… 海棠和林管事骑马在前,见昨日女子头戴彩冠,盛装而立,身后站着数位女童,为其手持华服,以免沾地? 这劳庄主果然爱漂亮又爱干净,海棠心道,继而又呸了自己一声,此时的关注点是这个吗? 车门打开之时,曲荆风看着眼前的盛大、隆重、奢华的场景,差点以为自己误入某个高投资古装剧组的外景地。要不是自缚于所谓的“天子”格局,不能一惊一乍,曲荆风真想四处望望。 暮城偏安一隅,平静安稳,却无此番奢华富贵之相。 自离开暮城地界,一路走来,除却旅途凶险,山河壮丽,他们避开战火而行,所到之处,虽说不上尸骸遍野,民不聊生,却也多显衰败之相,了无生气才是常态。 他们身在乱世,却幸而活着。 劳庄主用她的实力和财华,向他们展示了这个世界的另一面,盛世的余味。 她行至车厢前,礼貌而客气地说道,“荆风少主,请。” 因她手上未有任何动作,林管事赶紧上前做“请”之姿。 曲荆风下车后,与劳庄主并肩而行,其他人跟在后面。 庄园华丽,阵仗惊人,主人气场强大,曲荆风一行人不免紧张。 许是活络气氛的时候到了,劳庄主转头问曲荆风,“见过雪域老者了吗?” …… “庄主说的可是那江上垂钓的渔翁?” “依老者性情作派,少主昨天所见,应该是他。”劳庄主说着轻声柔笑,“我说他怎么不在我这蹭吃蹭喝了,原来是跑到江上去玩了。” 可以这样轻松对话吗? 曲荆风有点吃惊地看向劳庄主,“年轻人,放松点,我可不想一直文绉绉地说话。” “庄主与老者相识?”曲荆风问。 “我们既是旧识,也是同谋。”劳庄主坦言道,“所谓同谋,就是目标一致,助你打下江山,把你送上王位。” 劳庄主就这般闲话家常地,把一个豪情万丈、豪气冲天的目标说了出来。 曲荆风并没有像自己认为的那样,嘴巴张成O型,只是平静而不解地问道,“啊,这样吗?” “当然啦,看看你那些不成器的子孙后代,都把这个国家祸害成什么样子了!” 劳庄主说着说着就生起气来,“若不是老者预言说,你会亲自回来收拾这帮混蛋,我州城劳氏早就联合周边诸侯攻打王都,除天下之乱,解百姓之困了。” 曲荆风暂时听不懂,那就当故事听吧。 劳庄主继续说道,“我呀,就是一个贪恋美衣华服,喜好喝茶看书的平凡女子,攻城掠地非我强项,也非我本意,这事由你来做,我倒是省心了。” …… 为了活跃气氛,林管事主动和海棠他们攀谈起来。 “庄主非常重视少主的到来,就拿今天这身装扮来说吧,整整穿戴了两个时辰,之后为了不弄皱衣服,庄主一直站着等少主。” “美是要花足够的时间来打磨和堆砌的。”海棠对劳庄主的作法表示认同。 “这般庄重,仅见于庄主承位及成亲之时。”众人遵循林管事不能在庄主背后议论庄主的指示精神,静静地等待他说下去。 “我家庄主爱美,这美自然也包括美人,像少主这样拥有太阳之姿的人儿自不必说,像海棠公子这样精心打扮的,像叶昀小公子这样自带仙气的,都在庄主喜欢之列。” 林管事继续说道,“诸位不用担心,庄主爱美人,仅止于欣赏,从未想过占为己有。忍者兄弟尤其不用惊慌。” 忍者明白,这是嫌他长得丑,于是默默地低下高贵的头颅,想想又不甘心,“林管事,其实,我也是有亮点的人。” 几人同时好奇地看向忍者,等待他的“亮点”。 “我姓忍。”忍者悠悠说道,“曲兄说这是我最大的亮点。” 既然少主这么说,且算你有亮点。林管事点头默认,不再接话,把大伙请进宽敞的大厅,好吃好喝地招待着。 …… 劳庄主将曲荆风引至深室密谈。 她的书案上铺着一张地图,她手指地图分析道: 东部临海,民众富庶,自古以来,其政治、经济、文化自成一脉,加之航海之业开始兴盛,权钱阶层忙着出海捞金,扩展版图,目前非敌非友,只要互不干扰,不足为患。 西部游牧,马背上的民族向来勇猛好战,兵力不容小觑,好在诸郡各自为王,彼此间能相互钳制。据命书推演,目前应该已有良将之才前往西地,他日功成,可助少主。 暮城在南,被烟雨隐匿,崇傩舞,尚巫术,巫师和真正的暮城主尚未觉醒,不过也指日可待。历代财富汇聚于此,植兰山房持有宝藏之匙,后续征战所需之资,可由此出。 雪域在北,极寒之地,无数仙师与修士在此汇集,擅推演,遵天意,一心助于少主。不过那边有个麻烦要解决,雪域兵将两派分歧,一派主战平定天下,一派不愿参与战事,少主此次北上,与老者汇合,目的是掌控雪域兵权。 而以王都为核心的中原地区,城池、人口众多,乃汉王权之所在。目前朝权式微,战火纷起。常年混战及苛税,使得民众流离失所,苦不堪言,急需明君重整秩序。自今日起,我州城兵马,均可为少主所用。 “那个明君,就是我?”曲荆风问。 劳庄主解惑道,“少主前世,为太子荆。本是被寄予厚望的一代明君,不幸遭人陷害,未及登基,枉死于密棺之中。” 所以窒息而死,是上辈子的事? 曲荆风心道,如此甚好! 第49章 庄中逸事(一) 谈完正事,劳庄主和曲荆风走进大厅,见叶昀、海棠、忍者三人正在桌前默默地吃喝。劳庄主笑望曲荆风。 曲荆风看出她的笑望有两个意思:这是饿了多久?你不跟着吃点吗? “庄主见笑了,我们这一路,是挺艰辛的。失礼了。” 曲荆风说着也坐到桌前,插起公盘里叫不出名字的,看起来很精贵的点心吃起来。刚刚谈正事、大事时他肚子就一直在咕咕叫。劳庄主估计也听到了。 有婢女端来一碗晶莹剔透的粥。 曲荆风问婢女,“是红糖粥吗?”心道,总算可以补补这虚弱的身子了。 “禀少主,是血燕窝。” 血燕窝啊,那可是滋阴补阳的珍品,曲荆风看向对面分别吃空一碗燕窝的三人,三人也齐齐看向他,用目光表示自己还想再来一碗,忍者甚至还忍不住舔了舔嘴。 海棠牛高马大的,暂时不用补,忽略。叶昀自带仙气,不会有多饿,忽略。忍兄体弱,身子又痒,看着最可怜,给他吃吧。曲荆风把血燕窝推到忍者面前。 “那怎么好意思呢?”忍者一边说着,一边毫不客气地吃了起来。 曲荆风继续吃公盘里的糕点,不一会,婢女直接端来一锅血燕窝,分别给他们乘上,贵为天子的曲荆风这才得以初识燕窝滋味。 …… “婵铢子呢?”劳庄主突如其来的问话,让埋头喝粥的四人迅速抬起头,馋猪子,是说他们吗? 林管事赶紧安抚他们,“婵铢子是书灵姑娘的小名,别误会,诸位,请慢用。” 四人继续低头喝粥,听婢女回复劳庄主,姑娘看书乏了,这会应该在爬山。 劳庄主坐在主人位上,端起盖碗茶抿了一口,对贴身使女道,“去问老者,少主已在庄中,接下来他有什么打算。” 众人只一青衣女子快步而出,旋身飞上对面屋顶,扬起一支横笛便吹,脆色笛音洋洋而去。 没过多久,众人似是听到一阵箫声应和。青衣女子静心听罢,飞身而下,“禀庄主,老者答,他这就入庄来。” 劳庄主对曲荆风道,“少主,我们在此等候老者,你去山道上迎婵——哦,迎书灵,之后把她带到这来。” “我一人去?”曲荆风不解。 “怎的,还怕婵铢子吃了你不成?”劳庄主语气里带着调侃,最后让一婢女给他引路。 这是要把他支开,背着他讨论点什么?曲荆风识趣地跟着婢女走了。 …… 曲荆风走了没多久,听得清远箫声渐近,劳庄主带众人走到空阔处迎接。只见云雾缭绕的远山之中,隐隐现出一白衣人,其后跟着一灰衣人。 劳庄主和庄中人对老者的出现方式早就见惯不怪,叶昀、海棠和忍者无比激动,箭靶子似的站成一排,冲着远处的神仙使劲招手,生怕他看不见热情的自己。 白衣老者与灰衣修士飘至半空,顿住了,老者对修士道,“朝三人中眉眼最为普通的那人射一箭,勿伤。” 海棠突见一支急驰利箭朝这边飞来,第一反应是护住叶昀,二人跌向一旁的草坪,逃过一劫。 扑倒在地的海棠想到自己无数次想要甩掉的忍者此时已经中箭身亡,只觉心口一阵钝痛,明面上嫌弃,私下里,他对忍者还是有那么一丝感情的。 海棠和叶昀抱坐在草坪上,二人下了很大的决心,最终鼓起勇气去看忍者的惨状。 却见忍者站在原地,手里有支箭,像是箭飞来时被他顺手抓住了。 没被射死啊?太好了!海棠和叶昀因为激动,坐在地上抱得更紧了。 …… 二人见老者与修士飘至近前,连忙起身,拍拍身上的草灰,迎了上去。 不管刚刚那一箭是怎么回事,二人坚信老者和自己是一伙的。 叶昀冲进老者怀里,激动地搂住了他的腰,“神仙爷爷,这么多年了,我好想你啊!谢谢你生了我。” 众人愕然,细想也没错,确实是雪域老者创造了叶昀。老者欣慰地揉了揉叶昀的脑袋。 “神仙——伯伯,”海棠也学着叶昀的样子冲上前去,在距离老者丈余的地方停下来,颇为扭捏地搓着双手。 “谢谢你给我指了一条明路,让我有了升官发财,不不不,是一展宏图的机会。” 继续被叶昀抱着的老者用持续欣慰的眼神看了看海棠,“你做得很好。” 之后老者双眼越过海棠,看向一旁的忍者。 “忍翁,揭下面皮吧,”老者抚了抚飘逸白色长须,“你那撮山羊胡子在面皮下藏这么久,你不难受,我都替你难受。” 忍者见自己被识破,将利箭还于灰衣修士,举袖一挥,一张严肃、稳练的中年男人的脸展现在众人面前,下巴上卷曲的黑色短须得以舒展,之前躬着的背也随之挺了起来。 “多谢老者提点,忍某此时呼吸畅快多了。”忍者声音从青年音变成了中年音。 …… 虽是寒冬,但山中景色尚好,枯枝别有情趣,绿叶令人惊喜,冬花尤其惹人迷醉。曲荆风跟随婢女一路走一路欣赏。 走到半山,耳畔传来一阵夹杂着尖叫的女子的笑声,曲荆风往上一看,不得了了! 只见几个年轻女子从山道上飞奔而下,明明谁都刹不住,再跑下去定会摔倒。为什么她们笑得那么欢快?是因为做了冒险的事吗? 她们糊涂,他可不能糊涂! 凭一身之躯,一己之力,救下众人是不可能了,目测只能救下跑在最前边的那个。 这般想着,曲荆风冲到山道中间,伸开双臂等着。心想那女子扑倒他时能减缓摔倒的剧烈程度,摔下后再把他当成人肉垫板,应该不会有生命危险了。 只不知经过这番冲撞,自己能不能四肢健全地活下来。唉,救人要紧。 身后婢女大声叫道,“少主,请让开!请让开!” 山道上也传来女子的尖叫:“公子,快让开啊,让开啊!” 曲荆风一心舍身救人,根本听不进旁人的话。他决绝地,闭上了眼睛。 很快就有个人撞到他身上,大概是对方的脸撞到他的下巴上,他疼得要晕过去,却紧紧地箍住了对方。 救人救到底,都这个时候了,不能功亏一篑。 之后,被动缠抱在一起的两个人像只长条滚筒,朝着一侧的草坡滚了下去。 第50章 庄中逸事(二) 闻着鼻翼飘来的阵阵枯草的柔香,曲荆风意识到,这山坡是个柔软的草坡。 二人最后被什么东西给兜住了。 曲荆风睁开眼睛一看,是一面人工筑成的草墙。怀里的人,也正盯着他看。 二人以极快的速度分开。 女子挣扎着站起来,摸了摸渐渐鼓包的额头,怪道,“你这人,怎么回事?” “我只是想救人而已。”同样挣扎着站起来曲荆风说完话,忍不住喷了一口血。 “伤得这么重?”女子赶紧掏出手绢,递给他擦嘴。 “没事,是嘴里的血,不是心口的血。” 曲荆风说着拿手绢去擦嘴边的血,之后捂在嘴上,问女子,“除了额头,别处有伤着吗?” 女子摇摇头。 此时引路婢女和一众女子追了下来。 曲荆风看到一起跑下山道的女子都还好好的,悬着的心放了下来。 众人看着他俩的狼狈样子,极力忍住笑。 引路婢女关切询问道,“少主人,少主,你们没事吧?” “你是婵铢子?” “你是荆风少主?” 二人同时问道。 曲荆风原本想问,“你是书灵姑娘?”不知为何,脱口而出的却是“婵铢子”三字,好顺溜。 “你站过来一点,让我好好看看。” 引路婢女和众女伴先行上坡,周书灵和曲荆风保持着她平时看书的距离,似是把他当成一本书,仔细地打量他,一边打量一边思考着什么。 …… 从懂事起,母亲便告诉她,她有皇后的命相,将来的某一天,可能会有个叫荆风的男子来娶她,她想相信母亲,却不愿意相信会有这样奇怪的事。 母亲也说了,如她心有所属,一切遵从她的本心,绝不会为了皇权强迫于她。 她和他,最终是否会走到一起的唯一前提是,两情相悦。 原来这世上,真的,真的有这么一个人。 看样子,他似乎还不知道这个“命中注定”。 曲荆风不知道对方她想这么多,继续像一本书一样地站着,但他主动打破了沉默。 “书灵姑娘的小名婵铢子,是一种外圆内方的货币吗?” “我问过父亲,他说我小时候比较胖,脸肉嘟嘟的,看起来很像我们州城通用的婵铢子,所以有此昵称。” 周书灵想想又说道,“母亲却说我是一只馋猪,我生在富贵之家,什么都不缺,怎会是馋猪?” “跟腹有诗书气自华书灵姑娘比起来,缺衣少食的我更像一只馋猪吧。”曲荆风笑着问她,“书灵姑娘,看好了吗?” 周书灵这才想起自己把他叫到跟着来看的事,忙解释道,“荆风少主,实在失礼,我自幼喜好读书,常常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读着读着,看远处的东西一片模糊,而眼睛和书本的距离,却是刚刚好。我想看清你的样子,所以……” “既如此,书灵姑娘请随意。”反正他动不动就被人看,早就习惯了。 …… 曲荆风明白,书灵姑娘并非对他有所图,只是患了近视眼,想看清楚一个陌生人而已。 将来有机会,送她一副近视眼镜吧。 书灵姑娘是曲荆风见过的女子中最有气质的,她让他心生好感,甚至还有一丝浅浅淡淡的爱慕,爱慕里还藏着几分敬意。 他们之间,好像也仅此而已,或者说只能至此为止吧。 周书灵和曲荆风顺着斜斜的草坡往回走。 曲荆风问,“你们为什么要玩这么危险的游戏?” “这个嘛,”周书灵指着山道旁的树说道,“一点都不危险。” 曲荆风跑到树前查看,发现每棵树上都包着一层厚厚的绒布,摸起来软软的,因为用料和做工讲究,不仔细根本看起来裹了一层布,他之前光顾着看花看叶看枯枝,没发现玄机。 怪不得大家都叫他让开,因为往下跑的每个人都有树可抱。 “我真傻。”曲荆风自嘲道,“是我连累了书灵姑娘。” “荆风少主哪里傻了,试问世间,敢像少主这般救陌生人于危困的,能有几人?” 虽是出于好心,但方法没用对,事情没办好,书灵姑娘不怪他,不笑话他便好。 …… 曲荆风和周书灵前后脚跨入厅门,见众人齐齐看向他俩。 他看看书灵姑娘额头越发明显的大红包,用手摸摸自己的嘴和下巴,感觉麻麻的,肿肿的,难不成他已是香肠嘴? 这个时候他是不是应该说点什么? 曲荆风环顾了一圈,发现一人面生,却穿着忍者的衣服,于是上前喊了一声“忍——叔”,激动地握住中年男子的手,“真没想到啊。” 确实没想到,到目前为止,他还不知道发生什么事呢。 忍者躬身行君臣礼,“请少主见谅,忍某出此下策,实属无奈。之前有意隐瞒身份,是为了能和大家一起共谋大业。” “那痒痒……”思维陷于云里雾里的曲荆风随口问道。 忍者用中年音急急答道,“痒痒是忍某身上不治之疾,断不敢隐瞒。非常感激少主为我掻痒,赠我燕窝。少主待我如此,我千不该,万不该以假面目示人。” 行吧,忍兄变忍叔,说到底是自己人,“晚上有空再详聊啊。” 曲荆风说着越过忍者,走到老者跟着,向他行了一个恭敬的晚辈礼,抬头之时问道,“敢问老者,之前在江上,是不是对我笑了?” “哈哈哈……”老者豪迈地笑起来,抹了一把胡子,点头说道,“不仅对着你笑,还得想办法让你看到,我太难了。” …… 老者见过曲荆风,不想继续在山庄逗留,与灰衣修士欲起身离去。 忍者上前道,“雪域老者,如不弃,请收忍者为徒。” 说着便要下跪行师徒礼,被老者及时扶住,“以忍翁的才识和能力,我俩一仙一凡,可谓棋逢对手。以后,咱们就做朋友,相互学习切磋。” “多谢老者赏识。忍者年未及五旬,得老者以翁相称,受之有愧。”忍者说罢抬头,见老者与修士已身至云端,其声虽远犹近。 “忍翁博览群书,走遍天下,读心识人,技于人上,何愧之有?后有有期。” 待老者身影消失于浩渺天际,海棠跑到忍者身边,扯了扯他的脸皮,又拉起他的袖子看了看他手臂上的肉。 “忍……叔,你这皮肤保养得挺好的呀,四十多岁还嫩得像三十出头的人儿,怎么做到的?” 第51章 庄中逸事(三) “你小子,摸够了没有,简直没大没小!”中年忍者肃声道。 老虎开始发威了吗?海棠收回手,垂着眼皮站到一旁。 明明是忍叔,哎呀,“忍叔”二字实在难出口,骗人在先,怎么到这会,骗人的反倒有理了?竟然还理直气壮起来。 为活跃气氛,跟他开个关于皮肤的小玩笑也不行。罢了,人强人有理。 海棠缩到角落里,尽量降低存在感。 叶昀拉了拉忍者的衣袖,递给他一只大瓷瓶,“忍叔叔,这是神仙爷爷嘱我给你的药膏。” 叶昀解释道,自他们来到州城地界,神仙爷爷就一直在暗中观察他们,得知忍叔叔患有冬痒之疾,原本想直接送一瓶小药丸,又担心忍叔叔怀疑自己借机下毒,不肯服药,错过治疾良机,这才让山庄药房按方子调配出这瓶药膏。 神仙爷爷临走时交待他,如忍叔叔仍不肯涂药,他们几个可以先行试药。 忍者一脸感激地接过药膏。这顽疾困扰他多年,他想尽办法都没能治好,但愿老者的方子有用。 事不宜迟,忍者请叶昀帮忙,由婢女引至一间空房,海棠默默地跟了过去,二人齐心协力,给忍叔叔涂抹药膏。 与此同时,曲荆风和周书灵也坐在大厅内的灯挂椅上,医师和婢女在给他们上药。 一身华服的劳庄主还是坐在她的主人位上,一边喝茶一边打量二人。 …… 周书灵伤得不重,待额头涂好薄薄一层药,便站到母亲身边,低声向她讲述事情的经过。 周书灵一边说,一边看母亲或看向曲荆风,主要是为了方便叙事。 劳庄主微笑地听着,偶尔点点头,一双明亮有神的眼睛不去看爱女,全聚焦在曲荆风身上。 曲荆风就算再愚钝也能看出,劳庄主持续向他输出的,是丈母娘看女婿,并且这个女婿千好万好,才会有的一种眼神。 那眼神里还充分表达了几个意思:撞得好啊,摔得妙啊,这么快就啃上了,还双双受伤了,真是好得不得了! 劳庄主这般身份的尊贵人儿,如果不是她故意让人洞悉内心的想法,曲荆风断然不敢得出这样的结论。 劳庄主到底是什么意思呀? 曲荆风被看得心慌,用眼神向书灵姑娘求助。 周书灵一眼会意,俯身在母亲耳边说了句什么,劳庄主随即把炙热眼神从曲荆风身上收回,之后好几次想看过来,又生生忍住了。 短短半日,因着各种各样的事情,曲荆风四人在一个比较尴尬的时段,即午饭和晚饭的中段,和劳庄主一家三口吃了一顿丰富的宴席。 曲荆风饿极,无奈嘴皮和下巴都很疼,只能专注地低头细嚼慢咽。 他的同样饿得慌的三个同伴,面对一桌子的美食,虽然没到狼吞虎咽的程度,筷子却都落得无比欢畅,满心满眼都是菜。 劳庄主的夫君是一个俊逸儒雅的人,此时正端坐在饭桌前听夫人讲述女儿和少主初遇的经过。周书灵静坐一旁,一边听母亲讲述,一边重温之前的情景。 结果,一家三口都不动筷子,笑意盈盈地看向对座的曲荆风。 …… 申时的阳光穿过一扇花窗,刚好落了他一身,有风吹过窗外的树,那些形状奇美的光斑便在他身上欢快地跳舞。 好一副细嚼慢咽的美丽图景! 曲荆风好不容易忍着疼,把一只小碗里的饭吃完,在婢女接碗添饭的间隙抬头看了看同桌的人,恰巧撞上对面三人来不及收回的目光。 他刚刚就觉得奇怪,这饭怎么越吃越不不自在。 现在他明白了,因为对面三人看他看得深沉! 曲荆风只觉脖子一阵发痒,不知这饭要怎么吃下去。还好劳庄主及时发扬主人风范,招呼大家多吃菜,少吃饭,之后领着家人一齐夹菜,专心吃饭。 曲荆风拼尽全力,在宴席结束之前,勉强吃完第二碗饭。换作平时可以吃四碗的。 劳庄主的意思是,他们多日劳顿,先在庄中休养几日,休整好了再出发。 到了晚上,婢女直接将宵夜送到各人房间,曲荆风终于能好好吃上一顿饭。 才放下碗筷,海棠来敲门,约他上屋顶聊天。 四人走到他们客居的庭院中。 叶昀伸开双臂,单脚在花台上一蹬,轻松跃到屋顶上。 忍者速度太快,他怎么上去的,曲荆风没看清。 曲荆风想去找副梯子,海棠忙拦住他,“曲兄,我带你上去。” 没等曲荆风反应过来,海棠一手环住他的腰,下一刻二人就在屋脊上站着了。 四人在屋脊上坐成一排,看山庄的灯火,看远山的轮廓,看天上的星子。 有婢女端酒入院,海棠飞身去取,他喝“醉忘溪”,忍者喝“红尘酿”。 一杯倒的曲荆风不喝酒,像平时一样把叶昀轻轻地圈在怀里,让他靠在自己的肩头感受父爱。 …… 一壶酒下肚,海棠微醺,“忍叔,这一路,什么是真,什么是假?” “姓名和痒痒是真,其余都假。” 忍者说,他和王都派出的第一批杀手同时启程寻找曲荆风,之后一起埋伏在骊水与朝城交界处。 他在他们三人过溜索之前就解决掉了大部分杀手。有杀手砍断溜索,致海棠和叶昀落水,他知道海棠能救下叶昀,便借机接近曲荆风,轻松获取他的信任,得以一路相随。 之后,他又悄悄解决掉跟来的几个杀手,把最笨的一个留给海棠。 联想到之前对高手光环的盲目自信,海棠羞愧难当,闷声喝酒。 “书灵姑娘来了,我们走。”忍者突然站起来,飞下屋檐。 海棠从曲荆风怀里抱起熟睡的叶昀,也跟着飞走了。 “你们都走了,我怎么下去啊?”曲荆风冲着空荡荡的院子喊道,无人应答。 过了一会,便见书灵姑娘走进院子,后面跟着一个男仆,肩上扛着一把长梯。 她是特意来接他的吗? 待男仆把梯子架好,曲荆风小心翼翼地踩着瓦片走到梯子边,正要顺着梯子往下爬,书灵姑娘的脸便出现在屋檐处。 “荆风少主,请拉我一把。”周书灵一只手扶着梯子,一只手伸向曲荆风。 二人同坐于屋脊之上。 周书灵双眼望着前方夜幕,嘴角含笑,“不瞒少主,在你来之前,我从未见父亲母亲如此失态过。” “书灵姑娘指的是,令尊和庄主盯着我看,忘了吃饭这个事吗?” 曲荆风见书灵姑娘笑而不答,又问,“这是为何?” “这是一个,不能说的秘密。”周书灵转头看曲荆风,他的脸刚好在一本书的距离之内,她看得真切。 “待你登基,我会随父亲母亲一同前往朝贺,若是有缘,答案自来,若是无缘,无需知晓。” 第52章 烟雨韵事 随着蒙雨去二楼答题,一楼名贵茶点待遇取消。 冬春交接,乍暖还寒,二楼员工每天都能吃到暖意融融的甜品或甜汤。 秦星亮越来越忙,除了每天下午差人给二楼送甜食,常常好几天不见人影。 因为不用盯梢,加之找到提高工作效率的办法,孟洲不仅每天都有时间吃午饭,在下午双倍甜食的助攻下,原本冷削的脸渐渐丰腴起来,八字纹都变淡了。 一楼员工恨恨,背地里骂秦星亮势利眼,不厚道。见孟洲为了一口吃的,把袖珍书桌搬到二楼,而且越吃越胖,私下议论,真看不出来,孟先生竟是这样的人。 二楼的题比一楼的难,蒙雨仍旧早出晚归,孟洲也便每天早迎晚送。晚送的路上,因为没有秦星亮,二人并肩骑马,越聊越亲。 孟洲充分利用工作时间,坐在袖珍书桌前,把暮城经典好看的小说看了个遍,正在闹书荒。 无聊之余,他常常走到蒙雨身后指导她做题。他会的,直接告知答案,讲解原由。他也不会的,主动帮忙去找书,美其名曰“活到老,学到老”。 …… 有一天,孟洲问蒙雨,“阿秦呢?” 这小子,天天见着烦,连着几天不见,却甚是想念。 “大概在忙他的新小说吧。”蒙雨眼不离题,随口答道。 说曹操曹操到。秦星亮兴冲冲地跑上二楼,拉着孟洲回到袖珍书桌处,从怀里掏出几本小说。 “孟先生,这是刚刚拿到的校对稿,”秦星亮兴奋地说道,“错别字都圈出来了,不影响阅读,成品还要过些时候才能上市。” 孟洲看书名,《烟雨韵事》,一共四册,言情小说? 秦星亮介绍道,“这是暮城最好的四位言情小说家加班加点写出来的,每个故事都不一样,但都做到了香艳而不低俗,撩人而不色情,雅俗共赏,只要是成年人,都可以放心地读。” 之后的几天,孟洲除了去净手,整个人、整颗心都扑在袖珍书桌上,早上员工不迎了,晚上蒙雨不送了,长出来的肉渐消。 …… 蒙雨又用了一个月的时间,把二楼的题做完了。 顶着两只超大黑眼圈的孟洲无精打采地检查完,正要说点什么,蒙雨忙道,“孟先生,这次,请你不要恭喜我了。” 孟洲会意,“代兰室主做题辛苦了,回去休息吧,下午就不用在这熬着了。” 心下盘算着,只要她一走,他便开溜,回到自家宽大的床上,舒舒服服地补觉。 孟洲看见秦星亮来了,扶住他的肩,“阿秦,这套《烟雨韵事》实在太好看了,但熬夜看长篇吃不消啊。” “难不成要搞个连载?”秦星亮想了想,觉得这个主意不错。 一看蒙雨可以早走,催促她跟自己下山,“你累不累?” 蒙雨以为他又想背人,忙道,“一点都不累,我精神好得很。” “太好了,帮我个忙。”秦星亮见计谋得逞,露出笑容。 隔壁比他小一岁两个月零七天的阿光的媳妇,月头生了个大胖小子。 秦星亮的娘受了些刺激,为此念叨了他半个月,快要把他逼疯了,他想到一个好办法。 …… 除了发小沈冰清和蒙雨,秦星亮没别的女性朋友,为了向阿娘证明他有和女孩子交往的能力,他想请沈冰清和蒙雨到家里去玩一趟。 而为了不打扰蒙雨做题,他硬是等她考过了二级,才开口请她帮忙。 他来之前,已经去过冰清客栈,老老实实地说明了原由,沈冰清思考片刻,“阿秦,我平时没少吼你,你都不跟我计较,这个忙我得帮。” 此时出去买米的朱牛牛扛着一大袋米回来了,沈冰清意识到,朱牛牛也是女孩子,决定把她带上,一起给阿秦撑腰,壮胆,长脸。 “牛牛,好好洗把脸,换身女孩子的衣服,今天就别穿得像个男人一样了。” 人多力量大。 秦星亮夸过沈冰清聪明伶俐,谢过朱牛牛仗义相助之后,上山来找蒙雨。 蒙雨听完,欣然答应。 “阿秦,以后类似的忙,你都不用征求我,直接通知我就好了,我肯定会帮啊。” …… 除了主动登门提亲的姑娘之外,秦星亮第一次带女孩子回家,可把他阿娘高兴坏了,好吃好喝的东西摆了几大桌子。这样的热情款待同样把爱吃爱喝的沈冰清和朱牛牛高兴坏了。 蒙雨连日来一直埋头做题,直到看见这一季的花蒸,半透薯泥中浮着绿杆黄花的油菜花,才意识到,春天来了。 三个女孩坐在花厅里吃喝聊天,秦星亮和阿娘,还有一个经典媒婆长相的人坐在雨廊上,往她们这边瞄。 秦星亮不去花厅主要是为了看住阿娘。 阿娘听说蓝玉和蒙雨退婚之后,为着她的胖孙子大计,一直想探蒙雨的口风,眼下好不容易逮到一个询问的机会,好像廊椅上有跳蚤咬她似的,整个人蠢蠢欲动。 每次她一想起身,秦星亮便递过一个“阿娘敢过去我就翻脸”的眼风,与此同时,对着她态度坚决地摇头,“阿娘不可以哦!” …… 秦星亮的娘心里堵着一口气,“冰清也不错啊,生出来的娃如果脸随她,会很有喜感。” “我倒不是嫌冰清脸大,只是不喜欢这种类型。”秦星亮答得诚恳,也的确如此。 阿娘又道,“那个叫牛牛的姑娘,看着也还行,生出来的娃,将来力气大。” “我也不是嫌朱牛牛壮实,如果是我喜欢的类型,就算她是头牛我也会娶。”秦星亮被阿娘逼急了,说完才发现这个比喻有辱朱牛牛。 牛牛姑娘好心来帮忙,可不是来让人挑练和受辱的,回头找个借口给她家送几头牛赔罪吧。 秦星亮心里正琢磨着送牛的事,听到阿娘对媒婆说,“看清楚了吗?高矮胖瘦,发型五官,照着那个最为瘦小的找,最好能找到眼睛底下有两片青影的。我家阿秦就喜欢那样的!” 阿娘想想还是不解气,“蓝玉公子,你晓得吧,也照着那模样去找几个,但有一点要把握好,只能是女孩子,男的不要。我家阿秦还喜欢那样的!” …… 沈冰清和朱牛牛吃饱喝足,一人提着一箱沉甸甸的点心,高高兴兴地回客栈去了。 秦星亮和蒙雨牵着马缓步走向陇端山。 “今天下午,我娘把气都撒出来了,接下来可以清净一些日子了。”秦星亮说,谢了啊。 “谢什么呀,我就是坐在那里吃花蒸而已,权当休息了。” 蒙雨抬头问,“真不打算成亲啊?” “我想等蓝玉回来。”秦星亮摆出一脸坚定的表情。 我想等蓝玉回来。如他未娶,你俩继续;如他已娶,请你嫁我。这样的话,说出来两人都难堪。悄悄藏在心里,便又甜又涩。那就且甜且涩着吧。 蒙雨本想调侃他,“你对蓝玉真是情比金坚,爱如深海啊!”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突然间好堵心。 “蓝玉一年半载的,也回不来。你不用担心,我已经找到对抗我娘催婚的好办法了。”秦星亮跟蒙雨说他的打算。 他们在山房一楼时吃的糕点,二楼吃的甜品,均采买自暮城各大老字号,没有重样的。他每天都往家里送,请阿娘品尝。 阿娘是做糕点和甜品的高手。接下来,他要鼓励阿娘按自己的想法创新,开一家季季春饼屋或者暖心甜品店啥的,阿娘有了喜欢的事情做,就不用一直围着他和阿爹转了。 蒙雨站在廊桥上,看秦星亮默默牵马下山的背影。 阿秦看起来很累啊,这么好的男孩子,为什么要跟着她和蓝玉受苦呢? 第53章 初战归来 春枝始发,厨工采了些脆嫩的叶尖尖,在滚水里氽过,淋了麻油,洒一把炒过的花生碎,搞出两个翠生生的凉拌菜。 禹雷儿领着一双儿女坐在自己的院子里,一边割烤全羊上的肉吃,一边品尝春天的味道,真解腻。 信官急急来报,“启禀王爷,边……” 禹雷儿打断他,“讲汉话!” 为提高军队素养,禹雷儿大力推行各项改革,尤其注重培养官兵习汉字、讲汉话的良好风气。 新年新气象,禹雷儿要求,旧年一过,不会写汉字的官兵,先从讲汉话开始学起,并由他带头贯彻这项新规。 这信兵一直驻守边境,没能及时领会新规精神,听王爷这么要求,用生疏的汉话,嗑嗑巴巴地说起边境战事的情况。 大意是,敌方统领此次率兵过河对战,伤不过五十,死不足二十,此时正在领兵回郡的路上。 对战伊始,敌方统领说了,擒贼先擒王,他身后有个少年领命,骑快马冲出数米,一箭射穿我方将官的脑袋。 紧接着,敌方统领又说了,要一次把对手打怕,永绝后患。之后便是一场快意淋漓的激战。 我方留守边境军士悉数被击杀,没留一个活口,战况惨烈到庄段河水都被染红了…… 信兵努力遣词造句之时,只见禹雷儿举着一扇羊排的手不动了,油汪汪的嘴皮紧抿,眉头越皱越紧。同桌的郡主和小主人听着听着,竟然情不自禁地抱在一起,哭作一团。 信兵陷入凌乱,他报告的,明明是好消息啊。 …… 年关一过,沽美和庄段边境又起纷争。 庄段郡留守沽美边境一带的将士,因为食物紧缺突然来犯,杀了数名沽美边境战士,有不少边民遭到抢夺和残杀。 沽美城中将领纷纷请求带兵杀敌。 陈蓝玉亦请缨出战,禹雷儿想看看他的实力,原想给他一个千人团练练手,震慑庄段边将,把他们打回庄段境内,短期内不敢来犯。 数十年来,庄段边境将士频频主动来犯,次次都被打退,没过多久,春风吹又生,继续来掳掠。 两郡之间小战不断,大仗却不敢打,怕折损各自的兵力,让其他观望的郡坐收渔翁之利。 陈蓝玉说,此次只需领兵五百,便可彻底解决边境纷争。 禹雷儿心道,无知小儿,年少轻狂。嘴里说出来的却是,“蓝玉,我信你!” 于是陈蓝玉从沽美军中临时抽调五百得力兵士,因战况紧急,为免更多边境战士和边民惨遭屠戮,临时兵团仅集训一日便出发了。 这才过去几天,陈蓝玉就被射穿脑袋,五百兵士全军覆没,而对方死伤不到百人。这怎么可能呢? 陈蓝玉虽未领过兵、杀过人,但他抽调的都是勇猛善战的低级军官和兵士。 不是他禹雷儿小瞧庄段郡的将士,他们向来有抢劫的胆儿,没有对战的实力。 禹雷儿越想越不对,用方言对信兵道,“你再说一遍。” 信兵赶紧用方言叙述,说着说着,见王爷眉头舒展,郡主破涕为笑。 等信兵说完,郡主已经走到他面前,朝他抬起一只脚。 信兵做好被踹的准备,垂下头等着,等了两口茶的工夫,没见脚落下来,抬头一看,院中已经没有了郡主的身影。 …… 禹果儿一边吃绿菜,一边用方言抱怨啃羊排的禹雷儿,“把拔,都怪你!好好的沽美话不让说,非要说什么汉话。” “果果,说汉话好,汉话有意境。”禹雷儿用汉话答他。 “我讨厌意境,意境把姐姐弄哭了,从小到大,我还没见姐姐哭过呢。” 禹果儿继续用方言说道,之后指着信兵,“你这敌我不分的笨蛋,自己领罚,猪圈呆去。” 信兵一听猪圈就头皮发麻,他听被罚过的兵将说,猪圈里呆一天,生不如死。他文化不高,说点汉话容易吗?仅仅因为说反了“敌”和“我”,就被罚蹲猪圈,实在太冤了!偏偏小主人在气头上,不好申诉,只能认罚。 禹青春独自骑快马去迎陈蓝玉,跑了很长一段,才看到对面奔来数十骑。 陈蓝玉打了胜仗,把大部人马留在边境,自己领着一支小队往回走。温小云看到禹青春来了,和其他人先行策马而去。 二人缓步骑行于黄色花海,漫无边际的黄花没过马儿们的双腿。 禹青春一身艳色红裳,像鲜活的血,散发着强劲的生命力。 陈蓝玉一身乌金铠甲,战衣染血。血腥和花香一同钻入两人的鼻腔。 见陈蓝玉默不作声,禹青春试探地问,“打赢了还不高兴啊?” “杀人怎会令我高兴?”陈蓝玉淡淡地回了一句,听起来更像是自问自答。 “我高兴,”禹青春说,“是因为你活了下来。” 陈蓝玉没有说话的兴致,二人默默地走了一路。 …… 陈蓝衣沐浴更衣。 禹青春第一时间来串门,见陈蓝玉脸色好了不少,“噫,这不是我抓你来享用那天,换下的那身衣裳吗?” 陈蓝玉无奈地道,“享用这个事,还能不能翻篇了?” “给姐姐笑一个,这事就翻篇。”禹青春说着又想拿卷鞭吓唬他,一看手,没带。 “我才不会为了去除一个旧调戏,让你的新调戏得逞。” 陈蓝玉不理会她,自顾走到院中新设的一张春凳前。 禹青春看他,坐下来之前顺了顺衣服的后摆,坐下来之后又顺了顺衣服的前摆,之后衣襟理一理,袖子理一理,似是恨不能把整个人理进衣服里去,直或者人衣融为一体。 禹青春挨着他坐下,见他挪到凳子边上,忙站起来,想让他坐翻凳子,摔个狗爬地。 陈蓝玉没中计,几乎是和禹青春同时站起来的,之后很快坐到凳子中段,一边理衣一边埋怨,“害我又要重新理一遍。” 禹青春让婢女抬来一把独椅,在他对面坐下,“看你这爱惜和享受的样子,这衣裳是心上人送的?” “不仅是她送的,还是她亲手缝的呢。”他穿着她做的衣裳,一路西行,风吹日晒,受雨蒙尘,他亲手洗过之后,颜色是淡了些,却仍是明亮的黄。 “她是一个什么样的女孩子?” “其实挺普通的,就是眼睛亮亮的,很干净,再然后就是手指长长的,很好看。” 禹青春听罢,指指自己的眼睛,“我的眼睛也亮啊!” 说着又把双手伸到他面前,“我的手也美啊,你看看嘛。” 陈蓝玉很认真地看禹青春的眼睛和双手,“说实话,她没你好看,但我就是喜欢呀。” 这话被带着禹果儿串门的禹雷儿听到了,“我知道我知道,这就是中原人常说的,西施眼里出情人嘛!” 为了不把衣服弄湿,陈蓝玉拼命咽下将要冲口而出的茶水,之后一阵剧烈的咳嗽。 第54章 用力生活 陈蓝玉的石头小院因为建材的关系,冬天里一直散发着清冷的气息,人进人出也未能增添几分烟火气。 到了春天,小院因为花草而变得生机勃勃。 天井里摆的几盆西域盆景渐次发了新芽,或开出了花,院角、墙缝、石片屋顶的间隙,在几场春雨之后,陆续冒出野草闲花的幼苗。 短暂休整几日之后,陈蓝玉要带着温小云前往西部兵营任千人团长,这一去,要很久才能回来。 石头小院一时间人来人往,竟有些家常的热闹。 禹青春尽心地张罗着陈蓝玉未来数月的吃穿用度,为了讨好陈蓝玉,连带着也给温小云准备了一份。 禹雷儿和陈蓝玉在小院书房里交谈。 被限制在书房门外的禹果儿时不时探头问道,“把拔,好了没有?快点啦!”禹雷儿被催得心烦,匆匆交待完事情就走了。 禹果儿冲进书房,缠着陈蓝玉陪他读书写字画画,遇到他不会的字,陈蓝玉很有耐心地,握着他的小手临摹。 椭椭因为他的蓝玉哥哥升职了,不再回新兵训练营,便带着他那群怂包兄弟来串门道贺。 陈蓝玉好不容易从书房抽身,给他们往院子里端茶送点心,没说上几句话,禹果儿又站在书房门口喊,“蓝玉哥哥,好了没有?快点啦!” 仅是一个禹果儿,就让陈蓝玉有分身乏术之感。他冲大伙歉意地笑笑,让温小云陪大家聊天,又跑回书房去了。 温小云又一次声情并茂地,讲述起了他和蓝玉哥哥相识、相知的经过,故事是那样的生动感人,此番深厚缘分只能归结为命中注定。 椭椭羡慕之余,不免生出几分嫉妒。 …… 温小云问椭椭,你最多的时候管多少人? 椭椭想了想,说大约两百人吧,通常新兵来了之后,集训三个月,各方面都达标的,送到各大兵营继续服役,不达标的退回去。 温小云说,蓝玉哥哥在来西地之前,是一家山房的头头,别看他只管着五百号人,那可都是暮城最厉害的读书人,从毛头小子到银发老翁,个个都对蓝玉哥哥毕恭毕敬,见着他都要行下属礼,尊敬地喊一声“兰室主”。 “还有啊,蓝玉哥哥走到哪都招人喜欢,有次他去采风,喜欢吃一棵树上的酸角豆,结果,你们猜怎么着?”温小云卖起了关子。 大伙极其配合地问,“怎么着?” “那个院子的主人,硬是把那棵树命名为‘蓝玉公子的酸角树’,特意请了当地最好的书法先生写了块牌子挂在树上,每年酸角成熟时,院子主人都会痴痴地等,如今蓝玉哥哥不在家,管事也不会去收酸角了,唉……” 这话刚好被倚在书房门口偷瞄陈蓝玉的禹青春听了去,她也想到了一棵树,快步冲出院子,去找沽美最好的书法先生。 椭椭众人和禹果儿一直磨到吃了晚饭,才依依不舍地离开石头小院。 “小云,你下午太高调了,又是兰室主,又是酸角树的,影响多不好。” 陈蓝玉一边收拾书桌,一边对温小云说道,“现在还不到说的时候,至少要等我当上沽美总兵,最好是统率西地百万兵马的时候再拿出来说嘛。” 呃……蓝玉哥哥可真是一个低调的人啊!温小云由衷地赞叹道。 …… 第二天一早,禹青春站在院外喊陈蓝玉。 温小云跑出去一看,见青春郡主领着十多个壮硕婢女,众人均在马上,除郡主外,每人身后都背着一只大箩筐。 “牵马去。”禹青春吩咐道。 温小云奔向马房,很快牵来两匹马,青春郡主和婢女已经跑在前边了。 陈蓝玉和温小云翻身上马,不紧不慢地跟在后面。 禹青春倒没想着跟陈蓝玉并肩而骑,只一心奔赴她的目的地。 在旷野中跑了一个多时辰,终于看到一座山,山道不算难走,骑不了马的路段,大家一边牵马步行一边闲聊。 山里的春天更加朝气蓬勃,景色极美,大家心情都很好。 之后,他们在一棵树前停下了。 禹青春推了推陈蓝玉,叫他去翻挂在树杆上的牌子。 他翻过来一看,上面写着:蓝玉公子的一棵茶树。 陈蓝玉忍不住笑,围着树转了一圈,“真是一棵茶树,怎么找到的?” “过程不重要,关键是,你喜不喜欢?” “在你们这,想要找到一棵茶树太难了,我当然喜欢。”陈蓝玉之前不是没找过,训练之余,骑马跑遍周边的山野也没找着。 他跟婢女们交待采茶注意事项,众人听罢依次顺着主杆往上爬,之后一人占据一段树杆,左右手齐开工,四指极其灵动地采起茶了。 温小云看着好玩,也爬到树上去,跟在一个喜欢的姐姐后面,给她打下手。 禹青春冲着树上的人喊道,“别把树撸秃了啊,明年还要采呢!” 她喊完回身看陈蓝玉,“你不要用这种感激又提防的眼神看着我。喜欢你,宠着你,是我的权利和自由,你可以把我当兄弟,但不许剥夺我的爱好和乐趣。懂了没?” “懂了。”陈蓝玉看起来像一只温顺的小绵羊,“你对我这么好,我也有礼物送你。” “不会又是花环吧?”天不怕地不怕的禹青春,作为一个正常的女孩子,也是有心理阴影的。 陈蓝玉保证,他说的礼物,绝对不是被罚蹲猪圈那天,一时兴起编给猪儿戴的花环。禹青春这才放下心来。 西地无种菜之俗,也很难种出蔬菜瓜果来,加之当地鲜少采食春夏花叶,绿色食材很是稀缺。 陈蓝玉知道禹青春记不住,也不会用心去记,从茶树上叫下两个会做菜的婢女,带她们一起去辨认和采摘附近可以食用的山茅野菜。 比如他手里拿的这种趴着地长的野菜,氽水时不用加油,氽过之后挤干水分再拌佐料,苦味和香气便能结合得恰到好处。 又如他们现在挖到的米色竹节草根,不要去掉根须,洗净之后切成一寸长,可以拌出一道甜味凉菜…… 众人满载而归。 陈蓝玉给大家做示范,肥美的茶芽可以用来做月光白茶或卷成女儿环;连芽带叶的入锅炒过之后揉捻晾晒,可制成散茶或压成茶饼;叶子粗老的也不要扔,装入竹笼挂在火塘边上,随喝随取,泡开时会有一股烟火的薰香。 婢女们在院子和厨房里忙碌起来。 陈蓝玉找来木头,刻了几枚茶章,蘸了好不容易采集到的花汁,轻轻地盖在茶纸上…… 战胜死亡和杀戮带来的不适以及想念的煎熬,最好的办法,便是热情的,用心地,投入眼前的生活。 对陈蓝玉来说,活着的每一天,都很珍贵。 陈蓝玉低头盖茶章之时,沽美东西南北中五大兵部之一的西部兵营内,兵部最高统领也在写给邻郡王爷的密信上按下私印。 信中言:请王爷做好准备,待新任千人团长一到兵部,贾某即以布防为由,将众人遣入包围圈,以此团千名将士之性命,表此番合作之决心。 第55章 西部兵营 在禹雷儿一家三口站成一小排,依依不舍的目送之下,陈蓝玉和温小云一大清早就出发了。 两个人,六匹马,其中四匹专门驮二人的吃穿用度,负重惊人。好在温小云对马很有一套,二人速骑在前,四匹马乖乖地跟在后边。 入夜之后,二人坐在各自的帐篷前,吃着极其美味的干粮,温小云说,“郡主姐姐对我们可真好。” 陈蓝玉在想事情,没有应答,看远方,看星空,等待睡意降临。 从沽美主城到西部兵营要骑行两天,他们第二天下午到达兵营。 西部兵营统领姓贾,统领近三万兵马,像陈蓝玉这样的千人团长,他手下有二十八个。陈蓝玉的升职赴任没有激起任何热情的水花。 他们到达兵营之后,负责核查身份的将官看过证件,让一个普兵给他们带路,普兵把他们领到一处空闲的双人宿舍便走了。 二人卸下行李,简单地打扫了房间,之后自行解决随行马匹的吃喝拉撒。 据说为了给陈蓝玉腾出一个千人团长的位子,兵部给一个表现最为优异和突出的团长提了干,主管七个千人团。 原团长企盼多年、梦寐以求的升职,竟然以这样的方式达成了,心情说不出的复杂。 不管怎么说,原团长跟陈蓝玉无冤无仇,又因为陈蓝玉升了职,表达一下友好是应该的。 所以最先搭理陈蓝玉的人便是原团长,即陈蓝玉现在的顶头上司刘一团。 四十多岁的刘一团来到宿舍,将二人带到正在进行常规集训的六团兵士队列前,先将六团的几位小组长叫来,介绍大家认识,之后宣布由陈蓝玉接任团长之职。 人太多,陈蓝玉一时间看不过来。 众兵士对陈蓝玉也没什么感觉。 晚饭时间到了,有人来找刘一团,叫他把陈蓝玉带上,一起去贾统领那里吃肉喝酒。 陈蓝玉走之前叮嘱温小云,尽可能多地打听兵部和六团的情况。 温小云信心满满,“蓝玉哥哥,有我在,你放心。” …… 贾统领在大厅里设了五桌酒席。 席间坐着的全是有军衔、有职级的男子,众人年纪都比陈蓝玉大,身材比他壮,皮肤比他黑,胡子比他多,更衬得修长貌美的陈蓝玉宛若一朵娇花,被风吹入荆棘丛中。 西部兵营将士习惯七天一聚,大肆吃喝。 酒席并非为他而设,只是刚巧赶上而已。 陈蓝玉在刘一团的引领下,走到主座一位慈眉善目的中年男子面前。 不用刘一团介绍,陈蓝玉便行起了军队下属礼,主动向贾统领做了简单的自我介绍。贾统领因为急于招呼众人吃喝,与他随意寒暄了两句,示意二人入座。 刘一团和陈蓝玉见缝插针,分别找了个空位,二人未能坐到一处。 鉴于以往眨眼工夫菜盘即空的惨痛经历,陈蓝玉坐下之后,聚精会神地夹菜吃饭。 没吃上几口,便有不相识的人来敬酒。 陈蓝玉礼貌地解释道,他不会喝酒,请多见谅。 对方不依不饶,调侃道,不会喝酒算什么男人,不喝就是不给面子,是个男人就把这盅酒一口闷了。 陈蓝玉再次推辞,同桌的人便跟着起哄。 之前和阿秦、姐夫在一起时,小饮怡情,浅尝辄止。喝得最多的一次是退亲宴那天,原本想着借酒浇愁,回家倒头便睡,结果发了一夜酒疯,写了一夜诗词歌赋,各种伤春悲秋。 因为深知喝酒误人误事,陈蓝玉严格要求自己,身在军中,滴酒不沾。 从小到大,除非他自己愿意,还没人逼迫得了他。更何况,无关紧要之人,理他作甚。 “真男人才不会逼人喝酒。”陈蓝玉说着把杠酒的人推开,坐下继续吃饭。 那人气极,嚷嚷起来,“中原的小白脸都是这般目中无人吗?” 又有人跟着配,“就是,不识抬举。” 此时又有人说道,“听说这小白脸才来的第一天,就把郡主拿下,没过多久,便将王爷和小主人一并收服了。” 陈蓝玉听不下去了,站起身,对说话的人慷慨陈词,“看我不顺眼,羞辱我,可以!但禹王爷是沽美之王,郡主身份高贵,宴席之上,竟然有人随意地拿他们开玩笑,可见平日多有不敬。诸位皆是沽美子民,军饷俸禄照领不误,却对主人不敬,是何道理?” …… 那人被噎,自觉理亏,又想强撑面子,“你,你要打小报告吗?” “打什么小报告?”陈蓝玉看着他,“要打,就打个大大的报告。你叫什么名字来着?几团的?任何官职?我一定想办法,让你赤条条。” 那壮汉一听赤条条,双手情不自禁地捂住了让他感到紧张的地方。 “蓝玉初到兵营,看到这般情况,不禁好奇,这些人莫非对禹王爷存有异心?” 陈蓝玉说罢,转向主座行礼,“贾统领慈眉善目,菩萨心肠,蓝玉看得出来,这群脑满肠肥,说话不经大脑的部下,对王爷和郡主出言不逊,绝对不是贾统领授意的,根本就是众人不把贾统领和禹王爷看在眼里,放在心上啊!” 慈眉善目的贾统领和脑满肠肥的众部下愣了,话都让这小子说了,他们说什么? “贾统领的难处,蓝玉深有共鸣。”陈蓝玉向贾统领投去一个无比同情的眼神,“诸位请慢用,告辞!” 陈蓝玉离开乌烟瘴气的大厅,走到无人的演习场,长长地吐出了一口浊气。 以往气氛融洽的酒席变得索然无味,众人默默吃肉喝酒,不再高声喧哗。 待众人散去,贾统领问副手,“这小儿,如此不畏于我,是不是看出什么来了?或是王爷已经对我们产生疑心,派他来查探?” 副手劝道,“统领不必担心,今日且任他口出狂言,他时教他死无葬身之地。佩林郡那边已经沟通好,这小子蹦跶不了几日。” 陈蓝玉回到宿舍,这次又没吃饱,去翻禹青春准备的干粮填肚子。 没过多久,温小云也回来了,二人一边铺床一边交流,温小云充分发扬长舌精神,与六团兵士称兄道弟,打听到不少情况。 六团在陈蓝玉来之前做过调整,体质好的,长得好的,有关系的,有一技之长的,都被调走了。 现在整个团的兵士,要么受过伤,要么长得丑,要么跟之前的团长不对付,受人排挤分过来的。 可以说,陈蓝玉掌管的六团,是整个西部兵营最差、最不招人待见的团,士气十分低迷,毫无战斗力可言。 第56章 千人团长 陈蓝玉问,“这些兵士最大的心理诉求是什么,或者说,他们最想要什么?” 温小云答,“大多数都想娶媳妇,少数希望能在父母妻儿面前活得像个爷们。” “眼下不是以貌取人的时候。”陈蓝玉想了想,说道,“根据你了解到的情况,咱们可以把这些人分成三个队,分别是,身残志坚队,歪瓜裂枣队,我非弃子队。小云,你来给每个队想个口号,能激发士气的。” 温小云床也不铺了,坐在床边冥思苦想起来,过了很久,才一拍脑袋,“身残志坚队的口号是包娶媳妇!嗯,这个口号不错。歪瓜裂枣队,也是包娶媳妇?至于我非弃子队,那就,做颗好子?” 陈蓝玉被温小云彻底逗笑了,“你让我去哪找那么多媳妇啊!” 他把温小云赶出去,把小队长们找来说事,之后一边帮温小云铺床一边想接下来怎么说,怎么做。 那天夜里,陈蓝玉与几位组长倾心而谈,句句都说到他们的心坎上,他们激动地握住陈蓝玉的手说,回去一定好好分组,对好口号,明天绝对不会掉链子,不辜负陈团长待他们的一片真心。 临走,温小云还给每人分发了一个等量等质的大礼包,有糖有肉有茶叶,温小云心里有些舍不得,但是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的道理他是懂得的,蓝玉哥哥要做一番大事他是支持的,因此递过礼包时,他笑得比任何时候都真诚。 …… 于是第二开的晨训,就发生了这样的一幕。 陈蓝玉拿着一只粗糙的扩声筒,站在六团兵士面前的高台上喊话:“沽美郡谁最大?” “效忠禹王爷。”六团三队兵士大声地回答。 紧接着,众人公认的嗓门最大的一个分队长又用沽美方言问了一遍,众兵士也用方言答了一遍。 “大家看我长得怎么样?”为了鼓舞志气,陈蓝玉真是豁出去了,不得不再次拿自己的长相说事。 “团长好看!”众兵士又答。 “禹王爷派我来任六团团长,说明了什么?” “重视六团!” “这次分组,是为了鼓励大家,正视自己,强大自我,永不言弃!”陈蓝玉再次喊话,之后,把扩声筒递给大嗓门分队长。 分队长来到各队面前,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带领各队喊出自己的专属口号。 身残志坚队:“自力更生,发挥余热!” 歪瓜裂枣队:“天赐福运,未来可期!” 我非弃子队:“天大地大,自由翱翔!” 三个分队满怀激情地喊着,自我激励着,之前最无精打采,最登不上台面的六团兵士,喊完口号之后再训练,比其他团都卖力,都勇猛。因为同病相怜,同命相惜,整支队伍看起来也很团结、友爱。 六团两旁的五团和七团都看呆了,众兵士:天啊,好想去六团! 风头都被这小子夺去了,脑满肠肥的五团长和七团长愤愤不平,却又不得不感慨,如果自己也能长得那般好看,又能像他这般强词夺理,也会想办法出尽风头的。 之前沽美男人以黝黑壮硕为美,郡主一个都看不上,偏偏对这小子一见钟情,说明了什么?说明男人要长这样才算美、才抢手啊! 郡主的审美层次,代表了沽美女子的最高审美标准。 …… 第一天集训结束之后,陈蓝玉匆匆扒过晚饭,便骑马出去四处溜达,留下温小云与众人联络感情。 温小云侃侃而谈道,“团长虽然不能给大伙儿每人发一个媳妇,但是团长说了,男儿当自强,只有自己变得强大,找媳妇这种困扰大多数青年,乃至中年的老大难问题自会迎刃而解。” “团长还说了,一个人没能耐时,想要在喜欢的姑娘心上放一把火,那叫不自量力,有了能耐,同样一把火,那就是芳心纵火,烧得那叫一个旺!” “对已婚已育的大兄弟,咱们团长也说了,能力和收入决定家庭地位,是要看家人脸色,还是活成父母妻儿眼中的大山,请大家自行考量。是爷们,就使出浑身解数,练就一身真本事。” 一时间群情振奋,大伙纷纷表示不好好训练就不配为人。 说到兴头上的温小云又和大家分享了一些趣事。 他劝大家不要灰心,桃花运这种事,跟长得好坏没多大关系,人人都有机会。 比方说,咱们团长都长那样了,却很难招桃花,好不容易定了个亲,后来莫名其妙分手了,至今孤家寡人一个。来到西地,倒是招惹了一朵美丽的桃花,被郡主姐姐一眼看上了,揪着不放,这就叫一枝独秀。 温小云强调说,这完全是他个人的观点,团长为人低调,不会拿郡主姐姐的爱慕说事。而他说这些话的初衷,是想告诉大家,只要肯努力,每个人都能讨到媳妇。 最后温小云慎重地请求大家,不要把六团长是郡主姐姐心上的人事说出去。 结果才过了一晚,整个兵营的人便都知道了。有几个团的低等兵还专门组团来偷瞄郡主的心上人。 一看不得了,只见陈蓝玉负手而立,嘴里喊着口令,声音是那样的好听,汉话是那样的标准,目光清冷严厉又一视同仁地扫过六团兵士,自己一个大男人看了都不禁心生欢喜,女孩子怎能不春心大动? …… 来到兵部的第四天,陈蓝玉正在指挥全团兵士训练,一名副官奉命前来,说贾统领找他,有要事相商。 贾统领指着军事台上的作战沙盘,让陈蓝玉带着他的六团,到沽美与佩林郡交界的一处山坳布防,翌日一早就出发。 “这就走?”陈蓝玉不解,“最近边界有战事?” “战事倒是没有,但凡事都要防范于未然嘛。”贾统领红光满面,慈祥地说道。 “此事宜早不宜迟。”副官在一旁补充。 “现下仅剩半日,布防物资都还没有准备,”陈蓝玉想多争取一些时间。 贾统领很有耐心,“你先率团前往,物资随后送到。” “物资晚些时候到,问题不大。只是我们要去的地方地理位置特殊,倘若佩林军居高临下设下埋伏,我团一千兵士岂不性命堪忧?” 陈蓝玉若有所思,再次抛出他的疑问。 贾统领脸上挂着笑,心下暗道,这小子是他肚子里的蛔虫吗? 不等他回答,陈蓝玉向他靠近一步,用一种极其单纯无辜、害怕受到伤害的眼神看着他,喃喃道,“贾统领,我知你处境不易……” 陈蓝玉说着拉贾统领在一旁的凳子上坐下,准备推心置腹。 “经过几天的观察,我算是看出来了,兵营里的将士根本不服统领管束,大家都敢当着统领你的面,肆意地说禹王爷的不是。我虽是禹王爷跟前新晋的红人,但你不要把我当成假想敌啊,我是全心全意来帮你的。” 贾统领正要说什么,陈蓝玉顺势握住他的双手,恳求道,“所以贾统领,请你不要以布防为由收拾我,不要把我当成炮灰,送到边界去送死,好不好?” “我贾某人胸襟开阔,光明磊落,怎会做如此丧尽天良的龌龊之事?”贾统领好不容易逮着一个说话的机会,赶紧表白道。 “那便好。蓝玉领命,明日一早出发!”陈蓝玉放开他的手,转身跑了。 入夜,有人自窗外掷入一枚石子,石子外包着一张小纸条,“此去凶多吉少,多加小心。” 陈蓝玉从灯芯处引火烧了纸条,看来刘一团不忍战友白白送死,又做不了什么,只能善意地给他提个醒。 第57章 身在险境 第二天一早,陈蓝玉便领着他的六团前去两郡交界处布防。 陈蓝玉知道,作为送给邻郡表忠心和友好的祭品,他们此去不会有什么补给物资,因此,昨晚就交待下去,让大家把能吃、能穿、能用的家底都带上,还有各人手头的兵器。 “团长说了,我们这次出去不是享福的,是为了创造奇迹,用最少的资源,为西部兵营做出最好的布防和表率。” “团长请大家做好艰苦奋斗的准备,要有不给大本营添麻烦的决心。因为,这是我们的荣光啊!” 温小云和三个分队的队长一起给大家做思想工作,成效显著,六团兵士信心满满地出发了。 留在兵营,抗命是死罪,陈蓝玉决定先走出西部兵营包围圈,在进入佩林郡设下的埋伏之前想办法突围。 此前他几次骑马出来,大致了解了周边的地形。走了半日,队伍原地休整。陈蓝玉突然宣布不按既定路线走,至于接下来怎么走,他拿出地图,给大家详细讲解。 温小云趴在附近山上视野最为开阔的一处高石上,远程射箭击杀偷偷逃回西部兵营报信的信兵,以及躲到空旷无人处准备向敌军放信号弹的奸细。 队伍按陈蓝玉选定的路线走。 临近傍晚,队伍在背山处扎营,温小云从歪瓜裂枣队和我非弃子队中挑选能用的弓箭手,详细交待射击时的注意事项,之后弓箭手休息待命。 其他人按照陈蓝玉教授的方法,就地取材,用树枝和竹子制作简易弓箭,还有一部分兵士利用树枝、春草、藤蔓扎假人,其身姿为跨马骑行。 …… 按约定,大约傍晚时分,贾统领派去布防的千人团就会走入佩林郡射手的射程范围内,届时一阵急促的箭雨就能将他们悉数杀尽。 结果,佩林郡射手等到入夜都没见着个人影。 “那姓贾的不会骗人吧?”副手问领头的。 “管他骗人还是投诚合作,反正咱们王爷没损失。”领头的招呼炊事兵,“仗可以不打,肉不能不吃,老子要吃肉。” 副手担心烟火暴露射手团位置。 “不吃不喝的等了这大半天,要来早该来了。先吃饱肚子,再看看这帮孙子耍什么花招。再说了,就算咱们这边失手,前方坳口不是还有骑兵团嘛,怕什么!” 众人于是安心烧火烤肉。 陈蓝玉站在高处的夜幕中,通过火堆的大小和数量,判断对方射手人数在两百左右,之后回到营地。 佩林郡射手正在吃着烤肉,就见一支兵马缓缓骑入射程。 每隔几匹马,设一盏马灯,远远看到,光线昏暗,勉强能看到马匹和马上的骑兵的轮廓。 对射手来说,夜里能看见这些足够了。 众人弃肉取箭,朝着马上的骑兵精准射击。数千支箭射出去,只见前方人仰马翻,一片狼藉。 待射手团众人的弓箭射得差不多了,潜伏在射手团四围高处的六团临时射手开始射击,他们的任务不是击杀,只管朝敌军歇身处射箭。 一时间,无数竹箭从四面八方射去,射手团搞不清状况,四处逃蹿。 …… 照例先杀信兵。 陈蓝玉和温小云人手一副战弓,趴在高处的小草坡上,全神贯注,一支战箭解决一个敌人。 陈蓝玉换箭时,瞄了一眼放在两人中间的战箭,对温小云道,“箭可能不够了,要做到箭无虚发。” “咱们到现在也没射偏过啊。”温小云专注地看着前方,伸手摸走一支箭,架在弓上秒速离弦,这才拍了拍背上的竹箭说道,“蓝玉哥哥,不用那么省,以你我的技术,竹箭也能百发百中。” “现在是夸人和自夸的时候吗?”陈蓝玉故意没好气道。 “我这不是为了活跃气氛嘛,杀人好无聊。” 最后二人还是用到了十几支竹箭,才把射手团的人全部解决掉。 之后二人急急冲下山坡,向射手团的营地跑去。 火上架着现成的烤肉。看着一地的尸体,大伙还是忍住饥饿,先干活,再吃肉。 歪瓜裂枣队负责挖深坑,找柴火,烧尸体,把战场打扫得像没死过人一样。 我非弃子队负责去找马,活的牵回来,死的抬回来,半死不活的想办法带回来,顺便收集假人身上能用的战箭。 身残志坚队一百多号人负责搞后勤,把敌营里的所有食材翻找出来,战友抬回来死马也要处理了,才够一千人的晚餐。 没想到会遇到埋伏,更没想到的是,咱们六团未伤一人,只损失了十几匹战马,就把两百多号敌人全部干掉……大伙一边吃烤肉一边低声交谈着。 陈蓝玉一个人坐在山顶的草皮上,手里抬着一块烤出来没多久的肉骨头,一边吃,看着西部兵营和佩林郡上空先后腾起的信号弹,思考接下来怎么办。 …… 此时西部兵营内,贾统领喝着美酒,问副手:“怎么样了?” 副手回复,“骑兵团回复,千人团没有去到坳口,估计是被射手团的箭雨干掉了。” 贾统领叹道:“可惜了,六团长那么好的样貌,如果能先玩一玩再杀就好了。” 在场的佩林郡使者兼谋士连忙拱手行礼,一脸媚笑地问道,“贾统领还有这般喜好?” “你们不懂,这男人美到一定程度,可比女子媚人多了。” 贾统领想起前天从集训场上经过,当时大伙正在休息,陈蓝玉跟他那猴子模样的小跟班坐在台阶上说笑,说到高兴处,伸过一只手,一把将猴子半搂在肩头。 贾统领赶紧躲到一根大柱子后面,看陈蓝玉开心说笑的样子,再看看被搂住的猴子一脸幸福的表情,真恨不能被搂住的是自己。 贾统领想着陈蓝玉的笑,再联想到他此时已是一具冰冷的尸体,他死去的那一刻,会是怎样的惊艳和绝美? 最令他遗憾的是,笑得那么好看的陈蓝玉,竟然从未没对他笑过!之前不曾拥有,以后也不可再得,唉! 这般想着,再看看一旁站着的,佩林郡赠送的几个饱满油亮肥美的牧羊女,贾统领顿时没有了玩赏的兴致,挥手让她们散去。 佩林郡使者暗自思忖,为了王爷一统西地的大业,下次得送几个中原美男过来,才能讨到贾统领的欢心。 只要贾统领乖乖打开沽美西部这道大口子,占领沽美,指日可待。 第58章 统兵三万 陈蓝玉推测,除了射手,佩林郡最有可能安排的第二路伏击人马,会是擅长近距离作战的骑兵。 陈蓝玉沿山道上的羊肠小径,从射手营地往布防坳口的方向走,站在高处数帐篷。 看来,对方此次一共派出两百射手、三百骑兵,欲以五百精兵,围剿贾统领送上门的千名弱兵。 陈蓝玉决定当晚解决掉骑兵。返程后,他在对方射手位置布兵。 入夜之后,陈蓝玉以对方射手的身份,尝试着发救援信号弹,没想到只发了一次,骑兵团那边就有了回应,他们即刻赶来救援。 一个时辰之后,骑兵团长骂骂咧咧地,带着三百骑兵进入射程。 陈蓝玉和温小云接过几支带炭头的火箭,以极低的箭速射向下午堆放在射程内的干草堆、干树枝,待火堆燃起,骑兵便暴露在明处,六团隐在暗处。 “搞什么鬼,自己人打自己人?” 待到箭如雨下,大石头、大树桩从高处滚落,骑兵团才意识到自己中了埋伏,被骗到千人团的包围圈里。 陈蓝玉和温小云照例一支战箭解决一个敌人,因为这次战箭管够,二人极有默契的,不再说话,闷声干活。 仗打完了,流程和之前一样。 歪瓜裂枣队负责埋人,仍旧做到了,惨烈战场就像没有死过人一样。 我非弃子队负责牵马和回收战箭,这次他们在马上收获颇丰。 陈蓝玉和温小云之前达成共识,只射人不伤马,他们缺战马,也喜欢马。故而,战马死伤只占三分之一,都是被乱箭和滚石误伤的,剩下的三分之二呈活蹦乱跳之姿。 身残志坚队一下子得了六十多匹死马,大伙撸起袖子就开干。 有人负责烤肉,犒劳辛苦打仗的战友。有人用石头挤去马肉中的水分,有人用火熏烤大块的马腿,除了当晚吃的,其他马肉都得想办法保存。 陈蓝玉和温小云安抚受伤的马匹,火光映照出马儿们一双双泪眼,没过多久,马儿们的眼神便由痛苦转为感动。 …… 佩林郡的五百精兵,就这样悄无声息地消失了。 不论是沽美西部兵营贾统领的亲信,还是佩林郡兵营,都无法联系到他们。 第二天,佩林郡派出兵马寻找消失的部队,无果。 佩林郡认为,贾统领很可能设计摆了他们一道,假意派出弱兵,实际派了强将,吞了他们五百兵马,于是撤回使者和谋士。 欲寻中原美男讨好贾统领的使者松了一口气,顿觉职场压力减轻了不少。 贾统领觉得,自己派了千人团去送死,佩林郡却不信任自己,双方既然生了间隙,短时间内也不想再联络,且晾着他们。 六团在贾统领眼中,本就有去无回,就当他们死了吧。就算活着,他们也不敢回来,回来就是抗命,死路一条。 再说了,一千散兵对他掌控的近三万兵马来说,构不成任何威胁。 短短几天,局势就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陈蓝玉将六团兵士带到一处隐蔽安全的地方落脚,让温小云亲自回去向王爷禀报情况,他算看出来了,温小云读书不行,口才还是可以的。 之后,陈蓝玉用炭将一张白脸均匀地抹黑了些,领上两个伶俐的兵士,穿上牧商的衣服,去佩林郡逛了两天,估摸着温小云差不多赶回营地了,这才慢悠悠地往回走。 禹雷儿那边,温小云两片嘴唇抹了油似的,呱啦呱啦几下就把这边的情况说明白了,倒是没有添油加醋,只是在调动情绪方面照常发挥而已。 禹雷儿听到激动动就拍巴掌,几个大巴掌拍下去,一旁铁板似的实木桌子倒是没裂开,上面的几只瓷水杯全被震碎了。 因为事先确认过陈蓝玉完好无损,禹青春在温小云后来的叙事中一直表现得很淡定,时不时安抚一番激动到颤抖的把拔。 父女俩商量后决定,由禹青春带上新的任命书,随温小云前往西部兵营解决问题。 …… 禹青春带着几个亲信闯进兵营,贾统领迎出来,见她未带兵马,心道禹雷儿应该没有怀疑自己,或者说就算怀疑了,暂时也不敢把他怎么样,是禹青春自己气不过,为心上人出头来了,兴不起什么风浪。 禹青春还没来得及兴师问罪,就听副手向贾统领禀报,陈蓝玉和温小云带领六团兵士回来了。 “六团不在边界好好布防,跑回来干什么?这是违抗军令!”贾统领怒斥道。 正说着,只见陈蓝玉一身狼狈的跑进来,冲到禹青春面前,“郡主,你可算来了,贾统领,他,他欺负我。” “他是怎么欺负你的?”禹青春看着一脸黑炭的陈蓝玉,极力忍住笑。 贾统领瞪圆了眼睛,看他如何栽赃。与此同时,贾统领默默地分析自己的心:看到这小子活着回来,竟然有些小欢喜,看来是真爱。 “我说不出口……”陈蓝玉轻叹了一声,坐到一旁的凳子上,很辛苦,很委屈的样子。 “那就请贾统领说说吧!”禹青春站到陈蓝玉身后,拍他的肩以示安抚。 “我是怎么欺负他的?”贾统领正色道:“我没欺负他!” “郡主,既然我和贾统领都说不出口,干脆让我俩打一架算了,两个大男人,有什么事是打一架不能解决的?”陈蓝玉提出了他的建议。 打就打,还怕你小子不成。 贾统领随陈蓝玉来到操练场上,正在履行西地脱衣比武的礼俗,见对方手持长枪袭来,衣服脱到一半,只能挥动大刀迎战,任由两只袖子在上半身晃荡。 贾统领很有实力,加上膀大腰圆,陈蓝玉与之对战,几个回合下来颇有些吃力。 “贾统领早有谋反之心,此次与佩林郡勾结,送我六团将士赴死。”禹青春在场边大声喊道,“陈蓝玉,杀了他!” 陈蓝玉得了命令,一心取贾统领性命,对其他声音充耳不闻。 …… 禹青春带来的几个高手盯住贾统领的亲信。温小云和六团兵士纷纷就近向前来看热闹的兵士诉说着这一路的惊险遭遇,很快博取了广泛的同情。 最终长枪刺穿贾统领的左胸。贾统领倒下之际,先是喷出一大口鲜血,之后对陈蓝玉发出了请求,“你能不能对我笑一下?” “这个时候,我笑不出来。” 陈蓝玉用力收回长枪,贾统领庞大的身躯沉沉地摔在地上。 之后,禹青春拿出任命书,由陈蓝玉接任西部兵团统领之职,众人各司其职,该杀的杀,该抓的抓,该整编的整编。 陈蓝玉和禹青春坐在操场边上。 陈蓝玉觉得这个时候不说点什么,过意不去,便道:“禹青春,谢谢你只身赴险,为我而来。” “谁说我只身赴险了?”禹青春指了指场外。 “我带了两千兵马,他们都是潜伏在民间的高手,不说以一敌十,以一敌五总是可以的,贾统领如若带亲兵反抗,对付他们也措措有余。” 陈蓝玉起身,走到高处的台子上,看场外有些牧民打扮的人骑在马上,似是游荡。果然是高手,他带六团火速回营,竟然没发现这些人的行踪和身份。 陈蓝玉回到原来的位置上坐着,又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别不好意思啊,只身赴险是假,但为你而来是真。”禹青春笑着调侃他,“我不要你的谢,我要你的爱。” 在这方面,陈蓝玉从来不是禹青春的对手,甘拜下风,笑着不说话。 禹青春坐在他的左侧,伸出食指,点在他的梨涡上。 “这梨涡早就撩得我心痒痒,今日就让我替贾统领完成夙愿,不许反抗啊!” 想当沽美总兵乃至西地大将军的陈蓝玉瞬间逃了。 他好像被一双命运的大手推着,一步一步地向前走,是因为甘之如饴,所以才心甘情愿。 第59章 荆风北上 此时,曲荆风一行已在路上行了月余。 豪华马车两辆,载物马车十辆。护卫百人,侍从二十人,除马车上的几人,众人均骑马而行。 海棠和灰衣修士作为领队,骑马走在队伍最前边。 海棠从未见灰衣修士说过话,也没见他笑过。 一开始,海棠骑着他的骏马,一路畅想他的前程,他的新娘,他的美发护肤大业,途中倒也不无聊。 等到该想的想得差不多了,他便觉嘴皮发痒,总想说点什么,身边可以交谈的便是这闷头修士,总得试一试。 海棠堆起笑脸,冲对方亲昵地喊道:“大兄弟,大兄弟!” 对方始终目不斜视,连喊几声均无应答。 海棠心想,唉!是个可怜人哪,长相还算过得去,只可惜又聋又哑。 没曾想这一番心念,引出对方一句话:“你才聋,你才哑!” 灰衣修士快速说完,便又目不斜视,自顾前行。 海棠被噎住了,自觉放慢马速,离他远一点。 等到队伍休息,海棠第一时间溜到曲荆风和叶昀同乘的马车上。 曲荆风端坐,举着一本书看,见他上来,赶紧往一旁挪了挪,给他腾座位。 海棠顺手吃了几块糕点,又端起俊喜男童倒给他的茶喝了,这才左手搂住曲荆风,右手搂住叶昀,无限感慨道:“还是咱们一家三口好啊!” …… 临行前,劳庄主依她的审美,尽心竭力地把他们四人打扮了一番。 她为荆风少主准备的衣裳,基本以亮白色为主,领口或衣面绣锦云纹或绞丝纹作装饰,一路行来,白衣竟都纤尘不染。 叶昀穿一身白里带点浅翠的少年衫,衬出几分仙气。 忍翁着藏蓝套装,仅在衣襟处压牙条做装饰,更显沉稳睿智。 劳庄主对海棠道,“你不适合穿白与红,白衣黑发显寡淡,着红媚气重且怪异,反而是素净的灰紫色能将你的美激发出来,贵气也有了。” 因为想在马车上多呆一会,穿着一身灰紫衣裳、自觉更衬己美的海棠想开始忆苦思甜。 “不容易啊,咱们仨终于能吃好穿好,最明显的进步是,曲兄竟能坐在茶桌前悠闲看书了。看来,曲兄将来当皇帝这个事,是八九不离十了。” 曲荆风好不容易找到一本小说,正看到精彩的地方,海棠的话他听着,但没放在心上,一心追剧情。 “曲兄,海棠有一事相求。” 海棠见曲荆风目不离书,把书从他手里抽出来,双手落在他的肩上,使劲地按了按,慎重说道,“曲兄,请看着我的眼睛!我要求你的事情是,不要阉了我。” 曲荆风被迫看着海棠诚恳的双眼,愣了愣,不明白话题为何转到了阉人上。 海棠解释道,他有时喜欢男扮女装,但那个纯粹是因为好玩,请曲兄千万别误会他想当太监。经过连日来的自我总结分析,海棠觉得,他还是很想娶亲生娃的。 …… 曲荆风从未想过阉人的事,为了早点拿回书,当即安慰道:“海兄放心,如果我真当了皇帝,一定废除阉割、缠足等陋习。” 想想又补充道,“三妻四妾也明令禁止,我自己带头,只娶一人,看谁还敢妻妾成群。”说得好像他已经当上了皇帝似的,说完曲荆风自己都笑了。 得了允诺,海棠总算了了一桩困扰自己多日的心事。 紧接着,海棠回忆起忍者还是忍兄的日子,跟灰衣修士这个闷葫芦相比,任由他欺负和嫌弃的忍兄,可是有趣多了。不过现在,他也不敢跑到忍者面前“没大没小”地撒野。 北上路遥,怎样才能让灰衣修士开口呢?愁死人了。 叶昀给他出主意,“修士哥哥应该跟我一样,是神仙爷爷捏出来的,只是不苟言笑,反正修士哥哥能听见心音,海棠哥哥挑他不喜欢听的话,放在心里想,他反驳几次,说不定就聊开了。” 海棠觉得这个主意不错,回去就着手实施。 他骑得略微靠近修士一些,然后在心里念叨:这个修士肯定不是人,是捏出来当仆从的,没有七情六欲,所以脾气才会这么怪,一定是这样!我大人有大量,不跟他计较。 他连着想了好几遍,就见灰衣修士转过头来,冷冷地问道,“念够了没有?好吵!” 海棠不理会,又在心里默念了两遍。 “大兄弟,你就饶了我吧!”灰衣修士换了一种语气,“整个雪域只有叶昀是老者捏出来的,我有爹娘,有妻儿,只是性格内向、不喜交谈而已。” …… “原来如此,性格内向的人,处世是会艰难些,”海棠共情道,“但是你遇到了我,一切就会变得不一样,我会帮助你打开话匣子的。” 于是,海棠问起了雪域的情况,比如雪域有多大,常年下雪吗,那边的人过着怎样的生活…… 雪域跟西地差不多大,但没有中原大,没有战乱,日子安稳。 雪域并非常年下雪,冬天才会下,但老者居住的雪坞梅庐,常年有雪覆盖。 雪域普通民众的生活跟东、西、南边的人差不多,只是吃穿方面更具地域特色而已,比如每年秋天都要准备好过冬的食物和柴火,届时漫天大雪会把整个雪域覆盖,里面的人出不去,外面的人进不来。 冬天是雪域最寂静的时候,也是最幸福的时候,因为忙碌了三季的人们,可以呆在温暖的屋子里享受生活。 雪域与其他地方最大的不同,大概就是仙师与修士的存在,这些人是有些超乎常人的能力,但也并非无所不能,凡事都有局限。 每当灰衣修士不想积极回答时,海棠便在心里将问题默念两三遍,很快就因为太吵而得到想要的答案。 第二辆豪华马车安排给雪域老者和忍者乘坐。 老者因为有事要办,一直没来。忍者一个人呆着无聊,派跟前侍奉的长相丑苦的男童去请曲荆风手谈解闷。 大二时曾拿过全国围棋赛业余组冠军的曲荆风看着棋盘,有点拿不准,“忍叔,这边是先下白子还是黑子?” 忍者心道,这孩子竟然笨到这个程度? 曲荆风看了看面前的白子,不待忍者回答,又自顾说道,“古代围棋落子与现代相反,先下白子,子多为胜,应是我先来。”之后便心无旁骛地下棋。 …… 他落子极快,等待的过程又很有耐心。明明占了上风,却是那样的谦逊有礼。 忍者屡战屡败,却觉畅快。棋逢对手,何其幸也,虽然自己远不及他。 在这个世界处处碰壁的曲荆风几乎忘了,自己也曾是别人家的孩子。 又或者,他从来就不曾在意那些所谓的优秀。 从小到大,妥妥的学霸,唯一一次交白卷是因为密集恐惧症,走到哪都是亮点,篮球队队长、广播站站长、学生会主席…… 他并非天赋异禀,只是做任何事情都用心,而所有的用心又都获得了回报,他顺风顺水的前二十五年,可以用“三分天赋七分努力”来概括。 他的存在,对身边的男孩而言简直是个恶梦,奇怪的是他们却都愿意和他做朋友。一起追蒙雨学姐,别人没追到,他追到了。 他的耀眼,承载着无数女孩的情窦初开和暗恋,却也无形中提高了她们找男朋友的标准和门槛。她们,后来都选择单身了吗? 二人下得畅快淋漓,之后坐着喝茶聊天。 曲荆风接过丑苦男童奉上的茶喝了一口,想到海棠对自身被阉割的猜测和惊恐,他也有一个可怕的问题想要请教忍者,对方给出的答案或建议,或许可以帮助自己少走弯路。 “忍叔,如果我选择不当这个皇帝,后果会怎样?” 忍者捋着山羊胡思考了好一会,郑重其事道,“像少主这般拥有帝王命相的人,如不能为我等所用,为防后患,自然是杀掉啰!” “那……我还是乖乖当皇帝吧。”曲荆风说罢行礼,回自己的马车上呆着。 第60章 绕道东行 等曲荆风走远了些,忍者终于忍不住笑出声来,对丑苦男童道,“你去告诉少主,我刚刚是跟他开玩笑的,他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没有人能逼迫得了他。” “这种事情干嘛叫我!”丑苦男童说着缩到角落里,静静地呆着。 忍者也不为难他,似是自言道,“生命最终都会走向消亡,过程由人创造。总有一天,少主会明白,我们现在做的,不过是顺应天意,提供一些助力罢了。尊重个体和变化,不然直接用神力把他带到雪域即可,何必车马劳顿,大费周章?” 曲荆风回到车上,目光落在茶桌一旁的矮几,上面放了一沓书,全是书灵姑娘临行时送的,他原本以为,她会送他一些超大格局的书,一看竟然全是小说,读下来发现,每一本的情节都扣人心弦。 “这些书,拿给你放松心情。” 书灵姑娘笑着说道,“荆风少主,一切随心,不必过于紧张。” 曲荆风和书灵姑娘单独接触的时候不多,真算起来,就两人坐在屋脊上看夜景的那一次,他们后来还聊了很多。 曲荆风向她倾诉,自己对环境的各种不适应,觉得自己一无是处。 书灵姑娘接过话头,“荆风少主怎会一无是处?少主光明磊落,宅心仁厚,宠辱不惊,壮志凌云……” “书灵姑娘都是用成语夸人的吗?”曲荆风笑着请她打住。 他好像,从她那双近视的眼睛里,看到了初时和蒙雨挤坐在小马车上,蒙雨看陈蓝玉那样的神情:就那么喜欢,然后,就那么欢喜。 一定是错觉,要怪只能怪那晚的月色太美。 但那晚并没有月亮啊,那就怪星光太美吧。 他不敢当真。 …… 下午休息时,丑苦男童跑到他们的马车上,说忍翁与老者打起来了,请荆风少主过去帮忙劝架,曲荆风才知道老者已经办完事情,赶来和他们一起回雪域。 丑苦男童一路走一路说,老者一早就来了,刚上车时,忍翁因为有了解闷的人,笑容满面恭恭敬敬,老者亦谦谦有礼,尽显神仙风范。 二人共同话题太多,像多年未见的老朋友一样交流切磋,切着切着就产生了分歧,开始口沫横飞起来,到后来就是拍桌子掀桌子,若不是丑苦男童及时护住,接下来二人可能就得到他们那里讨茶喝了。 男童跟俊喜商量,能不能换班,哪怕俊喜替他招呼半天都行,俊喜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 曲荆风来到车前,一仙一凡正在棋逢对手地吵架。 “落子无悔,蒋经,就这一小会工夫,你已经出尔反尔多少次了!”忍者气极,直接喊出老者的名字。 老者也不甘弱,“那又怎样?我治好了你的痒疾,你却半步棋子都不肯让,你的心是铁打的吗?” “痒疾是痒疾,下棋是下棋,怎可相提并论!”忍者争辩道。 “一介凡夫俗子,懒得跟你计较!”老者愤然甩袖。 忍者也跟着甩袖,“别的神仙下棋仙气飘飘,你下棋火烧火燎,简直颠覆我对神仙的想象!” 反正也插不了话,曲荆风安静地站在一旁观战。 …… 二人同时发现了他,异口同声道,“少主,你给评评理。” “我口才不好,还是下棋吧。” 曲荆风先跟老者下,老者赢。 曲荆风又跟忍翁下,忍翁赢。 想办法输比较费脑,曲荆风这两盘棋下的时间有点长。让两位长辈高兴是应该的,只是这样的场景,为何会有一种强烈的,似曾相识之感? 老者和忍翁握手言和。 曲荆风有些累了。 他一袭白衣,站在暮春疏朗的花田里,前方有面长湖波光粼粼,映射得山更辉而川更媚。 他一直在努力地,克服他的不适。 他有想过,如果他在一部小说或是一个故事里,这个时候,作者是否该让他成长起来了。 差不多了吧?曲荆风心道,他不能一直做一个慢小孩。 风吹过脸庞,是真实的。 花香是真实的。 脚下的大地是真实的。 也许他本就属于这个世界,也许命运只是派他出去寻找光明,用来拯救、治愈眼前的乱世。 无数人的命运,将会因为他而获得改变。 如果,如果这个世界可以因为他变得更好,那么不论付出怎样的代价,他都愿意。 老者不知何时,已站在他身后,“孩子,别担心,别害怕,一切都在变好,只会越来越好。” …… “这一路,我有两份礼物送你。我这次出去,就是为了准备这两份礼物。” 老者和曲荆风并肩往回走,“眼下,我们先绕道东行,去看一个人。” “请问老者,欲看何人?” 老者点指轻算,“你的女友,以前叫蒙雨,现在应该叫蒙赛花了。” 曲荆风一颗心狂跳不已,正要询问详情,老者已经飘至车旁。 蒙雨学姐也到这里来了吗?她有没有受伤?她会不会失忆,不记得他了?她是不是成了神医,帮助众人摆脱病痛的折磨?他们会以怎样的方式相见?…… 曲荆风向自己的马车跑去,他们走得越快,他就越接近答案。 蒙雨学姐是在曲荆风到暮城的前一年失踪的,那年他24岁,她28岁。 曲荆风的25岁,是在一种非常煎熬的状态下度过的,抵达暮城之后,才慢慢从她失踪的痛苦中走出来。 如今,他来到这里将近一年,他26岁,蒙雨学姐30岁。 曲荆风按下内心的激动,反复梳理着这条简单的时间线。 而这个世界的蒙雨还不满21岁,她们除了名字一样,长相声音相似这样的巧合,两人之间应该没有更多的关联。 曲荆风几乎可以确定,她们是完全不同、人生轨迹亦无交集的两个人。 这一路,又走了三日。 曲荆风去寻老者,没见着人,以为老者故作神秘,对他避而不见,后来才知道,老者又出去办事了。 东部临海,浩瀚苍茫,渔歌船景,水道繁华。 曲荆风完全没有看风景的心情,他只想见到她。 风好大。有一棕衣女子,立于白衣老者身侧,频频向前张望。 直到看见一个人,她向他奔去,他亦向她奔去。 她在他的视线里,一点一点地,变得清晰起来,她仍旧是发不过肩,知性健美,她的身上,她整个人,多了一层风霜,一点沧桑,那是浪迹天涯、四海为家对她的馈赠。 她扑到他怀里,几乎把他扑倒。曲荆风紧紧地拥住了她。 “原来你也在这里,真是太好了!”失而复得,这是他从未敢有的奢望啊。 第61章 东遇故人 等到双方的情绪平复,曲荆风把蒙雨从怀里放出来,自己退后半步,握着她的双手,开口道,“赛……算了,还是叫蒙雨吧。” 蒙雨笑了。当初东隆王问她叫什么名字时,她觉得“蒙雨”这名字太柔了,随口编了一个听起来颇为霸气的“蒙赛花”,这边的人都这么叫她。 荆风如果也跟着叫她“赛花”,她会起一身鸡皮疙瘩。 蒙雨挽着曲荆风的手臂往回走,他们之间有说不完的话。 风声太大,说话靠喊,着实累人,两人甩开手臂跑向蒙雨的居所。 白衣老者被两个在他眼里非常有礼的孩子彻底遗忘,在海边吹了一会风,最后无聊地飞走了。那一刻,他竟悟到月老牵线搭桥后的落寞,月老不容易啊。 老者去找东隆王聊天,发现东隆王也没在宫里呆着,看来只能回去找忍翁下棋了。为了不打扰少主叙旧,老者下定决心,这次不论如何都不悔棋。 回到室内,二人面对面坐着说话,双手一直握在一起,像以前一样亲密,丝毫不觉别扭。 蒙雨失踪那天,她像往常一样在交了年费的安全水域游泳,游着游着,发现同游的人都不见了,景色越来越陌生,为了活命,她向最近的海岸游去。 好不容易爬上了岸,发现不对啊,周围的人都是古装剧里的打扮,用一种好奇的、探询的眼光看着她。 大概是因为这里的人生活在海边,男人女人都会游泳,穿着艳蓝比基尼的她没有引发有伤风化的声讨,更多的是打量和不解。 然后,她遇到了一个人,“那个人就是东隆王。” “传说中的东海龙王?”曲荆风听她说着,忍不住开了个玩笑。 “哈哈,按照这个逻辑,应该是龙王三太子。” 蒙雨说,东隆王是人不是神,年纪跟她差不多,长得既不丑也不可怕。 …… 至于东隆王当时为什么会出现在那里,蒙雨自嘲道,“大概是为了遇见我这条美人鱼吧!我拿到的是偶像剧剧本,女主是老了点,好在还能尬演。” 这东隆王帅气、温柔又体贴,非常符合偶像剧里深情男一或温馨男二的人设。看她疑惑不解地站在风里瑟瑟发抖,径直走向她,解下身上的防风斗篷给她披上,就这样把她带回了家,呃……准确的说应该是王宫。 还好,他没把她强行抱走,她裹着斗篷,光着脚跟在后面,算是保留了一丝颜面。 “你别担心,东隆王没有见色起意,只是默默地照顾我,等我开口说话,帮助我了解这里。” 当年一众男孩子为什么追学姐,曲荆风心里很清楚。东海龙王能把持住自己,要么谦谦君子,要么动了真情。 “当我弄明白这一切是怎么回事之后,我适应得很快。我发现之前学的东西,因为没有相应的仪器、药物,根本施展不开。我改了方向,跟着船员在海上漂泊,很有意思。” “没当成神医,就自暴自弃地做起了海盗?”曲荆风跟她开起了玩笑。 “哈哈,这附近海域都是东隆王的,我们是在自家的地盘上活动。” “你的情况老者跟我说了,我一直被人照顾,受的苦没你多,你适应了吗?” “虽然有点木讷和娇气,但,我还好啊。”自来到暮城之后,因为身边有蒙雨,曲荆风第一次这么放松。 蒙雨说起接下来的打算,“我想跟随船队去远航。即便在这里,我也想走得更远些,我想让命运,更多地握在自己手里。” 曲荆风嘴角含笑,静静地听她说。 “这两年,我最想念的人就是父母,还有你。” 曲荆风心想,我也是啊,想父母,想你。 蒙雨不见之后,曲荆风每周都会去看望她的父母,陪他们说说话,吃顿饭,有时也会去逛逛花鸟市场,到海边看候鸟。 “你放心,伯父伯母,他们有在努力生活。” “谢谢你,荆风。”蒙雨苦笑,“别人穿越都很洒脱,就我们怂。” …… “大概是因为我们心里有牵挂吧。这次见到你,我心里踏实了。”曲荆风说着伸手去理她前额的一捋乱发,“一点都没变,你还是你。” 蒙雨抬手轻轻地抚了抚曲荆风的脸,把他垂在胸前的头发和发带顺势理到肩后头,“头发比我长了呀。” 这番亲密举动过后,曲荆风忽然感到一阵不自在。 没感觉错的话,这份不自在应该源自不远处桥头的炙热目光,和以往不同的是,这次的目光想要把他射穿。 曲荆风看向桥头,那个同样身穿白色锦袍的男子也正看着他们,被发现了也不打算收回目光。 他在那里徘徊好久了。 自进屋后,曲荆风倒是知道桥头站着个人,有时看风景,有时往这边瞄。他忙着和蒙雨说话,并未在意,以前盯着他俩看的人实在太多了。 走在路上,或是坐在餐厅、咖啡馆里,蒙雨常常会凑到他耳边说,你悄悄看右边,那个穿蕾丝花裙的女生喜欢你,注意别被发现了,又或者,你看看对面走来的那个浅蓝T恤的男生,他看上我了。 曲荆风笑她,“你好八卦。” 喜欢他的女生,他就不看了,因为他已经拥有最好的女生。 喜欢她的男生,他倒是要看清楚,四目相对的那一刻,曲荆风自信又得意,如果眼睛能说话,它们说出来的会是,“看了也白看,这是我女朋友。” 而今,在这东海地界上,这么明目张胆看人的,除了东海龙王,还能是谁? 不等曲荆风问,蒙雨自己说道,“东隆王今天挺闲呀。” 曲荆风又观察了一会,“是我的错觉吗?我怎么觉得,这东海龙王浑身上下,散发着一种爱而不得的气息呢?” “长进了啊,这你都能看得出来?”蒙雨往他的胸口捶了一拳,力道还不小,他笑着往后倒去。 在看人方面不算有眼力的曲荆风,之所以能看出这份“爱而不得”,是因为记忆深处有相似的画面。 当时,他正在屋内跟一个女孩说着什么,屋外同等距离处也有一个青年男子在徘徊,只是他的期待更真切,也更煎熬。 奇怪的是,那个男子明明不是自己,曲荆风却对他的处境感同身受。 他最终,爱而不得。 第62章 前缘已了 被二人发现并肆意讨论的东隆王仍不肯离去,蒙雨征求曲荆风的意见,“要不,我叫他进来,你们聊聊?” “算了吧,我总觉得他会吃了我。” “你堂堂中原帝王,还怕一个东海龙王?” 曲荆风分析道,“情敌相见,分外眼红,万一控制不住情绪打起来,引发中原和东海的争端,后果不堪设想……” 此时蒙雨忙着给他冲柠檬草水,没有回应他的分析。 他一路赶来,又着急说话,嗓子都哑了。 “话说到这儿,”曲荆风鼓起勇气,故作轻松地问道,“你有没有想过,当个中原皇后什么的?” “当皇后哪有当海盗自在。”蒙雨似乎想都没想,就爽快地回绝了。 曲荆风和蒙雨都知道,这一问一答说明了什么。 蒙雨说出了她的答案。 曲荆风得到了他的答案。 …… 二人压下各自的心如刀割,又把话题引回到还在桥头徘徊的东隆王身上。 曲荆风问,“这龙王要得成吗?是不是已经娶妻,而且还不止一个?” “那倒不是,之前成过亲,后来病逝了。” “他不会为了娶你而杀了原配吧?”曲荆风不禁紧张起来,若真是这样,这男人蒙雨不能要,指不定哪天遭他毒手。 “被害妄想症还是没治好。”蒙雨假装同情地看了他一眼,接着说道,东隆王妃在她来的前几年就病逝了,因为夫妻二人感情深厚,东隆王再未娶妻。 直到……遇见了你,再次陷入情网? 这个问题,曲荆风忍住没问,问了她会难堪吧,已经撑了这么久。 二人继续聊别的话题,比如柠檬草泡的水很润喉啊,海边的风真大呀,这海里的大螃蟹会不会吃人啦…… 曲荆风聊着聊着就趴在桌子上睡着了,蒙雨拿了风毯给他披上,坐在一旁喝水,发呆。 徘徊了两个时辰,始终没被邀请进屋的东隆王大概是腿麻了,或是看着场面由亲密变得温馨,总算悄无声息地离开了。 …… 白衣老者最近东海跑得勤。 早在曲荆风他们到来之前,老者已经和东隆王经过多次交涉,达成互不干涉、商贸往来的共识。 这才使得曲荆风得以专心会女友,解心结,找答案。东隆王也能忙里偷闲,尽享徘徊桥头的言情时光。 曲荆风一觉醒来,已是华灯初上。 他对东海龙王避而不见,对方却设了晚宴招待他们一行人。 曲荆风洗了把冷水脸,理了理衣服和头发,在蒙雨的引领下前去赴宴。 二人缓步行于小桥、水堤、夜柳之间,海风在暮色中变得温柔。海景极美。 蒙雨说,“别紧张,东隆王为人正派,于公于私,他都不会为难你。于公,他懂得审时度势;于私,我跟他没多熟,至少不是你想的那样。” 蒙雨跟东隆王确实不熟,她被安排到距离他们最远的一桌酒席上。 同坐一桌的曲荆风和东隆王由此得以近距离打量对方。 东隆王仪表堂堂,如同一匹洁净傲气的白色神马突然现出人形一般,着实令人惊艳。 东海龙王这人,初看还不错。 至于对方是怎么看自己的,曲荆风倒不在意,现下是自己替蒙雨相看于他。 相看完龙王,再一看菜,龙王这是想要他的命啊。 …… 对着摆满一桌子的豪华海鲜,曲荆风不敢下筷。 他能说只要碰海鲜,就会百分百过敏吗? 之前秦星亮称看了一眼蚂蚁蛋就起疹子晕倒的陈蓝玉为“瓷娃娃”,在海鲜面前,曲荆风也是一个标准的瓷娃娃。分别创下了第一次吃海鲜被下病危通知书,后来误食海鲜进了ICU两项过敏记录。 蒙雨之前光顾着久别重逢相谈甚欢,忘了吃海鲜这事。 以荆风的性格,他极有可能硬着头皮吃下。 她是医学博士没错,但她学的是西医,没有治过敏的药物,一会荆风犯起病来,她根本没法救。无奈正式场合,不便行走提醒,一时无计可施。 东隆王作为主人和情敌,一直观察着曲荆风的一举一动,这等级别的宴席,用的可是他们东海最新鲜、最名贵的食材,由最好的厨师精心制作,这都吃不下,这未来的中原帝王也未免太挑食了吧? “荆风少主,不合胃口吗?”东隆王礼貌地问道。 这丑,是出得没完没了是吧? 这酒席不吃,会引发征战吗?不会。 会对蒙雨的航海梦想造成不利影响吗?也不会。 那就实话实说吧。 “荆风多谢东隆王盛情款待,之前两次误食海鲜,不仅全身出疹,还有性命之忧,还请东隆王见谅。” 此时蒙雨也上前行礼。 “少主第二次犯病时,赛花曾参与抢救,当时情况十分危急。请东隆王允我带少主回住所,制家乡之食,解乡愁之苦。” “既如此,荆风少主和赛花姑娘请便。”这大晚上的,东隆王不好再去桥头傻站,只能礼数周全地目送二人离去。 …… 他们在一起时,各自住在学校的宿舍里,博士生宿舍可以做简单的饭食,基本是没有油烟的煮品,比如汤圆、水饺、面条。 现成的食材,最适合煮三鲜面。 曲荆风负责洗菜、切菜。 蒙雨负责烧水煮面条。 水开后,面条在水里煮上几分钟,捞出置于冷水盆中。接着烧开第二锅水,从冷水中捞出面条再次入锅,放入其他食材,这样煮出来的面条筋道又入味。 二人各捧着一碗面,低头吃着。 这样的时光,平凡又幸福。可惜既回不去了,以后也不可能再有。 等到吃完抬头,两双泪眼相迎。 蒙雨说,“我们分手吧。” 曲荆风说,“好。” “我现在是你的前女友了。未来,要加油!” “答应我,好好活着,活着就好了啊。” 曲荆风说完匆匆离开,跑回东隆王安排的客室。 他不敢再拥抱,一抱就不想放开。她放弃偶像剧,她要去航海、探险。 之后的两个白天,曲荆风都呆在蒙雨的屋子里,在书桌前专心书写。 蒙雨学医,对历史不是很了解,曲荆风在空白册子上写下所有他认为她用得着的东西,尤其是航海方面的知识。 蒙雨大门不出,就在一旁陪着,看着。 东隆王也很识趣的,没有在桥头徘徊。他一直都知道,徘徊也没用,赛花姑娘不可能是他的,她属于未知的海域。可有些时候,心和腿就是不听劝啊。 东海逗留三日,曲荆风一行继续北上。 …… 我看着你,渐渐走远。 我深爱着你。 但我希望,未来的你毫不知情。 谢谢你曾经爱过我。 再见了,荆风。 …… 马车行了半日,曲荆风的心情还未平复,丑苦男童便来传话,老者有事找他。 “风镜到了。这是我送给少主的第二份礼物,这份礼物耗费我不少修为,但是为了少主,值得。” 老者手里举着一面巴掌大的镜子,让曲荆风往里看。 “不是幻象,是此时此刻。” 镜中有一年迈妇人从全家福下经过,她习惯了每次经过时抬头看一眼,一个同样年迈的男子走到她身后,陪她一起看照片。 他们脸上没有太多愁苦,只有深深的思念。 他们活着一天,他就在他们心里一天。 泪水从曲荆风的眼中掉落,一颗接一颗,又圆又大又重。 他有多幸运,就有多残忍。 “要不要打个招呼?”老者问。 千言万语,无从说起。曲荆风伸出手,在照片上轻轻一点。 之后,他“看见”母亲对父亲说,“荆风对我笑了一下。” 父亲非常认同母亲的说法。 他“看见”系着围裙的兄长来喊父母吃饭。 饭桌前,嫂子摆好碗筷,迎父母入座…… 亲情从镜像中散去。 老者行礼,“少主,请原谅老夫送了你两份伤心的礼物。” 曲荆风拜别老者,回到自己的马车上,双手捂脸,伏在自己的膝盖上,失声痛哭。 不断地得到,不断地失去,不断地告别……有些情缘,终要放下。 在这个世界痛哭一场之后,曲荆风病倒了。 在昏睡的两天两夜里,他独自一人穿过漫长的隧道,那么暗,那么冷,那么无助。 放下过往,痛彻心扉。 前缘已了,梦醒时分,即是新生。 第63章 入主兰室(一) 为了答题早出晚归的蒙雨,在暮春的清晨醒来。 从今天起,一切将会变得不一样。 昨天下午,四楼的题总算答完了。 不够聪明的她,不多不少,刚好用了四个月的时间,把蓝玉四天就能完成的事情做完了。 两个月前,来到三楼做题的第一天,孟洲便公布了蒙雨代兰室主的身份。 题目越来越难。蒙雨之所以还能用一个月的时间完成一级考试,主要得益于孟洲和三楼中管、四楼高管的大力相助,他们指导她,给她讲解,帮她找答案,和她一起讨论。 蒙雨在这四个月里学到的知识,比她过去十年学到的都多,眼下虽然说不上见多识广,博学多才,但好歹能做到了胸有成竹,出口成章。 之前也读书写字,但那不过是为了陶冶情操,或者打发岁月的无聊。 这样普通的她,凭着纯真无害的长相和性格,竟然能够得到蓝玉的爱情,只能简单粗暴地理解为缘分和运气。 蓝玉真是太好。这使得她对他的爱慕里,夹杂着轻微的自卑和仰望,落在蓝玉眼中便是爱中有敬,这让他无比踏实。 如若深究,陈蓝玉很怕蒙雨的眼里只有爱没有敬。至于她的敬为何如此重要,他说不清。自遇到她,他似乎还很怕,她不爱他,她不够爱他,或者她不爱他了。唉,爱情真是复杂! 蒙雨在秦星亮面前就很理直气壮,觉得他啰嗦,就叫他闭嘴。她舍得叫蓝玉闭嘴吗?舍不得。何况蓝玉怎么会啰嗦,他说的每个字每句话,既动听,又有意义。唉,爱情真是自私! …… 通过四个月高强度的学习训练,蒙雨从一个不幸被退婚但不算可怜的女孩子,变成了有一定学识但还不是很渊博的读书人。 她原本只是想好好地爱一个人,和他在一起,陪他看四季,水到渠成时,生上两个娃,要是他喜欢,多生两个也行啊,然后看着孩子长大,他们慢慢变老……这是暮城女子的幸福生活范本。 现在除了这些,她有了一些眼界,一点胸襟,心里甚至有了一片颇为广阔的天地。 她的人生,不论是有意还是无意,确实发生了一些奇妙的变化。 后来的两个月,秦星亮也没闲着。 他不再赠送名贵茶点和暖心甜品,而是帮助阿娘把极富新意的糕点和甜品供应到了植兰山房。山房的人上午吃一样,下午吃一样,不论是上班爬山还是下班跑坡,都更有力气了。 暮城的人一向是山房的人吃什么,就想办法跟着买。阿娘因此忙得不亦乐乎,哪里还有精力盯他的亲事。秦星亮在家里的日子好过多了。 言情小说《烟雨韵事》系列正式面市后,销量和口碑都不错。 为了防止暮城青年、中年男女一口气追读四本书,几天之内满城尽现黑眼圈的情况再次发生,秦星亮的书局及时策划了一本名为《暮城烟雨》的刊物。 连载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风花雪月的言情小说,光怪陆离的神魔小说。同时,为了突显文化底蕴,刊末设有着墨暮城风物的散文随笔专栏。每月十五准时发售,目前已出版两期,发售当天即被抢购一空。 …… 孟洲虽然凭实力单身,但对每一任兰室主,他最终都做到了,彻底地敞开心扉,拥抱他们,或者接住他们。 叔侄的感情是处出来的。 之前他有多喜欢蓝玉,现在就有多喜欢蒙雨,连带着也喜欢上了他们共同的朋友阿秦。当然啦,这一切的前提是,蒙雨和阿秦没有在他眼皮底下擦出一丝爱情的火花。这说明,他的盯梢是成功的! 蒙雨不打算再穿中性的衣服,梳中性的发型。 她现在是兰室主了,想穿什么就穿什么,想抹胭脂就抹胭脂。 她穿了一身藕荷色的衣裳,之后对着镜子,捞起头顶和两鬓的长发盘了个髻,插一支紫檀杏花木簪,让束发的飘带和脑后的头发自由散落,又在脸上刷了一层淡淡的妃色胭脂,这才出了闺房。 等她牵着小棕马,脚边跟着三条大狗、一只花豹走出家门时,照例穿得像只花孔雀一样的秦星亮,牵着他的白马站在廊桥上,等得有些不耐烦。 “其实,你稍微打扮一下,还是挺好看的。”见她出来,秦星亮看了一眼,也就随口那么一夸吧。 蒙雨不理会他的夸,问道,“看什么呢,那么入迷?” 秦星亮指了指她家门前的斜坡,“我没看错的话,应该是密蒙花长出来了。” 蒙雨顺着他的手看过去,晨光柔和地洒在斜坡上,一溜个性鲜明的小苗儿迎风抖动,它们都长着又灰又丑的小叶子。 那是去年初冬,她东一颗西一颗扔下的密蒙花种子,生长在春天里的模样。 这样也能长出来吗? …… 她后来考试做题,找资料时,看到密蒙花还有一个美丽的叫法:萝凡。字面没有特殊的寓意,只是像极了思念。 它们会长成一棵又一棵的小树,再慢慢长出柔软的枝蔓,开出“散碎不美”,但“好闻又提神”的花儿来。 他说的话犹在耳,他说这话的样子犹在眼前。 也许,等到密蒙花开,蓝玉就回来了。 也许,不用等到密蒙花开,蓝玉就回来了。 又伤心了吗?见她睹物思人,秦星亮后悔自己嘴快,应该明天再告诉她的。 平时她出门很是利索,今天他在廊桥上等半天不见人影,无聊嘛,东瞧瞧,西看看,看到密蒙花幼苗的那一刻,他也很激动,他也想蓝玉。 “今天可是你大喜的日子,不许哭哦,再说了,好不容易抹一回胭脂,哭花了多可惜。” “你想多了,我又不是爱哭鬼。”蒙雨说着骑上小棕马向前跑去,三狗一豹在后面追,后面还跟着个骑马的秦星亮。 待拴了马,蒙雨在山道上健步如飞,她本就瘦小矫健,跑得比谁都快。大狗、二狗、三狗和黝黝在一旁跑得欢畅。后面还是跟着个跑步上山的秦星亮。 孟洲一如既往地等在威风凛凛的门牌下,只是变得和蔼可亲,毕恭毕敬。 和蔼可亲是因为跑着上山的二人亲如他的侄女侄子,毕恭毕敬是因为第三任兰室主今天正式上任。 看到兰室主恢复了女孩子的打扮,孟洲觉得,她做得很好。 待看到动物们,孟洲更是备感亲切,兰室主想带几只动物到兰室便带几只,她现在有资格、有能力为所欲为了。 第64章 入主兰室(二) 孟洲一眼就认出了黝黝,这萌物小的时候他见过,之前蓝玉每天都会把黝黝抱到兰室,可爱又好摸。 他还知道,黝黝只吃肉不吃素,所以才会长得这么快,现在已经是个亭亭玉立的少女了。它站在蒙雨身侧,还是一副温顺乖巧的模样。 黝黝是黑白种,看起来比黑黄种清爽有个性,别提有多顺眼了。 孟洲用极其慈爱的眼神看着黝黝,如同看自己的女儿一般,由衷赞道,“这身高,这长相,这架势,已经能吃人了,真是太好了!” 之后,他在前边带路,把人啊,狗啊,豹子啊一起带到兰室。 植兰山房的主体建筑依山而建,共有六层,气势磅礴。 一至四层,内有楼道相通。 位于五楼的兰室,由一道独立的长阶直达,约呈45度角的长阶半悬在室外,加上高山的云雾,人在阶上走,宛若仙在画中游。 兰室之所以叫兰室,是因为常年都有兰花开在其中,香气隐而不郁,门口和窗户都设有通透的浅色布帘,一来便于拢住花香,二来能让兰室主免受外界干扰。 兰花怕火,故兰室无烟火气,只有诗情画意,无上静谧,进出之间,暗香流转,精神世界和现实世界自由切换。 孟洲亲自端了茶水进来,用的是暮城最好的泉水和茶叶冲泡。 蒙雨是孟洲侍奉的第三任兰室主,据说此前尚有一任,那人是植兰山房的创始人,因为隔了好多年,关于他的信息,后人无从知晓。 …… “兰室主,植兰山房位于暮城之巅,植兰山房主人即是暮城真正的主人。从今往后,兰室主只需着眼大事,不拘小节。这是历任兰室主之职责所在。” 蒙雨说,“孟先生,我知道了。” 等到孟洲离开,秦星亮凑上前来,一边喝着好茶一边说道,“看来啊,我搞的都是些小事业,你要干的才是大事业。” 蒙雨不知道自己要干什么大事。 此时,身在兰室,她只是很没出息,去想一个人。 他在这里的时候会不会想她? 他每天中午都会从植兰山房跑到陇端山上找她,呆上一小会又跑回来,这两座山其实没那么好爬,太考验体力和毅力。 所以,他当然想她啊。 所以,她每天开一会小差,完全合乎情理。 “哎呀,又走神了。”秦星亮从书架上抽出几本能看得下去的书,坐在罗汉床上翻,硬是熬到吃过中午饭才走。 那可是他足足等了四个月才吃上的专属套餐,原本以为一个月就能吃到的,好在总算吃到了。 他不缺这点吃的,只是关乎尊严和优越感,他最爱的男孩和女孩都很厉害。 秦星亮走后,蒙雨开始在室内走动。 兰室大而空旷,有书架、博古架、净帘作装饰和隔断,很是清寂。 她从兰室的这头走到那头,室内一点声响都没有。 如果不是窗外有树影轻晃和光斑流动,她都要以为,时间是静止的。 …… 蒙雨现在还不知道自己要干什么,能干什么,但该知道的,迟早都会知道。 百无聊赖,她随意地翻着书案上的几本书,书里有他随手夹的几枚书签。 那些书签都很“陈蓝玉”。 他在上面画初看很凶狠细看又很萌态的画,写一些读起来很雅致又藏了些小俏皮的诗,最后总要盖个私章。 然后,她看到书案一侧他留下的印章。没错,两只很大的书画瓷缸都装满了。他没事就刻章,诗章、书章、茶章……用所有能想到的材料,刻一切他想刻的章,辞藻绮丽,意境幽远。 他有时会单刻一个“玉”字,每当这个字单独出现,哪怕是刻在一枚极小的章上,也透着令人生畏的狠劲和压迫感,就好像字面上涌动着生死,仿若前世之物。 那个温柔的他,一直用力地压制另外一个他。他的心很乱,也很痛苦。直到有一天他想通了。 他走了。 他去了哪里?他现在在干什么? 她无从知晓。 “有人在外面吗?” 此时蒙雨似乎听到某种心音,持续的,试探的,那声音倒是不微弱,中气挺足的,只是仿佛叫唤了几十年,有些无聊和疲态。 蒙雨顺着墙一路听过去,当她确定那个声音来自楼上时,喊话的人也刚好说道,“还真有人能听见啊,我在楼上呢!” 蒙雨去找孟洲,说这屋子里有人说话。 暮城再也没有比兰室更清净的地方了。 孟洲虽然没听见过兰室里有其他人说话,但他相信兰室主说的话,他放下看得兴起的连载小说,从四楼跑下,跟随蒙雨从长阶一口气跑到兰室。 那个人却不说话了。 蒙雨说,“他在六楼。” 六楼是植兰山房的禁地,里面大概装着禁书或者一些秘密,至今没人进去过,准确地说,是根本进不去。 …… 孟洲来山房二十多年了。 当年他也是个青葱嫩小伙,从初级职员做起,用十年时间做积累,最终熬走了退休的二把手。 之后,他又用十年时间,服侍第一任兰室主,就是那个整整当了五十年兰室主,当到不想再当又不得不当的老人家,老人家退休下山时已经七十五岁。 五楼和六楼之间有一道楼梯相连,奇怪的是,走到六楼之后,横在眼前的是一道墙,没有门。 孟洲有几次送东西进来,看到老人家站在六楼的墙前自言自语,他大致听到:你要有耐心,师傅会来的,我云游去了……好像墙内有个人似的。 蓝玉来了之后,专注自己手头的事,完全忽略了墙,也从不与墙对语。 孟洲以为每任兰室主都有跟墙对话的能力,如果墙里真有个活人的话。 有一次,他忍不住问蓝玉,“你在这兰室里,有没有听见什么奇怪或特别的声音?” 只见蓝玉单手托住下巴,仔细地听起来,“用心的话,可以听见窗外呼啸的风声,野鸟叽叽的叫声,至于更远处,这会应该有一群羊正在打架斗殴……” 看他思绪飘远,孟洲意识到自己没问到点子上,“兰室呢?” “兰室常年寂静无声啊!” 孟洲由此断定,并非每一任兰室主都能跟墙对话。一要看墙内的人愿不愿意说,那人估计为了能早点出来,一直在说话;二要看墙外的人能不能听见。 蒙雨才到兰室的第一天就能听见墙内人说话,她跟老人家还有墙内人是一伙的吧? 孟洲及时反省自己,怎么能用“一伙”来形容兰室主和她的老熟人呢? 应该说,有缘。 第65章 植兰禁地(一) 蒙雨和孟洲来到六楼的空墙前,试图寻找进入密室的开关,他们分别在墙的各处,拍一拍,摸一摸,敲一敲,好一番倒腾,终不得要领。 “师傅,是你在外面吗?”此时墙内的人又开始说话了。 蒙雨不去管自己是不是对方的师傅,既然这话只有自己听得见,她便应了声:“是我,我在外面。” “真的是师傅,师傅,你回来了!”墙内人的声音因为激动抑制不住的轻颤,“我是你的爱徒之一范宝宝啊。” 这次不仅蒙雨听到了,孟洲也听到了,看来对方向他敞开了心扉。根据声音判断,说话的是一个老者,年纪跟第一任兰室主马老先生差不多。 “范老先生,我们要怎么进去?”虽然对方自称“宝宝”,但因说话的人年长,蒙雨用了敬称。 “师傅,你不认得徒儿了?也难怪,这么多年过去了。”范宝宝语气难掩伤感。 “现在不是说这个的时候。师傅,你试着闭上眼睛,集中念力,等到心里感觉差不多的时候再睁开眼……” 蒙雨照做,她调整呼吸,努力让自己的心绪进入到最平静的状态。 等她睁开眼睛时,之前的墙面上出现了一道大门,门上有闩,说明这门只能由看得见的人从外面打开。 蒙雨问孟洲:“这墙上有道门,孟先生看到了吗?” 孟洲摇头说道,“墙上空无一物。” 他眼前还是先前那面墙,估计马老先生也没看到门,不然早就把他的好兄弟放出来团聚了。 此时又听得范宝宝在里面嚎:“师傅,你倒是快点啊,我被关在这里五十年了,整整五十年啊!” 孟洲忍不住回道:“哎呀,范老先生,你快别嚎了,越嚎越扰室主心智,请先安静地呆上一会。” …… 蒙雨伸手去拉门闩,几乎没用到什么力气就拉开了。 尘封多年的大门,在一阵沉闷的哀鸣之后,缓缓地向外开启。 一眼望去,书架绵延,似无尽处。 孟洲正要夸兰室主厉害,仅用一盏茶的工夫,就完成了马老先生尝试多年未果之事,就见一个年龄、身形与马老先生差不多,但长相、气质完全不同的人冲了出来,一把握住蒙雨的手,立马行了个跪拜礼。 可能是因为不用五十年如一日爬山的缘故,范老先生的膝盖、腿脚都比马老先生保养得好,也更利索。 蒙雨把他扶起,扶到最近的一把椅子上坐下。 “师傅,徒儿好想你,也想马贝贝。”白须银发的范宝宝说着就要哭起来。 “兰室主,马贝贝是马老先生的大名,依目前的情况看,他应该是你的爱徒之二。”孟洲抬了两把椅子过来,一边说一边示意蒙雨坐下。 二人坐在范宝宝的对面,继续听他说。 “师傅,小孟说得没错,我俩的确是你的爱徒,你也只有我们两个徒弟,你对我们可好了,既是师傅,又似长姐。” “两年多以前,马贝贝说蓝玉公子终于来接班了,他不负师傅所托,完成了任务,可以出山去玩了。” “蓝玉公子是师傅安排到植兰山房镀金长见识的,不是咱们山房自己人,自然听不见我说的话,从那以后,我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 “如果不是为了等师傅,我早就自缢了。不是我不坚强,换了谁被关在这里五十年,也受不了哇。好在总算活着等来了师傅。” …… 范宝宝说,五十年前,植兰山房的创始人,也就是师傅把山房交到他们二人手上。 师傅之所以收他们为徒,是因为巫师算出他们二人命中无妻无子,也无意追求世俗人伦之乐,平生所求不过有书有茶,兼得畅游山水。 因他喜静,马贝贝好动,师傅在分配任务时,安排他主内,守好山房禁书和秘密,等她回来;小马负责山房外部事务,等到蓝玉公子长成接任,便可自行离去。 师傅说,最多三十年,她就会回来。那时他们五十出头,并不影响余生游乐。 范宝宝当年想,此后三十年,不用跟任何人打交道,着实是好。他准备了足够的读资和零食,还有他所能想到的各种休闲娱乐项目。 第一个十年,他熬住了,还乐在其中。 第二个十年,勉强挺过来了,也体会了寂寞难耐。 第三个十年,他靠着马上就可以出去的意志撑过来了。 结果,不知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师傅和蓝玉公子投胎足足晚了二十年。 范宝宝和马贝贝等啊等,硬是从五十多岁的大好年华,熬成七十多岁的老人家。 马贝贝在外面,虽然终日爬山辛苦些,但终归是有人陪着。 最苦的是他范宝宝,被多关的二十年让他深切地体会到了:寂寞,原来是可以让人发疯的。好在他用理智战胜了疯狂。 与此同时,范宝宝也从一个不爱说话的人变成了重度话痨,蜕变堪称完美。 听范老先生说这些,蒙雨和孟洲倒没有多少吃惊,他们该有的吃惊,早在这扇门打开之时就挥霍掉了。 …… 蒙雨知道了,上一世,她是眼前的宝宝和云游去了的贝贝的师傅。 “前世的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师傅不仅是植兰山房的创始人,也是暮城真正的主人,整个暮城皆在师傅治下,天朝无人可以过问干涉。” “我一小小女子,因何得此大权?” “师傅怎会是小女子?”范宝宝细细道来。 “师傅与当朝太子殿下情同兄妹,这暮城即是师傅与太子殿下同时向皇帝求取而得,此为其一。其二,蒙氏一族为天朝开疆拓土,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师傅是天朝名将蒙氏唯一的后人,自然受得起天朝以一座暮城相赠。” “前世,我为何名?” “单名一个濛字。” 蒙濛…… 她的小名就叫蒙蒙。 荆风大哥初见她时,脱口而出而的便是“蒙蒙”。 后来,荆风大哥背着蓝玉到陇端山上找她,复见也是喊了一声“蒙蒙”。 她当时问他,“你怎么才来啊?”好像等了他很久似的。 原来他叫的是她前世的名字,蒙濛。 虽然他当时毫不知情,但一切都在自然生发。 怪不得,用他的领带束发,会有一种带着亲人物件生活的感觉。 不知荆风大哥现在怎么样了,走到哪儿了,一点音讯都没有。 蒙雨又问,“前世,我因何而死?” “师傅既没有生病,也没有受伤,更没有想不开自杀,交待完事情之后,不久就离世了,走得还算安祥。” 范宝宝说到这里却很痛心,“师傅死于情深不寿,走时才三十五岁。” 第66章 植兰禁地(二) “兰室主前世所爱何人?” 这话是孟洲问的,大好年纪,不要城池,不要山房,机关算尽,力竭而亡,只一心奔赴来世。 “师傅当年所爱之人,是蓝玉公子的前身。” 果然是他,只能是他,幸而是他。 蒙雨心道,她就说嘛,天上凭空掉下个陈蓝玉,原由在这等着呢。 蒙雨看着爱徒,问道:“连姻缘线都动了吗?” 爱徒范宝宝答:“倒是没有惊动月老,这个事情嘛,咱们暮城自己的巫师就能搞定。” 一直单着的孟洲对此十分好奇,“怎么搞定的?” 范宝宝答:“自然是剪掉姻缘线,不让别人赶在师傅之前去提亲,当然啦,师傅和蓝玉公子的姻缘线得保管好。” 怪不得,陈蓝玉年近二十,始终没有姑娘上门,明明长相学识居首,在书院的同学面前却抬不起头来,原因无他:年纪一大把,居然没定亲,肯定有问题。 这话听得孟洲倒吸一口凉气,他是不是无意中得罪了月老或暮城巫师? 暮城男子十六七岁时定亲的居多,过了二十岁还定不下来,就像中了诅咒似的,后面基本没戏了。 比如孟洲,二十岁之前,有不少姑娘上门提亲,他忙着读书推掉了。等到二十岁一过,暮城就开始流传他是个阴阳人的传说,既没地方说理,想娶也娶不着了。 孟洲初见蓝玉,得知他赶在二十岁之前有惊无险地定了亲,心下松了一口气,这么好的孩子,可不能跟他一样啊。 蒙雨犹豫了片刻,最终还是问了,“既然姻缘线可剪可留,那蓝玉的心……” 范宝宝说,“我们只能控制外因,这一世,蓝玉公子对师傅的心意如何,我们是干扰不了的。” 孟洲顿时联想起蓝玉说起当时的定亲对象,现任的兰室主时眼中的笑意,以及各种没来由的无脑夸。 有一次,孟洲实在看不惯,说了他一句,“能好到哪去,又不是天仙。” 蓝玉回他,“孟叔叔,我要天仙干什么,我要找的是今生挚爱啊。” 想到这里,孟洲用一种极其肯定的语气说道,“我敢保证,这世间,再也没有比蓝玉公子对兰室主更用情至深的人了。” …… 此时蒙雨也正在想着蓝玉的心啊,自己的情啊,忽闻爱徒带着撒娇的恳求。 “师傅,我能不能出去玩会?” “去吧,好好玩啊。” 蒙雨说完才注意到自己的语气充满了长辈的宠溺,随即又追了出去,“宝宝,凡事过犹不及,千万不要吃撑喝吐。孟先生帮我盯着点啊!” 此时已经跑到五楼的范宝宝回过头来说道,“师傅,你别担心,吃死了也不怕,我留了书信,上面都写清楚了,信在长明灯下的抽屉里。” 蒙雨回他,“知道了,快去吧!” 孟洲带范宝宝下山游玩,范宝宝就像一颗白色顽石,咕噜咕噜滚下山,别提有多高兴了。 走到古玩市场时,范宝宝突然想起一个事,“出门前忘记跟师傅说了,千万别碰那盏淡紫色的长明灯,瞧我这记性,不服老不行。” 但他忙着玩,随即安慰自己,禁室那么大,又有那么多书,师傅一时半会走不到尽头的长明灯处,他回去再跟师傅说灯的事。 与外界隔绝的六楼,其实有几扇花窗,能朝外面看,但探不出头去。 蒙雨站在一扇窗前朝外望去,看到远处有一处明亮的光晕,她又站到另外几扇窗前,光晕仍在那里,一闪一闪亮晶晶,很神奇。 之后,她随意地翻看书架上的书,都是楼下没有的,书写着朝代,战乱,纷争……一时间也看不完,索性不看了,重要的事情,回头直接问范宝宝。 蒙雨迈着轻盈的步子,走过一排又一排的书架,一边走一边想着这样的场景:当她孤零零地捧着一杯茶或是端着一碗饭,坐在山坡上吃喝时,当她一路跑下山去玩或者奔回家时,马老先生,也就是她的爱徒马贝贝极有可能正在某处盯着她看。 而这一切都是“她”安排的。 想到马贝贝“看着她长大的”复杂心情和心路历程,蒙雨没忍住笑。 她很快就走到禁室尽头的长明灯处,打开下方的抽屉,看到里面有一封厚厚的信,上面写着“师傅亲启”,范宝宝的笔迹苍劲中见风流,足见对外面的世界有多渴望和向往。 蒙雨仔细打量着眼前的四盏灯。 从左到右,第一盏灯摇曳着明亮白光,第二盏是温柔月光,第三盏淡淡紫光,第四盏幽深蓝光。 这四盏灯里,装着四个人前世的记忆吗? …… 如是,她做了这样的猜测: 第一盏,太子殿下,即今世的荆风大哥。 第二盏,蓝玉无疑。 第三盏,她。 第四盏,巫师,至于巫师是何人,她心里已有人选。 四盏灯的排列,应该是他们死亡的顺序。 每盏灯间隔大约一尺的距离。 蒙雨在自己的灯盏前停住,那摇曳着的,没有温度的淡紫色冷焰诱惑着她。既是前世的记忆,她当然要拿回来,她很好奇那一世的经历。 她伸出双手,想要把灯光拢在手心,没想到手才触及冷焰的边缘,冷焰像火苗,而她像燃体,淡紫色的光迅速扩散成更淡的光晕,将她整个地裹住。 等到她泪流满面地醒来,发现自己半倚在秦星亮的怀里。 “发生什么事了?”秦星亮看着她,“真是长见识了,从来没见过,昏迷中的人可以哭得这样伤心。” 蒙雨没有回答,转头去看灯盏,属于她的那盏灯已经灭了,另外三盏照常亮着。 秦星亮说,“忙完下午的事,想着你第一天上任,特意上山来接你,再叫上沈冰清,咱们一起去吃酒庆祝。” 他来到山下时刚好是下班时间,山房的人下班跑得快他是知道的,他一路上来没见着她,知道她还在山上。 他在五楼兰室又喊又找,没见着人,一抬头,就看到一道前所未有的门,正朝他敞开着,似乎在说,你来啊。 他一路走,一路喊,一路找,一直走到尽头,才发现地上躺着一个人。 “我没猜错的话,这里应该是植兰山房的禁地。孟先生真是靠不住,竟然把你一个留在这里,我今天如果不上山,你岂不是要在这里躺一夜?回头肯定是大病一场,唉,真是操不完的心。” 蒙雨不理会秦星亮的唠叨,在椅子上坐住,让他去吹灭第二盏月光灯。 秦星亮对着灯焰使劲吹,灯焰丝毫不为风所动,仍以之前的姿态摇曳。 蒙雨说道,“用水。” 换作平时,他肯定要抬杠,现下只能乖乖地蹿到楼下去找水壶。 水浇上去,什么用都没有。 “砸了试试。” 秦星亮听着吩咐,拿起灯盏朝地面砸去,感觉自己像个白痴。 吹不灭,浇不灭,砸不灭的灯,是什么鬼? “那是蓝玉前世的记忆,我不要他拿回,我要替他作主,在他回来之前,想尽一切办法,灭了那盏灯。” 因为,她仅是从自己的角度看了一遍,心就碎了。 第67章 前尘往事(一) 天下初定,帝得第一子,取名荆,封为太子。 帝为开国皇,对太子寄予厚望,请名儒悉心教导,自己亦倾力培养。 帝如传统之父,除望子成龙,更期子强于父,开创盛世伟业。 经帝父二十年经营,太子长成时,中原已显兵强马壮、国富民强之象。 后,帝几次亲征,命太子监国,意在塑其威望。 太子荆性情温雅,谦和有礼,博学多才……监国期间,不负众望,能力超群,宽厚友爱。一时间,“帝严治国,子好仁政”传为美谈,举国欢腾。 一日,皇帝将太子叫至跟前,与皇后一同商议太子妃的人选。 帝与后识于微时,感情深厚,皇后仅育有荆一子,三人共处之时,说话随意,气氛融洽。身在皇宫,亲情时光,因不常有,愈发难得。 太子忙了一上午政务,还没来得及吃午饭就赶过来了,拿起筷子就开吃。 皇帝开门见山,“荆儿肩负家国重任,自幼发奋读书,研学治国攻略,心思从未放在儿女之情上,可有钟意之人?” “啊?” 才吃了几筷子的太子抬起头来,看看目含赞赏的父皇,又看看满脸慈爱的母后,每次看到他们这样子,他就忍不住想,生出他这个儿子,就这么满意和骄傲吗? 但现在不是想这个的时候,他要回答的是,可有钟意之人? 到底有没有呢?好像没有耶。 太子不仅心里这么想,还不自知地摇了摇头。 “这到底是个聪明孩子,还是个傻孩子?”皇帝哈哈大笑,看向皇后,意思是,“你来说说。” “荆儿是该聪明的时候聪明,该傻的时候……”算了,说不下去了。 皇后话锋一转,“我朝江山打下不过数年,根基尚浅,照理说,选太子妃一事应考虑政治联姻,但你父皇疼爱你,给你一个自主选择的机会。” …… 太子听明白了,太子妃先由他自己选,他选不出来,他们再出手。 选谁好呢? 除了掰着手指都数不过来的亲妹妹,他认识的其他女孩子,不超过十根手指头。留下深刻印象的,可以谈婚论嫁的,竟然一个都想不出来。 脑袋空空的太子心道,看来这婚姻大事啊,还真得由父母作主。但又不甘心放过一个自由选择的机会,好矛盾。 要不要微服私访,跑到民间去邂逅一个女子,千方百计地爱上她,再想尽办法让她爱上自己,水到渠成时表明身份,把她哄骗到皇宫成亲? 他忙里偷闲看的小说里有这样的桥段,但那是小说啊。 意中人是想邂逅就能邂逅的吗? 两厢情愿是那么容易的吗? 万一他看上人家,人家看不上他,以后这单相思的日子可怎么过?他住的可是森严的皇宫啊。 就算月老抬爱,给他一段好姻缘,麻雀变凤凰固然令人高兴,但也有可能把民间姑娘吓死或逼疯,人家只想谈个普通恋爱,结果他是个隐藏身份的太子。 不要出去祸害人了。 其实,这人也不是他想祸害就能祸害的。 他这十年可没少微服出宫。 他喜欢将自己装扮成普通贵公子的模样,看似随意,其实每次都吩咐梳洗太监和宫女用心打扮了的! 凭着众口称赞的绝好样貌,十年间,竟然没有被任何一个民间姑娘看上。 从客观上分析,皇室贵族和民间姑娘的审美存在着巨大的差异,无法跨越。 从主观上来看,在被民间女子追逐爱慕这件事情上,他是完全没可能的。 …… 这么丢人的事,想通了就好。 还是让擅长做太子妃的人来坐这个位子吧。 凭着太子的身份,加上父皇母后的助力,娶妻生子应该不难吧? 皇帝皇后见太子陷入沉思,脸上表情变幻莫测,二人会意一笑。 皇帝问,“荆儿,蒙氏女如何?” 蒙濛? 妹妹变妻子? 会不会别扭啊? 好像,也不是不可以。 至少他心里是不抗拒的,想着想着竟然还有点甜蜜。 醒醒吧,她肯定不愿意。 他不能替她作主,更不会让她为难半分。 但是要问了才甘心,说不定她一时想不开,突然就愿意了呢? 皇帝皇后看儿子面色一阵白一阵红,这到底有戏还是没戏啊? 皇帝率先开口:“父皇能得此江山,你蒙将叔功不可没,我们同甘共苦,并肩作战,可惜他去得早,在太子妃的人选上,父皇确有私心,希望蒙兄之女能与我儿共享盛世荣华。” 皇后接着诱导:“你父皇与蒙将军情同手足。将军征战多年,未有子嗣,你五岁时,终得一女,当时你父皇就有此意。后来将军战死,夫人病弱托孤,这些年,我们既把故人之女当成女儿养,自然也希望她能成为你的正妃。” 怪不得,从小到大,太子就只有这一个异性玩伴。 父皇每隔上几天,就会走到书房,“我儿读书辛苦,父皇这就放你半天假,出宫去找蒙妹妹玩吧。” 母后更是看不得他有半刻清闲,“我儿终日埋头课业,好不容易休息,怎么不叫蒙妹妹进宫来玩?” …… 蒙妹妹生性洒脱,说话风趣,虽然这样说有些不敬,但她的确比那些有板有眼,循循善诱的先生可爱。 他也喜欢和她呆一块,一起聊聊读野史闲书的心得啦,下棋时想着怎么输给她啦,心疼她孤独地活在这世上啦……她对他很是敬爱和信赖,但也仅止于信赖,不是依赖。 不止异性玩伴,他的同性朋友竟也只有一个,归根结底,还是父皇安排的。 二十岁那年,在父皇的张罗下,他得以结识玉公子,二人情投意合,相交不过三载,即视对方为一生挚友,生死与共,知己之心,无人能敌。 不过玉公子常年在外,一年到头也见不着几次面。 听教书先生说,宫城之外,很多年轻人都不满父母的安排,誓死抗争到底。 在太子荆这里,不满和抗争是不存在的,因为父皇和母后给他的都是最好的,也竟都契合他的心意。 纵观前朝历史,能像自己这般选太子妃的太子能数出几人? 这般想着,太子嘴角有了笑容。 “荆儿,先别急着乐呵。这些年,母后观察着,琢磨着,你们之间不见男女之情,反而结下深厚的兄妹情谊。而今,蒙姑娘年满十八,婚姻大事完全可以自己拿主意,最主要的是,你这边耽误不起。” 母后的意思是,他太老了?可是他才二十三岁呀。 想到他的好朋友玉公子,人家十八岁成婚,如今已有四位夫人,七八个孩子满地跑,后院美妾无数……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娶妻生子这件事,不抓紧不行啊。